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文化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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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真正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发现它并不像我所想象的那样“容易读”,很多晦涩的词汇和不大通顺的直译句成了我读书过程中最大的阻碍,所以我的读书进程可以说是比较慢了,我仔细阅读了本书中的四篇文章,其他的部分章节我则选择了略读,并结合了当下流行的鹿晗粉丝文化现象,由此写下了这篇不大专业的读书笔记。
《粉丝文化读本》这本书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粉丝与文化消费”,主要对粉丝及粉丝文化进行了阐述,以及对粉丝文化的起源——《星球大战》的流行现象做了分析;第二部分为“粉丝的情感与认同”,以分析粉丝在追星过程中的心理活动和变化为主,从心理学角度说明了粉丝的行为动机;第三部分为“粉丝实践中的政治身份”,这一部分提到了女性主义和男性气概在粉丝中的存在现象,更多的是从政治身份的角度解释粉丝行为和粉丝文化;第四部分为“粉丝社群与赛博空间”,这一部分中提到了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日本动漫文化、肥皂剧和科幻小说通过互联网传播的现象,以及对作为虚拟异托邦的网络空间与粉丝文化之间的关联的分析。
一、“干点正事吧!”——粉丝、盗猎者、游牧民
詹金斯在《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性文化》一书中提出,将粉丝定义为通俗文化的盗猎者,他们将通俗文化以“为我所用”的方式转化为自己的解读。尽管在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环节中,粉丝是无权的,但是在文化产品的消费过程中,粉丝却有着相当大的自主权。詹金斯指出,之所以研究粉丝文化是因为“他们构成了消费者中特别活跃和善于表现的一个社群,他们的活动吸引我们关注文化挪用的过程。” 其次,他又提出一个观点:霍尔模式过于机械。他认为霍尔模式将大众看做是“固定的、不变的”,但是德赛都的“盗猎”模式则认为大众具有流动性,他们可以制造原本不存在的意义。虽然一部分粉丝只忠于单一的节目或明星,但更多的粉丝将单部影剧作为一个更广阔的粉丝社群的起点,这在我看来类似于将偶像作为一种于外部世界沟通的媒介,粉丝之间还会经常组成“不稳定的联盟,用他们对媒介的共同兴趣作为讨论和友谊的基础”。
最后,詹金斯对德赛都的理论进行了修正。对于德赛都来说,写作有着一种物质性和永久性,读者意义的生产时临时的短暂的,是在读者从一个地点游荡到另一个地点的过程中匆忙生产出来的,读者的意义源自于对当下关注之事的回应,一旦这些意义不再有用就会遭到抛弃。但是詹金斯以科幻小说为例,证明了粉丝能够保留他们利用大众文化材料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形成自己独特的、持久的社群文化。詹金斯认为,德赛都的这个主张或许能够运用在以短暂的意义生产为标志的大众阅读,但在某些情况下却是错误的。德所描述的读者大都为个体,彼此是孤立的,一旦他们从文本中盗猎而来的意义没用的时候就会被扔掉,但是粉丝阅读却是一个社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价值观念被周围环境不断改造和巩固,这并不具有短暂的时效性,而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
二、昆汀塔伦蒂诺的星球大战——数码电影、媒介融合和参与性文化
詹金斯认为《星球大战》粉丝电影的出现代表了两种意义深远的文化潮流的交汇,一个潮流是大公司所致力的媒介融合,使得一个成功的产品在各种媒介中流动,当受众融入整个节目所创造的叙事宇宙中以后,他们会消费与该节目相关的所有衍生产品,而不单单仅是购买单个产品。另一个是新媒介文化技术所引发的一种参与性文化。最近,成本低廉的摄像机和数码相机更是帮助普通民众直接进入电影制作过程,这助长了草根文化的产生和传播,促进了受众的自我表达和创造力。
某种程度上,媒介融合促进了某种媒介在其他不同媒介渠道中流动的内容,这就要求制造商不断发展出能激发媒介观众的强烈参与的媒介内容,不能只购买单个产品,而是要进入与叙事宇宙的长期关系,这个叙事宇宙必须做到足够的丰富来维系观众长期的兴趣,并刺激一连串的消费。这让我想到《刺客信条》,从最初的电脑单机游戏,发展到小说,再到最后的电影,强大而丰富的宇宙观,从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时期的兄弟会到2012年的圣殿骑士,我仿佛看到了一代又一代刺客们为了心中的信条而不断奋斗。
由于工业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大规模生产基本上取代了旧的民间文化,但我们丧失了让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积累新的意义和联想的可能性,导致只有一种官方授权版本的存在,尽管我们对文化的情感和社会投入并没有转移,但所有权的新结构却削弱了我们参与文化创造和阐释的能力。但是值得欣慰的是,随着越来越多的草根生产的作品通过互联网进入传播领域,我们对创造力的理解也因此更多地返回到民间文化的立场。粉丝小说就弥补了文化私有化所带来的损害,让这些文化拥有更加广阔的社会和政治视景。与此同时,媒介生产者也有意识地在文本中留下可供粉丝阐述和合作的机会,比如一些开放式结局和悬而未决的谜团、下一步情节发展的预告等等,所以在当下这个新媒介环境中最娴熟的生产者正在利用网络来加强和扩展产品的信息,以刺激受众更多地消费。
三、作为病态的粉都——定性的后果
提起粉丝,总是被定性为潜在的狂热分子,这意味着粉丝被视为过度疯狂的人群。 詹森认为,病态的粉丝群体可以被分为两种,一种是着魔的个体(即独狼),另一种是歇斯底里的人群。着魔的独狼是孤立的、异化的“大众人”的再现,他与家庭、朋友和社群脱节,对名人的非理性迷恋主宰着他的生活,最终跨域底线,演变为病态,甚至威胁、伤害他们所渴望的对象。人群中疯狂的粉丝作为群氓的一员,粉丝变得非理性,从而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
有关粉丝的资料显示:粉丝心理不健全,容易受到媒介影响和群体感染,有时候他们寻求和名人的接触一变为了补偿他们自己欠缺的生活。粉丝的着魔是情感性的(下层阶级、未受教育的),因而是危险的,爱好者的着魔则是理性的(上层社会的、受过教育的),因而是良性的,甚至是有价值的。
四、内在的粉丝——粉都和精神分析
桑德沃斯认为粉丝研究中用来阐释粉丝心理机制的三种精神分析理论是:弗洛伊德的性本能理论、粉丝中的内摄和投射和过渡性客体理论。
弗洛伊德的性本能理论:“虽然粉丝和粉都课题之间的关系不能全部还原为性的愉悦和吸引,但以性为动机的幻想明显构成了粉都愉悦中的重要部分”,流行文化总是试图用各种方式来培育粉丝的幻想和欲望。粉丝之所以从事这些活动,都是因为它们在本质上是愉悦的体验和快感的场域,尽管它们也会带来暂时的受挫感。但是该观点存在缺陷,比如体育比赛中的愉悦和激情,通常是基于特定球队的关心和认同,就无法从性愉悦的角度来解释。
粉丝中的内摄和投射:“投射”即粉丝将对外在世界的感知投射到偶像身上,“内摄” 则是粉丝模仿偶像的穿着、行为等、自我的延伸。不过,投射和内摄反映了一种偏执、分裂的心态,用这种理论阐释粉丝心理,容易导致将粉丝病理化。
过渡性客体理论:粉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粉的过程和自我陶醉,粉丝喜爱的对象充当了粉丝的自我和外部客体世界之间沟通的桥梁。该理论最大的优点是,能帮助我们将粉丝身份构想为惯常的、非侵略性的心理过程,认识到粉丝的“小小疯狂”是正常生活所需要的。
鹿晗的某位粉丝说:“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无处寄托,只好送给素不相识的偶像。把他捧到无限高,就好像我们自己也放大了一样;帮他实现梦想,就好像我们自己的价值也实现了一样。” “身处集体中,鹿饭们抱团取暖,相互感动,生发出一种日常生活中难以体味的崇高感”。迷鹿晗的人在行动中实现了符号崇拜和信仰,完成了本由宗教完成的功能,演唱会、微博集体行动等粉丝活动,都是仪式的一部分。每天,有几十万名鹿饭到鹿晗的贴吧签到,对她们而言,这就和教徒们唱圣歌、做祷告一样,成为每日必修的仪式。这不禁引起我的思考:为什么在大众眼中叛逆的90后反而会以鹿晗这类拥有乖巧形象的人作为偶像呢?对此,长期从事粉丝心理研究的北京大学心理学博士李松蔚这样解释:“70后、80后成长的过程中一直受到主流文化、集体主义的压抑规训,因此他渴望挑战对方,渴望反叛,要为积压的情绪找一个出口,所以偶像得有很叛逆的个性,要酷,要猛。但是90后、00后不需要去挑战谁,没有很压抑的情绪要释放。他们生活在一个消解、解构、什么都无所谓的文化环境里,叛逆有什么了不起?美好、积极、纯粹的情绪反而是他们渴望的稀缺品。所以他们更愿意选择一个看起来很干净,很纯净的人作为偶像。”
以上是我阅读《粉丝文化读本》一书后的心得体会,或许在以后,随着我的阅历增加,我会对粉丝群体和粉丝文化产生更加深刻的见解。最后,我想以詹森的一句话作为结尾,“粉都是我们面对大众传媒,面对我们的历史、社会、文化处所而理解世界的一个方面。深入思考粉丝和粉都能帮助我们更全面、更恭敬地思考在今天活着和为人(to be alive and to be human)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