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性别》的原文摘录

  • 一份1950年的妇联公告根据从邻省河南收集的经验提出了一些建议。妇女们必须明白贫穷并不是注定的,那是迷信的想法。需要使年长的妇女和各个年龄段的丈夫们相信,年轻的妻子们将会从开会中获益。必须教育妻子们不要妨碍积极参加土改运动的丈夫们。妇女们经历了苦难还不够,她们对苦难的理解必须被引导和塑造出来。干部们被要求“将妇女经历的特殊的苦难提出来加以升华并提高到阶级上来认识”。这样,她们的痛苦就可以产生丰富的成果和变得有意义。 (查看原文)
    miss_forward 2022-01-26 08:18:23
    —— 引自章节:土地改革
  • 一场明确反对寡妇守节和包办婚姻的革命在基层产生了很不一样的效果,部分是因为农村的人们所尊崇和认可的东西不一样。农民在某种程度上是以一种可以为当地理解的方式演绎了国家效应,至少部分是因为这种国家效应同已经存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糅合在一起。在国家势力范围的边缘,革命的议程取决于根深蒂固的个人名誉观念和个体的顽固性。 (查看原文)
    miss_forward 2022-01-26 08:41:56
    —— 引自章节:塑造劳动模范、塑造美德典范
  • 很多妇女坚持认为,即使她们在一天的劳动中分配到的工分通常还是比男人少,她们依然是与男人平等的。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人们一般将平等理解成是公共领域和政治领域的特征,而不是经济领域的特征。国家将男女平等宣传成一种既成事实,意味着他们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党和国家的官方分析认为,政治平等在国家为之作保证的那一时刻就已经获得了;妇女享受平等政治地位的能力仅仅受到家庭里封建残余的限制,而非受到国家拥护支持的工分做法的限制。 (查看原文)
    miss_forward 2022-01-26 14:52:34
    —— 引自章节:工分:一个有效的社会性别分析范畴
  • 相比之下,在农村合作社的公共经济领域里,起作用的假设却不是男女平等,而是男女差异。正如每天生产任务上的差别所表明的那样,男女差异最常意味着体力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妇女相对弱小这种普遍的认识中被合理正当化,并用工分制的形式进行了编码。差异也是家庭中起作用的假定:妇女被认为天生就应该负责所有的家务活,对她们的这种期望相应地对她们参与公开的经济活动产生了影响。有意思并且令人困惑的是,只有在谈及妇女健康被忽视这个问题时,才会提及差异的问题,否则无论是在官方的文件里还是在个人追忆往事的时候,都没有人会将差异表述为一个问题。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常识性安排的一部分,以致其几乎不被论及,即便它产生的后果遍布于农村妇女为我们讲述的故事之中。 差异是一成不变的、同平等没有任何关联这种基本假设,或许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妇女通常(至少没有一再激烈地)反对这种工分差距。这种差距标示着妇女在唯一被认可的社会主义领域——公共劳动——这一方面不如男人有价值。妇女和男子都知道妇女在集体劳动中的参与度没有男人的高,这并不是因为妇女体弱,而是因为她们的时间被公共劳动和家庭劳动所分割。 (查看原文)
    miss_forward 2022-01-26 14:52:34
    —— 引自章节:工分:一个有效的社会性别分析范畴
  • 国家后来严格限制一户家庭只能生一个孩子(不久后调整为,在农村,如果头胎是女孩,可再生一个孩子)的措施,让刘冬梅对国家忽略计划生育的抱怨成为了历史。但这也提醒我们,妇女所渴求的东西和国家的政策都随着时间而发生了改变。1979年后,随着计划生育工作在农村地区不断扩大,在五六十年代生育了很多孩子的妇女们成了这项工作最坚定的支持者,她们中的许多都在当地担任计生干部。她们的个人经历让她们对孩子太多而无法得到适当照应的情况深有体会。 (查看原文)
    miss_forward 2022-01-26 16:42:51
    —— 引自章节:母亲的矛盾
  • 许多关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计划生育的故事表明,尽管所有人都不喜欢这项新政策,但男人比妇女更强烈地反对这项国家新运动。 (查看原文)
    miss_forward 2022-01-26 16:42:51
    —— 引自章节:母亲的矛盾
  • 这些代与代之间、男人与妇女之间的差异提醒我们,同其他国家运动一样,我们只有将运动所牵涉的不同的人所持的各异的认识理解考虑在内,才能理解1979年开始的计划生育运动的成败和所付出的人力代价。假设国家是抽象的而家庭是僵化的是不够的,因为倒运的计生工作者要在这两者之间来回穿梭,遭受暴力的摧残。集体主义年代母职所留下的遗产——它引起的损失,带来的短暂快乐,它在其他职责中的地位,最重要的是,它永无止息的不被认可的劳动——继续塑造着当下的欲望和冲突。 (查看原文)
    miss_forward 2022-01-26 16:42:51
    —— 引自章节:母亲的矛盾
  • 26. … 对于非精英妇女在历史记载中被抹去这种情况,许多历史学者感到有义务将之恢复原貌,尽管在这里谁让谁“发出声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 虽然我们征得了受访妇女的同意,可以在书中用她们的原话和名字,但是不确定性来了:她们知道自己同意的是什么吗?书的出版以及这些故事的快速流传散播会不会反过来给她们或她们亲人所在的地区带来困扰、政治麻烦或个人痛苦呢?这些都是留给我们要去考察的问题。我们也想尊重她们关于自己成就的陈述。我们想了解,那些前妇女劳模或积极分子们是如何渴望利用从前事迹中遗存下来的贫乏社会资本,公开为自己争取回生命的价值。 经过多年的讨论,我们决定隐去各个村庄的名称,用大写的英文字母来替代。除非是公众人物,比如劳模曹竹香、山秀珍和张秋香,其他妇女的名字都一律用化名。曹竹香在地方上很有名,张秋香则全国闻名大量发表的文件和档案材料有些引录在本书中证实了她们的名气。与她们的访谈记录补充和丰富了文字资料的不足,并且应该不会给她们和她们的社区带来问题。尽管如此,如果我认为故事的具体内容会给这些妇女或者她们的亲人带来烦扰,我有时便更改或回避故事中的名字。 (查看原文)
    法拉奇 2022-02-01 17:18:52
    —— 引自章节:第一章 框架
  • 本书行走在历史学和人类学之间的方法论边界,并为作者提出各种伦理上和实践上的两难困境。历史学者致力于展示资料来源,通过将研究对象固定在时间和地点上从而为他们设立独特的情境。对于非精英妇女在历史记载中被抹去这种情况,许多历史学者感到有义务将之恢复原貌,尽管在这里谁让谁“发出声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14对比之下,人类学者则不透露他们资料的出处,通过民族志式的描述、而非直接命名的方式,为研究对象设立独特的情境和共同的文化预设。15在中国农村进行田野调查,除了学科实践之间的差异之外,还要算上不确定性:某个时候某级权力部门的官方批准紧接着就可能被令人不安的指控推翻。说出还是不说出受访妇女和她们社区的名字?虽然我们征得了受访妇女的同意,可以在书中用她们的原话和名字,但是不确定性来了:她们知道自己同意的是什么吗?书的出版以及这些故事的快速流传散播会不会反过来给她们或她们亲人所在的地区带来困扰、政治麻烦或个人痛苦呢?这些都是留给我们要去考查的问题。我们也想尊重她们关于自己成就的陈述。我们想了解,那些前妇女劳模或积极分子们是如何渴望利用从前事迹中遗存下来的贫乏社会资本,公开为自己争取回生命的价值。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聆听者
  • 遗忘和记错本人就是一种阐释。193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运动时间和时间的皱褶
  • 这些运动中的每一项都相继经历了被发布、宣传、遮蔽、修正和废止的过程。聚焦的都是运动的目标,而非运动实施的不均衡和带来的意想不到的社会影响。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导言
  • 对历史学者而言,口述资料的价值“不在于它们保存过去的能力,而在于记忆所能引起的变化。这些变化揭示出叙述者如何企图理解过去并为他们的生活赋予一种形 式。” 人们所记忆的事情是历经持续的修改、重述、发明、有时是小心防守的沉默后的产物。这些都帮助塑造了所说的内容。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叙述和记忆
  • 米切尔说的“国家效应”并不是指“由国家产生的效应”—尽管50年代的农村到处是这样由国家产生的效应。他所指的“国家效应”具有两个面向:一方面是指建构一个看起来似乎在“个人及他们的活动”之间一分为二的世界:另一方面则指“一个同个人相脱离、先于个人而存在、并包含和架构了个人生活的迟钝的‘结构’(国家)”。米切尔接着谈到,这种二元分野是由日常行为习惯造就:重组空间、建立特定的职能和等级、督管、“把时间标记出来放入到日程安排与计划中去。”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曹竹香和苦难的考验
  • 国家当局讲述的标准的生育改革故事,有关调查小组的传说,雄心勃勃的策划者们,以及模范接生员都无法完全涵盖“接生员”这个主题。部分是因为国家没有一直关注妇女的生育健康,其注意力常常被其他互相冲突的需求分散或淹没。嵌套在家庭关系中的生育与其说是线性的,倒不如说是不断出现的、不连贯的,而国家亦不能用已有的生产指标和向现代性跃进的范畴,简单地将生育纳入运动时间。但这些标准故事中的记录也不充分,因为知识、观念和行为以复杂的方式流动扩散,是“国家是科学知识传播者”这一模式所无法捕捉的。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刘西罕和有关生育危险的魑魅魍魉
  • 我和高小贤曾在许多个夜晚试图想通这个问题:为什么尽管我们俩都将不同人的个人历史和当下的问题带入到了倾听当中,却依旧无法摸透和看清竹香对自己生命的理解?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干部、忠诚、轻描淡写
  • 鉴于娘家在养育女孩时曾有过耗费,但却得不到她成年后的劳动,订婚时将新郎家的财富转移到新娘家是一种惯常的做法。财富的一部分随后被用来为新娘购置家庭用品和衣物等嫁妆。一个家庭嫁女儿的钱通常可以为儿子娶上一门媳妇,这个媳妇则要负责侍奉公婆直至他们去世,并在那之后照料他们的牌位。穷人家娶亲要为聘礼和婚礼攒上好几年的钱。有的人家也会把女儿送去另一家当童养媳,但获得的钱更少。秀珍家在遭受旱灾时便是那样做的,从而省下将她抚养成人的花费。收养童养媳、兄弟同妻、或者男人终生打光棍的情况在穷苦人中间很常见。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婚姻
  • 父母通常倚靠媒婆来为他们的孩子决定婚事。因为大多数妇女都是在一个村庄长大并嫁入另一个村庄,她们的社会关系网络跨越好几个社区。年长的姐姐、姑嫂、以及远房的女性亲戚们也来帮忙寻找合适的家庭,并向女方的父母举荐跟女方匹配的人。父母可能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为他们定下了婚事,对象有时是朋友或亲戚的后代。可能大多数妇女嫁去的地方离娘家不过几里远。没有儿子的家庭有时为他们的女儿招上门女婿,或者把女儿嫁到同一个村,这样她就能继续帮扶家里。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婚姻
  • 从娘家到夫家被描绘成是一个女儿一生中痛苦的时刻。离开她熟悉的人,进入一个陌生的家庭,婚礼前至多只短暂地见过丈夫一面。陕西农村,年轻的男人经常长时间离家工作,留下新娘去发展跟婆婆和姑嫂妯娌们之间的关系·····经常回娘家或者在娘家长住的做法很普遍,缓解了一个妻子对新家的不适应······夫妻如果年少结婚,则通常要数年后才会圆房。丈夫如果外出离家工作,圆房的时间也会推迟。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妻子通常会回娘家住,只有在需要帮忙干农活、或是面临像春节这样重要的仪式性场合时才返回夫家。女人跟丈夫相处不融洽的时候,也会回娘家。至少在两个村庄定期居住这种情况表明,“封闭”的农村妇女们的家居生活,在某些方面要比农村男人更具流动性。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婚姻
  • 由于贫困和潜在的耻辱联系在一起,妇女出现在社会空间的现象常见却不被提倡。这可能是为什么尽管妇女们在描述一个她们并不被隔绝的世界时,仍然不断声称她们在1949年之前困囿于家中庭院一隅的原因。 我们或许可以为有人走近一户人家,而屋内的女人喊道“没有人在家”,这则逸闻想象一个不同的背景。“没有人在家”在中文里经常用作“家里没人”,意为“没有一个人在家里”。这个故事被用来说明妇女不将自己看成是人。然而,当妇女们讲述自己在1949年之前和之后的故事时,“人”字经常用来指男人,“没人”经常用来描述家里没有壮年男性劳动力。曹竹香在解释为什么娘家比夫家宽裕时指出,娘家有两个兄弟,但“这儿是没人”,尽管她的夫家有两个成年女人、她的少年丈夫及几个未结婚的孩子。 从这样的语气里听到,“家里没人”的说法便不表示一个女人是在贬低她自己的人格,而是仅仅表明她被扔下,去自己照顾自己。她喊出“家里没人”的时候,可能正坐在织布机前,女儿或儿媳在身边纺线,生产出物品去换取粮食养家或为儿子赚取买丁钱或买回她交给地主的一部分收成。养家都指望着她。家里没人。 诉苦的故事尽管强有力,却远不能为妇女们的生命提供一个充分的叙事框架。它作为唯一的革命自述模式已经将注意力从许多重要问题上移开,诸如革命进程一开始是如何被理解的,又是如何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被记忆、被修改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随着妇女可以在农村以外的空间更安全地走动,她们学会了拒绝那些关于女子受到尊敬的观念。她们也学会了将自己过去的故事错记成是一个生活封闭而不是一个得不到保护的故事。这么一来,她们间接地强化了妇女幽闭在家的美德,尽管她们其实是在谴责这种美德。 (查看原文)
    阿斯米之樱 2023-06-12 22:52:58
    —— 引自章节:第二章 家里没人
  • 省党政机关和新成立的县妇联支部都全力专注于土改,没有剩余的精力去贯彻实行1950年的《婚姻法》。1950和1951年,一系列中央和省级政府下发的指令都显示出对该法接受情况的极大关注,并对下一级地方政府没有迅速作出反应表示不满。地方上关于婚姻法的报告让我们看到,国家机器是如何奋力将自身聚合起来的。这些报告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份严峻的记录,包括婚姻法遭遇的反对,以及该法所引发的新的不稳定。据报道,许多农村家庭都担心这项法律会让他们会丧失妻子和财产,他们亦不理解为何一个本应代表穷人利益的党会容许这种事情发生。男人们担心,一旦实施自由选择伴侣,那么只有聪明人和富人才能娶得到妻子。一份报告证实,干部们并没有对消除这些疑虑做好足够的工作,该报告还说这些担忧并非毫无根据。1关于成功运用婚姻法的报告里穿插着一连串的暴力故事:男人们成群地武装起来,强行夺回离婚的妻子:在一个案例中,离婚的丈夫秘密携带匕首,企图就在法庭上实行谋杀;一个丈夫因为不同意离婚,将妻子推下了悬崖;还有一个则强暴并勒死了妻子,在其私处插入一根棍子后抛尸山野;还有一个男人在妻子要求离婚后,让妻子戴上脚镣去砍柴割草、挑水、和上山挖芋头,这种情况直到一个半月后才被其他人发现;有个妻子毒死了丈夫,还有一个妻子,则在法院因误判而拒绝批准她同丈夫离婚时,试图用刀捅死自己;某个法院调解了四次,直到丈夫在某天晚上砍下了妻子两个手指头之后,才批准离婚。这些案例不常见,但是它们表明了婚姻改革遭受到的抵抗,也表明了国家在农村势力有限。 (查看原文)
    最后一代蔡特银 2023-06-21 23:05:15
    —— 引自章节:《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