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与自由》的原文摘录

  • 将不变性作为观察结论的客 观性的要求是基于这样一种事实,即我们可以检验这种观察能否被处在相似位置上的他人所复制还有一个更为基础的问题是,我们能否做到在与反思的观察者无关的情况下思考世界如其所“是”的情形。在这里我将回避这个深刻的形而上学问题。即使根据传统的对现实世界的理解,位置客观性也必须是科学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对象的观念不能离开观察和反思行为的话,位置客观性将会更为重要。 观察无疑是建立在位置的基础之上,但科学推理当然不能仅仅依据从一个特殊的位置所观察到的信息。因此有必要进行所谓的“跨位置”评价( trans- positional assessment)一吸收不同位置的观察结论同时又超越它们。要建构“来自乌有乡的观点”,就需要将这些不同位置的观点加以合。不同观察结论的位置客观性仍然非常重要,但本身已经不够充分。跨位置的审查将要求关于不同位置的观念之间具有某种一致性。「 当我们进行“跨位置”评价时,往往会获得对各种位置上的(并可能彼此不同的)观察结论的更广泛理解。拿太阳与月亮的相对外观这一简单事例来说,我们也许可以毫不困难地区别:(1)太阳与月亮对我们而言看起来是多大,(2)我们认为它们“实际上”是多大(根据我们所能理解的方式,比如我们以规定的速度移动的话,要多长时间才能到们对这两种不同的结论有着一致的理解,因为我们知道一些光学和投影知识,知道我们与太阳和月亮之间的距离,也知道估计太阳和月亮大小的不同方式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应性。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1赞 2020-12-08 10:50:05
    —— 引自章节:第15章 位置客观性
  • 用托马斯・谢林( Thomas Schellig)的话来说,博弈论的思考还指明这一观点,“胜利”就是“根据个人的价值体系的收益。而我们只能通过讨价还价、双方的配合以及避免双方损害行为等途径来取得胜利”(1960,p。4-5)。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0-25 09:12:06
    —— 引自章节:第5章 目标、承诺与认同
  • 位置选择:不同备选方案的排序有可能依赖于它与菜单中其他方案的 相应位置。比如说,当我们从蛋糕中取出一块时,一个非常喜欢蛋糕的人 可能为了避免让人看上去过于贪吃,而不去取最大的一块。他除了不取最大的之外,仍然试图取尽可能大的,也就是第二大的蛋糕这类选择 违背了二元性甚至还有属性(基本收缩一致性)的条件。如果有三块蛋 糕,分别按降次大小排序为a大于b,b大于c,并组成菜单(a,b,c), 此人将选择b,并从(b,c)中选择c。 在这类行为中并不存在任何的“非理性”因素,虽然这些选择都违背 了属性a和二元性。同理,一个人不会决定从餐后的果篮中取走最后一个 苹果,而是会决定取许多梨子中的一个,虽然她可能从装有许多苹果和梨 子的果篮中取走的是一个苹果。 菜单的认识论价值:一个人也许接受了一个他并不是非常了解的朋友的邀请去喝茶,但若这位朋友还提供了另一种去吸食可卡因的建议,他便会连喝茶也一并拒绝。后一建议提供了关于这位朋友的更多信息,这使得他怀疑与之喝茶的这个想法。对个人的行动方案的排序而言,菜单具有信息价值。此外,它也违背了属性a和二元性,而理由却相当充分。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0-31 10:51:08
    —— 引自章节:第7章 非二元选择与编好
  • 第7章非二元选择与偏好 自由的价值:个人享有的自由依赖于他所面对的菜单的性质。行动方案的选择也可能受自由范围的影响。比如说,当一个人可以读任意一种报纸时,他也许会选择阅读某一种报纸,但若他被强迫阅读那种报纸并且不允许读其他报纸时,他就可能抗议并拒绝读任何报纸。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0-31 10:54:00
    —— 引自章节:第7章 非二元选择与编好
  • 苏格拉底的“未经省察的人生没价值”之语或者略带夸张,但对如何明智地选择生活方式的省察绝不能与理性选择完全无关。“工具理性主义者”是这样的一个决策专家,当他看到一个人用一把极钝的刀在剁他的脚趾时,便冲上去提出建议,刀若更锋利更能有效地实现他的目标。 相对于预测行为的工具理性,规范环境中的理性假设也许更多的是一种限制,因为这种批判性省察也许并不需广泛使用。但也未必尽然,因为讨论和交换,甚至还有政治主张,都有助于价值观的形成和修正。正如弗 克・奈特(1947,p。280)所指出的,“价值观是通过讨论オ得以形成、验证和认可的,而讨论是一种社会的、知识的和创造性的活动”。事实上,布坎南的主张(1954a,p。120)更有道理,即这就是民主“通过讨论来统治( government by discussion )”]的中心问题,而“个人价值能够而且确实在决策过程中发生了改变”。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1-04 18:09:31
    —— 引自章节:第8章 理性与社会选择
  • 很难认为我们可以真的不必重视每个人所一致希望并将选择的事物。这尤其将引发丹尼斯・缪勒( Dennis Mueller)所提出的问题 如果理性的、自利的个人产生了帕托无效的结果,他们是否能确证自由的权利呢?……如果一部宪法只是一种公民之间缔结的用以规定该政治制度的契约形式,并且这一契约为所有人所接受,那么,只要公民是理性的并且是自利的,宪政权利就必定是帕累托有效的。(1996,96-97)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2-04 12:27:56
    —— 引自章节:第14章 权利:表述与结构
  • 我们所观察到的内容取决于我们相对于观 察对象的位置( position)。我们决定相信的内 容受我们所观察到的内容的影响。我们决定行动的方式又与我们的信念相关。位置相关的观 察、信念和行动对我们的知识和实践理性来说 处于中心地位。认识论、决策论和伦理学中的 客观性必须考虑到观察的参数相关性和基于观 察者 位置的推论。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2-07 10:50:55
    —— 引自章节:第15章 位置客观性
  • 客观评价的 主题可以是对象从一个具体的观察位置上显示的方式。观察的内容可以根 据不同位置而彼此有差异,但是不同的人可以在相似的位置进行观察,并 得出相同的结论。当然,这种位置参数并非一定是场所(或与任何空间位 置相关的),它还包括:(1)任何影响观察的条件,(2)任何在参数上适 用于不同人的条件。根据这种广泛的含义,不同类型的位置参数包括 短视、色盲或通常视力;通晓或不通晓一门特殊的语言;理解或不理解 些具体的观念;能或不能计算。观察的客观性必须是一个与位置相关 的特征:不是“来自乌有乡的观点”,而是“来自确定的某个地方的” 观点。 但如果位置相关性仅仅只用于直接的观察,那么除了那类特殊的陈 述,古典的客观性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恰当的。我认为,这一紧张关 系事实上要比这更为广泛。位置的多样性与信念和行动的决策的客观性也 存在着普遍的相关性 位置相关的客观性[简称为“位置客观性( positional objectivity)” 在不同的语境中发挥着不同的重要性。第一,它对于直接的观察结论来说 处于中心地位(第2节)。第二,观察位置的客观性在获取科学知识的过 程里也起了关键性的作用,由此也成为科学的建构部分(第3节)。 第三,更一般地,位置客观性对于理解信念的客观性来说也相当重 要,不管这些信念是否正确。推理的客观性体现在给定个人所拥有的信息 下推导出一个特殊的信念的过程,但真理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恺撒 相信布鲁托斯不会谋杀他时并不特别缺乏客观性,但他显然犯了大错。) 位置客观性对于理解“客观幻觉( objective illusion)”也相当重要(第4 节)。客观幻觉可以用实际例子来说...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2-07 10:57:49
    —— 引自章节:第15章 位置客观性
  • 但是科学家跨位置的推理能力取决于他所知道的内容以及他所使用的推理类型,而这些事物,在一个更广泛的意义上,也属于位置性特征。就是那些有助于我们理解世界的“概念框架”,也完全可以视为与观察行动和反思相关的一般位置特征。但各种建议的(或隐含的)概念框架以及推理路径当然也会受到挑战,引发各种相对立的概念以及建构路径。跨位置的一致性和批判性的审查要求具有广泛的穿透力。科学史上到处可见新的公认的科学信念推翻原先的公认结论或克服不同结论的多元性的事例。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2-08 10:51:42
    —— 引自章节:第15章 位置客观性
  • 客观幻觉是一种位置客观的信念,但事实上是错误的。客 观幻觉这一概念包括:(1)位置客观的信念,(2)认为该信念是错误的诊 断。在太阳和月亮的相对大小的事例中,它们外观上的相似性(这是位置客观的)将导致一一缺乏其他信息以及批判性审查的机会——关于它们的 实际大小”的位置客观的信念(用到达它们的时间来表示)。可见,该信念的错误恰当地说明了客观幻觉。 G。A。柯亨提出了下面有着客观幻觉的分析,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具有客观地位的事物的外部形式”的观念: 马克思认为,感官使我们错误地理解空气的成分和天体的运动。但是,一个人若企图通过呼吸来测定空气的不同成分,那么他的鼻子必然不能像健康的鼻子那样发作用。一个人若真诚地宣称,他感觉到太阳是静止的而地球是转动的,那他的视力一定出了毛病,或是视神经失去了控制。感觉空气是一种元素和感觉太阳在运动,比起产生幻觉更类似于看到海市蜃楼的经验。因为,如果一个人在适当的条件下还看不到海市蜃楼的话,那么他的视力就有问题了。他的眼睛无法记录远处的光的活动。 这些观察结论也是客观的,它们与用正常鼻子呼吸、用正常眼睛看太阳、用正常的视力观察远处的光线等的位置特征相关。 这里位置观察结论并不仅仅是主观性的;它们在它们自己的范围内有理由是客观的。与信念相关的幻觉建立在有限的位置观察结论之上。而这些信念一一虽然可能是虚假的,在缺乏其他的位置审查的途径(如在实验室分析空气,观察其他行星和星球相对于太阳和地球的运动,等等),并且缺乏对相关观念和概念的知识(如无嗅气体的芳香不可分性、物体相对运动的性质,等等)时,其推导仍然可以是客观的。 因此,位置客观的信念这一观念有助于我们将“客观幻觉”置入一个更具包容性的框架之中。这一框架必然是广泛的,因为一个位置客观的信 念可能是一种幻觉,也可能不是。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2-08 11:15:01
    —— 引自章节:第15章 位置客观性
  • 我认为,在达尔文对演化进步的分析中包含着三个不同的组成分d)关手进化方式的解释:(2)构成进步的观念(3)对进化导致进步的方式的证明。在这三种因素中,第一种彻底深刻地解释了世界正发生什么这一问题,同时又打开了一种有力的普推理路径,即将变化和转变视为演化和自然选择。当然,就达尔文所集中关注的特殊过程而言,也可以严格地提出其适用性的问题,此外,在这里还可提出其他一些小问题。比如,分析的层面应当是在物种选择(以及相应的现象概括)还是应在基因类型(以及相关的基因特征)上。用物种来讨论(像达尔文那样)往往比较方便,但是自然选择往往是通过遗传特征以及相关的基因改变来实现传播的。虽然物种和基因密切相关,但两者并非一致。当然,这些只是属于同一方法内的次要争议,一般意义上的演进分析的作用和深远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2-10 10:40:22
    —— 引自章节:第16章 论达尔文的进步观
  • 达尔文对他所视为进步的内容有着清晰的理解,他将演化的成就视为进步。“并且由于自然选择”,他在《物种起源》的结尾写道,“促进每个物种向优秀的方向发展,所有物质和精神上的天赋都会臻于完善。”进步被视为产生“无穷多的最美最奇妙的形式”。达尔文将“更高等生物的产生”视为“我们所能理解的最崇高的目标” 当他在《物种起源》的结尾中这样写时,很难否认达尔文的“这种极其崇高的生命观点”。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2-10 10:54:31
    —— 引自章节:第16章 论达尔文的进步观
  • 似乎可以说,由于达尔文的观点明确地注意到各种不同的物种和基因型,相比较倾向于关注人类生活类型的生活质量观而言,它具有广泛性的优勢。比如说,也许可以认为,达尔文的物种导向观要比生活质量观更有助于我们理解涉及保护濒临灭绝物种的环境题(这个主题获得了全球性的注意,并产生了国际性的决议,包括1992年“地球峰会”上缔结的 公约)。 但是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事实上,自然选择是通过选择性灭绝的方式来实现的选择,就此而言,保护演危物种的环境利益在精神上完全是“非达尔文式的”。《物种起源》的一个最令人感兴趣且最有力的主题是“我们最好是按照我们所知道的造物者对世界施加的法则行事,至于世界上过去和现在的居民的繁殖和灭绝那是次要的事情”。达尔文继续声称,从这一过程来看,生存下来的物种是相当“崇高的”。灭绝是演进过程中的组成部分,任何反灭绝的观点必须在其他地方寻求支持。 相形之下,环境主义者能够从生活质量观那里获得某些支持。我们可以把这个世界里物种多样性的存在视作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如果人类能够并确实合理地估价了所有现存的物种(即使那些相当不适应的”和“不被选择的”物种)的生存的话,那么根据人类推理(和我们的价值)而不是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进步观,就能更好地理解 环境关怀。 更进一步说,生活质量的一般兴趣要比达尔文的观点更有可能直接关注像残忍对待动物之类的事情(比如,把它们关在小黑箱里,或者使它们 有意识地承受痛苦的疾病)。对活着的生物的生活质量的敏感对我们评价各种可能的生命方式有着重要的意义,否则这个世界未免过于冷漠。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2-10 10:54:31
    —— 引自章节:第16章 论达尔文的进步观
  • (2)成就而不仅仅是选择行动的重要性:社会选择理论不仅赋予偏好以重要的地位,而且对广义的结果也给予了中心的位置。这意味着,我们不仅对人们所拥有的以某种方式选择行动的自由感兴趣,而且也对人们取得其目标的自由感兴趣。存在两种不同的看待自由的方式。一种是“行动自由( freedom to act)”?,比如说,个人自主地决定做他希望做的事情并免于他人干预。从这个角度来评价个人自由,其关注点在于个人自由地一一并被允许一一去做什么,而不在于他最终是否实现了该目标。相反,“达致目标的自由( freedom to achievement)”指个人可以自由地拥有或取得什么一一其基础是他本人以及他人的行动。当然,个人的“成就”包括他能够以特定方式采取某种“行动”,但成就远远超过了他所采取的行动。比如说,所谓“免于饥俄的权利”就是一种达致目标的自由一一这里的目标是免于饥饿一实现这一自由的方式则多种多样(从获得一份工作并挣得收入到依赖社会保障或国家支持)。 在这里,必须指出,“达致目标的自由”(如免于饥饿的自由)既不同于作为其内容的成就(如没有饥饿),也不同于“行动自由”(如自由地寻找并获得工作从而挣得收入,不论个人实际上是否找到工作或在该工作中是否挣得足够的收入)。我们还需记取的是,弗里德曼和弗里德曼( Friedman and Friedman,1980)所谓的“自由选择( free to choose)”既可以解释为在各种成就之间的选择自由(即自由地选择某一种或另一种成就),也可以解释为在不同行动之间的选择自由(即自由地选择某一种或另一种行动)。这种模糊性使得“自由选择”具有广泛的应用性。比如说,在评估市场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的问题上,我们必须确定,根据哪 种视角判断市场具有什么优势以及该视角的具体标准是成就还是自由。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0-12-29 13:21:54
    —— 引自章节:第20章 机会与自由
  • 福利主义观的一个主要局限性就在于,同等程度上的个人福利总和可以与不同的社会安排、机会和自由并行不悖。当人民的权利遭到了系统侵犯时,这种事态很难描述为“好”事态,而侵犯行为所导致的福利损失并不能充分反映这种事态的恶劣。 比如说,生活在暴政下的人民也许缺乏追求自由的勇气,也许会安于自由被剥夺的现状,并尽可能地在一些小小的解脱中寻求欢愉,这样,在 效用的刻度表(根据精神满足或欲望的强度来衡量)上,这些剥夺现象无法显示出来。但这并不是一个断定权利的侵犯并未怎么恶化事态的决定性 理由。在种族隔离制度下,有色人种只享有极少的自由;在传统社会中,“贱民”只有极少的一些权利。如果这些被剥夺者以极大的努力通过向他们的逆境妥协从而在他们有限的生活中取得欢愉的话,福利主义者并不认为这一事态比效用刻度表上所反映的内容更糟。 暴政并不仅仅是侵犯自由,而且往往会在受侵犯者中间寻求合谋者这对于那些深受压迫的人来说,很难甚至是无望改变现实(至少作为个人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许会认为,日复一日地为失去的自由悲悼并期望一种不会发生的变革是“愚蠢的”。这种对暴政的消极容忍在全世界到处可见,甚至当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存在着一个真正的变革前景并对此产生强烈的公众支持时,它也可能仍然存在。价值观就其本身而言有可能具有深刻的创造性,人们积极“重视”(与容忍相对)以及有理由重视(而不是消极接受)的事物的标准有助于纠正自然而然反映在机械计算效用中的偏见。2 我们来做一个不同但相关的思想实验。两个社会在效用上相等,但其中一个并未侵犯公认的个人权利,而另一个存在着这种侵犯行为。福利主义也许会认为,这种权利的侵犯和实现上的差别并不具备内在的重要性如果对权利侵犯而导致的效用损失能够通过其他方法来得到弥补,或者调整自我而接受暴政,那么在狭隘的福利主义看来,结果事态不存在任何可以抱怨的地方。...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1-01-07 11:47:04
    —— 引自章节:第21章 过程、自由与权利
  • 事实上,即使前面说过的需求和接受失业补助的权利(它们都支持博弈形式表述的优势)也蕴含了超越行动自由的动机:意图在于赋予失业者 以避免源于失业的贫困的真实机会。我们必须知道,人们是否实际上取得650这一预计结果(也就是预计权利的实现),如果情况不是这样,我们必须追问,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结果。 当没有出现申请者被拒绝的情形时,失业补助权似乎可以合理地视作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但潜在的受益者也会由于某些重要理由而没有去申请补助,尽管他们很希望得到这一合理的利益。没去申请可能与下面这些因素有关,如担心受社会的羞辱、担忧官员让人不偷快的询问或仅仅是不明白、误解或沮丧。即使没有得到失业补助几乎都是因为该人本人没有去申请,但是它本身也不是判断失业补助权得到实现的充分理由。4这已经成为英国社会保障制度评估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去检验这些权利领域中已知人们所希望的(以及有理由去希望的)与他们实际得到的之间的对应性,而不是仅仅观察他们选择或者没有选择什么。如果权利没有实现,我们有必要知道为什么没有实现。 人们的实际选择受到环境的强烈影响,后者对于判断个人是否实际上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拥有自由具有相关性。因为担心受到让人不愉快的关注,个人也许无法去选择某件他实际上很希望拥有的事物。比如说,在个妇女着装、行事和说话都应当遵循极其严格的礼制的社会中,妇女也许缺乏表现与众不同的勇气。这是一种公认的自由和权利的缺失,即使指出她事实上可以自由行事,检验并不因此而结東。事实上,甚至在判断一案件涉及的强暴行为是否发生时,受害者并未强烈反抗这一证据本身并不能充分取消这一指控;我们还必须检验为什么受害者当时并未采取这一行动,而这一行动在某个一般的意义上,她是可以自由实施的。“选择禁忌现象必须成为权利实现的有机构成部分。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1-01-07 11:49:39
    —— 引自章节:第21章 过程、自由与权利
  • PNC(缺乏选择原则):对X中的所有x、y,{x}I(y)成立。 毫无疑问,没有选择就是一种对自由的否定。但除了这个基本结论之外,基于偏好的方法还建议考虑这个题:一种情形是由于自由的否定,我们最终处在一个我们本来绝不会选择的处境(给定任意合理的备选方案的话),另一种情形是由于对自由的否定而使得我们处在一个即使存在其 他有利选项我们仍然很愿意选择的处境,这两种情形是否等价呢?关键之处在于“反事实选择( counterfactual choice)”的相关性。这种考虑的恰当性涉及这一事实,即“过上我们有理由重视的生活的自由”不可能脱离我们所重视的内容而独立存在(关于这个问题参见Sen,1982b,1982c,1985a)。以第20章所举的例子而论,当巴斯卡被迫去做他本来极其愿意 去做的事情(即蜷在床上看书)的时侯,他的自由受到了侵犯,但当他被迫去做只要还存在其他合理选择就绝不会去做的事情(如钻进下水道)时,这种对自由的侵犯的程度更大。 (查看原文)
    正顺祥少东 2021-01-13 14:02:08
    —— 引自章节:第21章 过程、自由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