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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规则。我国刑诉法采纳了这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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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实务工作者,有启发,但是更多看到的是骨感和无奈。中国刑诉法与刑法还不一样,在辩护的时候,刑法理论真的有用,比如诈骗罪多借鉴德日的理论,辩护的时候说服力还是很强的,不少案件也能起到效果。但是刑诉法,在解释的时候几乎没有解释的空间(即使你的解释很完美、贯通),官方通说怎么理解的就怎么理解,别bb了。
做了笔记;yyy有时真老奸巨猾,比如实物证据区分实质性、非实质性瑕疵,前者强制而非裁量排除,实例说明“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并非严苛而是较为宽泛的标准,此段解释反用了实践中补证制度避重就轻、“自罚三杯”之现象,借力打力,以道还身,论文像辩词(“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藐视法律”)。条文目的二分法(真实/人权)也很聪明,法律必须申明价值的位阶,有些事含糊不得。疲劳审讯部分在十七届理律杯期间读过,但当时是检方,... 做了笔记;yyy有时真老奸巨猾,比如实物证据区分实质性、非实质性瑕疵,前者强制而非裁量排除,实例说明“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并非严苛而是较为宽泛的标准,此段解释反用了实践中补证制度避重就轻、“自罚三杯”之现象,借力打力,以道还身,论文像辩词(“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藐视法律”)。条文目的二分法(真实/人权)也很聪明,法律必须申明价值的位阶,有些事含糊不得。疲劳审讯部分在十七届理律杯期间读过,但当时是检方,心境又不相同。有的案子法官,或者whatever决定判决成形的人,真该上耻辱柱;读完有个激进想法,一部只想保护无辜者的法律最终或许保护不了任何人 (展开)
在刑诉法的领域中讲“辩论式的”法教义学最终只能面临鸡同鸭讲的局面。
本书的努力,不过是法解释学的一个微软的呼喊
读完还是很受启发的,特别是以到底是发现真实还是保障人权为标准区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据采信规则,并将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区分开,对于以侵害基本权利的非法证据强制性排除,对于非侵害基本权利的裁量性排除,对于瑕疵证据可补正和作出合理解释,逻辑还是很清晰的,可惜实务中很难采纳,就连学者赞同的都不多。但是很赞同易教授的应该改变过于重视发现真实的理念,以避免无辜者遭受错误追究为出发点,达到的效果可能是所有人都... 读完还是很受启发的,特别是以到底是发现真实还是保障人权为标准区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据采信规则,并将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区分开,对于以侵害基本权利的非法证据强制性排除,对于非侵害基本权利的裁量性排除,对于瑕疵证据可补正和作出合理解释,逻辑还是很清晰的,可惜实务中很难采纳,就连学者赞同的都不多。但是很赞同易教授的应该改变过于重视发现真实的理念,以避免无辜者遭受错误追究为出发点,达到的效果可能是所有人都没有救济权利,只有无差别保障所有人的基本权利,才能真正实现程序正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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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用 带泥巴味大大熊 2022-05-29 21:53:23
作为实务工作者,有启发,但是更多看到的是骨感和无奈。中国刑诉法与刑法还不一样,在辩护的时候,刑法理论真的有用,比如诈骗罪多借鉴德日的理论,辩护的时候说服力还是很强的,不少案件也能起到效果。但是刑诉法,在解释的时候几乎没有解释的空间(即使你的解释很完美、贯通),官方通说怎么理解的就怎么理解,别bb了。
3 有用 Pluto&Piaget 2022-05-28 18:08:15
做了笔记;yyy有时真老奸巨猾,比如实物证据区分实质性、非实质性瑕疵,前者强制而非裁量排除,实例说明“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并非严苛而是较为宽泛的标准,此段解释反用了实践中补证制度避重就轻、“自罚三杯”之现象,借力打力,以道还身,论文像辩词(“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藐视法律”)。条文目的二分法(真实/人权)也很聪明,法律必须申明价值的位阶,有些事含糊不得。疲劳审讯部分在十七届理律杯期间读过,但当时是检方,... 做了笔记;yyy有时真老奸巨猾,比如实物证据区分实质性、非实质性瑕疵,前者强制而非裁量排除,实例说明“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并非严苛而是较为宽泛的标准,此段解释反用了实践中补证制度避重就轻、“自罚三杯”之现象,借力打力,以道还身,论文像辩词(“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藐视法律”)。条文目的二分法(真实/人权)也很聪明,法律必须申明价值的位阶,有些事含糊不得。疲劳审讯部分在十七届理律杯期间读过,但当时是检方,心境又不相同。有的案子法官,或者whatever决定判决成形的人,真该上耻辱柱;读完有个激进想法,一部只想保护无辜者的法律最终或许保护不了任何人 (展开)
0 有用 Halychyna 2022-11-07 00:21:24 北京
在刑诉法的领域中讲“辩论式的”法教义学最终只能面临鸡同鸭讲的局面。
0 有用 想去弗莱堡 2023-09-19 19:02:39 广西
本书的努力,不过是法解释学的一个微软的呼喊
0 有用 多读书的赖赖 2023-08-02 21:54:18 陕西
读完还是很受启发的,特别是以到底是发现真实还是保障人权为标准区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据采信规则,并将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区分开,对于以侵害基本权利的非法证据强制性排除,对于非侵害基本权利的裁量性排除,对于瑕疵证据可补正和作出合理解释,逻辑还是很清晰的,可惜实务中很难采纳,就连学者赞同的都不多。但是很赞同易教授的应该改变过于重视发现真实的理念,以避免无辜者遭受错误追究为出发点,达到的效果可能是所有人都... 读完还是很受启发的,特别是以到底是发现真实还是保障人权为标准区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据采信规则,并将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区分开,对于以侵害基本权利的非法证据强制性排除,对于非侵害基本权利的裁量性排除,对于瑕疵证据可补正和作出合理解释,逻辑还是很清晰的,可惜实务中很难采纳,就连学者赞同的都不多。但是很赞同易教授的应该改变过于重视发现真实的理念,以避免无辜者遭受错误追究为出发点,达到的效果可能是所有人都没有救济权利,只有无差别保障所有人的基本权利,才能真正实现程序正义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