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些发现和铭记,成就了我们清泠的一生
文/smarttree
在布拉德伯里诸多不经意却被广为引用的话语里,最出名的一句莫过于下面这句:
“Some people turn sad awfully young. No special reason, it seems, but they seem almost to be born that way. They bruise easier, tire faster, cry quicker, remember longer and, as I say, get sadder younger than anyone else in the world. I know, for I'm one of them.”
《蒲公英醇夏》中的道格拉斯便是这样一种人——容易新奇,容易心动,容易哀伤,相信且执著地坚持仪式,永远都记得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只要它们经掠过生命里。
道格拉斯比任何人都要早地醒来,被初夏清晨的曚昽和氤氲所震撼。他一定预测到了接下来的一天、一个季节的壮观与璀璨,于是,在敞开的窗口,他悄悄地、逐一地,唤醒每一个人,直至小镇敞开,世界敞开。
轰轰烈烈的夏天开始了。
【一生的心动和惆怅】
我们一生中,总会遇上心动的时刻——我当然说的不是爱情。生活中有那么多比爱情重要的多也宽广的多的事,多到你连在乎都在乎不过来——苍白的下午看见海浪的翻涌;茫茫的清晨瞥见冻结的霜花;一道光透过垂下的帘幔,照见地上经年的木地板上的节疤;半夜里突然响起的枭鸟的鸣叫;梦里听见熟悉的声音呼喊你的名字,而你四顾却看不到那张熟悉的脸庞……哪一次心动让你印象最深?
道格的心动,来的那么猝不及防。
其实是很好的一天,和缓又清新,“一年之中,总有一些日子是各种花香扑鼻而来的好时光。这样的日子里,整个世界都钻进了你的鼻孔,再从另一个鼻孔里溜走。还有一些日子是声音荟萃的好日子,宇宙中所有的和鸣与颤音从四面八方涌进你的耳朵。当然,还有些日子适合张嘴去品尝,另一些日子适合伸手四处去触碰。”就在这么轻快喜悦的一天里,爸爸带着他们兄弟两个去林中玩耍。道格本应该和汤姆欢天喜地地在草木间奔跑嬉闹,累的时候津津有味地吃爸爸带来的三明治才对,道格却在行走的时候,猛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有什么在跟着他!
他看不明也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可是这种压抑与黑暗却从此一直伴随着他。他无心投入到爸爸带领他们认识植物的活动里,也无心接应汤姆的谈话。即使摔倒了、翻滚着,也因为被那个东西搅得心神不宁,而意识到到疼痛。可是,就在突然间,那东西仿佛抽身而走,不见了?!
道格拉斯瞬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我还活着!”
这般小小的领悟,越来越明亮,越来越轰鸣,笼罩着、鸣叫在接下来一整天、一整段岁月中,即使道格并没有刻意去铭记它。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夏天还会发生许多事,他还要经历许多次哭泣与微笑,它们都是他在此时的心动的延续。
“生”,那么平凡而巨大。道格拉斯直到十二岁的初夏,才开始真正地点滴懂得。
在林中之旅结束后,道格时时刻刻都能发现日常中的生机。在爷爷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夏日酿酒,对道格而已,却成为一种重要的保留“生”的仪式。“夏天的美好时光在这些蒲公英佳酿之中封存。道格莱斯知晓这一切,也就由此知道自己真真实实地活着。即便是为了探索和感受生命而走遍全世界,在浩瀚的新知与旧识之间,却总有一些是专门留给那写大雪纷飞的寒冬一月,或者阴云密布、旬月不见阳光的世界。有些美妙的记忆或许已经开始变得暗淡,正需要在那样的时节里再次拾起,再次重温。蒲公英佳酿是夏日里不可思议的奇迹,他打心底里希望这些奇迹能够得到完好地保存。”“在大雪覆盖草地,雪水渗入草根的寒冬时节,只需瞥上一眼这些佳酿,空气中弥漫着自然的芬芳。只需要瞥上一眼,铅灰色的天际霎那间便成了万里晴空。”
生当然是与青春相关的。青春的主题在《蒲公英醇夏》中时时体现。
在《神奇的鞋子》里,葱茏的草坪体现着青春:“绿草像是从乡村那边泼洒过来一样,围着人行道,绕着高地房屋,肆意地生长。任何时候,一不小心整个城镇就会被颠覆,就会被绿色的植物和野草攻下,陷入永久的沉寂之中。”
崭新的球鞋体现着青春:“鞋底松软得像是棉花糖,充满了野性。鞋子的其他部位犹如点燃了的干草,野性十足。鞋子的某个地方一定还藏着一只健壮的雄鹿吧。生产这些鞋子的人一定是无数次亲眼目睹过大风刮过树林、大河奔腾着冲向大海的场景。”
在得知鞋店主人已经三十年没有穿过运动鞋后,道格对鞋店主人深情且详尽地描述着穿上新鞋、开始奔跑的轻盈和畅快。少年的热情和急切,让年迈的店主陷入了对昔日青春时光——青春感的回顾与珍视中。他终于答应道格可以穿着新鞋离开,而他也目送着道格跳跃、飞奔着离开——是在看着少年时期的自己么?
当然,虽然青春对人人都是公平的,但每个人的青春,却不可能都会有呼应。
在《从没年轻过》里,小女孩对本特利太太的青春,是不承认的。她们残忍地否定衰老而孤独的本特利太太曾经的年轻,曾经的漂亮,曾经的好奇与天真——并非故意,而是打心眼里不相信老年人也是从小孩儿成长过来的。这种否定,虽然让念旧的本特利太太非常伤心,但又最终让她释怀。——不看过去,不想未来,体会当下就好。
而看似不可能呼应的青春,又能神奇地遇上。在《恨不相逢年少时》里,三十岁的比尔和九十五岁的卢米斯在冷饮店里相遇,因为喜爱同一种口味的冰激凌而聊到了一起。都是单身,都没有太多朋友,一个从没有走出过小镇,一个已经经掠过无数的山河与人事。卢米斯问起比尔的梦心愿,单纯的比尔描述得那么卑微又简单:“我想去伊斯坦布尔、塞得港、内罗毕、布达佩斯看看,想写一本书,想抽好多好多的香烟,想从一处悬崖跳下去,然后落到一半的时候又能被一棵树接住。我还想在漆黑的夜里朝着黑咕隆咚的巷子开上几枪。我想和某个漂亮的女人相爱。”“听上去不错”,卢米斯淡淡道。于是,这两个人开始了一场神奇的想象之旅:卢米斯回忆而且细心地描述她停留过的一个个远方。只不过,在这些重现的行旅里,不光有曾经年轻的她,也有正当年轻的他。
比尔早些年就见过卢米斯的照片——照片中的卢米斯只有二十岁,安静中带着羞涩,笑意盈盈:“那是一张春天的面庞,那是一张夏天的面庞。从她的脸上你能够感受到三叶草温暖的呼吸。石榴花在她的嘴唇上绽放,她的眼睛犹如正午的太阳一般炽烈。抚摸她的脸就像是在十二月清晨打开窗户,将手伸出窗外去感受悄悄降临的皑皑白雪。初雪已至,无声无息。积雪将整个世界装扮,感觉是那样的凛冽和清新。这所有的一切——呼吸时的温暖、杏花般的温柔……那一刻被摄影永远地定格,即便是时钟掀起的飓风也无法吹掉她的一分或一秒。那皑皑的初雪和那冷冽的清新,永远不会消逝,傲视着无数个炎炎夏日。”那样一种青春的模样被永远镌刻在了比尔的脑海中。无论卢米斯的一生如何跌宕与壮阔,无论她现在如何老迈且孤独,他看到的她,永远都是照片中的模样;而他也能有幸和那时的她,一起徜徉在世界的各种瑰丽中。
一方面比尔沉浸在幸福的想象之旅中,一方面卢米斯清醒地知道:她想的,未必是他想的。她提醒比尔,她更怀念二十岁(比尔心目中她的最繁盛)之前的自己,那个时候的快乐更简单也更纯粹,抑或说,她只记得那时候如此年轻的快乐:“那是冬天的某个晚上,她在一个池塘的冰面上轻盈地滑着冰,身影在冰面上滑过,并悄悄地和她对话。那是夏天的某个晚上,空气里脸颊上像是有火在燃烧,这火又像是烧在她的心里。萤火虫的光线在她的眼睛里闪动。那是十月的某个晚上,树叶沙沙作响。她站在那里唱着歌,手里拿着一块从厨房的钩子上掰下来的太妃糖。她在河边的青苔上奔跑着,在春天的时候去铺着花岗岩的游泳池里游泳,游在在柔和温暖的深水中。那是一年中的七月四日,焰火在空中绽放,每家每户都在放烟花。一会儿是红色的烟花,一会儿是蓝色的烟火,一会儿是白色的烟火。当最后一束白色的烟火映照在人们的脸上的是时候,她也和人群一起欢呼雀跃。”
她提醒比尔:即使他不在乎人言可畏,而她,终会比他先离开这个人世;这一生相逢太晚,下一生希望不要再错过:“我只希望你答应我不要活得太老。如果一切如愿的话,我希望你活到五十岁就够了。可能要费一点周章。我这么说是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海伦·卢米斯会在什么时候降生。想着都让人害怕,不是吗?要是你活得太久的话,比如说活到一九九九年。有一天当你走过中央大街突然看到我站在那里。而我只有二十一岁,一切不又要失去平衡吗?”“我只希望一九八五年或者一九九〇年的某一个下午,有一个名叫汤姆·史密斯或者约翰·格林,或者其他什么名字的年轻人将会走在城市的大街上。他会在一个杂货店的门口停下脚步,然后点了一个冷饮,准确地说,要了一个冰激凌。一个年龄相仿的姑娘正好坐在那里,听到他点的冰激凌的名字,有些事情就会发生。”
卢米斯说完这番话的若干天后就去世了。比尔今后的人生里能否再遇到这般的心心相映无可得知。他可能没有意识到,在卢米斯心中,他仿佛就是她七十年前错失的最爱,笨拙又文雅的样子熟悉到令她吃惊而惶惑:如果某天她在大街上冲他喊出七十年前的那个名字,他是回头还是不会?
正当青春的人们,从来都以为青春来的那么理所当然,一念就可以是一生,一生也抵不过一瞬;走过青春,走过青春许多年,直到“生”都要终结时,想起青春的意气与遥远,才会那么怅惘而留恋。弗利雷上校——他已经老得像座木雕了,经历过那么多重大的历史事件,被道格拉斯和小伙伴们称作“时光穿梭机”。他们好奇地跟他打听历史课本或者人们的言谈中得知的许多事实,而他也总能或清洗或模糊地复现——他可都曾经置身于那些场景中呢!可是,被他点滴清晰地记得的,不是那些重大的战役,不是创奇人物们的荣光或衰亡,而是他年轻时候在广袤的原野上看见过的宏伟的野牛群的奔跑:离离的草原,翻滚的乌云,光耀的闪电,隆隆,尘烟,奔蹄,山一般的身形,浩瀚,孤寂……一切仿佛都在腾升,宏大、激烈、悠远,年轻而孤独的自己,如此渺小,如此兴奋,心跳到心痛。在那样天宽地广的轰鸣里,他究竟发现了什么?上校没有说,但当时的震撼,那川流不息的骚动,却让他情愿一直感受下去,在时间中得以永恒。
可是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啊。上校在生命中最后的时光里,在他的四肢萎缩到让自己都认不出甚至感觉不到,要去够着想要的东西,只有靠爬行时,他每天最惦念的,是拨通两千英里外的电话,听话筒那头传来的市井的生动:那些喧哗和车水马龙,让他强烈地怀念自己少小时期成长的街市,街市上熟悉的气味和面孔,笑声盈盈,乐声潺潺。他曾经就是其中的一员。“当你总是离乡背井漂泊在外的时候,故乡就会成为一种幻境。”而身在故乡时期过往的自己,也成为一个令人怀念的幻影:身强力壮,血气方刚,只要愿意,世间的鲜妍和愉悦招手即至……
上校的身体终于冰凉,永远停在了那样深刻的怀念和惆怅中。
小镇上每个人的故事,都发生在道格拉斯的眼前。他一边经过和穿越着别人的悲喜,一边也在日常的呼吸和光影中体验。伴随着“生”的必定还有“死”。弗利雷上校的无所不知让他认识到: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程,只有走到足够远,才能看到足够多的风景。那么,有生之年,他一定要、一定要,让这趟旅程走得足够远。而当上校终于故去,他以前特别朦胧的一个念头迅速地变得清醒:人,都会死去,事物,都会消逝,那么怎么组织这一切的发生呢?
相信仪式感的道格,选择了铭记。因为,任何东西、任何人,一旦被看见、被记住,就永远不会消逝;即使看上去,什么都没有改变。
而这样的体悟能够让他更平静,更心安么?
“有一天,约翰·赫夫从这个世界的边缘跌落,离开了。为什么那一瓶也不必其他的更黯淡呢?
“夏日的狗儿轻轻盈盈地跳跃着跑向远方,像是风儿梳理过的麦浪。它们都去了哪里了?去了哪里了?那辆有着闪电气息的绿色代步车和电车去哪里了?这些佳酿会不会记住这一切?”
“不记得在哪里有那么一本书,书上说,每个人说的话,一旦说出口,每个人唱的歌,一旦歌声飞起,就会永远存留。这些话语和歌声将会在太空中永存。……无数的声音在那里飘荡。那么光线会怎么样呢?
“任何东西,一旦入了你的眼睛,就再也不会消逝,就是不会再消逝。它们还在某个地方存在着。寻遍这个世界,也许它们就藏在蜂巢中那一个个小匣子里。光线被满身花粉的蜜蜂藏在那一滴滴甜甜的蜂蜜中。也许在正午时分翩翩起舞的蜻蜓那成千上万只宝石般的复眼中,珍藏着任何一年中这个世界五彩缤纷的景象。”
少年的遐想随时而起,随处而生,无边无际。但再浩大的遐想都掩盖不住他清醒的认识:消逝就是万事万物的终结么?
果然,连最亲爱最慈祥的太奶奶也故去了。道格拉斯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也更加伤心和不甘了。他把捉来的萤火虫聚拢在玻璃瓶子里,在黑黢黢的卧室里,不顾汤姆的惊讶和诘问,定定地坐着,定定地想:谁也逃不开命运。他,道格拉斯·斯波尔丁,作为终生中的一员,总有一天,也会死去。死是比青春流逝更加无奈而悲哀的事。
这样的体认让道格悲从中来,无法自已。他放飞了那些本来用作光源的萤火虫,看着它们如一道道惨白的流光,飞向漆黑的夜空。它们像是这个已经逝去的世界遗落的一丝苍白的忽明忽暗的残余,也像是他手掌上的希望留下的淡淡的余温,离开了他的脸颊、他的身体,以及这个空间,飞向无尽的黑暗之中。
【甘心与不甘】
比道格拉斯年幼的汤姆,天真而多话。他的仪式感甚至比道格的更深浓,他不光会记录下自己的发现和体悟,甚至连那些总是重复,在其他人看起来毫不足奇的小事,都一一记得,比如从他有记忆到现在的十岁,一共吃过多少根棒棒糖,读过多少本书,看过多少部动画片……汤姆,天生是热爱且享受生活的。在全书的结尾,在他们彼此都经历过那么多事情之后,面对道格犹疑的释怀,他自信地说:“每天早晨我都会像是一根拴在高尔夫球上的橡皮筋一样弹出去,到了晚上又再收回来。……我向来如此,将来也会如此哦!”
虽然,他比道格更早意识到“死”和由此而生的黑暗。
那是在道格不在的夜晚,妈妈见道格许久都不回来,带着汤姆去找他。他们要经过小镇边上的那个从来无人驻足、黑黢黢的峡谷。汤姆虽然被妈妈牵着手,却体会到了妈妈深深的害怕——怕黑,怕不确定,怕不好的事情发生,怕无可挽回,怕无奈而无力——这就是死亡了吧?妈妈害怕的是遇到道格的死亡?原来连大人也是会害怕的么?他感受到了自己的颤抖……“为什么?她(妈妈)比他更高大、更强壮、更聪明,不是吗?她是否也感觉到了那种无以言表的威胁?她是否也感受到来自峡谷的恶意?是不是从此便失去了成长的力气?是不是再也没有信心能够长大成人?是不是会永远失去生命的避难所?午夜时分,当恐惧袭来,是不是再也没有了御敌的城堡?各种疑惑潮水般袭来,冰激凌的凉意又一次涌上他的嗓子、脊背和手脚。他只觉得浑身冰凉,像是十二月的寒风刚刚刮过。”他进而想到,每个人在世界上,到头来,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而已。
虽然妈妈的恐惧在道格笑嘻嘻的归来后烟消云散,而“死”这件事,从此被他记得。
却不像道格那样念念不忘。
在书中,总是有小哥俩独自相处的时刻。道格总是多情又善感的那一个,汤姆是犀利而真率的那一个。他毫不客气地跟哥哥指出:“你只是不愿意承认你自己爱哭而已!”他建议道格:遇到伤心的、仿佛迈不过去的事,哭一通,一切就好了,就又可以和大家走到一起去,就是“幸福结局”了。而对他自己而言,治愈不开心,只需要“美美地睡一觉,或者大喊大叫十分钟,再或者给我一品脱的巧克力冰激凌,最好是这三者加在一起,对我来说就是上好的良药”。
汤姆也进入过许多人的故事里,他总是无比镇定,从不飞身投入。在必定相遇的死生面前,汤姆有着远超年轻的坦然和甘心:接受就好了,一切就都自自然然的了。
如果说最年幼的汤姆的甘心是天真的、与生俱来的,那么最年长的太奶奶的甘心则是圆融的、如影随形的。
从很久很久以前,一直以来,太奶奶就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和定心丸。她样样在行,事事都惦记且照顾得到,一代代人在她的恩庇和呵护下长大,舒适而平静。可是,就像每天晚上她都要做的掐灭蜡烛和关掉开关一样——她终于到了自己也要熄灭的时刻了。她比其他人更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个时候的来临。将房子最后游历一番,看到一切安好,无需牵挂,也无需做什么特别的宣告后,她爬上了三层楼,来到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像是大雪覆盖之下的一片化石,等待着死神的降临。
全家人听闻她要临终,都慌张地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惊忧而害怕——没有她,这栋房子怕是要垮了。
太奶奶这么跟汤姆说(好让他甘心):
“在南方的大海边,每个人都知道,生命中总有那么一天,他们要和所有的朋友握手告别,然后驾船驶向远方。他们每个人都这么做,坦然地接受这一切的到来——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一到这个时候,你最好站起身来合上椅子,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走去。不要后悔,更不要退回到走廊上。所以,我要走了,要趁着我还依然开心,依然享受生活的时候。”
太奶奶这么跟道格说(好安抚他的不甘):
“谁要是把自己剪下来的指甲收藏起来,那他可真是够傻的了。你见过有哪条蛇会把它自己蜕下来的皮收集起来吗?这就是你如何一点点长到今天这么大。这个床上的只是那剪下来的指甲和蛇蜕而已。猛吹一口气我就会像雪花一样飘落。重要的不是现在躺在床上的我,而是那个坐在床沿上回望过往的我,是那个在楼下烧菜做饭的我,是坐在车库的汽车里的我,是那个在图书馆里阅读的我。一切的新事物,都算在内。今天我不是垂垂将死,任何一个有家人在身边的人都永远不会死去。我还会在你们的生活中存在很长一段时间。……”
最后,当屋子里的人群终于接受现实,学会离去,太奶奶独自一个人待着,突然记起了八十多年前,当她自己年幼、娇小而隐秘,清晨起床时感受床榻的幸福和开心感。是一场长梦吧?要回归了。在最后确认一切如常后,太奶奶甘心情愿地被旧梦带回了一望无垠的重生港湾。
绝大多数人都比道格甘心,也比他安心。道格拉斯磕磕绊绊跌跌撞撞地走完大半个夏天,在生与死的强烈体悟中揪心而愁肠百转许久后,终于病倒了。对这场病,即使是向来乐观的汤姆,也感觉到了沉重和哀伤。他于是向仿佛总是游弋于这个世界之外的、神奇的乔纳斯先生求助。乔纳斯先生带来的良药是——“绿色的黄昏之梦,纯净的北方空气,……一九〇〇年春天,取自白雪皑皑的北极圈,混以一九一〇年四月份,取自哈德森大峡谷的清风,以及日落时分曾在艾奥瓦州格林奈尔附近的草地上熠熠生辉的尘埃。由于湖面或者小河或者泉水的荡漾带来的冷风,将把这些尘埃永远封存。”“还含有薄荷、酸橙、木瓜、西瓜以及其他味甜多汁、清凉可口的水果和树木的汁液,譬如说樟树啦。还含有一些草药,像是冬青,以及德斯普兰斯河上氤氲过的水汽本身的气味。”“这个也一样……只是还添加了我从阿伦群岛收集来的风,从都柏林的一个港湾里收集到的盐,外加我从冰岛采集到的一缕法兰绒似的雾霭。”
他只对昏迷中的道格拉斯进行了简单的道白和叮咛,就离开了。这些混杂的、清新的、可口的、充满生机的空气,萦绕在道格的四维,进入了他的头脑;一个个故去或远走的人们在道格的睡梦里重新复活、回归,走向他,挥手,不发一言地又消失或是离去……道格拉斯终于明白,无论“死”是多么的令人遗憾和惆怅,无论“生”是多么的可贵而难以把持,但留住“生”,享受“生”,才是最重要的事。才是他从今以后的整个人生里,都要去实践的事。经历了一夜的迷乱和困惑后,道格拉斯终于苏醒!
他终于知道,其实除了“不甘”,他还可以有自己的选择和决定。
【你的对,他的错】
甘心也好,不甘也罢,往往导致对“对”与“错”的认同。
回到卢米斯小姐好比尔的故事。相遇这件事情自然是对的,可相遇的时间在卢米斯看来,却是彻底错误的。面对“错误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他们再不甘,又能奈何?
而对错的分野到底在哪里呢?
或者说,所谓“对”,真正就是正确而适合的吗?那么“错”,就恰是不对和不妥的么?
依然是比尔,在和卢米斯相遇之前,他是一个勤恳而乖顺的年轻人。他定期给道格拉斯的爷爷除草,让后者在割草机的轰鸣中,欣欣然做着夏天里由他去做的事情。
爷爷以为夏天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愉快地醒来,闻见青草的味道,等待割草机响起的声音,去花园里采摘,去山野里行走,观望,触摸,呼吸……而当有一天他没能等到割草机的轰鸣响起,他开始措手无助。
是比尔,好心地为爷爷购置了十方新型草的草皮,好让草儿生长到一定的高度就停止,从此省却割草的麻烦。更加有可能的是,这种草生长得太茂盛,以至于挤走蒲公英和其他植物的生存空间,让整个院子,都成为纯粹的整齐的草坪。
这却不是爷爷想要的。
在爷爷看来,伴随着割草机的轰响而自然而然发生的一切,这些小事小情、小乐趣,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远比那些大事情有意义多了。在细微的事物中体悟和寻找,感受自然的魅力和琐事之乐,会让人暂时忘记身边的人来人往,让人出汗,让人低头审视自己,从而真正找回自己。——许多事情,只有当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想明白。要想成为一个智慧的人,一个哲学家,打理花园……面对爷爷的滔滔不绝,比尔善意的停下了换草皮的想法,即使他内心的理想和对错,可能并不跟爷爷十分相同。
无论甘心与否,到底谁对了,谁错了,其实谁都没有特别在乎。
利奥·奥夫曼是个善良而认真的人,珠宝工艺师。在一次傍晚的邻里聊天中,他偶然得到暗示:何不为大家做一台“幸福制造机”,以抵消这些谈论世界末日的人们的惊扰和吵嚷?
利奥认为这件事值得做,他也做得到。
下定决心的利奥几乎陷入了不眠不休的状态。他很少跟妻儿交流,几乎视而不见他们都在做什么牵挂什么,一心投入到自己的实验里。——要注意到,利奥其实有一颗柔软的心,他对“幸福”的界定,甚至包括了山野中的一缕清风。
而妻子莉娜,从一开始,就不认同利奥的做法。她的不认同表现为言语中的怀疑甚至是讥讽,表现在情绪上的怨懑和冷淡,而这些,利奥都没有放在心上。他以为,只要把幸福制造机造好了,家人就可以从他的机器里找到幸福和快乐,而更多的“别人”——镇上的人们,就会再不去关注那些忧伤的黑暗的事情,在他为他们造就的美梦中变得恬静而宽容。
利奥以自己对于幸福的想象,去预设机器中的幸福图景。渐渐的,机器里的“幸福”,都成为他自己遥不可及的企盼。机器即将完成的时候,有一天,他被儿子索尔的哭声惊醒,在得知儿子钻进过机器时,他惊讶:怎么,难道连小孩子也觉得日子不如人意,需要机器的安慰么?他仿佛看到孩子的魂魄要夺窗而去,而他什么也做不了。
莉娜越发生气,越发失望。她的愤怒和不满,利奥真心不能理解:难道他不是为了他们而忙碌吗?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利奥请莉娜也进到机器里体验一番。
莉娜在机器里看到了巴黎、伦敦、罗马……听到了《蓝色多瑙河》,优美的旋律让人想舞蹈。当外面听见莉娜说话的人都沉浸在想象中的美景和美好体验中时,机器里的莉娜泪流满面。她说:这真是世界上最令人伤心的事情。
因为那些地方,那些体验,都是她从来不曾涉足的。本来她的生活风平浪静,就在小镇甚至小院这么点大的地方,安逸而满足,而丈夫的机器让她看到了外面的阔大和美丽,让她突然想起自己二十年没有跳过舞,让她猛烈地意识到自己不再年轻,而在已经逝去的那么多岁月里,她并没有瞧过经历过更多精彩的事情——想想,真的是非常悲伤的事。这压根就是一台“悲伤制造机”!
“如果夕阳永驻,一直都不消逝的话,人人都会感到无聊,那才是真正的可惜。所以说有两件事情你做的不好。第一,你让转瞬即逝的东西长久不散,降低了它们消逝的速度。第二,你把那些遥不可及的东西带到了自家的后院。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在我们这里出现。在我们这里,人们只会对你说:‘不,莉娜·奥夫曼你怎么可能到那个地方去旅游?……’我也知道那不可能,既然如此又何必告诉我呢?最好就是完全忘记,得过且过好了。”
“幸福制造机”事件的结局,更像是一宗悬案。其实利奥非常清楚终结这件事的人是谁,但他选择了沉默。他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在外人看来,似乎这样才是找到了正确而恰如其分的幸福,而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心里各自都在想着什么。
【昨日之日不可留】
死去的人们不复现;远走的朋友不复现;流逝的青春不复现;旧事物,哪怕再美好(比如有轨列车),一旦被取代,永远不复现;一个个日子过去,一段段记忆被封缄在瓶子里;汤姆长高了;道格大病之后,比以前勇敢了;毛毛虫一夜之间不见了;大雨滂沱;草坪开始枯萎;空气变得干燥;奶奶用热咖啡代替了冰茶;文具店的疯狂促销,提醒了小哥俩新学期的开始。
这个夏天即将结束。
这是道格觉醒的一夏,交织着心悦与心痛的一夏,纠结又终于释怀的一夏。他终于从天真无忧的孩童,长成了怀揣愁绪和秘密的少年,以后的一生,他都应该是这样。
他一定会永远记得十二岁的夏天的。
但他知道朝前走。
“明年肯定比今年更宏大,白天会更明亮,夜晚也会更长更黑一些。明年会有更多的人去世,也会有更多的小孩子出生。而我就生活在这一切之中。”
道格和汤姆在爷爷面前历数这个季节的每一天发生的事情。面对兄弟俩复印机般的记忆,爷爷微笑不语。他们三个在门廊里迎着风久久呆立着,集体致敬过去了的辰光。这天晚上,道格一边记录,眼前一边浮现出不断后退的电影镜头。秋天的苍凉和浩瀚向他奔涌过来。道格拉斯温柔地向镇上的每个人道了晚安。他躺在床上,回忆,回忆,回忆。回忆从模糊到清晰,又从清晰到模糊。就这样,他进入了梦想。
夏天结束了。
【永生和永远的铭记】
我把这些故事,反复读,好多遍。
起伏跌宕的不是情节,是心情。
随着道格的记录,不住回望遥远过往的我,也把少小时候的光影,看得越发分明;让所有潜藏日久的柔情和意气,渐渐甘心。 这本书,讲述了太多的悲欢;冷静又温柔地隐藏其中、凌驾其上,让道格拉斯牵挂和惆怅一辈子的,是死生。不期然地体悟到存于其中,默然又坚定地意识到谁都逃脱不掉。
我们知道,道格拉斯就是布拉德伯里,布拉德伯里就是道格拉斯。格林镇就是他的故乡沃奇根,《蒲公英醇夏》是他美丽到虚幻的童年观照——为什么,最美好的,永远都是经过了的、逝去的、迢迢的呢?
The good old days。The good old summertime。布拉德伯里从最开始二十几岁进入文坛,直到九十多高龄离世,都在不间断地书写“旧”时光。
“有些人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学会了悲伤”,道格如此,布拉德伯里当然也是这样。在自序中,他说,《蒲公英醇夏》是他的庆祝。既庆祝死亡,也庆祝生命;既黑暗,又明亮;既垂垂老矣,又朝气蓬勃。机巧灵活与愚笨粗鄙相伴,无上的欢愉和彻底的恐惧相随。这些都是一个男孩笔下的世界——他曾经倒挂在树枝上,也曾经穿着蝙蝠装,嘴里含着糖做的獠牙。自从十二岁那年,这个男孩发现了一台拨号式打字机,开始记录自己的故事,他就再也没有爬过树。
布拉德伯里在这本书里没有提到的是,十二岁那年,一个嘉年华艺人用一支电子剑碰了一下他的鼻头,这一碰让他的头发全部倒竖起来。艺人朝他喊了一句“永生!”,这一喊让小布拉德伯里感到自己的身体里发生了某种奇特又卓越的变化,这一次相触给了他一种“未来”。从这一天起,每一天,他都没有停止过写作。
认真地看、认真地写,带着自己的稿子,去陌生的城市,住青旅的床位,找出版社……第一本书被出版,更多的书被出版。布拉德伯里同时热烈地热爱电影和舞台剧(甚至尝试做编剧,尽管他自己认为写的实在“差极了”),热情地寻找并执守一生的工作伙伴(Charles Addams),热切地跟他认为值得交往的朋友保持着终生的友情(比如Ray Harryhausen)。我必须要说的是,他长长的一生,只爱过一名女性,就是他太太玛格丽特。他们相伴了五十六年,直到她去世。是他为她送的终。之后他再不曾婚娶。尽管布拉德伯里在人前是个爱笑的、豁达的、爱幻想和爱参与的老头儿(直到去世前,他年年都参加世界科幻大会),而他其实在不知不觉间,把日子过得特别认真。
把回忆进行得特别认真。
让我们以这本书里最开始的一个场景来结束这番纪念吧:
在布拉德伯里十三岁时的那个国庆日夜晚的最后时分,他和爷爷走出房门,来到草坪上,点燃了一个热气球。“我们的手里捧着这个天使般闪闪发光的热气球,各位叔伯阿姨和兄弟姐妹都站在门廊里观看。慢慢地,那一个生命,那一簇亮光,那一份神秘终于挣脱了我们的手向天空飞去。夏夜的空气中,它腾空而起,飞过了头顶,飞过了那些即将入睡的房子,朝着满天的繁星飞去。它是那么的脆弱易碎,那么的不可思议,那么的不堪一击,犹如我们那可爱的生命。我看到爷爷正仰着头看着那一簇摇曳而奇怪的亮光,陷入了沉思。我感到自己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热气球飞走了,那一夜也即将结束。我深知在我的生命中再也不会拥有这样的夜晚了。”
“大家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抬着头看着天空。每个人静静地呼吸着,心里想着相同的事情,但是大家到底在想什么,谁也没有说。”
——正是这些发现与铭记,成就了我们清泠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