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概略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是法国作家涂尔干的经典著作,他与马克思,韦伯一起,并称为社会学三大奠基人。该书援引了大量人类学材料,从图腾制度出发讨论了宗教生活之构成的基本原理和命题。此外,还反映了涂尔干用社会决定论来构建道德个体主义的理论企图。 在导论中,他明确提出本书的宗旨是,研究实际上已经为人所知的最原始最简单的宗教,分析这种宗教,并尝试做出解释。那什么样的宗教是所能见到的最原始的宗教呢?涂尔干明确地说首先应该能在组织得最简单的社会中找到它,其次,不必借用先前宗教的任何要素便有可能对它做出解释。这样的社会即是原始社会,虽然这种指称不太确切,但也无法避免。另外,本书还将思想与范畴之基本概念的起源也作为本书的研究次题。 有许多普遍看法认为宗教是超自然和神秘的,涂尔干批判了这种观点,实际上,神秘观念并不具有原始的起源,原始人更愿意相信通过多种手段展示出来的力量并无任何神秘之处,是最显而易见的。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超自然观念是从今天才开始形成的,是人类本身塑造了神秘的观念以及与此相反的观念。另一些定义宗教的尝试中将宗教与神和精神存在的观念联系起来,认为“对精神存在的信仰就是宗教最低限度的定义”。但神和精灵与宗教并没有绝对的关系,有些宗教是没有这些观念的,即使有神的观念,很多仪式也完全独立于神的观念或精神存在的观念了。各种仪式都是凭借自身起作用的,任何神都无法干预。基本上,宗教可以自然的分为两个范畴,信仰和仪式,信仰是舆论的状态,是由各种表现构成的,仪式则是某些明确的行为方式。信仰将事物分为凡俗和神圣的,信仰不仅表达神圣事物的性质,也表达神圣事物之间的关系和神圣事物与凡俗事物的关系,仪式则是各种行为准则。在此基础上,涂尔干认为,“当一定数量的神圣事物确定了它们相互之间的并列关系或从属关系,并以此形成了某种统一体,形成了某个不被其他任何同类体系所包含的体系的时候,这些信仰的总体及其相应的仪式便构成了一种宗教。”在这个定义之下存在着两类事物,一是宗教,一是巫术,而两者明显的区别则是教会的观念。 在古代和近代,两种宗教形式占据了重要地位,一是崇拜自然现象,一是与精灵有关的泛灵论。涂尔干将两者的主要观念摆出,条分缕析,逐个批判,泛灵论与自然崇拜都把宗教还原成一种幻觉系统,自然崇拜更不能解释事物的圣俗之分。 在自然崇拜和泛灵论的说法下,宗教必然被当成是想象的产物,从批判的角度来看,在这两种膜拜之外,还有更原始更基本的膜拜,即是关于图腾制度的膜拜。对于图腾制度的研究可以从图腾信仰出发。用来命名氏族集体的物种被称为图腾,每个氏族都有图腾,图腾首先作为一种名字,同时也是一种标记,具有宗教性质和神圣性。图腾形象并不是唯一的圣物,图腾生物的物种,氏族成员均具有神圣性。然而,图腾制度不是关于动物、人、或者图像的宗教,是关于一种匿名的和非人格的力的宗教。这种力,不仅是物质的,还具有道德属性。可见,力的观念就是宗教的起源。 图腾的本原是氏族,是一种确定社会的符号,是氏族被人格化,并被以图腾动植物的可见形式表现在人们的想象中,而这种神化,是由社会凌驾于人们之上的权力发生的。这种权力更重要的不是在物质方面无上的权力,而是对意识所拥有的绝对权力,以道德权威发挥作用,是由一个道德存在(群体)在另一些道德存在(群体的个体成员)中所引起的印象构成的。 在对基本宗教的主导概念进行厘清之后,涂尔干主要从图腾角度分析了基本信仰,第三卷,从主要仪式态度论说。涂尔干将仪式分为消极膜拜和积极膜拜。消极膜拜主要采用禁忌的形式,神圣与凡俗之间的禁忌是消极膜拜的基础。所有的禁忌中,又都具有某种程度的苦行性质。系统的苦行主义是从消极膜拜的过度发展中产生出来的,通过千辛万苦,才可以获得特殊的神圣性。积极膜拜主要以祭祀的方式呈现,其中又包含着模仿仪式、表现仪式和纪念仪式、禳解仪式,每种仪式具有不同意义功能。 “不管宗教生活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它的目地都是为了把人提升起来,使他超越自身,过一种高于仅凭一己之见而放任自流的生活。信仰在表现中表达了这种生活,仪式组织了这种生活,使之按部就班地运行。” 在此书中,涂尔干将整个研究基于这样的假设——任何时代,信仰者的一致情感都不可能出于纯粹的幻觉。实际上,社会是宗教的起源。这即是社会决定论的深刻影响。社会通过定期聚合、聚集、集会等手段,将个体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和确认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从而使社会获得统一性和人格性。所以,宗教力乃是人类的力量和道德的力量,是与社会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