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威廉·福克纳《我弥留之际》:看似杂乱无章,实则章则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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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是第一次接触到“意识流小说”导致读这本小说的时候一度不知道该从何入手完全理不出个头绪。不得已之下停止了阅读。简单的查询了“什么是意识流小说”以及它的文体特征。
“意识流”原本是心理学术语,最早由威廉·詹姆士提出。由英国小说家梅·辛克莱把这个名词引入了文学。其突出特点是打破传统小说的表达方式,采取直接叙述人物心理、思绪的飘忽变幻。使情节段落交叉拼接。它可以打破时空界限,进行立体交叉式的描写,象征性意象及心理独白的多重展示,进而使叙事显得扑朔迷离。
我带着懵懂认知继续阅读起这本小说。小说一共有五十九章节,每个章节就是标题所写的人物的一段独白。他们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待所发生的事情。所以每一个篇章的“我”都不是一个人。
故事倒是很简单讲述一个美国南方小镇,妻子去世,丈夫为了实现对妻子的承诺,带领着子女一路披荆斩棘不辞万苦把妻子的尸体运回老家进行安葬。然而这并不是一个感人的励志故事。子女们堵上一切完成的却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荒诞闹剧。只是为了满足这位“老爹”的虚荣心。最终的受益者就是这位老爹。
大儿子-卡什
性格隐忍憨厚,寡言懦弱的老好人。对于母亲的病逝文章中多次从不同人的视角描述他无论刮风下雨都在耐心地,不厌其烦地反复去为逝去的母亲打造一副棺材。在送行途中为了保护母亲的棺材不被河流冲走导致腿部再一次骨折。他对母亲的爱是隐忍的他不会用语言来表达一直在用行动去证明。为了不耽误行程一路忍受着颠簸所带来的钻心疼痛。其后又因被家人草率的用水泥固定骨折的地方导致严重灼伤最终造成了终身残疾。面对着这些伤痛他总是对他们说“没关系,我还好,谢谢你们”从这些种种的事情可以看出他憨厚,隐忍的性格。但是面对着大家把弟弟达尔送到精神病院时,他明知道也许达尔并没有做错却遵从了大家的意愿。也不难看出他的懦弱的本性。
二儿子-达尔
达尔是篇章最为多的。他是主导型人物全书基本上是以他的视角进行阐述的。其中在达尔篇章中有一篇是全书唯一的一篇以第三人称叙述的!可见这个人物的重要性。
达尔是所有人中最聪明的也是把问题看的最透彻的。他知道妹妹戴尔送行最大目的是为了堕胎。他还知道弟弟朱尔是个私生子。但因他的性格较为鲁莽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他会当着妹妹戴尔的面拆穿她那不可告人的小心思。还会面对着私生子的朱尔一直追问着他爹是谁。他看出了这场送行荒唐想放火烧毁棺材结束这场闹剧。最终被戴尔告发被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他的聪明和鲁莽造成了很多人的不舒服。总让人有种“如鲠在喉,拔之为快”想法最后毁在了弟弟妹妹手上。
三儿子-朱尔
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朱尔英文jewel有宝贝之意。他是母亲最疼爱的儿子。他孤傲,暴躁。因为私生子的身份令他备受煎熬。他总是孤身一人和家里所有的人都保持着距离。小说中总是描写他和他的马在一起形影不离。对于他来说马就是他的家人是他的一切。但是他却是家族中表达爱最为炽烈的。他非常爱他的母亲为了完成他母亲的遗愿。他忍痛卖掉了自己的马换取了两头骡子。在看见达尔放火要烧掉母亲的棺材时。他发疯般地闯入火海搬出了母亲的棺材因此对达尔恨之入骨。他敬重大哥卡什因为大哥为了母亲的灵柩不让大水冲走不惜被压断腿差一点溺毙。看见被救出后的大哥卡什心心念的是自己那套掉入河中木匠工具。只有朱尔一次又一次跳入冰冷的河中寻找,待全部找齐后放在了卡什身边。虽然朱尔平时对家人表现出极强的疏离感也许是碍于他私生子的身份。然而他的爱是既克制又炽热的。
小女儿-戴尔
戴尔虽生得漂亮却很自私而且还比较愚蠢。她注定和她母亲一样饱受孤独之苦。她一心想促成这次送行并不是因为对母亲的爱而是想着如何能早点到城里打胎。为了这个原因她甚至希望母亲能早一点的死去。她这点小心思却被达尔看破,为了自己的秘密不被揭穿告发了达尔将其送入精神病院。在达尔被钳制的时候她冲上去像恶猫般对达尔进行撕咬以此来宣泄她的愤恨。这一桩桩一件件能看出她自私冷漠的性格。同时她也是愚蠢的可怜人。由于她的愚蠢相信了药店里伙计的说词被其奸污。最后连情人给她堕胎的钱也被老爹骗走落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小儿子-瓦达曼
这是书中最特别的存在。他单纯到我曾怀疑他是个智障。他一直说母亲是一条鱼。把母亲放入棺材中怕母亲无法呼吸在棺材上钻了洞。天真的每天数着天上的秃鹫。用稚气地童言讲着这次送行的荒诞。用天马行空的想象来表达送行中的人和事。但他是这群人中最“真”的也是最温暖的。在达尔被抓入精神病院后只有瓦达曼一遍又一遍念着“达尔,达尔,达尔是我的哥哥,我哥哥是达尔”在这群人中只有他还有着“温度”也许作者有意保留这么纯真的孩子来展现他们之间还有亲情这条纽带。
老爹-安斯
这个虚伪,懦弱又好吃懒做的老男人。他吝啬,自私,冷漠。在妻子病入膏肓之后他才去请医生。他是导致妻子病逝的真正元凶。他的吝啬造成了大儿子卡什终身残疾。他联通众人把二儿子达尔送进了精神病院。他自私虚伪还要打着完成妻子遗愿的旗号来粉饰自己外表。给自己儿女造成了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然而他却衣钵满体,收获颇丰。用着女儿堕胎的钱换了一副假牙还迎来了自己人生的第二春。最具讽刺意味的就是结尾他对着自己的儿女们介绍着新婚妻子。丑恶的嘴脸昭然若揭。
他的牙齿全部补齐了,带着那种卑躬屈膝却也志得意满的神情“来,见过本德伦太太。”他说。
他的口头禅就是“天知道,我尽力了” “天知道,我可不想麻烦别人”然而什么都没做只会动动嘴的他却成为这次送行中最大的受益者。这也是全书中最大的讽刺。
死去的母亲-安迪
书中只用一章写了安迪。写了她如何与安斯相识结婚。婚后又如何陷入绝望。最后带着遗憾与怨恨死去。简短的概括了她一生的不幸。
安迪一位隐忍,能干,勤劳的女性却嫁给一个自私,虚伪又好吃懒做的男人。她唯一的一次任性就是出轨了当地的牧师生了朱尔却更加造就了她的不幸。为了赎罪她又为安斯生了戴尔和瓦达曼。最终带着怨恨结束了自己可悲的一生。也许是出于报复她让安斯答应她死后要将她的尸体运回老家安葬。她是贯穿全书最重要的诱因。也是这场荒诞旅行的始作俑者。
结语:福克纳用出色的心理活动来展现了这场闹剧的荒诞性。以达尔的视角为主,每个人物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对同一件事情阐述自己的看法。最后进行融合进行拼凑。展现了一件事的多个方面让读者对事件的了解更为立体。令整个故事愈加的生动形象。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魅力所在吧。看似杂乱无章,实则章则有序。
写于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