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
一
编文选可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如果就是把那些名家大师们的文章汇集成册,排个顺序,加上个前言,附上个后记……OK,大功告成。甚至说句得罪人的话,编者是否真的读过或读懂了编入文选中的那些文章,这也很难说。怕什么?名人名著谁不知道?你若把《共产党宣言》收入文选中,谁能说你什么,哪怕你从来没读过。
编文选也可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一位在芝加哥大学的朋友曾给过我一张光盘,里面是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要求学生必读的社会学基础“文选”,从文本作者姓名的第一个字母A到Z,我数了一下,共有328篇,是我们这本《文选》的15倍,而且还没包括我认为是很重要的几位欧洲当代的社会学家。那么多的大师名家怎么选得过来?选谁不选谁这标准怎么定?你说这篇好、这篇重要,别人未必就这么认为。尤其是社会学,在山头林立、派系纵横的众多“经典”中,谁是你的“神”?你就不怕因此而得罪了别的“神”?虽然平日里在跟学生交流时,我也说过“XXX的东西不必读”或“XXX的东西必须读”之类的话,但那毕竟只是与自己的学生私下交流,公开出版的文选是否应该更“面面俱到”一些呢?这些问题以前还真都没想过,但眼下却不能不仔细思考了。
但既然接了任务,退路也就封死了。
编一本文选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要让读者明白为什么要读这些文章,这也就是一个经典文本的地位问题。现在大学文科的学生都不太愿意读书,学生宿舍的书架上除了那些教材和外语书,就是一些小说、传记之类的东西。尽管我们这些当老师的再三告诫,但真正愿意认真读一点专业经典著作的学生还是少而又少。我曾经到学校图书馆找出一批社会学经典著作,从借阅卡上查看每一本书的曾经阅读者。结果发现总是这么几个熟悉的名字,而且借阅时间都不太长;偶尔发现一个不熟悉的名字,就会看到他的借阅时间会很长(借回去了却没读)。文科学生不读经典的原因可能很复杂,但是当前大学的工科管理思路和训练方式肯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不只是学生,一些文科教师也不读经典,最多也只是看一些二手、三手的经典提要或理论概述。因为根据学校对教师的管理要求和考核指标,读经典无疑是费时、费力的“不经济”之举。教师都这样了,学生就更是如此。学分制管理要求学生修满十几门与专业无关的各类课程,为了应付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也就只能以最“经济”的方式背教材了。而通常情况下,那些苦读经典的个别学生,不仅需要时常翘课,而且他们的考试成绩一般都不好,分不高,免试、保送读研的好事一般都与他们不沾边。
社会科学自初就有一种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倾向,即要“趋向”或“类似”于自然科学。虽然一些人文社科的教师一再提醒自己的学生要警惕这种倾向,但是在他们实际的学习过程中,这种“警惕”却一再缺席。的确,学自然科学的学生只阅读教材是没问题的,今天任何一个物理系的学生所知道的知识都要比伽利略、牛顿多得多,而学生教材中的绝大多数知识反而是那些科学“经典作家”闻所未闻的。但社会科学却不是这样,它不得不经常性地要“返回经典”,否则,要在这个领域内进行对话都不太可能,因为相互理解的前提就是有一个最低程度的理解底线,或者说是对话参与者所必须具备的一种关于相互交谈内容的基本共识。“返回经典”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获得这样一个基础。正如亚力山大(Jeffrey C. Alexander)在他的这篇《经典文本的中心地位》中所说,自然科学可以宣称“尚须犹疑要不要忘掉其创立者的科学已经不复存在”,但这也使得那些以为社会科学必须步自然科学后尘的实证主义者(他在这里直接的抨击对象就是大名鼎鼎的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Merton))相信“社会科学也必须严格限制它对经典文本的关注”。亚力山大在这篇文章中,通过对经验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批评,从功能性和知识性两个方向上为确立经典文本的优先地位和中心地位做了深入的解释。
二
其实在社会学领域判断何为经典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马克思(Karl Marx,)、韦伯(Max Weber)、涂尔干(Emile Durkheim)这三位大师毫无疑问是经典的代表。但是,三位大师的作品可谓烟海浩渺,如何从中选择一到两篇适合读者的文本,还是需要花一番心思的。现在的学生对马克思的著作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你说他们不知道吧,可从小到大他们的老师们跟他们讲的似乎都是马克思;你说他们知道吧,他们根本没读过马克思的哪本书,甚至他们的老师也不一定真读过马克思的原著。就连我们当年做学生时的“马恩原著”课程,读的较多的也还是恩格斯和列宁,似乎马克思的原著都不容易读懂。我们在这里选的这篇《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肯定没这个问题,这是一篇可读性极强的文章,尤其是对学社会学的读者来说,它是马克思有关社会阶级分析的经典之作。
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早已是读者耳熟能详的名著,历经一百多年,今天依然是社会学教学的必备书,也是任何社会学经典选读课程中无可替代的作品。我们这里选择的《中间考察》,是韦伯关于宗教社会学思想的一篇关键性论文。我始终认为,要把握韦伯对文明世界理性化趋势的探究,关键在于理解他对宗教理性化及其伦理取向的分析;或者,说得更明确一点,在韦伯看来,解读纯粹形式化的、围绕延伸到行动的计算能力的西方理性化特征的关键,在于揭示宗教,尤其是僧侣生活中的自我克制的形成机制。韦伯的这篇文章是以入世行动的禁欲主义和出世冥想的神秘主义作为宗教类型两极的一个理论构架,它为分析世界各种宗教的理性化发展及其在社会各领域中的表现提供了一个“理想型”的分析框架。
与前两位经典大师相比较,阅读涂尔干的作品也许就要容易些了,特别是他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出发来讨论现代社会的秩序整合问题,更能贴近我们每个人的现实生活。《人性的两重性及其社会条件》是他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两重性来分析社会相对于个体的优先性;《自杀论》的这一节,则是从社会的规范作用来分析社会个体的生存状态。
其实,在社会学的“经典时代”,经典作家远不止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三位,只不过他们“代表”了那个辉煌的时代,其他经典作家还有许多。譬如,齐美尔(Georg Simmel)和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他们不仅都在构建社会学理论大厦的工程中做出了杰出贡献,而且还都是韦伯那个精英圈子里最重要的人物。此外,他们两人还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都是蜚声国际的大学者却都又遭官方学院派的排挤,甚至他俩都是在去逝前一两年才当上教授,两人都是德国首届社会学会会长的候选人,结果是齐美尔再三推辞才由滕尼斯出任会长……齐美尔对社会学的重要贡献是他对“社会形式”的深入探究和详尽阐释。齐美尔提出“社会如何是可能的”这个问题就是为了阐明社会学独特的研究对象,即社会形式。在齐美尔看来,如果我们真想获得对社会的正确认识,那么,就必须把数量繁多、样式各异、性质完全不同的人类社会现象与某种同一的形式概念联系起来。比如,尽管战争与家庭矛盾属于性质完全不同的社会现象,但是,社会学家却应该能够从军事冲突和夫妻冲突中看到基本相似的相互作用形式;同样,路易十四宫廷里的行为与某家美国公司办公室里的行为也许毫无共同之处,但如果从“统治-服从”的形式入手,就可能揭示出两者共同的基本模式。这里我们选择了齐美尔的两篇论文,《社会如何是可能的?》是齐美尔对社会形式结构的理论阐释;而《忠实与感激》则是他在对社会形式所做的具体地分析。
滕尼斯对社会学的贡献在于他对人类共同生活基本结构的分析和研究,他在自己的代表作《共同体与社会》中提出了“共同体”和“社会”这两个概念作为分析人类共同生活基本结构的两极。后来涂尔干关于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两极化划分明显受到滕尼斯这一观点的影响,尽管作为法国启蒙思想继承人的涂尔干在对这两极的解释上正好与滕尼斯相反。我们在这里收入的这篇题为“共同体与社会”的文章,并不包括在德文版《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一书中,而是作者晚年单独发表的一篇概括性的论文,收入在英译本《共同体与社会》(Toennies, Ferdinand. [1887] 1963. Community and Society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Charles P. Loomis. New York: Harper & Row.) 中。正如此文的英译者所说,“它代表了滕尼斯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这一主题的最后的思考”。
如果说齐美尔和滕尼斯是因为他们作为官方学术的“局外人”而遭受了一系列不公正的待遇,那么曼海姆(Karl Mannheim)和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这对师生加朋友则是因为直接的政治原因而成为“流亡型”的学者。曼海姆生于布达佩斯,后赴柏林学习,是齐美尔的学生。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回到布达佩斯,跟随精神领袖卢卡奇参与了1919年3月的匈牙利革命,四个月后革命失败便逃往德国,从此开始了流亡生涯。曼海姆是知识社会学的开拓者,深受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他的代表作《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发表于1929年。他认为,必须把各种社会思想放在它所产生的社会背景中加以理解和解释;知识从一开始就是群体生活的合作过程,个人知识是群体的共同命运——共同活动以及克服共同困难——的产物。“代问题”则是曼海姆在知识社会学领域中提出的另一个开拓性命题——即代际差异对社会思想的作用问题。
埃利亚斯在二战后进入布霍斯劳大学学习医学和哲学,后在哲学家理查德•洪尼希斯瓦德的指导下获得博士学位。1925年在海德堡大学进入博士后阶段,跟随阿尔弗雷德•韦伯(马克斯•韦伯的弟弟)学习社会学。这时他与大他四岁的曼海姆成为好朋友,并经曼海姆引介进入韦伯遗孀玛丽安娜家的学术沙龙。1930年,埃利亚斯随曼海姆去了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学系给他当助教,并在曼海姆的指导下做教授资格论文。希特勒上台后埃里亚斯开始了流亡生涯,先在法国,后又去了英国,期间还蹲过几个月的牢狱。直到1954年,57岁的埃利亚斯才获得第一个稳定的教学职位,莱斯特大学聘用了他和伊利亚•诺伊斯塔特,他们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就把该校的社会学系办成了英国最有影响的社会学系。他的代表作《文明的进程》中译本已经由三联书店出版。《封闭的人:思想着的石像》一文选自《个体的社会》。这本书由三篇写于不同时期论文组成,但围绕的却是同一个主题,即“封闭的人”。对“封闭的人”的批判性思考贯穿于埃利亚斯一生的学术思考。早在他学医的大学时代,他就发现,在生物学的中枢神经系统中并没有什么对应于哲学的那种区分“外部世界”和“内在心灵”的东西。正如他后来的研究发现,通过与“外部”截然分离的“心灵”虚构出来“封闭的人”,实际只是哲学的一种倾向,即把可以在时间中观察的进程缩减为某种永恒不变的东西。因而,社会学家需要重新审视这种被“缩减的进程”,以揭示社会长期的结构演变是如何与人的社会行为及习性相联系的。
三
如果说我们眼前这本《文选》有可能会在文献选择上有所争议的话,我相信争议一定是在二战以来的文献选择上。亚力山大曾经跟随雷蒙•阿隆的《社会学主要思潮》,写过一本《社会学二十讲:二战以来的理论发展》,也许是因为他写的是理论思想的发展脉络,书中把结构功能主义、冲突论、交换理论、形象互动理论、现象学社会学、文化社会学等统统罗列一遍,面面俱到,滴水不漏。这么做当然不会得罪人,可我现在没法这么做,我要编的不是理论发展史,而是编社会学基础文选,只能选择我认为重要的文献。当然,这也完全只是出于我个人对“重要”和“基础”的理解。
二十年前我曾经和朋友一起翻译出版过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的《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现在看起来那次翻译是很不成功的。这次本来是应北大出版社之邀重译此书,顺便也就把其中的第一章选入了这本文选。正如安东尼•吉登斯所言,“欧文•戈夫曼是战后最主要的社会学著作家之一,没有任何人会质疑这一论断”。虽然戈夫曼总喜欢把自己的研究说成是“微观社会学”的内容,当时的“主流”社会学也很少给予他认同;但是,今天却有不少社会学研究者试图从他对日常互动的分析中发掘出完整系统的社会理论来。我不敢说这样一种预期是否有可能达成,但是我相信,戈夫曼的研究至少表明了,在一个看似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舞台上,每个“表演者”实际上是如何被他所面对的“观众”所监视,并自动地按照他人的期待来调整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这种社会控制与个体自我实现之间的微妙关系越是能够通过日常琐事反映出来,就越能表明它的现实性和作用力。
乔治•霍曼斯(George Caspar Homans)是社会交换理论的奠基人,这一理论以古典经济学理论和行为主义心理学为基础,把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逻辑直接引入社会学理论,以“成本-收益”、奖惩、“报偿”来计算人们的社会互动和行为方式,其实质就是放弃一些相对而言对他人更有价值的东西,同时设法让他人因此而放弃那些相对而言对你更有价值的东西。霍曼斯认为这是“人类交换过程中公开的秘密”,也完全可以用于解释人类的社会行为。他曾经断言:除非从心理学的高度着手,否则在社会学水平上是永远无法对人类行为做出全面解释的。他认为,推动人类社会运转的基本动机就是获取个人利益,因此,所有人都像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手里的那只鸽子一样,是根据环境所提供的肯定或否定的因素来修正他们的行为的。他心目中的人就是能对幸福和痛苦做出理性判断的计算器。霍曼斯的批评者则认为他的理论只不过是一种还原论,除了不能解释工业化水平和文化程度这些基本社会变量外,更无法解释那些决定人类行为过程的价值和规范。从霍曼斯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社会学与经济学、心理学交织的典型,他的思想对以后交换理论的发展,如彼得•布劳的理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社会行为:它的基本形式》是霍曼斯的代表作,“一般命题”这一节,是这个理论纲领性的基本逻辑。
阿尔文•古尔德纳(Alvin W. Gouldner)是社会学领域中颇具争议的人物,作为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美国社会学家,却深受欧洲传统的影响,从青年时代起就对占居支配地位的美式社会学,尤其是结构功能主义发起了猛烈地攻击。《西方社会学未来的危机》(1970年)是古尔德纳的代表作,该书为他所谓的“反思社会学”提供了一个详尽的论证,并集中火力对当时美国社会学主流代表帕森斯进行了强有力批判。古尔德纳坚决反对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一般科学和特殊的社会学都是与生产客观真理有关的知识;相反,他认为知识绝不是独立的能知(knower),社会学与政治、社会经济密切相连,它只能存在于这样一种关联背景之下。因此,重要的是要了解这种联系和社会学的职责,即作为我们认识我们自己和我们未来的一种方法。他后期的作品基本奉行同样的主题。他坚持认为,至少需要有一种对现代文化进行总体性理论批判的尝试,并且,这种批判是与作为一个新阶层的知识分子特征相联系的。他对知识分子作了两类区分:一类是那种认为自己是生产有关社会和历史的客观认识的人;另外一类批判思想家,则是出于对改变历史的热心,他们对历史的关心远远超越了对客观真理的关心。他显然同情后者。在此背景下,他认为意识形态不应该简单地仅仅被看成是为统治集团利益而编造的谎言,虽然通常情况下确实如此;但它是由知识分子,在更广范围和深度上创造出来的,因此,它同样也可以成为一种社会转型的手段。我们在此所选的《互惠规范:一个初步的陈述》一文,是古尔德纳就“互惠”问题对功能主义理论进行的批判。
在西方国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许多社会理论开始被直接应用于地方政府或地方治理的研究。而在各种地方政府理论以及对地方权力进行的研究中,最重要的争议发生在以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R.A. Dahl)为代表的“多元论”和以社会学家弗洛伊德•享特(Floyd Hunter)为代表“精英论”之间。特别有意思的是,这两个人的理论基础分别基于对两个城市的实证研究。达尔的代表作《谁在统治:美国城市中的民主和权力》(1961),以纽黑文市为研究对象,选择了地方政府三个最主要的政策问题——城市重建、公共教育政策和政府任命——的政治过程进行分析。他发现,当时有各种团体、个人都参与了这三个方面的决策,政治权力很分散,每个个人或团体都拥有各种资源,尤其是在特定专属领域的影响力,但没有任何个人或团体足以垄断地方政府的决策过程。亨特的代表作《社区权力结构:决策者研究》(1953),则是以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市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城市决策层的层级和权力运行的过程。亨特的调研结果是,地方权力通常由极少数人组成的集团行使,其中实业界的利益在起决定性的作用。他得出的结论是:少数实业界代表对决策后果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决策集团中,经济利益起决定性的作用”。 亨特这一项基于对超过三十万人的城市的研究(该研究开展的时间是1950-1951年)对于社区权力的研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实际上这一研究的标题——社区权力结构——已经成为了一个颇具普遍性的术语,广为学界内外人士所使用,并且对许多人关于城市和城镇“运转”方式的印象产生了深远影响。两种权力理论之间的争论可谓旷日持久,2005年10 月,多姆霍夫(G. William Domhoff )还著文《亚特兰大:享特没错》(Atlanta: Floyd Hunter Was Right)支持享特。不过,我们在此选择亨特的这篇文章,并非意在支持“精英论”(当然,也不是相反),而是想突出介绍他的研究方法。我们觉得他的这一研究的重要性与其说是他对亚特兰大权力分布图景的描绘,不如说是他在报告中辨识与描述权力作用方式时所使用的方法。他试图提出一种可操作的、经济的研究技术,用以进行量化。其基本方法在文章的第一段中就有提及,是通过询问可能的知情人士以知晓哪些人是最有“权势”者,并确定他们间的关系。这种方法被称为“声誉法”(reputational)并在以后的实际运用中有了重大的发展。
论及社会学与现代都市生活之间的具体联系,就不能不提及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相比较,路易斯•沃思(Louis Wirth)的确只能算是个小字辈了。与欧洲大多数社会学家偏重于理论构建不同,芝加哥学派从一开始就注重经验调查,但是从派克1916年发表他那纲领性著作《建议对城市环境中的人类行为进行调查》之后二十年间,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家积累了大量基本上只是描述性的研究成果,而把这些经验性的调查成果提升到理论层面,真正构筑起城市社会学的理论框架,则由帕克的弟子路易斯•沃思于1938年发表的著名论文《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才开始启动。沃思的贡献在于他把以前社会学家的各种观点和经验成果系统地组织成为完整的城市社会学理论,把那些无疑属于城市特有的各种普遍社会特征的基本要素加以分离,并系统地推演出这些要素对都市社会生活特征所具有的意义。“城市化”在这里实际所指的是“都市社会生活特有的组织形式”,以及在由众多异质人口组成的相对稳定的聚居地中出现的组织方式。正如沃思所指出的那样,现代城市的规模和人口密度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以及他们的社会关系。
托马斯•汉弗莱•马歇尔(Thomas Humphrey Marshall)是一位声誉卓著的社会学家,他的学术生涯是多样式的,跨越社会学、社会政策和行政学。作为一个社会学家,他深受涂尔干、韦伯和曼海姆的影响。但他认为社会作为一个相互关联的行动系统,既保护了社会行为和社会身份,同时也允许个人的自由选择。他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出发,把社会学视为一种与其他学科综合而成的力量。从他对社会学的实际应用可以看出,他的研究工作横贯了社会政策、行政、规划、教育和平等诸多领域。他通过对社会政策和公民身份性质的研究,把社会福利置于一个更广泛的社会背景之中,为发展社会政策与行政做出了重要贡献。作为一个作家,马歇尔具有非常广泛的读者和影响力。他的文集《公民身份和社会阶级》(1950年)是英国社会学的一个开创性文本。作为一项实证性的分析研究,他以历史的和比较的观点考察了的公民权和社会阶级之间的联系。他指出,公民身份的发展是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发展,而与一个充分的公民身份所包含的三种权利密切相联系的是社会阶层。在马歇尔社会政策研究的作品中,他的社会学背景,使他得以澄清社会政策的社会学面向。 他在《二十世纪的社会政策》(1965)中提供了一个对1890年以来的福利政策发展的清晰分析,是关于该课题的一个很有价值的文献。他的论文《公民权与社会阶级》(收入《处于十字路口的社会学》1963 )是社会政策研究的一个原创性贡献。他提倡改良资本主义企业与集体主义社会政策的兼容性,并认为,这是自由市场经济对增加和创造社会福利可以做出的一个贡献。
现象学社会学的杰出代表阿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utz)是继韦伯之后对社会行动理论做出实质性推进的社会学家。他把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用于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推导,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整套现象学社会学理论。我曾在《社会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导论中说过“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生活在一个他所不能解释的世界之中”,这话引起了许多基于客观主义思考的人的不解。但在现象学看来,现实只能是“显像”和经验,我们只有通过我们的感知才能把握现实。因此,这个一直被我们信以为“客观实在”的社会世界,实际上只是我们的“常识世界”;同时,因为我们的社会行动发生在这个领域,并在这个领域中相互联系,因此我们不仅努力地彼此达成协议,而且也努力地与我们自己达成协议。换言之,为了能够在社会世界中生存,我们就不得不对这个我们实际并没有真正认识的世界做出我们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又只能凭借我们的生平情境、知识储备、个人坐标,并通过类型化方式来完成,因而它是主观性的,但却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现象学社会学把德国传统的对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分野直接推进到社会科学对日常生活和社会行动领域的把握上。就如舒茨所阐明的那样,自然科学研究的客体只是“一阶构想”,它们不管有多么复杂,都只是存在于观察者的世界中的客体;社会科学家研究的客体却是“二阶构想”,这种客体不仅是他观察的客体,而且也是被他们自己预先解释过的世界的存在,他们自己也在进行观察,他们都是包含在社会实在之中的同伴。人们在社会科学中运用这种“理解”方法,是为了与他们试图理解的、充满主观性的人类实在达成协议。从舒茨这篇《社会科学中的概念和理论构造》中,我们可以比较快捷地了解现象学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和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是当代法国最有影响的两位社会学家,两人都毕业于著名的巴黎高等师范,只是福柯要比布迪厄早三年。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福柯理论中最有挑战性的,无疑是他的“生存美学”,他所阐释的“关爱自我”或“个体的生存伦理学”。这与他早期极具批判意识的权力理论相对应,指出了在与传统“任人生,让人死”完全不同的“任人死,让人生”的生命权力统治时代,一个人应该如何生活,如何反抗,如何把生活当作一件自己的艺术作品来雕琢。福柯指出,我们所处的这个“权力无处不在的世界”源于韦伯所谓的“袪魅”:科学和技术的价值取代了宗教的地位,经验科学对人类世界以及对人本身的认识占据了主导地位,并由此引发了世俗化进程,增强了个人意识。所有这一切的起因,就像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阐述的都可归结为“人的自我关系和世界关系这两者的理性化和合理化进程”;但是,在福柯看来,理性却不是问题真正的焦点,就像理性并不是什么解放的力量一样,真正的问题是统治原则,理性只不过是被用来实现这种原则的一个逻辑构成。因此,我们从福柯大量的文本中选择了《治理术》,它从历史的视野中展示了理性与统治的关系。
中国读者较为系统地了解布迪厄的社会理论思想,大概是从《实践与反思——实践社会学引论》(布迪厄、华康德著,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开始的。这本书记录了布迪厄在芝加哥大学的研讨班上对自己的理论目标和著作体系进行的阐释和争辩。从布迪厄把自己的理论目标定位于实践社会学,可以反观其对当代盛行的“唯理论主义表现癖”的极端厌恶,而这种厌恶的源头则又是在于他对“两分法”——特别是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两分法及其造成的各种无聊争执——的深恶痛绝。
布迪厄曾尖刻地比喻说:“如果你想扯住社会科学的后腿,只需做一件事,即胡乱制造一些无聊的争执,就像扔一块骨头给一群狗那样。” 布迪厄根本不相信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世界可以用其他世界(比如自然界)的原则来理解,社会世界的原则在其自身。他从自己早年在阿尔及尔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中,发现了行动者与其处境之间的一种本体论默契关系,他把这种默契关系的一致性视为所有社会正常运作的原则。“惯习与作为其产物的社会世界保持着一种真正本体论默契关系,一种无意识的知识、一种无意向的意向性和一种世界规律性的实际掌握的原则,这个原则不需要如实地确定将来就能超越将来。”
四
社会学研究方法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研究社会学方法的文献浩如烟海,但是考虑到本书面向的读者,绝大多数都缺乏这方面的专业基础(数学、统计学等),所以我们有意选择了两位并非专业研究方法、但却在他们各自的专业研究领域中为社会学研究方法做出了杰出贡献的学者。
爱德华•劳曼(Edward O. Laumann),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教授。劳曼在美国负责全国健康和社会生活调查,其中一次关于美国人的性态度和性行为调查是自50年代金西报告的出版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查。劳曼还是当前考查性行为和社会制度之间关系的主要研究者,不仅在芝加哥,而且也是在中国开展关于性活动的全国调查的主要研究者。 他也是“芝加哥律师:20年追踪调研”的合作者。劳曼还是许多专业学术协会的主席和成员,包括美国科学促进协会,美国社会学学会和性科学研究协会等。 当前,劳曼是芝加哥大学参与其中的一个重要的调查研究组织“全国民意调研究中心”理事会的执行委员会和主席。
在《通过抽样测量社会网络——网络分析与调查研究相关吗?》一文中,劳曼和他的合作者L•菲力普•舒姆试图对社会学研究中的两种常用的方法——抽样调查方法和网络研究方法,进行尝试性的综合。众所周知,大多数调查研究者是从由被独立选取出来的被访者所组成的概率样本中收集个体层面的数据,然后用这些数据得出关于社会过程在总体中运作的推论。然而,这一方法只适用于检验那些构成要素仅为个人的属性、态度和行为的过程,而不是社会过程。社会学家认为,人们所嵌入其中的社会关系是他们的行为以及他们对周围世界的理解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因此,网络分析正是朝着与调查研究相反的方向发展,网络分析的社会调查都是明确致力于测量被访者与周围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但是,由于网络分析方法,在说明所测量的具体社会关系与所要解释的结果之间的理论联系方面,受到样本总体的规模限制(它不可能对大规模总体进行全数列举),因此,这种方法目前仍然只适用于小规模总体的研究对象。劳曼和他的合作者试图运用大量的研究案例来说明,通过完善抽样方法,并选择适当的群体来进行抽样及选择适当的关系来进行测量,就有可能弥合在网络分析内部对小而完整的网络所做的研究与对通过抽样调查来进行测量的大规模网络所做的研究之间造成的分裂,从而为把社会网络研究拓展到大总体、以及把网络研究纳入到现在的抽样调查方案创造更多的机会。
麦克•布洛维(Michael Burawoy)从2004年开始担任美国社会学会的会长。能够容忍一名马克思主义者和坚持定性研究立场的社会学家,在非马克思主义传统和科学定量研究占据主导地位的美国社会学界担任学会会长职务,这大概是只有在美国这样的社会中才可能出现的奇观。
1968年,布洛维从英国移居中非的赞比亚,在赞比亚铜矿管理局担任研究员,1970年进入赞比亚大学社会研究所,这是人类学曼彻斯特学派在非洲的一个研究重镇。布洛维在这里完成了他的硕士论文,他的导师是“拓展个案法”的开创者之一维尔森(J. Van Velsen)。1972年他来到美国芝加哥大学,在分析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家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的影响下,发展出他自己的带有结构主义倾向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
从1974开始,布洛维开始到在芝加哥近郊的联合公司机械工厂工作。这家工厂曾是工业社会学家罗伊(Donald Roy)30年前做工厂民族志研究时的田野基地,它给布洛维的工厂体制比较研究提供了一个极大的空间。不过布洛维的愿望是进入一家社会主义的工厂,他说:“我毕生的梦想就是在一家社会主义的炼钢厂找到一份工作!……我猜想我是世界上唯一有这种奇特梦想的人。”为此,他曾多次前往匈牙利以求实现这个梦想,最后终于在撒列尼(Ivan Szelenyi)等人的帮助下于1985年2月进入了匈牙利的列宁炼钢厂。不过好景不长,1989随着柏林墙倒塌,社会主义国家的工厂也纷纷倒闭、转型。匈牙利当然不会例外,列宁炼钢厂先是工人入股,1997年私有化,后又转卖给了斯洛伐克的一个跨国财团。布洛维在1990年就放弃了这个已经不再具有社会主义味道的炼钢厂,并转向前苏联境内寻找具有社会主义残余的工厂。1991年6月,布洛维曾在俄罗斯境内找到一家工厂,但仅仅两个月后的政局变动就使这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解体了,这家工厂也在随后的经济改革中破产了。接下来,布洛维就只能在残存不多的那些稍具一些社会主义性质的工厂中不断转战,以获取可怜巴巴的一些历史遗存了。但就是这样,布洛维最终还是完成了他的一系列工厂民族志著作:《制造同意: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变迁》、《生产的政治》(1985)和《辉煌的过去》(1992)。在这些著作中,布洛维根据国家政治与生产政治之间的关系,国家对工厂制度的干预,以及国家机构与生产机构之间的制度关系等,对工厂制度进行了分类研究,不仅对在竞争资本主义工厂和垄断资本主义工厂条件下的工人状况进行了比较研究,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工厂条件下的工人状况进行了比较研究,而且也对原社会主义的工厂在改革中的变化进行了研究。通过这些研究,布洛维发现,不同工厂制度下的工人劳动的驱动力是不尽相同的,例如,在竞争资本主义工厂制度下,工人是被劳动力市场的饥饿强迫而不得不工作;但在垄断资本主义工厂制度下,饥饿威胁基本消除了,工人得到了福利国家的基本生活保障,这时工人的劳动驱动力源于一种“甘愿服从”或“同意”。布洛维在对各种工厂体制比较研究后得出结论:任何类型的工厂体制都是“同意”与“强迫”的不同比例组合,“强迫”占主导的是“专制体制”,“同意”占主导的是“霸权体制”;同意与强迫在各种工厂体制中的不同组合,源于“生产中的关系”以及针对这种关系所展开的“生产政治”。
此处选入的《拓展个案法》一文即介绍了布洛维进行这些研究所采用的独特方法。“拓展个案法”是一种定性研究的方法,体现了“反思性科学”的原则,强调参与式观察,即以在我们所研究的世界中“我们的参与”为前提,把“参与”而非“超然”看成是获取知识的途径。在文章中,布洛维以他在赞比亚铜矿管理局所做的研究为例,详尽阐述了这种参与式研究是如何通过层层拓展的“对话”(观察者与参与者、地方过程与外部力量、理论与其自身之见)来慢慢实现对经验现象的解释的。
五
由于篇幅所限,只选了21篇文章,许多杰出社会学家的优秀作品都没能网罗在内,但并不意味着他(她)们的作品就不重要了。相反,最初我倒是有点担心这本《文选》收入的文章会不会太多了。因为几年前编写《社会学》时曾经“狮子大开口”,在附录中开列了一个社会学系的“推荐阅读100部译著目录”。后来有学生告诉我说,有些同学原本对社会学很有兴趣,甚至还有理工科的同学想转专业学社会学,但是当他们看到这100部译著目录后却被吓住了,“哪里有时间读这么多书啊!”的确,让现在的学生一下子阅读这么大量的文献是有点为难他们了,毕竟他们还有那么多的功课和日常事务需要应付。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在想,是否能够找出一些为数不多的基础文献,能够引领学生们进入社会学的思考领域,并能让他们在此基础上自己去发现适合他们的阅读范围,为让他们自己去迈过这个“坎”提供一个台阶。现在,这种尝试开始了,但效果究竟会如何,我心里还真的没底。
冯 钢
《社会学基础文献选读》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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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勋:由社会学名著想得到(adrian)
李猛:经典重读与社会学研究传统的重建(adrian)
“通常情况下,那些苦读经典的个别学生,不仅需要时常翘课,而且他们的考试成绩一般都不好,分不高,免试、保送读研的好事一般都与他们不沾边。”
呵呵,楼上这位同学被冯老师无视了。
我们老师前两天在课上大说他如何当年学本科的时候翘课看完了《资本论》和三大批判……呃呃呃……
应该把那张伟大的芝加哥大学的光盘公布一下才是啊……
人家读文献的时候,我们在上‘两课’= =
非常愚钝地……刚才终于领悟到……曳尾于涂你保研了?
不……我有充分的实证材料表明,上“两课”的时候绝对大部分人都在读文献……(单词书啦,数学题,物理题包括在内啦……)
……呃……
大伙不要在这里灌水嘛!
谁读过,说说
师兄,不妨一起灌水嘛……哈哈
除去以前读过的几篇,
这次的扫尾式阅读,
让我感觉最难读的是第20篇@@
还有,布迪厄不知为什么,总让我找不到北
而最有洞见的是舒茨那篇,嗯。
你找不到北还要,大不了错进人民大学。当时我译校时差点吐血……
舒茨我一直不是很能读出感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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