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鲁迅白话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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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这本杂文集我读得比较吃力,主要吃力在开头的四篇用文言文写的文章(《人之历史》、《科学史教篇》、《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鲁迅写的文言杂文语言是比较规整的,很有晚清学究的样子,他在《写在<坟>后面》里说自己受了很深的古的东西的影响也可见一斑。
《我之节烈观》以后的杂文就是我们今天熟悉的鲁迅白话。鲁迅白话作为一种白话写作形式经久不衰,虽然在民国诸多写作者中,他的写法只是有效方法之一种,各人都在创造各人的白话写法,那时候的白话是多元的。但,新中国以后毛确定了一套完整的毛文体(其中也有借鉴鲁迅白话的部分),打破了白话写作的语言多元状态。长达二十余年,中国读者只有毛文体和鲁迅文体两种白话可读,而后者成为文革时代成长起来的作家们在八十年代进行对政治话语反拨的武器。如果没有六、七十年代对鲁迅的阅读,八十年代的小说家或许就只能依赖毛文体、翻译腔或两者的杂交品种写作,更难找回汉语本身的活性。鲁迅的存在让汉语避免了和中国其他的一些事物一样陷入现代化的陷阱,而这种力量是对于现代人已经陌生了的古典文学难以达到的,非鲁迅这样的半文不白不可。
虽然鲁迅在民国时期说过“只读外国书,不读中国书”这样宣言要把天花板拆了的言论,他自己也在《写在<坟>后面》强调这不是开玩笑——来表示自己的坚决,但鲁迅又真的是“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的。比起他的同代的学西的文人们,他的白话反而是最靠近传统的,他的杂文也相当体现出了中国古典文学具有的艺术魅力:错落有致的长短句,春秋散文式的思辨、典型化的抒情。这些要素在鲁迅杂文里随处可见,也让鲁迅的文字对于熟悉古典文学的中国人而言格外亲切。即使鲁迅讽刺着孔孟,叱骂着同时代的“复古逆流”,但他类推的笔法,又是如此的孔孟,他洗练的旁征博引,不也是像韩愈。
鲁迅在杂文里批判的问题,是今天依然存在的问题,而那样精彩、犀利、直扼咽喉的语言,今天却难以再现了。这两个问题同时存在着,无疑是非常悲哀。《灯下漫笔》中说到的关于奴隶的论断两句,现在看来还是沉甸甸、血淋淋的;《我之节烈观》、《坚壁清野主义》、《寡妇主义》几篇讥讽女德、反对迫害女性的文章,现在发表出来又是何等的实用;《论照相之类》、《春末闲谈》、《论睁了眼看》、《从胡须说到牙齿》等几篇批驳了民粹主义、无脑爱国的文章,小粉红们估计看了也难以自觉是在骂他们。鲁迅的文字貌似是情绪化的、痛打落水狗式的,但不然,他绝大多数时候是仁厚的、痛心疾首又好心教你的,比如今的一些只会唱衰的公知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一百年过去了,鲁迅写杂文的方法依然是白话杂文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是最艺术的写法。王小波写的杂文在当今很火,但他所写的往往是对典型现象的展示,而非对本质的议论,这就与鲁迅有很大的差距。王小波的小说或许称得上自成文体,但他杂文的贡献只是提供了一种较容易把握的写法。后来即新世纪做文章的人大抵学识不足,学不好鲁迅者,退而求其次学王小波。
鲁迅杂文有几个显而易见的优点值得今天的写作者学习:1、准确使用关联词和程度副词,把情绪和立场融入文字的细节处;2、善于从典型展开联想,由形象的典型直接切入抽象的本质;3、不写废话,忌讳黏着,话锋转得干脆利落;4、讽刺或批驳时没有炫耀的意思,且就事论事;5、绝不玩弄庸俗的辩证法,给自己写的言论找可以下的台阶。
胡了了
201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