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与大屠杀
诺齐克在《苏格拉底的困惑》中提到纽康姆悖论,这个游戏的玩法是,给你两个箱子,如果你拿第二个箱子,就在第二个箱子里预先放钱;如果你把两个箱子都拿走,就不往第二个箱子里放钱,两个箱子都是空的。看上去,你应该只拿第二个箱子。但是,诺齐克认为,这是错误的。他的结论是两个都拿。他的理由是,欧米伽先做了预测并放了或没有放钱;因此,当你面对两个箱子的时候,两个箱子的情况已经尘埃落定,那么你拿不拿第一个箱子,都不影响第二个箱子里的钱。我认为诺齐克的这个观点是错误的。错误在于,当你面对箱子“这一刻”,虽然说你的行为已经不再影响箱子里钱数的变动,因此这个时候,看上去你的最佳策略总是拿走两个箱子;然而,遗憾的是,你的这个策略,可以被欧米伽预判,除非它不够聪明。当你诺齐克站在两个箱子之前的时候,欧米伽预测到你会想到“这一刻”的最佳策略,永远也不会给你放那百万,你的这个“最佳”策略小聪明,放在更大的局中并不明智。如果诺齐克想用这个来说明意志自由,我相信他有一个关键没有搞懂,即在任何情境下,或在任何事件中,你通过大脑的“思考”或说“计算”,如果考虑得完备,那么只有一个答案。从这个意义上说,笨蛋、傻子和精神病才有意志自由,越是聪明的人,越是没得选择。我给你讲个Stu Ungar的例子你就知道了。有一次,Stu Ungar参加扑克牌赌博大赛,进行到最后冠亚军决战的阶段,亚军奖金2.5万,冠军奖金5万,对手和他商量怎么分奖金的事。之所以存在这种协商分奖金,就是因为冠亚军的奖金差别大,而结果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打比方说,如果面临一项任务,在任务中一个人会死掉,也会让另一个人获得荣华富贵,那么两个人可能会协商,不管谁最后活下来,都要负责照料另一个人家小的生活。这就是Rawls的正义论中the difference principe的来源。回过头来说Stu Ungar的事。冠亚军协商分奖金的事很常见,毕竟谁也不是稳赢,你可以要么拿5万,要么拿2.5万;要么,你也可以稳稳当当拿个3.75万左右。现在,面对对手“怎么分”的提议,Stu Ungar怎么做?他没有任何犹豫,对他来说只有一个选项:“怎么分?你看这样如何,咱把第一第二的奖金放一块,谁赢了就把这7万5全他妈拿走。”(1)他的想法很简单,在他眼里对手一点获胜的可能都没有,为什么要跟他分?没有不确定性,在选择上就没有“自由”。有不确定性,是因为你还不够强。
感觉鲍曼似乎总想说:现代性促成了大屠杀。这个看法我觉得是错误的。大屠杀在人类历史上从未缺席,从部落之间的战争,一直到现代的政治屠杀如古拉格和红色高棉,种族屠杀卢旺达,还有宗教屠杀。鲍曼此处所谈的纳粹政权对犹太人的政治性种族屠杀,可能是除战争外屠杀的巅峰,但是巅峰不是性质特异的例外。
鲍曼对人们关于这次大屠杀的观点和研究很不满意。他认为人们通过两种方式贬低、轻视了大屠杀的意义,其一是把大屠杀看作是发生在犹太人身上的事情,看作是犹太人历史中的一个事件。鲍曼的这个质疑我认为没有问题。但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呢?除了有些人的肤浅之外,这个看法我认为还隐含有一种“心理陷阱”,这种陷阱被称作just-world theory,这种思维误区会让人自动产生一种判断,即“罪有应得”,受到惩罚的人一定有什么坏的地方,这些人和我们这些好人不同。(22)。引用鲍曼自己的一段叙述:
“当英国广播公司在荷兰广播发生在波兰的集体屠杀的消息时,犹太委员会的主席,大卫·科恩,斩钉截铁地否认了它会与荷兰犹太人的未来有什么关联:德国人以暴力摧残波兰犹太人的事实不能作为他们也会同样对待荷兰犹太人的理由,首先,因为德国人一直坚持认为波兰犹太人道德败坏,其次,在尼德兰,跟波兰不同,他们不得不规规矩矩的,还要注意公众的舆论。”
鲍曼以为“这种自鸣得意的观点不仅是对这个世界异想天开的、童话般的观念,对它的持有者来说,它还带有潜在的自我毁灭的结果”,这说明,鲍曼并不理解智力的运作方式,因此也不理解群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说完这两句评语,我应该给出分析和论证。请允许我偷一下懒。正是从这个“公正世界”的心理出发,人们才把大屠杀看作是一个事件,一个发生在特定人群身上的事件,却不去分析背后的原因,和可能存在的潜在危害,以及如何防止的办法。我认为鲍曼的这个反对是非常有意义的。另一种看待大屠杀的方式是,大屠杀是一种广泛存在的常见现象的峰值。我们必须容忍大屠杀,因为它具有重复性和普遍性;社会是一种抑制这种丑恶现象的机制。大屠杀牵涉到人类一种原始的本性,洛伦兹提到攻击本能,Arthur Koestler提到的大脑中古老的脑区。这后一种说法,其实和我的观点有一些接近,不过这些观点已经过时,但是是走在正确的方向上。是的,大屠杀是一种常见现象的峰值,包括各种群体之间的冲突和战争。是的,大屠杀牵涉到人的原始本性,不是攻击性,是自利本能,由于查尔斯·泰勒所谓的“authenticity”道德同样服务于自利,所以单靠人的“人性”或“道德”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用社会机制来抑制个人的某些本能发作、用社会机制来防止某种丑恶现象的发生,是当前惟一可行的道路。这就是需要用法律用于抑制个人犯罪,用民主制度来防止“某类人”攫取并利用权力造成社会灾难的原因。当E. C. 休斯说需要弄清楚“让那些“好”人那样做的环境是什么”以及对于那些所谓“坏”人如何“更好地了解他们上台掌权的迹象和更好地把他们排除在权力之外的方法”,就是这个意思。
鲍曼沿用涂尔干的说法,认为“人类行为中发现的额任何道德本能都是社会的产物,一旦社会功能失调,道德就会分崩离析”。这个看法相当错误。在这个构思中,“社会机制”是一种“文明机制”,这种机制推动人类“文明的进程”,但是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似乎并没有这么表述过,我印象中他仅仅是说,人们在日常生活上逐渐有所讲究。鲍曼引用埃利亚德德《文明的进程》的说法,认为从日常生活中驱除暴力因素,是文明化的一个表现。这正是法律的作用,制止人们暴力解决问题,而是转交给更高的权力来裁决。把社会机制看作一种文明机制,才会得出“社会失范”或“文明调控暂时失灵”导致一些异常、偏离事件的产生。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社会机制和文明有什么关系?如果说,人类文明在不断推进,但是显著的只是在物质、科技方面的进步,而不是人类自身在智能、道德或美德方面的进步。人类在文化、经济和政治上是否在进步?确实有。比如说,今天我们看待异己,已经不像当初那么狭隘。即使是代表人类文明成就巅峰之一的希腊人,即使是雅典贤哲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是看待异邦人如东方人为低等奴隶,看待女人为低等智商。但是今天,我们看待土著已经不是把他们看作半人半兽,然而这不过百年前后的变化而已!就如鲍曼所引用的席尔伯格所说,“我们演变的速度已经超出了我们理解力的速度”。百年前泰勒、布留尔这些人类中的大学问者还看待土著为低级智力,还得马林诺夫斯基(他的日记我还没看)和博阿斯这些人,来纠正这些错误。或许可以说,我们今天更类似手中挥舞着机枪大炮原子弹的石器时代的野蛮人,而不是“文明人”,否则,从“文明”的意义上说,我们何必要制造核弹呢?何必要武装部队相互残杀呢?何必国与国之间战争?还有许多独裁专制国家鱼肉、愚昧自己国家的人民呢?难道我们不该惭愧至死吗?查尔斯·泰勒在《本真性的伦理》中转述一个看法说,如果一个外星人从太空中看地球,会看到人类类似蚂蚁、蜜蜂一样相互争斗、厮杀。尽管有点夸张,难道说得不正是我们现在的状况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包括鲍曼在内,很多人都有一种“现代文明”的幻觉,就像很多人都有“人是万物之灵”的幻觉一样。
正是因为有这种幻觉,鲍曼说:大屠杀是现代性的一个失败。他是把“现代性”看作一个值得赞许的成就,高标准之下,看到出现了不良现象“大屠杀”,他认为是现代性的失败。但是,正确的看法是,现代性从未成功过。这种态度就是我提到Nowak时所说的,不应该从高处往下看,而应该从低处往上看。不应该把人类看作是一种高级东西,然后发现出了错感到失望和沮丧;也不应该把现代文明看作是一种巨大的光荣,然后发现存在扭曲和丑陋,于是就大加抨击。这些是一种幼稚的乐观主义,受了打击容易变成犬儒主义。正确的态度是一种悲观主义的彪悍与坚强。就如人们所所说,虽然乐观的人比较幸福,但是悲观的人掌握着真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Sowell的定义上,我站队悲观派,反对those with the vision of the anointed。这就可以解释鲍曼的一个说法,即认为大屠杀并不是现代文明的对立面,而只是现代文明的另一面。鲍曼引用鲁本斯坦的说法认为,“把文明和野蛮想象成对立面是个错误”。我认为这些看法都是很有问题,尤其是鲁本斯坦,说什么“创造和毁灭同时我们所谓文明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或许我有偏见,我一听到“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类,就觉得是一种伪装起来的欺骗,这是一类毫无意义的废话,是那些一知半解或别有用心的人糊弄别人的“话语”。文明,就是野蛮的对立面。但是把我们的“现代文明”还真就当作一种纯洁、高级的文明,远离了野蛮,就是一种幼稚而肤浅的乐观看法。所以虽然我没有读过鲁本斯坦的书,但是看起来这个人不学无术。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鲍曼这个人,有点糊涂。所以当他说,使大屠杀成为可能的所有条件“都是正常的”,“正常所指的是完全符合我们所熟悉的文明、它的知道精神、它的精髓、它的内在世界观等等——正常还指追求人类幸福和完美社会的正确方式。”这个说法可以说泥沙俱下,正好对应了鲍曼后面对“理性”的误解。
问题就又回到一个争执上,即社会和个人。人们反复提到的问题之一是,德国人在屠杀之中的行为,是否说明这个民族就是恶魔民族?这和我们的直觉不符合。鲍曼说,“进行屠杀的刽子手大多数都是正常人”,所以“这也是令人费解的”。鲍曼引用了斯泰纳的“沉睡者”的观点,“来指代正常情况下蛰伏,但有时却被唤醒的残酷的潜能”,并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所有的人都是沉睡者,以至于他们都有一种在特殊条件下能被触发的暴力潜能”,在适当条件下,“沉睡者从他的行为模式的规范阶段中被唤醒,蛰伏的、暴力倾向的人格特征被激活”。鲍曼提到绑架事件,绑架之后人们的离婚率很高,因为“在恐怖事件发生的过程中,“他们的眼睛被擦亮了”,“他们在一束新的光亮中看见了他们的伴侣”。平常的好丈夫“被证明是”自私的人,只顾自己的死活;大胆的生意人表现出令人厌恶的怯懦;而足智多谋的“男子汉”“形如土灰,只有为他们即将到来的死亡而哀戚”。看上去,这和斯泰纳的“沉睡者”有着很好的对应,“而另一面尽管通常看不见,却总是存在。而这个发现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如果不是绑架者的冒险,这“另一面”将可能永远隐藏下去”。实际上,斯泰纳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为什么呢?因为存在反例。鲍曼的例子中还提到,有些人平时“简单而不引人注目”,但是关键时刻竟然站了出来。这些人,鲍曼说,这些“潜在的英雄”,和那些在同样的时刻展现出邪恶品质的人一样,“常常无法把他们与身旁的人区分开来”。斯泰纳的理论无法解释这些反例,所以他的理论是错的。正确的解释方式是,人,在不同情况下,存在不同的“考量”,即按照Pinker的说法是computing。日常生活中,有些智能模块没有动用,比如是“舍身”还是“自保”。这不是什么隐藏的“潜能”问题,这是一个人的性格特质。只不过,在日常环境中,我们看到的是日常条件下的特质,在非常条件下的特质我们没机会看到而已。尽管“邪恶”类特质通常被人隐藏起来,毕竟是要打造自己的正面social image,于是有了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但是,那些同样的“善良”特质也同样没有机会表现出来,正是因此才有那些危难时刻现出的英雄行为。遗憾的是,鲍曼和查尔斯·泰勒还有许许多多其他人一样,还在以为“人性”本善,鲍曼说“它揭示了当人的本性(厌恶杀戮、不倾向于暴力、害怕负罪感、害怕对不道德行为负责)遭遇到文明的产物中备受珍视的效果……就暴露出了它的不足与脆弱”,他以为人有一种“动物性同情”,有一种“天生的道德”,在遭遇坏事时会有“良心内在的反抗”,这些都是由于没有鲍曼意识到这种查尔斯·泰勒所谓authentic的“道德”,只是一种伪道德。
正是因为鲍曼在此肯定了人性,因此所能怪罪的,就只有社会因素——在鲍曼眼里,就是现代性的“官僚制度”和“技术统治”,二者共同促成“对效率的追求”,“是多么刻板和在道德上是多么盲目”,是“官僚制度之理性化”的一个产物。鲍曼完全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正如鲍曼自己所感受到的,技术也好,官僚系统也好,不过是一个工具而已。这样,问题就又回到了贡斯当,所谓“手臂和武器”的问题。鲍曼的观点就不过是老调重弹,即谴责是武器太厉害,造成了大灾难。当然,鲍曼没有错,在石器时代,再有屠杀的雄心壮志,也完不成纳粹屠杀的数目。拿刀砍人头,刽子手胳膊都要累瘫了。但是现代的毒气、机枪,原子弹,效率可不是一般得好,那是非常之好,实在是杀人灭口之必备。这样说没有错,但是前提是承认,我们无法控制手臂的问题,笼统地说就是“人性”,因此我们不得已才要控制“武器”。但是,不管怎样,都不能怪武器,就如一句老话“枪不杀人人杀人”。你禁了枪,人们不过是少了一种杀人的便利手段而已。是不是杀人的现象就不存在了?鲍曼在提到官僚和技术时,不断提到“例行公事”、实现目标的理性高效策略,这些“技术”、“制度”和“理性”,都是在促成和实现大屠杀。鲍曼认为,这正是现代文明带来的巨大成就,所促成的一种现象。因为,“一大群像杀人复仇的个体时无法与一个规模虽然却纪律严明、严密写作的官僚体系所产生的效果相匹敌的”。意思是说,只有在现代文明中,利用现代文明的各种陈成果,才能促成这种大屠杀。除了技术元素之外,现代性还带来了其他条件,鲍曼谈到最多的是通过产生一种心理距离来降低“道德抑制”。鲍曼认为在屠杀中,“纪律取代了道德责任”,“否定了个人良知”,因而人们只是服从。鲍曼在此出现了两个错误。其一,鲍曼以为在之中情况下人们是放弃了“道德”,这就是鲍曼考虑不周。他肯定忘记了,杀敌也是爱国的道德,杀人也可以出于爱同胞的良知。在trolley car问题之中,很多人不是选择杀害一个人,来拯救几个人吗?杀害本身就可以是出于“良知之道德”。我相信鲍曼听了我这句话会改变他的这个看法。其二,这和把对象“非人化”一样,是一种传统的老旧手段或方法,并非是现代性的特征。在戴蒙德《昨日之前的世界》之中,记录了部落之间的战争。对比现代的战争看看,没有不要求纪律的,没有不把敌人非人化的。非人化,才能抑制部分所谓“道德”模块造成的斥力,这是一种运作需求。如果把日本鬼子说成是伤天害理的恶魔,那么我们杀的时候不仅干脆,还很有快感。但是,如果我们要杀的人是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那么我们不仅下不去手,还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在社会的大型组织性运作中,人自身仅仅是“大国家机器中过一个相对微不足道的齿轮”,尤其是在军队中或官僚系统中。在这种场合下,官僚系统之中的每一个个体,尤其是下层个体,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和力量来阻止系统的运行;这些个体,同样也受到他们自身利益的束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就如鲍曼转述布朗宁的话说,“他们不公开地反对工作,只是秘密而不为人知地谋求调离”。为什么会这样?他们会受到所谓“良知”模块的不断提醒,但是人自身不是根据道德行事,而是根据利益行事,所以他们才要求调离来避开良心的不断受刺激,但却不会公开反抗。正是在利益的基础上,种族主义就可以被理解为群体之间的各种憎恨或偏见的一种。鲍曼以为,由于情感强度不同,又因为“同行包含着遗传性的、生物的和超文化的属性而显得不同,这些属性与各种各样的非种族主义的群体仇恨是不同的”,所以种族主义不是群体间憎恨之一种,我以为他仅仅是看表面不同,不知道本质之相同。从这个角度上,他努力区分的种族主义不是出于“异类恐惧症”,就是错的。就是出于异类恐惧症或contestant enmity。其中唯一要澄清的是,那些和犹太人生活在一起的人,才不会把犹太人看作异类——这就是一个经典的解决异类敌对的技巧,包括种族、民族、国家和宗教,当人们相互有所接触,就会发现对方也是跟自己一样的人,不是动物或恶魔。但是,相对于顶层的希特勒以及其他大权在握的人来说,犹太人在他们的意象中却是统计数字,是个抽象的群体。
鲍曼批判了官僚和技术,认为现代性带来的这些制度或成就,存在一种道德的冷漠;同时,他又认为,现代化推崇一种理性,尤其是“商业理性”,这种理性也在“迫切要求从道德规范或者道德自抑的干扰之中解放出来”,自然也不讲道德。如果不讲道德,那么,这种现代性带来的巨大力量就潜藏着被如何利用的问题。鲍曼提出,大屠杀计划的构思和执行过程,不仅符合现代性,而且还是现代性创造和提供的;这说明,“所有那些文明化进程中已经建立的核查与平衡、屏障和阻碍的复杂之网都被证明是无效的;而我们本寄希望并信任这些网络能够保护我们免于暴力,并能够抑制所有野心勃勃和肆无忌惮的力量”。我不知道鲍曼所言的“复杂之网”是什么,在我看来,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复杂之网”。鲍曼认为,大屠杀也并“没有偏离文明进程的主轨道”,那么文明进程的“主轨道”是什么?按照鲍曼的说法,那么只能是技术和官僚了,我认为这是错误的,这就是把物质繁荣和人口繁多之下的一种自然发展看作文明的进行,不对,这只是自然进程,就如Hayek称之为the extended order一样,只能看作一种自然自动过程,这种你也能称之为文明主轨道?鲍曼还说,“现代社会的驱动力趋向于完好设计的、完全控制的世界,一旦它失去控制并如野马脱缰,就会产生大屠杀这样的副产品”。我认为这个看法同样不妥。带有完整设计蓝图的世界是什么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嘛。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难道鲍曼不知道?我们是在从完全自动的世界走向设计和控制的世界,或许已经从1%走到了3%,但是你不能说“一旦它失去控制”,你是来搞笑的吗?我们从未控制住好吗?鲍曼以为,“由于文明话进程已经成功地“用人为的、灵活的人类行为模式代替了自然驱力,因而会导致一定范围内的不人道和破坏的发生;而只要自然禀性主宰着人类行为,这种不人道和破坏还是不可想像的”,大谬不然。
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分清理性、官僚和技术的角色。鲍曼的所谓“理性”,指的只能是工具理性。什么意思呢?比方说,就是一个人打算抢银行,然后他就起草一个抢劫计划书,这就是鲍曼所谓的“理性”或说工具理性。这种理性是有限理性,因为理性跟在一种“欲望”或“想法”后面,却对欲望或想法自身没有进行任何评价。现在,鲍曼对这种“欲望或想法”没有进行任何关注和探讨,大谈特谈理性,想解决问题的话,根本不会得出合理的答案。官僚和技术、工具理性,假如都是工具,那么我们就必须搞清楚,这些工具被谁来使用以及用来做什么。不难看出,这些工具通常是用来为权力服务。权力在谁手里?在统治者手里。这就变成了波普尔在《开放社会》中所提到的从柏拉图开始到马克思以及其后所关注的一个政治上的核心问题“谁来统治”。波普尔谈到,大家都觉得应该让一个合理对象来统治,无论是柏拉图的哲人王,还是亚里士多德的圣者,还是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但是这些人的想法几乎都是错的,柏拉图的哲人王把人当作工具,而“无产阶级”夺权之后口称着天下大同却干着跟其他掌握权势的人类似的勾当。当然,我们也可以找一个最有能力、最有智慧以及最有道德的人来领导,但是如大卫·米勒所说,这没有实际可行性。根据历史教训,我们应该选择一种制度,防止可能作恶的人,在掌握了权力之后作恶。一则,无法判断掌握了权力之后,一个人会不会作恶;二则,我们无法防止可能会作恶的人掌握权力。因此,我们需要一种制度,能够限制掌权人的权力,能够更替掌权人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波普尔才说民主制度是一种好的制度,能够带来一个开放的社会。也正是在同样的意义上,贡斯当提到把权力分散开来。所以,我以为一种地方拥有很大权力的联邦,也是一种分权的良好形式。鲍曼以为是技术,是官僚系统,带来了造成灾难的因素,我以为他的这个看法是不对的。他还是想把解决问题的希望放在个人“人格主义”上,就和“谁来统治”中想找个“明君”一样。我的看法是,实际上要增大程序性,降低“人格主义”。增大程序性,就是要防止希特勒、三胖、普京这种一人一手遮天的情况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独裁者或类独裁者就具有了根据自己的心意,做任何坏事的能力。如果分散权力并限制其权力,比如程序上可以用宪法限制,那么就能限制他们不合适的个人意志。这样做就是出于对“人”的不信任,但是不信任就对了。有些人或许会担忧领袖的能力问题,这不就是短任期选举制所针对的问题之一。
鲍曼批评官僚系统导致了一些列问题,比如官僚们和专家们变成机器的螺丝钉,打个比方,在大屠杀中,官僚或者是处理了paper work,或者建造了焚化炉;这些人并没有动手杀人,并且和杀人事件存在“精神距离”,“心理盲视”,因此没有引发道德焦虑,也就没有表示反对。当然,在大屠杀中,每个人就如同仅仅吐了一口吐沫,结果把人淹死了,然后每个人都可以认为或辩解不是自己那口吐沫把人淹死的,这种责任分散也导致他们不会良心发现。鲍曼试图指望个人道德良知起作用,但这种想法无异于痴人说梦。前面提到,这种道德本身就是一种不可靠的“伪道德”,它只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出现。比如父母对自己孩子有一种做牺牲的道德动力,但是对同样幼小的别人的孩子,就没有同样的动力。而且,还有一点,即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大环境还会还会导致一种负筛选。也就是说,当独裁领袖权力巨大,就会引发很多对应的势利之徒进入权力系统,而淘汰掉正直的人,于是整个权力系统导致腐败;同时,官僚系统的运作就成了对领袖负责,于是领袖有任何一个意愿,下面的官僚系统就力图讨好领袖的欢心,而主动揣摩领袖的心思,并抢先实现出来。如果领袖说要关注马桶的问题,下面就会搞一个世界马桶大会,就会搞马桶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如果不是特别蠢,领袖也不会生气,只赚不赔。但是,如果领袖是短任期制,是暂时的,那么官僚就不会对领袖负责,而是对自己的职责或对一种更高的规范负责,那么就能克服人性缺陷带来的一些影响。这正是我所谓增强程序性,降低个人人格影响的原因所在。
(1)源自网络上一个写Stu Ungar的文章,转载很多,回头找到原作者和出处再详细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