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登 约翰逊的直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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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的林登约翰逊心中充满了焦虑,他对朋友说,一个人如果40岁之前无法获得成功,那么这一生机会就不多了。
当然,不同的人对人生成功的定义是不同的,而作为出身当地颇有名望,且长期侵染政治家族的约翰逊,心中的梦想就是成为美国总统,甚至在他年轻时候,在他还是一名教师的时候,在他初入政坛的时候就不断跟身边的人说,“我将成为美国总统”。那个时候,身为美国总统的罗斯福常常被人们简称为FDR(Franklin D.Roosevelt的简称),而林登约翰逊已经常常自我简称为LBJ(Lyndon Baines Johnson的简称),似乎这样更有王霸之气。
约翰逊早年的政治生涯很顺,他也很用力,年纪轻轻就体现了后来被人津津乐道也嗤之以鼻的政治手腕。比如在大学的竞选中,就可以抓住竞争对手的小辫子逼其退选,而在其年纪轻轻就进入美国议院政治生态的时候,和很多年轻人一样,他也喜欢参加舞会,但是别人找姑娘跳,他偏偏找老女人跳,这绝非因为他恋母或者有啥特别嗜好,而是因为这些女人的丈夫是议员。
约翰逊就这样快速成长,甚至得到罗斯福的欣赏,很快进入众议院,而下一步当然是成为参议员。1941年,在一次他似乎胜券在握的竞选中,他最后时刻败北,进而进入其政治生涯最低迷的时期,中间也曾经去太平洋战区转悠了一段时间,但是很快就回到了其钟爱的国内政治活动中,焦虑的等待着机会,毕竟,1908年出生的他眼看在1948年就要年满四十了。而正是在那一年,他再度向参议院发起挑战,但是他将面对的是同样来自民主党的劲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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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土长的德州人约翰逊,要面对的最强对手是1947年卸任的前德州州长科克 史蒂文森,一位享有盛誉的政治家。而在选举之前,从民调和当时政治格局的分析来看,约翰逊获胜的可能极小,史蒂文森几乎可以哼着小曲轻松获胜。但是,约翰逊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他就在乎一件事:赢!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做任何事情,敢于打破常规,底线更是可以放到最低。
在这次选举中,约翰逊做的在当时非常吸睛,让媒体惊呼的一件事就是,乘着直升飞机去竞选。在今天看来这似乎不算什么,直升飞机似乎也只是一种方便竞选人竞选活动的交通工具,但是在那个年代,约翰逊却玩出了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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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年代,直升飞机主要还是用于军用,民间对直升飞机可还是很稀奇的,这就让直升飞机有了超越交通工具的作用:吸引流量。当时,美国竞选人下基层也很苦的,德州又是大州,下面的郡县一个个跑不但很辛苦,而且很难聚齐足够的听众,毕竟大家都忙着呢,谁有空听你举着喇叭叽叽歪歪。但是,当选民听说约翰逊要乘着直升飞机从天而降的时候,情况不一样了,我们可以想象中国刚改革开放那段时间,有人开个桑塔纳进村的场面,那也是很让老少乡亲们要去一睹车容的。于是,约翰逊就这样乘着直升机“耀武扬威”,每次出行都成为当地一大政治娱乐事件,周围的老少乡亲们带着孩子纷纷出门前往直升机降落低点要看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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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约翰逊也把工作做的很足,首先每次降落地点都会精心选择,同时注意预先安排人维持秩序,毕竟那个时候直升机还是新鲜玩意,万一大家太热情,发生螺旋桨伤人,甚至致死事件,那么约翰逊的政治生涯就基本完蛋了。同时,约翰逊还在直升机身上涂着“美国参议员林登 约翰逊”的惹眼文字,而在“巡演”过程中,直升机还没降落,一路上就开着广播向大家打招呼,降落之后更是现场倾情演讲,如此潇洒亲民的候选人,怎能不让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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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的直升机秀确实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史蒂文森团队的人都傻了,妈的,还有这玩法?而美国媒体也疯了,啊?还有这玩法?一时间,约翰逊的直升机不但吸引了当地流量,也吸引了全美国的流量,而在后来的投票中,在很多县,约翰逊也拿下了具有压倒性优势的选票。
除了直升飞机以外,约翰逊另一个重要的宣传手段就是充分运用了电台广播,说到这个约翰逊就有黑历史了。他曾经插手一个广播电台的出售事宜,最终让自己的夫人出面拿下了这个电台,并且此后这个电台的收入每年增长速度比如今的互联网创业公司更快,而且请注意,绝对盈利。事实上,约翰逊本身与德州当地的石油商人交往甚密,其一路的政治生涯从来没缺过钱。罗斯福当年对他的筹资和组织能力颇为欣赏,曾经让他专门负责民主党的筹资和分配活动,那段时间他为民主党地方选举的候选人们给予了充分的资金支持。
而在1948年,约翰逊在资金方面的优势得以更充分发挥,他在当地主要电台都投放了自己的广告,以及及时公布自己的竞选信息和纲领。而对此,史蒂文森团队显然没有充分的准备,同时也缺乏足够的资金与约翰逊对抗,让约翰逊在当时的流行媒体运用上占尽优势。
于是,约翰逊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硬是缩小了自己与史蒂文森原本很大的差距,但是这还不够,于是,约翰逊“腹黑”的一面在进一步的竞争中发挥出来。从后来披露的信息来看,在奥斯汀,约翰逊几乎赤裸裸的使用了花钱“买票”的策略,通过一些当地组织来“收买”选票,在奥斯汀就花了5万美元,在当时,这可不是小数目。
终于,到了决战时刻,在第一轮选举中,史蒂文森获胜,而且领先约翰逊6个点,优势依然是很大的,但是也未达半数,双方不得不进行了第二次较量。在第二次较量中,双方阵营咬得很紧,史蒂文森一度大幅的领先,但是很快约翰逊直升机撒播的地区让其追了上来,到选举结束,结果是史蒂文森领先854票。这就结束了?史蒂文森赢了?不,接下来是一个对各地选票的计票、确认和检查过程,这个过程通常会发现一些比如计票遗漏的选票,而戏剧性的场面也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新的选票确实被清点出来,但是约翰逊得到了其中更多的选票,不过到了即将终局的时候,史蒂文森依然领先超过150票,最后,美国选举史上极具争议的一幕发生了。
说到选举争议,我们对当年小布什和戈尔的总统大选应该还有印象,但是抛开影响力,从争议性和微妙度来说,1948年的约翰逊和史蒂文森之战更加诡异。在史蒂文森眼看就将拿下初选,约翰逊的政治生涯即将遭遇又一次重创的时候,突然,在吉姆韦尔斯县报上了202张选票,其中200张投向约翰逊,约翰逊因此逆转局面,凭借87票获胜!
事实上,最后的过程很复杂,史蒂文森当然不会觉得突然来200张约翰逊的选票是巧合,何况吉姆韦尔斯县当时正处于约翰逊的铁磁支持者,政治大佬乔治帕尔的势力范围,当地的法官萨拉斯也对其唯命是从。史蒂文森发起和推动了一系列调查,而约翰逊当然也采取了一系列反制措施,在这个过程中一些诡异的情况也得以披露,比如这200来张选票的笔迹是类同的,而且很奇怪的是选票按照选民名称的字母顺序排列,还有选票上的人表示没有去投票。这个过程中,约翰逊的策略就是尽可能通过司法流程,干扰相关调查的取证工作。同时,约翰逊也积极争取党内支持力量,毕竟老这样耗下去,对于民主党本身在当地的影响力是不利的,这个过程中,正乘着火车进行总统竞选的杜鲁门就顺道来支持了一把约翰逊。就这样折腾的越来越大,从调查到听证会一直干到最高法院,具体过程不再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罗伯特 卡洛的约翰逊传记四部曲的第二部《Means of Ascent》,最终还是结果有效,约翰逊顺利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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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个过程回顾来看,约翰逊确实是一个为了赢可以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和各种手段的危险对手,他使用当时显得非常有创意的直升机进行竞选的 玩法令我今天读到也印象深刻。而对广播的充分运用,固然与其雄厚的经济实力有关,但是更与其意识有关,这也是约翰逊的过人之处,你会发现其整个政治生涯,都是一个善于审时度势,务实的采取顺应时代趋势策略的人,包括后来他在诸多民权法案上的贡献当时令很多人吃惊,但是结合其一以贯之的政治手腕和风格来看,也不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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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吉姆韦尔斯县的神秘选票是约翰逊政治生涯的一个抹不去的污点,但是至今,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约翰逊直接策划和参与了选票事件,更可能是其支持者的激进“助攻”之举。而眼看着胜利即将到手,约翰逊在后来和他的团队玩命要阻挠调查,也算是一种本能反应吧。
对于这场选举,有人最后总结为:media politics, money politics, Lyndon Johnson politics
当然,这事儿并没有因此画上终章,前面提到的萨拉斯到后来良心发现,一直致力于公布当时的真相。卡洛在撰写约翰逊传记的过程中,也采访了萨拉斯,他也还原了当时的场面,没错,整个事情就是乔治帕尔导演的,他在一天晚上召集了萨拉斯等人,告诉他们需要弄出200张投向约翰逊的选票,而他们也遵从的照做。当200张选票准备好之后,其中一人还恶趣味的说,不如再给史蒂文森两张吧,于是202张选票就这样“横空出世”。
萨拉斯告诉卡洛,他后来向史蒂文森写了很多封道歉信,但是,他没有收到一封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