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七八糟的感想
这本书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唯一一本大仲马的作品。网上许多评论都不无调侃地认为大仲马是“爽文鼻祖”。我没有看过其他作品,不好妄加评论,但单就这本书而言,确实可以说是“爽”。
这本书的情节并不复杂,但不缺乏必要的波澜起伏;辛苦过后终归圆满的结局今人可能已经厌倦,但并没有啰里啰嗦的说教。因此我认为这本书作为一部让人在阅读过程中产生期待、紧张、愉悦的小说是十分成功的。
男主人公,凡.拜尔勒(高乃里于斯总让我想起芋艿)是张岱那句“人不可以无癖”的极佳写照。我猜想一定有读者认为此人迂腐愚蠢,可我认为那些看似夸张的举动反而无比真实。在法官率人抓捕他时,奶妈劝他跳窗逃离,他担心压坏窗下花坛中的郁金香,因犹豫而错过了逃跑的时机。这多么真实!正像我以前暗中想象过的那样,倘若遇到了火灾,我一定先抓起我的笔袋逃跑,哪怕其中的文具我可以重新买到。凡.拜尔勒这种掺杂着天真的执着是全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之一。格里弗斯踩烂了他的第一个球茎时我情不自禁关上了书不忍再看;我也焦急地盼望着黑郁金香开放;看到坏邻居偷走了黑郁金香时我简直以为这本书要以悲剧而告终了。这本书确实没有深刻地揭示什么,但仅凭这种非凡的牵动读者的能力,便值得人阅读。
这本书的另一个优点是将人物塑造得惟妙惟肖。奥兰治亲王着墨不多,仅在开头和结尾的几个章节出现,但是给人以极大的想象空间。他冷眼看着议长兄弟被暴民残杀,足以看出当权者的冷漠与残忍;亲信军官对死者表现出一些同情,他便觉得此人不可再信任,此处仅作者淡淡地写了一句,还不到一行,但足以令人胆战心惊。奥兰治亲王冷漠残酷的形象便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可在小说结尾,他又那么善解人意,他认真听着萝莎这个身份低微的女孩儿的辩解,能宽恕政治死敌的教子,这又表明了他身为统治者尚存的宽大与人性。他对议长兄弟的理解和赞美可能会让人以为这是大仲马为了描写大团圆结局的庸俗笔墨,也许事实本就如此。但我认为那处描写恰巧凸显了奥兰治亲王复杂的人性。身为洞察世事的当权者,他当然明白议长兄弟所作所为并非叛国,而想要夺得政权,必须利用愤怒的民心,哪怕杀害无辜也在所不惜。不管历史的真相是什么,小说中的奥兰治亲王确实令我喜欢。
之于那位博克斯戴尔,看到他时我的脑海中先产生了时下流行的一种观点:他没有拜尔勒那么好的条件,全靠自己的天赋与努力才达到已有的成就,拜尔勒家世显赫家财万贯,倘若博克斯戴尔也有他的条件未必不能培育出黑色郁金香,作者便有了偏袒有钱人之嫌。但看到后来,我发现并非如此。苦难没有吞噬掉拜尔勒对郁金香的迷恋和喜爱,相反却使它更加炽盛;而嫉妒却将博克斯戴尔对郁金香的迷恋和杀伐得一丝不剩。这说明造成他们结局差异的并非是家庭条件。博克斯戴尔在看到邻居“比他有钱比他努力”时没有通过加倍的努力追赶他,没有尝试培育别的品种取得新的成就,没有和拜尔勒合作而共同促进,却是荒废了自己的事业,每天用望远镜偷窥别人的隐私来获得病态的满足,妒忌之火也越发炽热,终于将自己和拜尔勒拉进了无边的深渊。这个人物让我警醒。我有时也会产生嫉妒之情,但博克斯戴尔让我明白必须将这烫人的火苗及时扑灭。
至于萝莎,这个角色我也非常喜欢。她在监狱中和拜尔勒的爱情进展向我们揭示了爱的一条真谛:要接受这个人,就得把他的弱点一同接受下来。所以在经历了一段思想斗争之后,我们欣喜地看到她接受了郁金香和拜尔勒。现如今多少自私的女孩不能容忍他人的爱好。萝莎是聪明的,接受了郁金香的同时也让拜尔勒更爱自己。萝莎是个深明大义通情达理的好女孩儿,她机智、有勇气、有求知欲,还漂亮,简直具备了女孩儿的一切美德。
格里佛斯这个人物就相对单薄一些,但瑕不掩瑜。
这本书可以说有点俗气,男主角快速地爱上女主,二人一起经历重重苦难,中间也产生了一点误会,最后终于获得幸福。可我觉得这比现在那些为了病态美故意追求悲剧的人和书要强多了,这也比网络爽文高超多了。因为那些爽文不会有这么正直的价值观、这么鲜活的人物、这么合情合理的曲折呀。
世界如此冷漠,有时候我们需要一点喜剧。
当然,拜尔勒写在门上的那句话也可以向我们暗示,这并非一部庸俗的喜剧。
这本书的情节并不复杂,但不缺乏必要的波澜起伏;辛苦过后终归圆满的结局今人可能已经厌倦,但并没有啰里啰嗦的说教。因此我认为这本书作为一部让人在阅读过程中产生期待、紧张、愉悦的小说是十分成功的。
男主人公,凡.拜尔勒(高乃里于斯总让我想起芋艿)是张岱那句“人不可以无癖”的极佳写照。我猜想一定有读者认为此人迂腐愚蠢,可我认为那些看似夸张的举动反而无比真实。在法官率人抓捕他时,奶妈劝他跳窗逃离,他担心压坏窗下花坛中的郁金香,因犹豫而错过了逃跑的时机。这多么真实!正像我以前暗中想象过的那样,倘若遇到了火灾,我一定先抓起我的笔袋逃跑,哪怕其中的文具我可以重新买到。凡.拜尔勒这种掺杂着天真的执着是全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之一。格里弗斯踩烂了他的第一个球茎时我情不自禁关上了书不忍再看;我也焦急地盼望着黑郁金香开放;看到坏邻居偷走了黑郁金香时我简直以为这本书要以悲剧而告终了。这本书确实没有深刻地揭示什么,但仅凭这种非凡的牵动读者的能力,便值得人阅读。
这本书的另一个优点是将人物塑造得惟妙惟肖。奥兰治亲王着墨不多,仅在开头和结尾的几个章节出现,但是给人以极大的想象空间。他冷眼看着议长兄弟被暴民残杀,足以看出当权者的冷漠与残忍;亲信军官对死者表现出一些同情,他便觉得此人不可再信任,此处仅作者淡淡地写了一句,还不到一行,但足以令人胆战心惊。奥兰治亲王冷漠残酷的形象便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可在小说结尾,他又那么善解人意,他认真听着萝莎这个身份低微的女孩儿的辩解,能宽恕政治死敌的教子,这又表明了他身为统治者尚存的宽大与人性。他对议长兄弟的理解和赞美可能会让人以为这是大仲马为了描写大团圆结局的庸俗笔墨,也许事实本就如此。但我认为那处描写恰巧凸显了奥兰治亲王复杂的人性。身为洞察世事的当权者,他当然明白议长兄弟所作所为并非叛国,而想要夺得政权,必须利用愤怒的民心,哪怕杀害无辜也在所不惜。不管历史的真相是什么,小说中的奥兰治亲王确实令我喜欢。
之于那位博克斯戴尔,看到他时我的脑海中先产生了时下流行的一种观点:他没有拜尔勒那么好的条件,全靠自己的天赋与努力才达到已有的成就,拜尔勒家世显赫家财万贯,倘若博克斯戴尔也有他的条件未必不能培育出黑色郁金香,作者便有了偏袒有钱人之嫌。但看到后来,我发现并非如此。苦难没有吞噬掉拜尔勒对郁金香的迷恋和喜爱,相反却使它更加炽盛;而嫉妒却将博克斯戴尔对郁金香的迷恋和杀伐得一丝不剩。这说明造成他们结局差异的并非是家庭条件。博克斯戴尔在看到邻居“比他有钱比他努力”时没有通过加倍的努力追赶他,没有尝试培育别的品种取得新的成就,没有和拜尔勒合作而共同促进,却是荒废了自己的事业,每天用望远镜偷窥别人的隐私来获得病态的满足,妒忌之火也越发炽热,终于将自己和拜尔勒拉进了无边的深渊。这个人物让我警醒。我有时也会产生嫉妒之情,但博克斯戴尔让我明白必须将这烫人的火苗及时扑灭。
至于萝莎,这个角色我也非常喜欢。她在监狱中和拜尔勒的爱情进展向我们揭示了爱的一条真谛:要接受这个人,就得把他的弱点一同接受下来。所以在经历了一段思想斗争之后,我们欣喜地看到她接受了郁金香和拜尔勒。现如今多少自私的女孩不能容忍他人的爱好。萝莎是聪明的,接受了郁金香的同时也让拜尔勒更爱自己。萝莎是个深明大义通情达理的好女孩儿,她机智、有勇气、有求知欲,还漂亮,简直具备了女孩儿的一切美德。
格里佛斯这个人物就相对单薄一些,但瑕不掩瑜。
这本书可以说有点俗气,男主角快速地爱上女主,二人一起经历重重苦难,中间也产生了一点误会,最后终于获得幸福。可我觉得这比现在那些为了病态美故意追求悲剧的人和书要强多了,这也比网络爽文高超多了。因为那些爽文不会有这么正直的价值观、这么鲜活的人物、这么合情合理的曲折呀。
世界如此冷漠,有时候我们需要一点喜剧。
当然,拜尔勒写在门上的那句话也可以向我们暗示,这并非一部庸俗的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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