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叩她心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这是我看的第二本凯特莫顿的书,也是第三本澳大利亚作家的书。看来,除南极洲作家(如果企鹅可以写书)以外,主要大洲作家的书我算是看过一遍了。 我以前很小人地认为澳大利亚就是美国的郊区, 美国尚且不入流,远郊区县不足挂齿, 怎么会有好作家,好作品。这种好像大清帝国闭关锁国的陈旧思想被莫顿女士的《雾中回忆》打破,而第二本《她一生的秘密》秋风扫落叶般将我可笑且闭塞的狂妄大国荣誉感击得粉碎。 如果说《雾中回忆》只是开胃菜,《秘密》就是主菜。整本书跨时间,跨空间,来回穿越。开始读的时候,对这种写法,我是拒绝的,因为读者会分神, 一个不小心就会接不上前文,而且每一章节突出一位主人公,这也是我不喜欢的,容易会把完整的故事割裂开,需要读者从不同主人公的角度去看一件事儿。说来说去,我是一个懒惰的读者,喜欢一气呵成的行文,不喜分析作者的构思。 翻开〈秘密〉,粗看了下目录,我讨厌的几种写法都满足了,但是我用了一个周日的下午把书看完了,因为真的是打翻开第一页就放不下了。 开篇,凯特设计了一场拙劣的谋杀,凶手,受害人,目击证人(还俩)都全了,但是因为目击证人的伪证,凶手全身而退,留下了一个悬念,凶手和受害人肯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证人也一直没有放下,她要弄明白为什么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会认识母亲,陌生男人第二句话还没有机会说出来就被刺死了。 于是故事就此展开,拉开穿越帷幕,战后的英国和2011年的澳洲来回跳跃。兵荒马乱的时代是一个人隐瞒身世最好的时机,大难临头,没有人在乎自己是谁,更不关心别人是谁,活着是每个人最大的目标。其实洛瑞尔最初的感觉挺像桃莉的,或者说我们每个女孩子在那个年纪都像桃莉,青春,轻佻,不安分,在意身边的男孩子,所以我曾有一瞬间觉得洛瑞尔的母亲不太像后面的桃莉,她更稳重,更隐忍,但是这个疑惑转瞬即逝,因为我怎么也想不到她其实是薇薇安。 桃莉世俗,虚荣,而且还有严重的幻想症,是很常见的小镇上的年轻姑娘。她非常羡慕有钱姑娘,所以像每一个抱着可以扬名立万的心态从小城市来到光怪陆离的伦敦,因为伦敦遍地是金子,高不成低不就,最后成了贵妇人的陪护。因为幻想着贵妇能给她留下遗产,所以心甘情愿没有底线地伺候人,这种人设在名著里被写尽了。可惜,最后留给她的只有一件陈旧的毛皮大衣,她不论春夏秋冬都穿着这件破破烂烂的大衣,好像有大衣加什,她就不再属于她的阶层,成为她渴望而不可及的那类人。其实,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就好像是这件残缺的大衣,虽然表面珍贵,但细看布满 了可怜的窟窿,她缝补这些窟窿的手法就是讹诈,讹诈根本没有伤害过她的薇薇安。 另外,她配不上朴实善良的吉米,他们是两个世界、两个层次的人,即便走到一起,最后也会分开。 吉米和薇薇安是一类人,正直,有爱心,最重要的是善良。尤其是吉米,其实他早就知道薇薇安冒充桃莉的身份隐藏在小岛,他两次去探望, 在确保薇薇安生活幸福的前提下,选择退出,并且一直关注后来成为大明星的洛瑞尔。两个真心相爱的人,薇薇安最后刺死前夫,有很大程度上是为吉米报仇,她虽然有爱她的丈夫和孩子,但是在内心深处永远有吉米的一席之地,在弥留之际喊的也是他的名字。 爱人至深就是“若不能相守,便护你安好”。两个彼此深爱的人守护着对方平静的生活,各自偏安一隅,不去打扰。这种感情真是难得。 我唯一对这本书不满的地方就是吉米和薇薇安日久生情的过程写得有点粗糙,可以再细腻一些, 桃莉占的篇幅有些过了,笔墨太多,喧宾夺主。这么好的一个构思可以多加笔墨,应该多制造几个场景,多一些交流,让感情升温,毕竟结尾两人那么克制,可是为什么能达到这个深度,仅仅几场戏,有点简单,有点唐突两个深爱的人,完全可以用慢火再多煨一会儿,让感情再浓烈些。 以我真情,叩你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