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都坏了,弥补对象都错了
曾经和学法的朋友认真讨论过要不要废除死刑的问题。我是一个比较拥护死刑的人,或许就像东野圭吾写的一样,如果不判处死刑,死者家属连走出伤痛的一个歇脚站都没有了 。那他们将终生痛苦。
如果是出于无奈杀人呢?譬如高中情侣杀死自己的孩子,父亲为女儿杀死记者,这就值得原谅吗?并不,这都是出于利己目的,并不值得同情。
就像那个爸爸,帮女婿杀了知情人,目的是为了得到内心的救赎。因为他曾经对母女不闻不问二十多年。难道杀了一个人就能弥补那20年的伤害吗?并不,这救赎的代价也太轻了吧,还带给死者家属更巨大的痛苦。
而那个女儿也是自私的。得知丈夫跟自己结婚的原因是为了自我救赎,把她当作另一个女人的替代品,难道不会因为自己成为被利用对象而生气吗?反而觉得丈夫救赎了她,还充满深深感激,这个太搞笑了。她不想让丈夫去自首,完全是出于怕失去生活保障吧
丈夫是自私的,以为和一个怀有身孕企图自杀的女人结婚就能弥补过去的错误,但他真正要弥补的是对和他一起犯下错误的初恋女友的伤害吧。他的救赎是自私的,只是想让自己好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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