当你拥有43年的强烈仇恨,这段恨意就足够滋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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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各种图书排行榜单并不一定具有绝对的说服力,但如果一部作品能被多个具有专业性的排行榜同时选入,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非常有公信力的。 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小说《押沙龙,押沙龙!》就是这样一部几乎会被任何经典小说排行榜推荐的作品,无论这榜单是“一切时代最伟大的作品”还是“美国最佳小说”抑或“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20世纪最佳英文小说”等等。 2009年,美国著名文学季刊Oxford American召集130位专家、学者和作家评选“最优秀的25部美国南方小说”,产生了一份比较权威的榜单。 在这个榜单上,《押沙龙,押沙龙!》排名第1,连同排名第3的《喧嚣与骚动》和第7的《我弥留之际》,福克纳作品占据了前10名的三个席位。 他的另外两部作品,《八月之光》排名第13,《去吧,摩西》则与超级畅销书《飘》并列第21位(《飘》之所以排名这么低,很可能是因为故事太通俗,文学性和艺术品质不足,造成作品自身三围不够,纯粹靠影响力和接受度支撑。) 这份榜单的含金量还可以通过另外两个在世界文学领域如雷贯耳的名字获得参照: 马克•吐温名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排名第4(该书被海明威认为是“整个美国现代文学的起源”,当然这是一位作家的个人看法),同样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托妮•莫里森代表作《宠儿》排名第16(迄今唯一一位获得该奖的美国黑人女作家)。 2009年的这个南方小说榜单,再次凸显了威廉•福克纳在美国文学界的大宗师地位。在他自己所有的小说中,他也似乎最偏爱《押沙龙,押沙龙!》,并称它是“有史以来美国人写的最佳小说”。 死亡之书 《押沙龙,押沙龙!》是一个关于多重死亡的故事。 沙特本(Sutben)家族的死亡从女主人艾伦在1863的死亡开始。而艾伦出自寇菲(Coldfield)家族,自然引入了寇菲家族的人物形象。 艾伦死后第二年,1864年,她的父亲顾德厚•寇菲在自我监禁数年后死去,加上之前跟骡马贩子私奔的老姑妈,寇菲家族从此剩下当时才19岁的罗莎•寇菲。 1865年,托马斯•沙特本与艾伦生的长子亨利•沙特本在沙特本百里庄大门口枪杀打算迎娶他妹妹茱蒂丝的查尔斯•邦。 这个悲剧事件,在事实上杀死了沙特本的两个儿子:因为具有黑人血统被沙特本抛弃、后来也始终得不到承认的真正的头生子查尔斯邦,以及从此逃亡、社会生命宣告结束的亨利。 鉴于亨利不知下落,并且也不太可能合法结婚并带来后裔,沙特本开始为继承人焦虑。 1869年,寄居沙特本家族篱下的穷白人沃许•琼斯之孙女米莉•琼斯受沙特本引诱,产下一女,62岁的沙特本在绝望中侮辱米莉,说她还不如母马佩内洛普。沃许•琼斯怒极杀死沙特本、米莉和新生儿,沙特本家族的家长死亡。 1884年,沙特本家族再次失去两个人。一个是沙特本与艾伦生的小女儿茱蒂丝,也就是亨利的妹妹。另一个是查尔斯•邦死后遗下的幼子,被茱蒂丝接到家里养大的查尔斯.E.St.V.邦。两人均死于黄热病。 查尔斯.E.St.V.邦身后,留下两岁的幼子吉姆•邦德,这是他和一名纯正的黑人女子生下的儿子。 茱蒂丝死后,沙特本的直系后裔只剩下他与黑人女奴所生的混血女儿克莱蒂看守庄园。克莱蒂的身份也一直不被沙特本承认,始终像侍奉主人一样对待异母妹妹茱蒂丝,并称后者为“小姐”。 克莱蒂对沙特本家族一直忠心耿耿,就像当年养大侄子查尔斯.E.St.V.邦一样,继续养大侄孙吉姆•邦德。 1909年,罗莎•寇菲发现逃亡40年的老年亨利偷偷回到沙特本百里庄等死,想去带这个比自己大6岁的亲侄子到城里治病照看。克莱蒂误以为这是警察上门抓捕,火焚沙特本百里庄,与亨利一起葬身火海。 至此,沙特本的子女乃至孙辈都死绝,只剩下不知所踪的智障吉姆•邦德,他应该算是沙特本的重孙子。 然而在只承认白人血统的沙特本看来,吉姆•邦德也许永远不能算是他的后裔。沙特本家族从克莱蒂放火之际,就已经真正灭绝了。 接下来是另一个家族的彻底死亡。 在姐姐和父亲先后故世之后,罗莎•寇菲从1864年她19岁那年起,就成了孤女。 她先是到沙特本百里庄与侄女茱蒂丝和克莱蒂三人一起相依为命,直到1866年,随后又回到自己家中,靠四邻八舍的接济过活。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10年,她65岁在深度昏迷中去世,宣告了寇菲家族的终结。 于是沙特本家族和寇菲家族基本都断了传承。在《押沙龙,押沙龙!》这部作品中出现的三个主要家族,只剩下作为重要叙述者参与的当地望族康普生家族还有活人。 不过,这个家族的没落故事,会在作者的另一部书《喧嚣与骚动》中全面展开。 福克纳在讲述艾伦、查尔斯•邦、沙特本等角色的个体死亡之际,不光写出了这几个南方家族的逐渐死亡,同时也在更宏大的层面上再现美国南方的死亡。 《押沙龙,押沙龙!》的故事高潮部分与美国内战高度重叠。亨利•沙特本、查尔斯•邦、茱蒂丝•沙特本和托马斯•沙特本这四个人原本复杂的关系,因为内战而变得更加复杂。 从社会和历史的角度看,美国内战既是美国北方与美国南方的地域之战,也是观念之战。对沙特本家族的成员来看,这更是一场机会之战。 热血的年轻小伙子当然不愿意错过战争,这是展现南方古老传统与骑士精神的好机会,大抵也能丰富人生的阅历。亨利和查尔斯•邦尤其需要这样一场战争,因为他们寄希望于战争能为他们之间暧昧纠结、相爱相杀的奇特对峙提供一个解决方案。 对沙特本这样的投机家来说,这更是在新地方站稳脚跟之后,获得更高社会地位的契机,是一场通往主流阶层的战争。 他们在雄心勃勃参战之际,大概谁都没想到这场战争的毁灭力量。 这场战争,开启了美国南方的死亡历程。 无数的南方人在战争中死去,死去的男人如此之多,以至于罗莎•寇菲这样的单身姑娘都难以找到结婚对象,因为差不多的年轻男子都已成为炮灰,还活着的男人要么年龄太大,要么是别人的丈夫和/或父亲。 沙特本家族和寇菲家族的成员死亡则在战争中开始挨个死亡,以罗莎的姐姐艾伦•沙特本的死亡作为开端。 美国内战结束后,作为美国南方象征的萨特本百里庄衰败凋零,收缩成为萨特本一里庄,家族的成员也急剧减少。另一方面,整个南方基本被打烂,只剩下残骸。 所以,《押沙龙,押沙龙!》尽管只是从很小的角度切入,却再现了几名南方人、一些南方家族乃至整个美国南方之死。这是针对死亡进行的富有层次感的宏伟呈现:从点到线再到面。 它可以被认为是一部散发着浓重哥特气息的死亡之书。 激情与极欲 这部小说中的几个焦点人物之间,存在复杂而奇特的关系。 托马斯•沙特本极其看重白人血统,第一次结婚后,发现儿子查尔斯•邦身上有黑人血统,追溯到妻子那里,原来她有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统。为此,沙特本不惜净身出户也要放弃这一对母子,从加勒比海跑到美国南方来重头开始。 第二次婚姻他格外谨慎,盯上寇菲家的大小姐,既考虑要利用这一次联姻在当地站稳脚跟,也顾及了血统因素。为了子孙绵延,对亨利这个血脉纯正的儿子,他当然格外珍惜。 然而,亨利在沙特本拒绝让查尔斯•邦和茱蒂丝结婚之后,却不惜为了查尔斯•邦跟家庭决裂,宣布断绝父子关系并放弃继承权。 亨利同时对两个人都很迷恋。他非常迷恋妹妹茱蒂丝,两人同眠同起,关系亲近得超过寻常兄妹,引起了旁人的乱伦猜忌。 茱蒂丝性格刚硬沉静,酷似沙特本,亨利则胆小软弱。沙特本喜欢让黑奴捉对搏斗,有时候自己也赤膊上阵,大家血淋淋地打一场,作为富有男子汉气概的消遣。兄妹俩小时候曾经旁观同一场这样的搏斗,茱蒂丝看得津津有味,亨利则吓得大哭大叫。 在某种程度上,这对兄妹的性格从老南方的传统来看,简直出现了错位,亨利对茱蒂丝的爱慕,也许是天性上受到吸引,就像一个女人被男人的野性吸引。 但是茱蒂丝的心思很快转移到查尔斯邦身上,同时她一直以为查尔斯•邦只是亨利的同学。她和他实际上最多过三次,也就是查尔斯跟着亨利到沙特本百里庄的两次过节,还有一次是小住两天后搭乘汽轮去他家所在的新奥尔良。 就这有限的接触,在亨利的撮合、艾伦的热情推动下,茱蒂丝自身也喜欢英俊成熟的查尔斯•邦,并根据对方的表现,认为他也喜欢自己。于是她开始从容不迫地准备嫁衣,等待对方的求婚以及随后的结婚。 而亨利之所以对查尔斯•邦和妹妹的婚姻这么热心,却又是因为他自己爱上了在密西西比大学遇到的同学查尔斯•邦。这是典型的一见钟情,一名情窦初开的乡村少年对比自己大八岁的成熟精致的都市青年的仪态风度的迷恋。 别的同学同样在各方面都模仿查尔斯•邦,但亨利是真正发自内心地爱他,他是如此希望查尔斯•邦和妹妹结婚,来满足自己的奇特欲望,以至于听到父亲不许查尔斯•邦娶茱蒂丝,他激怒之下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不幸的是,查尔斯•邦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心思放在兄妹俩身上。他一见面就知道亨利是自己的异母兄弟了,两人除了气质和年龄差异,其实面貌很相似。但亨利才18岁,缺乏这份洞察力。查尔斯•邦从小就熟知父亲抛妻弃子的故事,跟随亨利到沙特本百里庄只为他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寻父。 他对亨利和茱蒂丝只有兄妹之情,也不排斥他们的仰慕。一开始他只是想看到父亲,随即因为沙特本明明认出了自己却无动于衷而愤愤不平。他希望父亲能够承认他,即使不明说,哪怕只是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他就可以心满意足,从此退避三舍:这会是他保护一双弟妹的最佳方式,免得他们陷入对自己的不恰当的激情。 但是沙特本坚持无视查尔斯•邦。在查尔斯•邦看来,这几乎是世界上最深的痛苦和最大的折磨。与茱蒂丝的婚事原本如同儿戏,后来他也开始打算利用这件事,来逼迫沙特本承认他,否则,迎娶妹妹这件事就足以成为对父亲的最大报复。 概括起来,这是一连串的“求不得”的故事,它几乎是线性的: 沙特本-亨利-茱蒂丝-查尔斯•邦-(沙特本) 同时,这个残酷的关系链却又并非单向的,它构成一个残酷的圆形。 每个人都对另一个人有所欲求,都陷入表现形式不同却本质一样的激情,却都被另一个人看得似有如无。 尽管托马斯•沙特本是《押沙龙,押沙龙!》的中心人物,在这个充满痛苦的环形链条中,亨利承受的焦虑和压力也许是最大的,因为他同时爱着两个人:查尔斯•邦和茱蒂丝。 福克纳在叙述亨利撮合这两个人在一起的心理动机时,写出了一段惊人的话语: “实际上,也许这是纯粹而完美的乱伦:当哥哥的意识到,妹子的贞操必须被摧毁才算存在过,由那男人以妹夫的名义摘取童贞——那个他想当的男人,他多想变成、多想化身为那情郎、那丈夫!他也乐意被这男人占有,选中其为自己的蹂躏者,但愿他能变成、能化身为那妹子、那情人、那新娘!” (根据原著第4章原文试译:In fact, perhaps this is the pure and perfect incest: the brother realizing that the sister’s virginity must be destroyed in order to have existed at all, taking that virginity in the person of the brother-in-law, the man whom he would be if he could become, metamorphose into, the lover, the husband; by whom he would be despoiled, choose for despoiler, if he could become, metamorphose into the sister, the mistress, the bride.) 仅仅通过这两个句子中回环映衬的曲折欲念,福克纳就描摹出情色心理的极高境界,让人越琢磨越觉得有道理,甚至想起《红楼梦》中所说的意淫。 坦率地说,从前我曾阅读过的那一大堆VICTORIA EROTICA,包括《欢场回忆》、《平原城市之恶》、《欲望罗曼史》等邪恶名篇在内,不管写得多么花样百出和穷形尽相,遇到这一段朴素直白的心理活动,简直都会直接灰飞烟灭,因为它们不过是子虚乌有的风月乡(sextopia),没有可能挖掘出这样有说服力和可信度的奇特深邃人性。 这再度印证了一个常识:真正重口味的往往是名家经典,无需恶俗字眼,不动声色之间,就可以直指人心。 由于亨利对查尔斯•邦和茱蒂丝同时怀有如此深微繁复的心思,沙特本为了阻挠查尔斯•邦和茱蒂丝的婚姻,单独告诉亨利那是他哥哥,以为这是杀手锏,岂料适得其反。亨利宁可与父亲翻脸也要维护查尔斯•邦。 按照法学院大学生亨利的心理与逻辑推测下去,他先前的臆想终究美中不足。他恋慕的双方在身份上是失衡的:查尔斯•邦作为情郎和丈夫,茱蒂丝作为妹子、情人和新娘,前者少了一重身份,是以这三角关系微带缺陷。 沙特本透露的这个秘密,给查尔斯•邦增添了“同父异母哥哥”身份,对亨利来说,这消息与其说是惊讶,不如说是惊喜。忽然间露出真相的“哥哥”,弥补了“妹妹”的落单,想象中的激情反倒更对称,更严丝合缝,这一场乱伦至此才算是真正纯粹和完满。 来得恰到好处的美国内战给了亨利和查尔斯•邦一起上战场的机会。尽管小说中不同的叙述者对他俩这段时间的关系和心思各有猜测,说是监视与被监视也好,说是引诱与被引诱也好,其实都未必猜到点子上。 心怀隐秘的激情,亨利更有可能是带着与查尔斯•邦双宿双飞的念头,像勇敢的斯巴达情侣勇士一样上了战场。他同时爱着查尔斯邦和茱蒂丝,而他们一个陪在身边作战,一个在家里等候守望。他必然能同时感受到对比强烈的亲密与疏离,如同镇日横飞的热血与炮火,这是一场让他悲喜交集的具有对称意义的战争,它简直就应该持续到天荒地老。 所以《押沙龙,押沙龙!》取这个标题,确实是紧扣在亨利身上。这书名固然隐喻他弑兄和背父,更指向作为小说中心情节的激情、乱伦与死亡。 不仅主角充满激情,连作为配角和/或叙述者的克莱蒂和罗莎•寇菲也同样富有激情,不同的只是各人情感的内容或表达方式。 克莱蒂的激情不显山不露水,不管沙特本活着还是死去,她都忠心耿耿地帮助异母妹妹茱蒂丝支撑沙特本百里庄,屡败屡战地养育了查尔斯•邦的两代混血后裔(第一代早死,第二代是智障)。然而在误以为警察来抓捕回家等死的亨利时,她心中潜伏多年的激情化为烈火,把沙特本百里庄、她本人和亨利,一起焚为灰烬。这一份激情叫做“绝望”。 相对于克莱蒂,罗莎•寇菲的激情则更为明显。 一开始她是因为姐姐艾伦托孤,去沙特本百里庄照看侄女茱蒂丝,尽管后者比她还大4岁,当然这也有考虑自身生存因素。为了实现对姐姐的承诺,在59岁的沙特本1866年求婚时,尽管她当时才21岁,也默认了。 随后沙特本提出无理要求,说要等到罗莎生出儿子才肯结婚,罗莎立刻收拾回家,宁可乞食也不再去沙特本百里庄。从那时起,直到她开始对昆汀•康普生讲述《押沙龙,押沙龙!》这个故事的1909年,她坦陈了心中的激情——对托马斯•沙特本长达43年的仇恨。 43年。她已经从21岁的年轻姑娘变成64岁的老妇,但她心中的痛恨却从来没有泯灭。正如书中所说:“……当你拥有如此海量的强烈仇恨,你都不需要希望,因为这段恨意就足够滋养你!” 43年。这段激情跨越的时间长度是一个奇特的质数。 在更早的时候,一位中国词人也写过一个牵涉同样时间跨度且饱含激情的句子:“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毋庸置疑,《押沙龙,押沙龙!》是一部激情和欲望之书。 南方的意识如何流动 作为意识流小说大家,福克纳在《押沙龙,押沙龙!》中把这一写作手段用得非常洒脱。 意识流是19世纪末才开发出来的写作技巧,到了20世纪逐渐丰富和成熟。推动这一技巧发展的代表人物至少有普鲁斯特、乔伊斯、伍尔夫、福克纳等人,他们每个人的意识流运用手法都说得上独树一帜。 福克纳的意识流经常是复调的。 如同《喧嚣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一书也由多个人物的多角度多声部叙事组成。这些人的讲述可以互相印证,有时候也彼此抵牾,各人的语气、腔调经常都存在明显区别;有的是回忆,有的是猜测,有的纯属想象;即使同一个人,有时候说话直截了当,有时候又吞吞吐吐、颠三倒四。 所有这些内容穿插交织,重叠混合,如同解谜或破案一样,逐渐才拼合出整个故事的大概轮廓,然而其中究竟有多少完全真实、绝对靠谱的细节,却又很难经得起推敲。 毕竟,每个人的视点都是有局限的,每个人的记忆也不一定真的准确,何况人们说话时通常又倾向于拣有利于自己的内容来表达。 也许这反倒是意识流写作想要达到的效果:一切都在含混茫然中流动,除了一些关键的节点,谁也无法彻底看穿全部真相。 这种意识的流动不仅多重,经常还很漫长。 《押沙龙,押沙龙!》中像荒草一样蔓生的长句比比皆是。1983年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认定:该书第6章的一个句子是“文学作品中最长语句”,起始于“跟我爹说的一模一样”(Just exactly like father),结束于“眼睛从任何一点望两边都望不到头”(two boundaries of which the eye could not see from any point),总共1288个词。 福克纳组装出几乎遍布全书的海量长句,显然不是为了炫耀其造句能力,或者非要故意和读者以及他自己为难,毕竟写这样的句子非常耗神。此外,他即使用更简单清爽的句子也能写出杰作,诸如公认为小说名篇的《熊》和《献给艾米丽的玫瑰》。 《押沙龙,押沙龙!》开头第一句就是一个完整的段落,一上来就体现出了全书语言的某些特质。 温度:炎热。 气氛:沉闷。阴郁。死气沉沉。拉上的百叶窗。剥落的碎屑。 色彩:幽暗。 长度:漫长。 疏密:密集;到处飞的微粒。 动静:安静。 综合起来看,这个长句不仅在内容上提供了福克纳笔下的南方的各种信息,还通过句子本身的质地和节奏来模拟小说中美国南方给人的感官体验。 南方当然有很多种。除了高温闷热这种常规的共性之外,有的南方给人健康明亮的感受,有的南方可以通过热带植物的互相纠结而显得疯狂诡异甚至奇幻。 但福克纳定义的美国南方除了高热之外,更有着阴郁和纤弱敏感的特性,这定义在全书第8章由昆汀•康普生和他的室友施里夫的对比中给出:前者阴郁敏感,是高温多雨的南方的后裔;后者是加拿大人,是暴风雪和寒冷天气的孩子。 从开篇这第一句开始,作者就在模拟这个南方场景的属性和气场,后面的各种长句除了继续加深这种印象,还顺带模拟人物说话的声音、腔调甚至语速,有时候还用来混同时间和记忆。 这样的句子并不一定是精致优美的样式,却超越了文字与符号固有的抽象意味,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物理特性,简直变成了具体可感的物件。对于这部小说讲述的故事而言,尤其是对于处在这样一个回忆各种死人之前尘往事的阴郁的南方,它们是最匹配的建材。 一旦读下去,确实有从内容到形式都锻造得浑然一体的感觉,整本书从里到外,从头到尾,都被阴郁灼热的森森鬼气贯穿,一直持续到全书结束。 在《押沙龙,押沙龙!》的结尾,昆汀•康普生表达了对南方的感想:“我不恨它!我不恨它!”这就是这部荡气回肠的小说最后的文字。 他当然不恨它。 作为在美国南方长大的年轻男人,他热爱老南方传统并竭力维护它们。这是他对沙特本家族和寇菲家族的故事那么迷恋,以至于肯花那么多时间精力去探求、讲述、推测、想象的重要原因。 他会在《喧嚣与骚动》中自杀,与他的南方同归于尽,成为福克纳笔下的南方之书的又一个祭品。 神话的长度 《押沙龙,押沙龙!》还是一部神话之书。 整个小说的核心情节取自《圣经》大卫王故事,其一是押沙龙-他玛-暗嫩之间的乱伦与相杀,其二是大卫-押沙龙之间的热爱与背叛,相关讨论已然很多。 采用神话隐喻现实,并在结构上形成对位法的小说写作方式,不是福克纳的发明。这个高明的创意要归功于另一位宗师级作者。 不过,福克纳的特别贡献在于,他不光是继承前人研发出来的高级技术,还提炼了《圣经》中这两段相对松散的故事情节,把它们熔铸成一个完整的圆,让人物关系和故事更有张力。这是他自己的独创,同时也是关于如何精炼原始素材的一个典范。 在以《圣经》神话作为骨架的同时,这本书也没有忘记从希腊神话中寻找灵感。 沙特本的混血女儿克莱蒂和他的母马佩内洛普,分别对应希腊神话中的克吕提厄。前者是海洋仙女,带着对日神的痴恋,于绝望中化身为天芥菜,隐喻小说中克莱蒂的绝望;后者是奥德修斯忠贞的妻子珀涅罗珀,隐喻母马佩内洛普对主人的忠贞。罗莎则似乎具有卡桑德拉一样的预言者才能。 于是,在神话的框架下,沙特本家族的故事从1807年写到1909年,从沙特本幼时的生活、兴建个人王国的强大动机,一直写到克莱蒂纵火和家族可查考的最后一代吉姆•邦德的失踪,跨度102年,形成了美国南方的百年传说。这也是沙特本神话在本书中的时间长度。 《圣经》隐喻。家族史。一百年。 看起来非常眼熟——没错,福克纳确实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文学上的先驱。 根据马尔克斯的说法,对他写作生涯影响至深的至少有四人: 一位是他熟读其作品并且有缘邂逅过的海明威,一位是让他学到从容不迫讲故事的卡夫卡,一位是其名作《佩德罗•巴拉莫》让他读到可以背诵的胡安•鲁尔福,还有一位就是威廉•福克纳。后者被他称为“导师”。 在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中,《押沙龙,押沙龙!》的“《圣经》隐喻”、“家族史”和“一百年”这三个关键词全部被接收。 这一方面表明,马尔克斯确实具备非凡的写作才能,在他人的创意基础上还能花样翻新,写出属于自己的奇崛故事,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福克纳的影响力。 小说中的百年神话合上书就结束,福克纳个人的神话却足以辐射到后世的众多作家,其中至少有三位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除了马尔克斯之外,还有美国的托妮•莫里森和中国的莫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