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腿正义 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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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 江凌云 2012-02-28 13:12:52

    一直以为 搞法律那冯象和译圣经的冯象是两个人

  • 33 傻瓜粥羊羊 2009-04-30 16:24:15

    冯象的笔法明显受制于西方文学之影响,长句、复合句很多,读起来不符合汉语习惯。

  • 20 苏芒 2011-05-29 22:27:29

    大一读不懂全部,大四读不懂四分之一。也算进步?有一种高度是需要瞻仰的。第一次读书惊出一身冷汗。

  • 5 沈昆默 2011-04-06 08:56:47

    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永存不易

  • 4 寄意寒星 2007-05-04 20:29:03

    呂大師借給我的書,很艱難地讀完

  • 4 胡一刀 2015-05-19 11:43:53

    看着大家都看得很懂的样子,我就@(@(&#E*^&*@%^%^@

  • 5 Farmingosis 2012-02-27 18:21:10

    看之前要做足功課,至少要看比較多的專業書籍,非科班不推薦此書。文章法學與文學功底深厚,筆鋒犀利(就沖這點我就硬著頭皮看下去了),馮先生背景很強大,就算我科班出身讀起來也有吃力之嫌,尤其 知識產權法 部分內容。存疑倒還沒有,不跪地不起已經不錯了,期待再讀馮先生。

  • 2 吃咸梅干變超人 2012-10-08 21:52:02

    后半部纯文学评论欣赏无力。。。前面的很好看~决定看完作者的其他基本法学书。。。

  • 2 花岛仙藏 2014-11-29 17:03:27

    这本书吸引我自然还是因为第一篇讲的那个经典的案子,看前言作者也是学文学出身,自然很是敬仰。但读到后面一直卡壳,几年都没读完『现在依然没有』…不过能读通的地方都有恍然大悟之感,十分了得。庆幸这类书籍多是文选集,思考空间很大,阅读节奏也很自由。

  • 3 余从之 2014-06-15 22:32:39

    冯象实在是我太佩服的人,在哈佛念中古英语的博士,主攻乔叟,那可是西洋的“国粹”,相当于一个蓝眼睛黄头发的鬼佬来岳麓书院研究程朱理学——还不是玩票的那种,而是真正能有创新学术贡献。而他为人所熟知当然不是因为他的中古英语文学研究,是他的法学批评。实际上他哈佛毕业后又去了耶鲁读J.D.,毕业后是主攻知识产权法的美国律师。他之所以又去耶鲁念书按他的说法是“还人情”,因为当初耶鲁比哈佛先录取了他,而且耶鲁英文系系主任写了一份“热情洋溢的信”邀请他,但他的奖学金是哈佛燕京学社给的,优先给哈佛的学生,所以他就“负”了耶鲁,日后再去耶鲁,是去“还”人情。(怎么看都是学神炫耀…)说回这本书,其实因为阅读趣味相差太远,这本书很不好读,甚至佶屈聱牙,但是丝毫不能掩盖其中的深思。域外人回望天朝,别有洞天。

  • 1 2014-04-08 10:49:25

    : D90-53/3122-2

  • 1 苹果神教教主 2010-08-29 11:10:08

    正经的学术书,对于不是科班出身的我来说,确显艰深。

  • 1 尹智龙 2008-11-01 16:34:54

    冯象,也挺了不起的,只是知识过于生疏和冷僻

  • 1 卷卷啊德勒 2013-12-09 15:25:18

    半懂不懂的看完了,冯象的书很体系化,各本书互相关联,可以用不明觉厉的词语形容。

  • 1 軒轅鍾書 2011-11-28 19:38:15

    有点偏专业,但仍是法学与文学的结合体。法学读来有点艰涩,但文学读来稍微还有趣一些。

  • 1 F L A S H 2014-11-30 16:27:09

    关于法学方法与法治的困境写得不错。下编关于文学的内容,太过学术,受众应该不是普通读者吧。

  • 2 闪电虫洞机 2012-06-01 19:17:10

    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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