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故事看当时的社会:贫富差距、饮食、肤色、宗教、贞洁
那时,贫富差距惊人。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一千零一夜的金钱利益和贫富悬殊故事。有一本书的名字总结了一切:Slave of Desire: Sex, Love and Death in The 1001 Nights.
那时,轻易不吃别人的盐,吃盐有友情的契约仪式感,所以《阿里巴巴》里的大盗去仇杀阿里巴巴时,托故婉谢了有盐的饭。
那时,穷人饭菜简单,身份的奢想是面包和奶酪,所以《朱特和两个哥哥》里的朱特得到了“可以取出食物,摆出丰盛的筵席”的鞍袋以及金银珠宝时,他说“母亲啊,面包、奶酪和你的身份已经不相称了啊,适合的是整羊裹饭、鸡裹饭、肋肉嵌米……”。我只见过在Gordon Ramsay的印度食旅中见过整羊裹饭,供于印度婚礼。而在《驼背的故事》里,招待驼背的是煎鱼、馍馍、柠檬和葡萄。有许多故事有打鱼,似出埃及。
那时,阿拉伯贩卖黑奴。阿拉伯帝国第一个真正大规模贩卖黑奴。
那时,肤色已是天生罪恶。所以国王发现王后与黑奴私通,发誓杀尽天下女子,娶女子过一夜而杀之,桑鲁卓每天讲一个故事,总在关键点插广告,才留性命到第二天明,于是有一千零一夜故事。
《着魔青年的遭遇》里的王后深爱着黑奴,甘愿附吻大地,卑躬屈膝,喝他的老鼠汤,听他讽刺“以黑人英雄的名义起誓,我们黑人的豪气比你们白人强多了。”黑奴被刺伤后,她向他赞美和致哀:
“坟啊,
坟啊,
你的英俊逝去了吗?
还是灿烂的景象被磨灭了?”
而王后的国王悲唱:
“坟啊,
坟啊,
消灭他的黑色了吗?
或是那肮脏的景象磨灭了?”
黑的肤色是天生耻辱。王子娶公主时要大肆奢华,也首先是买埃塞俄比亚、印度等地的黑奴,如此小细节比比皆是。
那时,也并不是白肤色至上。白奴也比比皆是。阿拉伯帝国的驼队、海船捉欧洲人当白奴。只有阿拉伯那种浅黑色、金铜色至上。
那时,有许多小王国,国与国之间距离,像《着魔青年的遭遇》里说的,骑驴得一年,施了魔法就一天。如今的飞机,比魔法更厉害。
那时,阿拉伯帝国很统一,没有小国了——小国林立的故事,都像是源自波斯、印度或埃及——统一的国度,只有关于哈里发的故事。
那时,阿拉伯文化里,未婚失贞已是致命,亡兄的妻子可以娶。所以《太子阿士特》里的国王多么宠爱他的女儿,仿佛国土城池也不及她幸福,但一旦发现她和男子同卧一床,就立刻要拖她出去乱棍打死,一刻犹豫也不。但产婆检查公主处女膜仍完好,他又重新宠爱他的公主,并欢喜嫁娶。《阿里巴巴》也娶了兄弟的老婆,怕她无以为生,或走漏风声。
那时,犹太、穆斯林、基督徒、拜火教徒杂居。所以《渔夫和四色鱼》中,四色鱼就是这四类人被施魔法变成。《驼背的故事》刻画前三类人。驼背的死亡事件,被巡察说成“基督教徒打死伊斯兰教徒了!”的宗教事件,好比如今黑人被白人警察枪杀,就会被说成“白人打死黑人了!”的种族事件。虽然有矛盾,但还平静,阿拉伯帝国初期迅速统一得益于相当强的宗教容忍度,只要接受哈里发统治,允许宗教自由,和如今可不一样。但后来有十字军东征,宗教纷争极端化。
那时,《古兰经》和《圣经》的影响无处不咋,所以一千零一夜的故事里,大多数角色会脱口而出圣人名字、念一段古兰经,或讲一个古兰经(圣经)故事,妖怪也通常惧怕古兰经和真主之名。《驼背》里医生大喊“摩西和他的十诫啊!”,约瑟夫的故事十分受欢迎,《朱特》的角色,就和约瑟夫一样设定——受尽兄长欺侮但衣锦还乡、以德报怨。还有赞歌献给约瑟夫。
我没有读《论历史和故事》 (On Histories and Stories),只是凭自己兴趣注意到的点来赘述。如果我不是吃货,我不会注意到食物。如果我不是变得现实我不会很注意到金钱利益关系。如果我不是在读圣经,我不会注意到那样多的宗教影响。如果我不是在国外,我可能也不会注意到肤色的歧视。我只是记下我注意到的、我的一千零一夜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