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凉底色上,芳华灼痛双眼——聊聊何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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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言和文字体验上,《芳华》不如我读《扶桑》《陆犯焉识》《小姨多鹤》时的感觉,但是严歌苓有一种抽筋剥骨的本领,将一支笔化作手术刀,里三层外三成将人物的心理层层剖析,直至血肉,直至可以看到心尖上跳动的筋络。
她让笔下的人物,一步步从混沌清明的子宫里走出来,一步步走向繁华的人世,走向曲折莫测的人生,走向悲凉荒谬的命运,走向人生的最底处,然而在那底处,又藏着最初的本真。
开始看《芳华》并不十分吸引,直至何小曼从文字中踉踉跄跄走将出来。
同样都是悲剧,男主人公刘锋身上打的过多烙印是属于那个特殊时代的。刘锋的善是一种抽象的普世的善,他的被“雷锋化”,他的被神话,他的被“触摸事件”一掌击到命运的底层,以及他最终的人生走向,都和那个时代息息相连。刘锋身上映照了一个时代人心的迷茫迷失,和人性深处的诡秘莫测。
女人们都说他是好人,却无一人愿意亲吻他嫁给他。所有人都说他是英雄,却在只犯了一个错误后就将他不仅拉下神坛,且践踏到尘底。
曾经有多崇拜尊敬他,后来刺向他的语言就有多恶毒,曾经接受了他多少恩惠,后来践踏到他身上的脚就有多恶狠狠。
后来的刘锋无力反抗,因为他反抗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无法超脱的时代,和一个难以宣之于口的人性的恶。
而何小曼是另一种情况。她也生在那个时代。但是她更生动。比刘锋的命运和细节都生动,这种生动让人睹之,被揪心着看下去,心里隐隐抽疼,却又无可托寄,无可帮,无可改善,无可惋惜,无可奈何。
刘锋尚有转折性事件,有滑铁卢,有可追怨的人,有可慨叹的青春和人生,身后有浩瀚荒漠的时代,后来很多人还记着他,或懊悔或弥补,他是一个活的很积极很努力,用自己无数琐碎不重要的行为获取过巨大重要感和存在感的人,他的沉堕,曾使很多人惊愕,造成过很多人的困惑,他的离去,也会在某个瞬间使得一些人产生某一瞬的空落感,从这个意义上讲,刘锋活的鲜明,“善恶”都在人前,功过皆可评论,是个大写的利落的楷体字,一眼望去,横是横竖是竖。
但何小曼不是。何晓曼的人生旁逸斜出,偏离主航道之后,便漂泊在黑暗无方向的大海上,无枝可依无岸可靠。她的存在感十分弱,弱的让旁观者注意到她的时候恨不得都上去踩她一脚。她不曾沉堕过,因为她也从不曾处在快乐幸福抑或被人重视的位置过。她无空间可堕,活着的每一天都在谷底。
而造成她这种命运的那只手,却又拽无可拽,怨无可怨。她无数次伸出手,无数次无人响应。无响应之地,便是绝境。何晓曼的人生在孩童时期,就不知不觉处在一种可商量的绝境里,看似有光,却又寻之无隙。
书中对何小曼的长相描述是:“何小曼整个人可以忽略不计,就那双眼睛长对了,黑的就像秘密本身。”
何小曼所有的存在感就集中在那一双眼睛里。这双眼睛看下一切,盛下一切,却又覆盖一切。这双眼睛寻找光,又放弃光,但一旦有光,她立刻如飞蛾扑火,释放燃烧生命的光华。
她开始有多孤单,多被人群厌弃,后来就有多爱刘锋。但又爱的那么模模糊糊,只能顺其自然,屈从命运的安排。
家庭是何小曼生命中的第一道假光。父母给了她生命,但父亲及早自己结束了生命后,母亲和她便漂泊于世。但母亲已是大人,几乎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她用好的出发点,把自己和前夫的女儿一起嫁到一个物质非常丰裕的家庭。母亲给第二个丈夫生了一男一女,母亲的人生几乎有了保障。但何小曼却变成有根的草。
作者屡次写过何小曼这个人物,但作者一次又一次还在尝试写,想让自己和读者尽量看清她。为什么会这么难写?越往后看,越会发现,她的命运虽然有因有果,却仍旧不是明明白白可以道清,她的面容依然模糊。因为她的命运,换个时代,换个人,依然可以成立,超越那个时代。所以更让人唏嘘。
母亲不爱她吗。爱她呀。为了她有更好的物质环境,母亲再嫁,哪怕丝毫不爱,哪怕这个人和父亲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一个人。她生病的时候,母亲全程搂抱着她,她像重新回到母亲的子宫一样,感受到来自母亲的爱和温暖。母女流着同样的血。
第一个家庭有爱,第二个家庭有钱,她还有妈妈,她的继父从未伤过她,这样的际遇,并非最糟。
但在第二个家庭里的何小曼成了“拖油瓶”。这三个字的意义不仅是遭受嫌弃的,多余的,更代表了一种在家庭里琐琐碎碎无处不在的区别对待,还包含了母亲潜移默化在新家庭中对她的影响。
自感寄人篱下的母亲自觉摆出了低声下气的姿态。小曼小小年纪便学会了。
她吃饺子吃露陷的,穿衣服穿剩下的。她还养成了一个又一个令人讨厌的习惯:到厨房趁无人抓抢东西吃,红烧肉迅速压碗底,躲到无人处再放开吃相啃。原因是在人前吃肉她觉得不安全。
弟弟说她“贼眉鼠眼”,保姆说她像她村里的狗。
她在这个富裕的家庭,却时刻困着饿着贫着。
母亲表面上也护她,但转脸会“教育”她:“要不是为了你有个好环境,我会嫁给他吗?……勿好忘本哦,没有他你连破饺子都没吃的……你还嫌姆妈不够难,是吧?还要跟他们作对为难我,是吧?”
母亲为了她。所以她也要为母亲。为母亲在新家里低声下气变成隐形人,变成令人讨厌的人,变成一个哭都不会哭的人。
她的仇恨渐渐滋长。那件红毛衣变成黑毛衣,承载了她所有的仇恨。她得不到的,妹妹也休想得到。
在她装病引得母亲最后一次抱她之后,在她长大之后,在她终于意识到,母亲在这个家庭里,比她更“变形”之后,她最终决定离开这个“家”。
❀❀❀❀❀❀
于是何小曼便踏入了第二道假光之中。这道光里,有后来所有嘲笑和嫌弃她的人。
何小曼带着自己原始家庭的浓重痕迹,来到一个青春盎然,芳华锦绣的集体里。
她为了母亲给自己编的辫子尽量保持长久点,不剪发不脱帽不洗发好多天。她引发了大家的好奇心和捉弄心。她从开始就成了异端。
这一群年轻的男兵女兵从嫌恶她满头浓密弯曲的头发开始,逐渐发现了她更多的怪癖:她喜欢吃饭吃到一半藏起来,舔舔包起来,熄灯了接着舔——这是红烧肉的延续,她总是怕别人把她的东西抢走,只有藏起来才是安全的。但别人不知道。
继而人们又发现,她军帽里垫报纸长个儿,这不要紧,更严重羞耻的是,众目睽睽下,她的乳罩随风飘走,于是她在乳罩里垫海绵“长胸”的秘密遭到曝光。而那个海绵,黄的,搓过澡的,寒碜无比,幻化成了何小曼整个人。
最后,他们集体抵制她。没有一个男兵愿意托她舞蹈,他们嫌恶她,他们嫌她有味儿,嫌她脏。没有人接纳她,所有人都在看她笑话。
此时的何小曼已经被作践到了最底层。此时的何小曼会是什么心情,那双特别的眼睛会含着什么神情。
就在此时,平常抢着干脏活累活的刘峰出现了。他愿意成为何小曼的跳舞搭档。他拯救了她。他使得这一场青春却奇怪残忍的闹剧终于结了尾。
所以,后来所有人背弃刘峰时,何小曼却靠近了他。她爱上他,简直如“大恩不言谢,只能以身相许”。似乎天涯沦落,命运该当如此。
但几十年岁月光阴,依然没有将这对落魄的男女凑到一起。刘峰因“触摸事件”一生折戟,却仍念念不忘那个初恋女子林丁丁。他后来哪怕灵肉分离,能和一个风尘女肉体相欢,却不能和何小曼相濡以沫。他也许爱何小曼的灵魂,却不能和她身体相携。
爱,在这对男女身上,显得尤其残忍。两只孤雁,在命运的捉弄下,无法共同抵风前行。
❀❀❀❀❀❀
而当年那一群青葱的男女,他们集体毁灭了一个人,又一个人,却依然没能过好后来的人生。
郝淑雯嫁了富二代,却夜夜独守豪宅,后又遭遇小三。
林丁丁呢,结婚离婚,结婚离婚,出国替人看守豪宅,且不再娇弱撒娇,变成另一个相反的人。
而第一人称的小穗子作为受害者之一,初恋被捉弄破裂后,长大后结婚又离婚,专心于写作。
所有人都远离了那座红楼,所有人的记忆里都埋藏着那些尘封的往事,所有人都面目全非,所有人都在命运的海洋里淹没沉浮,逐渐真正触摸领教了人生。
“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值得留下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了,摔了连破的也没有 ,那种笑。”
他们曾经是快乐的人,快乐地毁灭着别人,也快乐地毁灭着自己。也毁灭着一种世上最短暂的东西:青春,芳华。
看《芳华》,如同暮年老人回忆年少荒唐。却又不能笑着释然,心尖上始终一点痛,却又任何办法都难以抚平。不是所有过错,岁月都能磨平,不是所有伤痛,都会有人前来抚慰。人死盖棺,也不能长吁一口气。
但就在这样灼灼又模糊的回忆中,细细拨开岁月褶皱,还能看到:
刘峰大包小包从上海把小穗子的爸爸要带给她的零食当着众人面拿给她,并一字不差复述爸爸的叮嘱,小慧子那一刻闪光的面庞和飞一般的脚步;
郝淑雯初见何小曼的时候,被何小曼的眼睛钉在那儿。两个女孩的初遇是美好的。而郝淑雯,也曾在“触摸事件”爆发前,郑重警告林丁丁:“不能出卖刘峰!”她出卖过人,她知晓被出卖的人后来有多惨;
而那样低到尘泥里、只能演小配角的何小曼,后来竟然拒绝演主角的诱人要求,却又在将要解散士兵团的激励下,答应出演,她的自尊哪怕一瞬闪光,都照亮了暗黑的记忆之河;
大好人刘峰,后来艰难海南淘金都不忘救赎妓女,死了都在为人让路;
……
即使,漫长的岁月里,刘峰、小曼们的“眼泪是逆向的流淌,往心的方向”,即使所有人后来都变成了不快乐的人,即使命运的底色最终被铺排成灰色的悲凉,即使最终一切都被时代的车轮碾压的平平整整好似不曾存在,依然不能遮住这些过往的细节,依然遮不住这曾经发生过的善良和美好。
相逢即命运,纠葛成人间。
红楼藏青春,刹那亦芳华。
❀❀❀❀❀❀
PS:严歌苓是位多产作家,且作品多被改编成影视作品,收视反响也都不错。
其中《陆犯焉识》被改编成电影《归来》,以及《金陵十三钗》也被同名改编,导演张艺谋。
还有早期的电影《少女小渔》;
之前的影视剧《小姨多鹤》,《第九个寡妇》,《一个女人的史诗》,还有原创剧本《娘要嫁人》,《毕业歌》等。
据说她的另两部小说《扶桑》和《灰舞鞋》也已被买下改编权,将要搬上大荧幕。《灰舞鞋》中的女主人公和《芳华》中的小穗子系同一人,邵冬俊即少俊,高爱渝即郝淑雯。
《芳华》被冯小刚导演改编拍摄成同名电影,上映在即,却因种种原因换挡。
好的小说(即精彩的人物和故事)是改编影视作品的基础。先看了故事,很期待电影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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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让笔下的人物,一步步从混沌清明的子宫里走出来,一步步走向繁华的人世,走向曲折莫测的人生,走向悲凉荒谬的命运,走向人生的最底处,然而在那底处,又藏着最初的本真。
开始看《芳华》并不十分吸引,直至何小曼从文字中踉踉跄跄走将出来。
同样都是悲剧,男主人公刘锋身上打的过多烙印是属于那个特殊时代的。刘锋的善是一种抽象的普世的善,他的被“雷锋化”,他的被神话,他的被“触摸事件”一掌击到命运的底层,以及他最终的人生走向,都和那个时代息息相连。刘锋身上映照了一个时代人心的迷茫迷失,和人性深处的诡秘莫测。
女人们都说他是好人,却无一人愿意亲吻他嫁给他。所有人都说他是英雄,却在只犯了一个错误后就将他不仅拉下神坛,且践踏到尘底。
曾经有多崇拜尊敬他,后来刺向他的语言就有多恶毒,曾经接受了他多少恩惠,后来践踏到他身上的脚就有多恶狠狠。
后来的刘锋无力反抗,因为他反抗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无法超脱的时代,和一个难以宣之于口的人性的恶。
而何小曼是另一种情况。她也生在那个时代。但是她更生动。比刘锋的命运和细节都生动,这种生动让人睹之,被揪心着看下去,心里隐隐抽疼,却又无可托寄,无可帮,无可改善,无可惋惜,无可奈何。
刘锋尚有转折性事件,有滑铁卢,有可追怨的人,有可慨叹的青春和人生,身后有浩瀚荒漠的时代,后来很多人还记着他,或懊悔或弥补,他是一个活的很积极很努力,用自己无数琐碎不重要的行为获取过巨大重要感和存在感的人,他的沉堕,曾使很多人惊愕,造成过很多人的困惑,他的离去,也会在某个瞬间使得一些人产生某一瞬的空落感,从这个意义上讲,刘锋活的鲜明,“善恶”都在人前,功过皆可评论,是个大写的利落的楷体字,一眼望去,横是横竖是竖。
但何小曼不是。何晓曼的人生旁逸斜出,偏离主航道之后,便漂泊在黑暗无方向的大海上,无枝可依无岸可靠。她的存在感十分弱,弱的让旁观者注意到她的时候恨不得都上去踩她一脚。她不曾沉堕过,因为她也从不曾处在快乐幸福抑或被人重视的位置过。她无空间可堕,活着的每一天都在谷底。
而造成她这种命运的那只手,却又拽无可拽,怨无可怨。她无数次伸出手,无数次无人响应。无响应之地,便是绝境。何晓曼的人生在孩童时期,就不知不觉处在一种可商量的绝境里,看似有光,却又寻之无隙。
书中对何小曼的长相描述是:“何小曼整个人可以忽略不计,就那双眼睛长对了,黑的就像秘密本身。”
何小曼所有的存在感就集中在那一双眼睛里。这双眼睛看下一切,盛下一切,却又覆盖一切。这双眼睛寻找光,又放弃光,但一旦有光,她立刻如飞蛾扑火,释放燃烧生命的光华。
她开始有多孤单,多被人群厌弃,后来就有多爱刘锋。但又爱的那么模模糊糊,只能顺其自然,屈从命运的安排。
家庭是何小曼生命中的第一道假光。父母给了她生命,但父亲及早自己结束了生命后,母亲和她便漂泊于世。但母亲已是大人,几乎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她用好的出发点,把自己和前夫的女儿一起嫁到一个物质非常丰裕的家庭。母亲给第二个丈夫生了一男一女,母亲的人生几乎有了保障。但何小曼却变成有根的草。
作者屡次写过何小曼这个人物,但作者一次又一次还在尝试写,想让自己和读者尽量看清她。为什么会这么难写?越往后看,越会发现,她的命运虽然有因有果,却仍旧不是明明白白可以道清,她的面容依然模糊。因为她的命运,换个时代,换个人,依然可以成立,超越那个时代。所以更让人唏嘘。
母亲不爱她吗。爱她呀。为了她有更好的物质环境,母亲再嫁,哪怕丝毫不爱,哪怕这个人和父亲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一个人。她生病的时候,母亲全程搂抱着她,她像重新回到母亲的子宫一样,感受到来自母亲的爱和温暖。母女流着同样的血。
第一个家庭有爱,第二个家庭有钱,她还有妈妈,她的继父从未伤过她,这样的际遇,并非最糟。
但在第二个家庭里的何小曼成了“拖油瓶”。这三个字的意义不仅是遭受嫌弃的,多余的,更代表了一种在家庭里琐琐碎碎无处不在的区别对待,还包含了母亲潜移默化在新家庭中对她的影响。
自感寄人篱下的母亲自觉摆出了低声下气的姿态。小曼小小年纪便学会了。
她吃饺子吃露陷的,穿衣服穿剩下的。她还养成了一个又一个令人讨厌的习惯:到厨房趁无人抓抢东西吃,红烧肉迅速压碗底,躲到无人处再放开吃相啃。原因是在人前吃肉她觉得不安全。
弟弟说她“贼眉鼠眼”,保姆说她像她村里的狗。
她在这个富裕的家庭,却时刻困着饿着贫着。
母亲表面上也护她,但转脸会“教育”她:“要不是为了你有个好环境,我会嫁给他吗?……勿好忘本哦,没有他你连破饺子都没吃的……你还嫌姆妈不够难,是吧?还要跟他们作对为难我,是吧?”
母亲为了她。所以她也要为母亲。为母亲在新家里低声下气变成隐形人,变成令人讨厌的人,变成一个哭都不会哭的人。
她的仇恨渐渐滋长。那件红毛衣变成黑毛衣,承载了她所有的仇恨。她得不到的,妹妹也休想得到。
在她装病引得母亲最后一次抱她之后,在她长大之后,在她终于意识到,母亲在这个家庭里,比她更“变形”之后,她最终决定离开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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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何小曼便踏入了第二道假光之中。这道光里,有后来所有嘲笑和嫌弃她的人。
何小曼带着自己原始家庭的浓重痕迹,来到一个青春盎然,芳华锦绣的集体里。
她为了母亲给自己编的辫子尽量保持长久点,不剪发不脱帽不洗发好多天。她引发了大家的好奇心和捉弄心。她从开始就成了异端。
这一群年轻的男兵女兵从嫌恶她满头浓密弯曲的头发开始,逐渐发现了她更多的怪癖:她喜欢吃饭吃到一半藏起来,舔舔包起来,熄灯了接着舔——这是红烧肉的延续,她总是怕别人把她的东西抢走,只有藏起来才是安全的。但别人不知道。
继而人们又发现,她军帽里垫报纸长个儿,这不要紧,更严重羞耻的是,众目睽睽下,她的乳罩随风飘走,于是她在乳罩里垫海绵“长胸”的秘密遭到曝光。而那个海绵,黄的,搓过澡的,寒碜无比,幻化成了何小曼整个人。
最后,他们集体抵制她。没有一个男兵愿意托她舞蹈,他们嫌恶她,他们嫌她有味儿,嫌她脏。没有人接纳她,所有人都在看她笑话。
此时的何小曼已经被作践到了最底层。此时的何小曼会是什么心情,那双特别的眼睛会含着什么神情。
就在此时,平常抢着干脏活累活的刘峰出现了。他愿意成为何小曼的跳舞搭档。他拯救了她。他使得这一场青春却奇怪残忍的闹剧终于结了尾。
所以,后来所有人背弃刘峰时,何小曼却靠近了他。她爱上他,简直如“大恩不言谢,只能以身相许”。似乎天涯沦落,命运该当如此。
但几十年岁月光阴,依然没有将这对落魄的男女凑到一起。刘峰因“触摸事件”一生折戟,却仍念念不忘那个初恋女子林丁丁。他后来哪怕灵肉分离,能和一个风尘女肉体相欢,却不能和何小曼相濡以沫。他也许爱何小曼的灵魂,却不能和她身体相携。
爱,在这对男女身上,显得尤其残忍。两只孤雁,在命运的捉弄下,无法共同抵风前行。
❀❀❀❀❀❀
而当年那一群青葱的男女,他们集体毁灭了一个人,又一个人,却依然没能过好后来的人生。
郝淑雯嫁了富二代,却夜夜独守豪宅,后又遭遇小三。
林丁丁呢,结婚离婚,结婚离婚,出国替人看守豪宅,且不再娇弱撒娇,变成另一个相反的人。
而第一人称的小穗子作为受害者之一,初恋被捉弄破裂后,长大后结婚又离婚,专心于写作。
所有人都远离了那座红楼,所有人的记忆里都埋藏着那些尘封的往事,所有人都面目全非,所有人都在命运的海洋里淹没沉浮,逐渐真正触摸领教了人生。
“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值得留下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了,摔了连破的也没有 ,那种笑。”
他们曾经是快乐的人,快乐地毁灭着别人,也快乐地毁灭着自己。也毁灭着一种世上最短暂的东西:青春,芳华。
看《芳华》,如同暮年老人回忆年少荒唐。却又不能笑着释然,心尖上始终一点痛,却又任何办法都难以抚平。不是所有过错,岁月都能磨平,不是所有伤痛,都会有人前来抚慰。人死盖棺,也不能长吁一口气。
但就在这样灼灼又模糊的回忆中,细细拨开岁月褶皱,还能看到:
刘峰大包小包从上海把小穗子的爸爸要带给她的零食当着众人面拿给她,并一字不差复述爸爸的叮嘱,小慧子那一刻闪光的面庞和飞一般的脚步;
郝淑雯初见何小曼的时候,被何小曼的眼睛钉在那儿。两个女孩的初遇是美好的。而郝淑雯,也曾在“触摸事件”爆发前,郑重警告林丁丁:“不能出卖刘峰!”她出卖过人,她知晓被出卖的人后来有多惨;
而那样低到尘泥里、只能演小配角的何小曼,后来竟然拒绝演主角的诱人要求,却又在将要解散士兵团的激励下,答应出演,她的自尊哪怕一瞬闪光,都照亮了暗黑的记忆之河;
大好人刘峰,后来艰难海南淘金都不忘救赎妓女,死了都在为人让路;
……
即使,漫长的岁月里,刘峰、小曼们的“眼泪是逆向的流淌,往心的方向”,即使所有人后来都变成了不快乐的人,即使命运的底色最终被铺排成灰色的悲凉,即使最终一切都被时代的车轮碾压的平平整整好似不曾存在,依然不能遮住这些过往的细节,依然遮不住这曾经发生过的善良和美好。
相逢即命运,纠葛成人间。
红楼藏青春,刹那亦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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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严歌苓是位多产作家,且作品多被改编成影视作品,收视反响也都不错。
其中《陆犯焉识》被改编成电影《归来》,以及《金陵十三钗》也被同名改编,导演张艺谋。
还有早期的电影《少女小渔》;
之前的影视剧《小姨多鹤》,《第九个寡妇》,《一个女人的史诗》,还有原创剧本《娘要嫁人》,《毕业歌》等。
据说她的另两部小说《扶桑》和《灰舞鞋》也已被买下改编权,将要搬上大荧幕。《灰舞鞋》中的女主人公和《芳华》中的小穗子系同一人,邵冬俊即少俊,高爱渝即郝淑雯。
《芳华》被冯小刚导演改编拍摄成同名电影,上映在即,却因种种原因换挡。
好的小说(即精彩的人物和故事)是改编影视作品的基础。先看了故事,很期待电影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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