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莱塞尔(Prof.Dr.jur .Thomas Raiser),1935年生于德国图宾根。早年就读于图宾大学、波恩大学、柏林洪堡大学等大学。1962年获得图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69年在汉堡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其后在黑森州吉森大学任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同时兼任过德国联邦政府企业法委员会成员,黑森州高等法院卡特尔法庭法官,1992年以后任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民商法学和法社会学教授并于2003年退休。目前仍然担任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律师法学研究所理事会常务理事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民商法。莱塞尔教授学术成果颇丰,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著200余篇。
1 有用 G.D. 2017-03-21 22:26:56
论文选择质量参差不齐。第一部分基本问题,比起英美法社会学理论梳理要薄弱许多;第二部分的法社会学理论问题中,围绕韦伯、埃利希、卢曼来谈法社会学与法教义学关系的一篇较有启发,但可惜也只是蜻蜓点水;第三部分谈论法社会学研究在立法上的作用,谈及民法规范效力的时候,足见欧陆法社会学路径的特点,即终归回到教义学概念上来展开;最后两部分较为平淡,论阶级及法庭都没有太过出彩的论点。
1 有用 侈侈赫赫 2016-05-23 11:32:19
作为法社会学入门看看还好。对韦伯、卢曼和哈贝马斯的比较分析简单明了浅显易懂,只是理论性深度欠缺了点。前半部分可读性更高~
1 有用 木子李 2022-12-23 19:04:35 江苏
翻译得实在不行,选读的一些文章,内容也较为浅显。
0 有用 小强RUC 2017-04-22 18:01:02
欧洲式的法社会学研究
0 有用 Lee 2021-06-28 10:39:46
我比较喜欢阅读前半部分涉及德国理论大师的内容,尤其是对埃里希、韦伯、哈贝马斯和卢曼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