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制度研究》读后杂感
孙继民 杜立晖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51)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河北石家庄 050016)
《中国史研究动态》2007年第3期
杜文玉先生新著《五代十国制度研究》一书,已由人民出版社于2006年1月出版。全书44万字,除序言和后记外共有十一章,分别是第一章贡举制度,第二章选官制度,第三章考课制度,第四章职官制度,第五章殿阁制度,第六章起居制度,第七章史馆制度,第八章俸禄制度,第九章军事制度,第十章立法成就与司法制度的变化,第十一章助礼钱与诸司礼钱。内容涵盖政治、司法、军事、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是一部深入研究五代十国制度史,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综合性制度史专著。以下就谈几点粗读《五代十国制度研究》之后的杂感。
首先,《五代十国制度研究》的出版,适应了五代史研究专门化的发展趋势,推动了五代十国制度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我们知道,长期以来,五代史的研究在整个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地位有时显得很尴尬。由于五代历史的地位有其本身的局限性,往上看它没有隋唐盛世的辉煌,往下看不曾有两宋科技文化的繁荣;它虽然连接两大历史阶段,但常常是与隋唐联称却为治隋唐史者所忽略,被作为两宋史的开端却又为治辽宋金元史者视为异阈,有时处于无所归属和两不管的境地。因此,五代史的研究相对于之前的隋唐史和之后的宋史尤其是隋唐史的研究显得非常薄弱,尽管人们习惯将隋唐五代史并称,但五代史研究薄弱得不像是隋唐五代史的组成部分反倒像是隋唐史的附庸。
以研究著作为例,自20世纪初新史学确立以来,以隋唐断限的研究著作可以说汗牛充栋,但五代史方面的研究著作长期处于隋唐史从属的地位,20世纪80年代以前出版的有关五代史的著作都是兼跨隋唐史在内,以五代断限的研究著作几乎没有。五代史逐渐摆脱隋唐史的依附地位而体现在史学著作上,应该说是在上世纪80 年代才开始的,其中可以陶懋炳的《五代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卞孝萱、郑学檬的《五代史话》(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郑学檬的《五代十国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等书的出版为标志。90年代以后,专以五代史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著作出现了两个新动向,一是研究著作已经不满足于综合性著述而向专门性著述发展,例如属于政治史专著的樊文礼《唐末五代的代北集团》(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版,此书内容以五代史为主),任爽的《十国典制考》(中华书局2004年版),朱玉龙《五代十国方镇年表》(中华书局1997年版),属于军事史的专著有张其凡《五代禁军初探》(暨南大学出版社 1993年版),方积六《五代十国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属于文学史的专书有张兴武《五代十国文学编年》(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等。另一个新动向是已经不满足于对中原五代王朝的综合研究而向以十国为对象的国别史著述的发展,例如任爽的《南唐史》(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等即属于此类。而且进入新世纪之后,这一趋势愈加明显,邹劲风的《南唐国史》(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杜文玉的《南唐史略》(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何勇强的《钱氏吴越国史论稿》(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罗庆康的《马楚史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等专著,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出现的。
五代史研究著作从逐步摆脱隋唐史的依附和从属地位,到专门以五代史作为研究对象并断限,从综合性著述向专门性、国别史著述方向发展,毫无疑问推动了五代史研究的深入和进步,也揭示了五代史研究著作的必然发展趋势。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看,《五代十国制度研究》出版的学术意义,在于适应了五代史研究专门化的发展趋势,推动了五代十国制度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其次,《五代十国制度研究》作为一部制度史研究专著,具有深厚的专题研究基础,是作者多年从事五代十国史研究特别是制度史专题研究的结晶。从杜著的内容结构可以看出,它虽然属于综合性断代制度史,但其中的贡举制度、选官制度、考课制度、殿阁制度、俸禄制度,都与职官制度有关、属于广义的职官制度,这部分占了全书六章320页的篇幅。军事制度只有一章,但篇幅有130多页。职官制度和军事制度共有450页左右,占了全书560多页篇幅的80%多。其余的起居制度、史馆制度、立法成就与司法制度和助礼钱与诸司礼钱诸章,只占不到全书20%的篇幅,因此可知该书是一部兼有经济、文化和司法制度等内容而实际上偏重于广义的职官制度和军事制度的制度史专著。而职官制度和军事制度正是杜文玉先生10多年来从事五代史研究的主要领域和课题范围,作者多年从事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大多融人了《五代十国制度研究》一书,构成了该书内容的主干,也保证了该书的学术质量。
再次,《五代十国制度研究》在研究方法上的最大特点是以五代十国为中心,上溯唐甚至更前,下延宋直至更后,贯通唐、五代和宋三大历史阶段,从而将制度的流变置于大跨度、长时段的历史背景之下,使读者可以在理顺制度渊源流变的同时体会制度史演变的背景。本书上溯渊源与下延流变并重,且下延流变的内容丝毫不逊于上溯渊源的篇幅,例如在第五章殿阁制度之前的小序,作者先从梁武帝时的文德殿、北齐的文林馆、北周的麟趾殿谈起,再到唐代的弘文馆、集贤殿和史馆,然后重点论列五代十国时期殿阁制度的内容与变化,最后论述这一制度对宋制乃至对明清内阁学士制度的影响,给读者勾画出了殿阁制度发展的清晰脉络。
以上是笔者最强烈的三点杂感。除此之外,《五代十国制度研究》对一些新领域的开拓、史料搜集的丰富性和研究方法的多样性等,也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对新领域的开拓,可举两例为证,一是对五代时期立法成就与司法制度变化的研究,该书通过大量史料,推翻了以往对于五代法制多持否定态度的观点,纠正了自清代以来人们对这一时期立法与司法所取得成绩的偏见,指出所谓五代时期的“残酷”、“刻毒”等唯有后汉一朝而已,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明显倒退是从武则天开始的,而不是始自五代时期;认为五代时期的一些司法制度改革,像皇帝亲录制度、长吏亲自审案制度、使用验状的规定、病囚院的设置、推问过程中的限刑等等,都对后世司法制度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二是有关五代时期助礼钱与诸司礼钱制度的研究,作者在张国刚先生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助礼钱的渊源,诸司礼钱的名目、用途及其影响进行了极为细致的考证,向读者提供了一个更为系统的新知识链。再如,在史料搜集的丰富性方面,作者力克五代史研究资料匮乏的障碍,广泛搜罗,细心爬梳,正史之外,宋人乃至清人文集、笔记以及出土石刻碑志,等等,统统纳入作者的视野。参考引用的史料书目多达120多种。这样一个文献数量,对于唐史或宋史研究者来说或许不算多,但对于五代史研究来说已实属不易。又如,在研究方法方面,作者善于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尤其是比较研究法和二重证据法,通过纵向比较展现各个制度在唐以前、五代和宋以后发展演变的轨迹,通过横向比较勾画具体制度在五代十国各个朝代国别的状况的异同。把出土碑志材料与正史以及文集、笔记材料有机结合起来,将史籍所缺、史所不详的制度内涵加以发掘或复原,从而向读者展示一个完整或接近完整的制度。
诚然,《五代十国制度研究》同所有学术著作一样,也存在缺陷和不足,例如,从整体内容上看,五代制度部分有余而十国制度部分不足,导致了内容分布上的偏重失衡;史料的分析、鉴别、采用比较精审,但也偶有疏漏,如第32 页所引《册府元龟》卷554《国史部·总序》中的人名“宋楚客”未能指出系“宗楚客”之误。全书的资料引用、文字校对等技术性错误较少,整体质量上乘,但也并非完璧无瑕,文字性错误也间或有之,如第379页所引《资治通鉴》卷246唐僖宗光启三年(887年)三月条“镇海节度使周宝募亲军千人,号后楼兵,禀给倍于镇海军,镇海军皆怒,而后楼兵浸骄不可制”一段,其中的“禀给”和“皆怒”二语有误,据中华书局点校本,“禀给”应为“廪给”,“皆怒”应为“皆怨”。该书的形成以多年的专题研究为基础,汇集了以往大量的研究论文,这对保证专著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但汇入专著中的论文没有注明出处,这不利于读者验证查检。以上种种,期望作者在今后修订再版时多加注意。
孫繼民、杜立暉:《五代十国制度研究》读后杂感
|
> 我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