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旋舞,在玫瑰与荆棘的丛中,让我们踏遍,这世上的欢愉与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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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曾在日记中写下:
“事隔二十年啊,遥远却深刻的回忆竟被我寻得了。
那一本书已经遗落了很久,每次回到老家,都会再在书架上寻一遍,依然不见。时日长了,便也不那么执著了。今日突然又惦记起那一句“驮水的云奴”,试着用Google搜索了一下,竟找到了。
再细细读来,还是泪流满面。锦云啊,十四岁的时候,曾经以为我就是你呢,二十年之后才知道,原来你就是证严。那时候的我不了解,以为你只是这篇小说里的人物,直到在凤凰卫视上看到关于那一滩血的故事,才明白,为什么当年的一篇文章那么深具力量,原来锦云,真的就在这个世上。”
那一篇文章叫《恒河沙等恒河》;那一个作者,就是简媜;那一本书并不是简媜的专著,而是一本合集,里面的文章我只记住了这一篇以及史铁生的《命若琴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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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时虽被母亲领去作了皈依,可真正开始接触佛法,还是直到中学时代方开始。而所谓的接触,并无明师,全是自个儿读书,东一本西一本的瞎读,第一本读到的佛教书籍是老卡卢仁波切的《法》、再来是关于三世蒋贡仁波切的故事《无死之歌》,然后是《了义炬》,但这些专业书籍全然的看不懂。
矇昧之中,其实更多的,还是对佛法人生之美的倾慕,而这,则是来自于那本丢了二十年、忘了名字的书。到真的学了佛,走了这半路,才知道当时看到的,只是文学之美,真正的佛法人生,真正的一个人的修炼,更多的是血刃自我、销金蚀骨。
但这就是简媜的功德,她将她的半生血刃,化作阶下梅花,她将自己挫骨扬灰,漫天扬为白雪;她将她的烦恼羁绊,炼成文字般若——有缘的人,却因此而启蒙、而出发了。让我们旋舞,在玫瑰与荆棘的丛中,让我们踏遍,这世上的欢愉与痛。
简媜的文字,在如今这个崇尚犀利尖刻、新锐个性而嘲笑鸡汤唯美的时代,也许会被认为那是上一个世纪的审美,但这就是我一直想要送给那个,依然住在我身体里的高一女生的,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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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恒河沙等恒河》节选 作者:简媜
伊的生命,原本只是一粒恒河沙,现在,却等量于恒河沙一般多的恒河。
伊生于此,丰原。那时候还是个十来岁的孩子,至少,伊的阿姆还叫她“查某鬼仔”,用很亲昵的口气,好像打算一辈子都要留她在身边,晨昏日夜喊她。
伊虽然心里有微愠,却也不敢表露,只是想:白白辜负了人家的好名字啊!伊家里在镇上开戏院,母亲兄姐也都在那里帮忙,平日只剩伊在家,格外觉得冷清,像一个在大白天里被禁锢的魂魄。由于住的地方离戏院只隔一条街,她便养成习惯,黄昏的时候,就独上顶楼看天以及看地;看天的意思是,天空里的云朵绚烂,常常幻变着异彩,尤其在灰夜掩蔽而上的那一霎,最是巅峰的美,伊看得喜了,便对天呼唤自己的名字:“锦云!锦云!”不肯辜负这么钟天地之毓秀的好名好字。这样呼喊之后,伊的心就荡然而动了,有一些凌云而去的想象,以及揽臂纵拥苍天众生的心志。看地的理由,是因为戏院散场了,人潮如流水,东西南北向漂泊,不敢多作居留。伊凭栏俯视,更有点可怜身是眼中人的叹息,仿佛人潮里就有个自己,一会儿东行一会儿西走,茫茫然随人潮散荡不知抬头有天,伊看得痴心妄想了,果真朝地上的那名女子唤:“锦云!锦云!看这里啊!”那女子居然毫无动心貌,只留心橱窗的锦衣华裳,逛来逛去。伊才醒觉:那样的人不是自己。
“唉!也不知晓自己在哪里?”锦云这样想,是天庭里驮水的云奴,偶尔来过眼?抑或是菜园里的番薯藤,一路在野地里追索自己的原本 根性?还是人世间的一块冰冷翠玉,被紧紧握在五伦指掌里,为汗渍所苦?锦云深深地为这个疑团所缠缚,虽然只是浮光掠影地来到伊的生活里而已。伊偶尔在举箸的时候思想起这事,眼前的佳肴美味都不堪咀嚼了;伊偶尔去自己家的戏院当门口的撕票员,那些看电影的人自动掏票给伊,非常心安理得地,而伊却愈撕愈心虚,无非是把这件事投射在个我生命的追寻上,觉得自己尚找不出那张验明正身的票券,无以面世。但是,谁也不关注伊的神情,即使有朋辈热心地相询心事,伊说着说着,好不容易把心事说出个蓓蕾样儿,听话的人不小心打了个盹儿,心事已像昙花开谢了。伊有时也会退一步观看自己,生命不过尔尔,认不认得自我,许是无伤大雅吧,何必自苦?况且,芸芸众生谁不如此?那就在晨粥夜饭中度日吧!在杯盘碗碟里消磨年华吧!把生命看到芳菲都歇处,再落花流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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