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稿基础不好,只有经过大删大改、改写重写,才能发表,在业界应该算基本常识了(如果哪个编辑以“文责自负”“作者行文习惯”“作者观点”为由,放任字词差错、病句以及文史知识性讹误留在纸面上,那么在书刊质量检查中,大概率要跪)。
改稿改到哭,“满纸通红”(编辑多用红笔),“满篇花”(有时多人改稿,或编辑自己复核,会用不同色笔),这种情况虽然对编辑来说不新鲜,但对行外人士来说,可能还是难以想象(很多人也许一辈子也不会见到改稿样吧)。
图为叶至善先生改稿一例,原稿约3300字,大删大改之后,只有1400字。 叶先生所改的这篇文稿,是《中学生》用稿。不同类型的书稿,编辑改稿会有所差别。老编辑道弘曾在《浅谈编辑工作中的审稿问题》中说:“编辑怎样审稿?这个题目很大。书稿的门类很多……编辑审稿不可能离开书稿的内容和性质,用同一的方法去一概而论。”不过, 编辑改稿,能改到什么程度,叶至善先生的这篇改稿样还是可以提供一个直观的印象。
也不是只有中国编辑如此,外国编辑也都如此:编辑面前无权威,编辑绝对需要对书稿质量负责。 很多作品(尤其是文学作品),无论中外,经编辑之手改写、重写而成为名著的,不在少数(如《第22条军规》《林海雪原》)。借张立宪的话来说,那些经过大删大改、改写重写而成功的作品,称编辑是该作品的“第二作者”,也许并不为过。可以参见“书单|编辑行当”:https://douc.cc/46wTh6
“文章不厌百回改”——作者自己改,增删乃为常事;而编辑代作者修改(编辑加工),当然也是包括增补和删改两方面。原创文史书稿,只要编辑改点错别字和标点符号就可以出书的作者,能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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