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政治论》的原文摘录

  • 为的是把这件事解释得条理井然,我先从把信仰下个定义做起。根据上边所立的原则,信仰的界说应该如下: 信仰在于对上帝的了解,无此了解则对上帝的顺从是不可能的。顺从上帝这一件事就是暗指了解上帝。这个定义极其清楚,是分明由我们已经证明过的东西而来,所以无需加以解释。其中所含的结论我现在要简短地加以指明。(I)信仰单就本身而论不是有益的,其为有益是就其所含的顺从而言,正如雅各在他的《使徒书》第二章第十七节所说:“信仰离开善行是死的”……(II)凡真正顺从的人一定有纯正的使人得救的信仰;因为如果有了顺从,一定也就有了信仰,正如雅各清楚地这样说(第二章第十八节):“离开你的善行单把你的信仰让我看看,我就要用我的善行让你看看我的信仰” (查看原文)
    恐龙抗狼 2赞 2014-05-14 20:59:35
    —— 引自第197页
  • 我们可以确信,除了实行《圣经》的主要的箴言所绝对必须的以外,我们不受《圣经》之命的束缚,一定要信任何事物 (查看原文)
    恐龙抗狼 2赞 2014-05-14 20:59:35
    —— 引自第197页
  • 人若是能用成规来控制所处的环境,或人的遭遇总是幸运的,那就永远不会迷信了。但人常陷于困境,成规无能为力,又因人所渴望的好运是不可必的,人常反复于希望与恐惧之间,至为可怜,因此之故,大部分人是易于轻信的。虽然人心寻常是自负的,过于自信与好胜,可是在疑难之际,特别是希望与恐惧相持不下的时候,人心最容易摇摆不定,时而向东,时而向西 (查看原文)
    恐龙抗狼 2赞 2014-05-02 17:39:54
    —— 引自第1页
  • 对乱民最有左右力量的是迷信 (查看原文)
    阳名过化 1赞 2012-07-20 09:17:16
    —— 引自第11页
  • 人常反复于希望与恐惧之间,至为可怜,因此之故,大部分人都是易于轻信的。人心最容易摇摆不定,时而向东,时而向西。大多数的人,处顺境的时候无论多么无经验,都觉得富于聪明智慧,若有人贡献意见,他们就认为是受了侮辱。可是一旦遭遇了不幸,他们就不知所措,而向路人乞求出个主意。无论多么有用,背理昏庸的谋画,他们都会采用。 (查看原文)
    [已注销] 1赞 2012-10-14 23:02:46
    —— 引自第9页
  • 摩西并不以一个预言家的身份告诫犹太人不可杀人,不可偷盗。而只是一个立法者和审判官的身份来发布这些戒律。他并不把这个教义加以推究,而是对于违背这个戒律附以惩处,这种惩处也许随不同的国度而有所不同,而且确也有所不同,这也很适当 (查看原文)
    恐龙抗狼 1赞 2014-05-06 23:34:09
    —— 引自第73页
  • 关于摩西我们必须说,根据启示,或启示于他的基本的律法,他看出一个方法,用这个方法以色列族在一特殊领土内最能团结起来,能够形成一个国家,而且更进一步,他看出来一个方法,用这个方法,用这个方法最能使他们不得不归依顺从。但是,他并没有看出,也没有启示给他,这个方法绝对是最好的,在某块领土人民的顺从一定会使他们达到所希求的目的。所以他没有把这些事物领会为永恒的真理,而是领会为箴言和法令。他把这些定为上帝的律法。因此之故,他认为上帝是个统治者、立法者、一个王,仁慈公正等等。而这些性质只是人性的属性,和神的性质完全不相干。对于用上帝之名来写律法的预言家们,我们是可以这样说的,但是我们不可以这样说基督 (查看原文)
    恐龙抗狼 1赞 2014-05-06 23:34:09
    —— 引自第73页
  • 所以,仔细思考的人在我的文章里不会找到与《圣经》或真正的宗教和信仰有不合之处,或有什么意在削弱宗教或信仰的东西。正相反,他们就会见到我已加强了宗教,如我在第十章之末所说;真的,若不是如此,我一定是早已打定主意保持缄默,不但如此,算作解决所有困难的一条出路,我会说《圣经》中最有深奥的隐蔽的神秘;但是,因为这种说法已经引起了在第五章之首所谈到的很大的迷信与别的一些有害的结果,我认为这样办是不必要的,特别是因为宗教用不着迷信的装饰,倒是,相反地,有了这样的装点,宗教就失掉一些光彩 (查看原文)
    恐龙抗狼 2014-05-26 08:56:02
    —— 引自第178页
  • 但是,有人要说,虽然上帝的律法是写在心上,《圣经》仍然是上帝的经典,说《圣经》是割裂了的有舛错的并不比这样说上帝的经典更为合法。我恐怕这样驳难我的人是过于心急,说不上虔诚,他们有把宗教变为迷信,崇拜纸墨为《圣经》的危险 (查看原文)
    恐龙抗狼 2014-05-26 08:56:02
    —— 引自第178页
  • Each person’s natural right therefore is determined not by sound reason but by desire and power.(p196) (查看原文)
    Lowlibrarian 1赞 2019-02-27 18:34:17
    —— 引自第196页
  • We conclude from this that any agreement can have force only if it is in our interest, and when it is not in our interest, the agreement fails and remains void. For this reason, we also conclude that it is foolish to call for someone else to keep faith with oneself, in perpetuity, if at the same time one does not try to ensure that violating the agreement will result in greater loss than gain for the violator.This principle should play the most important role in the formation of a state.(p199) (查看原文)
    Lowlibrarian 1赞 2019-02-27 18:34:17
    —— 引自第196页
  • the person possessing the sovereign power to compel all men by force and restrain them by fear of the supreme penalty which all men universally fear, has sovereign right over all men. This person will retain this right, though, for only so long as he retains this power of doing whatever he wishes; otherwise his commandwill be precarious, and no stronger person will be obliged to obey him unless he wishes to do so.(p199) (查看原文)
    Lowlibrarian 1赞 2019-02-27 18:34:17
    —— 引自第196页
  • The state of nature is not to be confused with the state of religion, but must be conceived apart from religion and law, and consequently apart from all sin and wrongdoing.This is how we have conceived it, and have confirmed this by the authority of Paul. It is not only owing to this ignorance that we consider the state of nature to be prior to revealed divine law and apart from it, but also because of the freedom in which all men are born. For if men were bound by nature to the divine law, or if the divine law were a law of nature, it would be superfluous for God to enter into a covenant with men and bind them with an oath. We must therefore admit unreservedly that divine law began from the time when men promised to obey God in all things by an explicit agreement. With this agreement they... (查看原文)
    Lowlibrarian 1赞 2019-02-27 18:34:17
    —— 引自第196页
  • “大众的不坚定的性情几乎使与大众有过交道的人陷于绝望。因为大众是完全为情绪所左右,不为理智所节制。它贸然而行,无所不至,极其容易为贪婪或奢华所腐化。人人都以为自己是无所不知的,想把一切事物弄得合他的心思。” (查看原文)
    Gawiel 2011-02-11 00:26:42
    —— 引自第210页
  • 强制言论一致是绝不可能的。因为,统治者们越是设法削减言论的自由,人越是顽强地抵抗他们。自然抵抗他们的不是贪财奴,谄媚人的人,以及别的一些笨脑袋。这些人以为最高的超度是把他们的肚子填满,与踌躇满志地看着他们的钱袋。抵抗统治者们的人却是那些因受良好的教育,有高尚的道德与品行,更为自由的人。人们普通的天性是最容易愤慨把他们相信不错的意见定为有罪,愤慨把使人敬上帝爱人的思想定为邪恶;所以他们随时都可以誓不承认法律,阴谋反抗当局,认为有这种目的在心以鼓动叛乱与滋长任何种罪恶不是可耻的,倒是光荣的。人的天性既是如此,所以制裁人的意见的法律对于心地宽宏的人有影响,对于坏人没有影响,不足使罪犯以必从,而是激怒了正直的人;所以这种法律之保留是对于国家有很大的危害的。不但如此,这种法律几乎永远是没有用处的。因为认为被禁的意见是正确的那些人不可能遵守这法律;而那些已经以为那些意见是错误的人,把这种法律当做一种特权,洋洋得意,以致即使后来当局想废止这项法律,也没有方法做到。 (查看原文)
    Gawiel 2011-02-11 05:51:41
    —— 引自第255页
  • 预言家把几乎一切事物理解为比喻和寓言,并且给精神上的真理穿上具体形式的外衣,这是想象所常用的方法。 (查看原文)
    [已注销] 2012-10-14 23:06:24
    —— 引自第33页
  • 凡人以为更为幸福,因为他正享受利益,别人享受不到,或是因为他比和他同等的人更为有福更为幸运,这样的人是不知真正的幸福与天佑为何物,他所感到的喜乐不是幼稚的就是出自嫉妒与恶意。一个人的真正幸福只在智慧和知道真理,完全不在他比别人更有智慧或别人不知道真理。 (查看原文)
    [已注销] 2012-10-14 23:08:24
    —— 引自第50页
  • 当智慧进到你的心里,知识对你的灵魂是愉快的时候,审慎就要保护你,理解就要保全你,然后你就懂得公正,明察,和公道,其实,所有的善路。 (查看原文)
    [已注销] 2012-10-14 23:13:20
    —— 引自第76页
  • 如果一个人富于精神的果实,仁爱,喜悦,和平,坚忍,和蔼,善良,信实,柔和,纯洁,正如保罗所说,没有法律是禁止这些的。这样的一个人,无论他只是听理智的指挥,还是只是依从圣书,实质上是听命于上帝,是完全幸福的。 (查看原文)
    [已注销] 2012-10-14 23:21:15
    —— 引自第88页
  • 人看见或听见什么新的事物,一不小心就为先入为主的成见所蔽,她就现出赤裸裸的事实颇不相同的东西来,特别是如果这些事实是为闻见的人所不了解的,尤其是如果闻见的人对于事物之如此或者如彼感有兴趣。 (查看原文)
    [已注销] 2012-10-14 23:23:33
    —— 引自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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