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知此書致禁之由,因記淸朝圈田之令,與藏匿東人、滿人、放債三事,及全書稱淸爲奴與虜耳。』
標點有誤。“藏匿東人、滿人、放債”,易誤解爲藏匿東人與滿人,然當時有藏匿東人,並無藏匿滿人之事。若以“滿人”爲一事,亦不通。“藏匿東人、滿人、放債”連上“淸朝圈田之令”,已爲四事,亦不得言三事。再一思,想起清初有滿人仗勢強放高利貸事,始悟標點有誤,“滿人、放債”中間之頓號當去。卽,應爲:
『始知此書致禁之由,因記淸朝圈田之令,與藏匿東人、滿人放債三事,及全書稱淸爲奴與虜耳。』
標點者不知滿人放債之事,且看不出這樣標點,於文意亦不通也。
繼續看下去,標點者之荒謬可笑,有超出意想者。同頁,竟把“道光”年號加了書名號《》,實爲匪夷所思,再沒有常識,也不至於不知道道光這個極常見的年號,和年號不是書,不能加書名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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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者你他妈有种站出来!(as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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