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细看,但是卡尔霍恩提出的“复合多数民主”绝对刷新了我以往对民主的认识:民主就是每一种群体都能参与政治,每一种群体的声音都能在政府机构中得到表达。
以下这段话非常重要:
“单纯的选举权仅仅考虑数量,将整个共同体作为一个单位来看待……这种方式将共同体中绝大多数人的感受收集起来……与之相反,另一种模式既考虑利益群体也考虑数量,将共同体视为由不同和彼此冲突的利益群体构成之物……因此,此种模式会通过各个利益群体自身的多数或者恰当的机构,来收集各个利益群体的感受,同时也收集所有利益群体的联合感受。”
民主的效率问题,他也谈到了。在充分的民主下,会不会因为争论不休二延误对事务的处决呢?他认为在紧急情况下,紧迫性会迫使各方妥协,达成一致。
“假如不存在紧迫性,就很难让分歧中的人们就行动路线问题达成一致。……但是,一旦紧迫的必然性到来,需要就共同行动路线问题达成一致,情形就会发生改变。……一旦必须有所行动,并且只有通过全体一致同意才能采取行动,此种情况所产生的必然性就会强制达成妥协。”
可惜他的论述并没那么详尽,我也不太理解这种对达成妥协的信心从何而来。
什么是复合多数民主,及民主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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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与现在文丛现在还出吗?(东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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