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的源头:杀与罚
罪恶的源头:杀与罚
刽子手这一词在我们的认知中,并不陌生,因为在许多古装题材的影视剧中,各朝各代都有刽子手这一职业,含一口烈酒喷在长刀上,在众目睽睽下对犯人实施死刑,不同于杀手,这是被赋予名义的杀人机器,在刽子手的眼中我们只能看到手起刀落不变的程序,看到他们充满冷血的眼睛。
我们学历史、观历史、演历史,我们用历史反思现在,把历史当做教科书,用过去的社会反映现在的生活,我们用过去的制度去讨论今天的人类文明,我们在过去的历史文明中找寻维持社会制度平稳人心的规则,我们发现,对违反帝国法律及违背社会原则的人就注定要被惩罚,对重点刑犯要使用更加残忍的刑罚。
在欧洲我们很难想象身着16世纪且在今天看来像小丑一样滑稽的服饰的刽子手是如何在中世纪结束刑犯生命的。幸而书中的刽子手弗朗茨在四百多年前将自己的回忆录记在了纸上,使得我们在今天能借助回忆录在想象中还原那泥泞的街道、奔走在人群中的马车、人头攒动的闹市、手握酒瓶却醉倒在街旁的醉鬼。
我们料想的刽子手在生活中也是普通人,他们在做到刽子手之前,要经过一个拜师学艺的过程。也就是说,刽子手不是谁想当,想当就能当,而是选定某个固定的人来加以培养出来的。而书中的原稿,弗朗茨的成长历程就是一个见识了众多社会怪相的过程。他从小和父亲学习对刑犯的刑罚,除了死刑要砍头外,还有对肉体上的折磨,鞭打、挖眼、剁手等等残忍不具人性的酷刑。
学完基本的刑罚就要派上用场了,但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安安静静的等待刑罚的降临,在剧烈的疼痛下忍受着不喊不叫。怎么样控制住且让被罚之人接受惩罚,同时还要让其受痛苦但不过早结束自己生命,来抽干他们的价值,是一门学问。
他在从事处决刑犯的45年中,共计杀了395人,形形色色的人,鲜活的生命,让他在内心深处收到了极大的创伤,在当时的环境背景下,刽子手是行刑人,是遭人唾弃的,这也让他在行刑后去赎罪,可晚生还是悲凉。
不过,以刽子手的第一视角为角度来勘探历史的进程,这种方式是靠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