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 · · · · ·
“超级教授”黄宗智法律社会史代表作,从清代与民国的法律变化看近代中国转型。
通过比较清代与民国的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展现了近代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变与不变。
【本书看点】
1.“大学问·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15号图书,丛书主编“超级教授”黄宗智法律社会史代表作。
本书为作者继《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之后的又一部法律社会著作,与前书既有纵向延伸,又有横向补充和延伸。
2.从清代与民国的法律变化看近代中国转型。
本书深入考察了20世纪初到新中国成立之前近半个世纪过渡期内中国民事法律经历的变与不变,还原了清代与民国民法处理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之异同,由法律变迁之一斑可以窥见转型期内中国之全豹。
3.学术视野广阔,研究方法新颖。吸收大量中外学者如马克斯·韦伯、瞿同祖、滋贺秀三等的权威成果,并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融合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
“超级教授”黄宗智法律社会史代表作,从清代与民国的法律变化看近代中国转型。
通过比较清代与民国的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展现了近代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变与不变。
【本书看点】
1.“大学问·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15号图书,丛书主编“超级教授”黄宗智法律社会史代表作。
本书为作者继《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之后的又一部法律社会著作,与前书既有纵向延伸,又有横向补充和延伸。
2.从清代与民国的法律变化看近代中国转型。
本书深入考察了20世纪初到新中国成立之前近半个世纪过渡期内中国民事法律经历的变与不变,还原了清代与民国民法处理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之异同,由法律变迁之一斑可以窥见转型期内中国之全豹。
3.学术视野广阔,研究方法新颖。吸收大量中外学者如马克斯·韦伯、瞿同祖、滋贺秀三等的权威成果,并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融合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全方位展现了清代与民国民事法律的种种异同,以及与社会的复杂纠缠。
4.运用比较方法,反映了在不同社会秩序中民事法律制度的变迁。
书中,作者重点关注清代与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着重比较了典、田面权、债、赡养、妇女在婚姻奸情中的抉择等与社会生活关联的内容,展现了法律的实际图景。
5.资料扎实,案例丰富。
从巴县、宝坻、淡水-新竹等地诉讼档案出发,对其进行深挖,展示了丰富的历史细节。
6.极具启发性。
如通过深入比较清代与民国民事法律对妇女权利的规定,反思“进步”等现代价值。带领读者在古今中西的大视野下看中国法律何为,思考中国走向何处。
【内容简介】
本书为黄宗智教授法律社会史代表作。全书基于大量文献资料,对清代与民国时期中国法律的修订过程做了细致梳理;又从巴县、宝坻、淡水-新竹等地诉讼档案出发,对其进行深挖,比较和还原了清代与民国民法处理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的不同之处。作者从清代与民国的法律变化观察近代中国转型,全方位展现了清代与民国民事法律之种种异同,以及与社会的复杂纠缠。全书学术视野广阔,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吸收大量中外学者如马克斯·韦伯、瞿同祖、滋贺秀三等的权威成果并尝试与之对话。作者从“表达”与“实践”的角度切入法律社会史研究,深化了我们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理解。
【名家推荐】
通过研读黄宗智的著述并结合自己的研究体会,我认为,一个认知中国的好理论一定能够穿透历史与现实,连接理论与经验,超越左与右,融合东西方。我们的学术探索一定是基于实践的认知,基于实证和经验的探索,在与西方理论对话的同时,特别需要甄别西方理论所隐含的假定条件,尤其是那些与西方独特经验“绑定”的隐含假设,警觉这些理论所蕴含的价值指向和规范设定。作为更高的目标,我们应该寻求能够结合东西方经验的更为一般化的理论建构。
——周黎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最近十年,中国社会科学领域出现了明显的本土化和历史化转向。由于来自西方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经验”之间存在着巨大脱节,当代中国实践在学术上没有得到充分的概括与总结,于是从历史中寻找“本土性”,成为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共通路径。历史社会学在近年的急遽升温以及“社会学本土化”问题的热烈探讨,成为这一本土化转向最显明的表征之一。黄宗智的研究是近年来社会科学界寻求构建本土性学科理论体系的代表性尝试。同时也显示出,从中国经验提炼中国概念,用中国理论解释中国道路,以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共识和自觉。
——《文史哲》杂志与《中华读书报》2022年度“中国人文学术十大热点”评选结果
【编辑推荐】
黄宗智先生的《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法律史著作。这本书有几点非常吸引人:一、今天中国法律的很大一部分直接继承自清代与民国的法典,其中经历了哪些损益因革,有哪些得失教训,本书都有详细论述;二、从近代无论是被迫卷入还是主动进入“西潮”以来,中国的方方面面变革都与西方(包括日本)有关,本书详细介绍了清代以来西方法律在中国的“移植”过程,其中诸多“抽象继承”和“创造性转化”的方面,对我们当下如何处理中西文化的分歧很有帮助;三、启发和帮助我们反思“进步”(如我们很多人下意识就会认为民国民法会比清代民法进步)等已经潜移默化接受的价值,有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和论述。举例说来:黄宗智先生力图证明,不同于传统的封建、落后等暗黑叙事,清代法律在许多方面需要重新审视和评价,比如对待寡妇、童养媳,在清代法律下妇女或许可通过贞洁理想等得到少数保护,但在民国民法下,新法律根本不承认她们在清代法律下还能要求的这些“权利”。
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的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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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 作者
作者简介 · · · · · ·
黄宗智,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1966年始任教于UCLA历史系,1991年晋升“超级教授”,2004年荣休。主要著作有《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获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奖)等。
目录 · · · · · ·
议题与分析角度
过去的研究
对研究结果的几点说明
上篇 从清代法律到国民党法律
第二章 清末民初的民法:修订过的《大清律例》
清末法律改革
民国对经过修订的《大清律例》的援用
清代法典中的民事条例
清代法典的更改
第三章 清末民初司法制度的改革
晚清司法行政改革
贯彻新的法律体制
第四章 1929—1930年的国民党民法典
国民党法典的起草
从禁与罚到“权利”
资本主义对小农经济
男女平等
社会公正与矛盾倾向
习俗对成文法
下篇 清代与国民党民事法律制度的比较
第五章 典
清代的法典和习俗
清代的习俗与法庭行为
民国时期的典惯习
持续的问题
第六章 田面权
习俗中的佃权与所有权的起源
双层所有权的常规与语汇
成文法
适应与对抗
司法实践
第七章 债
生存借贷与资本主义信用
司法实践中的延续与新发展
法律和惯习间的拉锯战
第八章 赡养
民间惯习
习俗与法律
第九章 清代法律下妇女在婚姻奸情中的抉择
司法分类与相关的法律
清代的构造
司法实践与社会惯习中的变异概念
妇女作为受害者
消极自主的负担
第十章 国民党法律下妇女在婚姻、离婚和通奸中的选择
国民党法律下妇女的自主
实践中的妇女自主
第十一章 结论
清代法律和民间习俗的逻辑
清代的司法实践
向现代法律过渡
现代化的地方实践
附录
引用书刊目录
索引
表目录
· · · · · · (收起)
原文摘录 · · · · · ·
丛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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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的书评 · · · · · · ( 全部 5 条 )
清代与民国|法典的比较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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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书的论坛里发言这本书的其他版本 · · · · · · ( 全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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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3)8.7分 41人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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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暂无评分 6人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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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7)8.6分 208人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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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读这本书? · · · · · ·
二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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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豆瓣转让 有636人想读,手里有一本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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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有用 青鸟 2024-07-18 22:56:59 江西
一星给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这本书07年就由上海书店出版社出版过了,你是只字不提啊,让人误以为是新书,翻印一下售价高达86元,啊呸,豆瓣简介居然还有本书是2022年人文学术热点的推荐,啧啧。
4 有用 法妹儿 2024-08-04 08:34:21 内蒙古
在大量鲜活的案例资料解析之外,本书最大的优点就是视角:不是证明西方优于东方,也不是证明西方有的东方也有,而是表明两种社会形态与制度地各自特征与合理性,尽可能不去评判而是理解。
1 有用 亲爱的桂花树 2024-08-19 10:38:37 山东
外行人来看,有点像世界真奇妙。 案例都足够爆炸,还多,看着看着就会发出那种,怎么还能这样与哇塞居然可以这样的感叹。 当皇权与某一类人的权利发生交叠并且,对后者产生一定被动保护的时候,这不是进步。 公正一定要是普世的。 所以没有什么在这一朝代,什么人获得的权利进步了这一说,需要你出来的时候就会给你点好处,这类哪个小脚裹得松的争论真的毫无必要。
0 有用 陆钓雪de飘飘 2024-08-10 13:42:42 浙江
政治权利关系到公民权利与统治者权力之间的直接冲突。权利概念在人们心目中还是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帝制是以立宪名义被推翻的,随后所有的民国政府都承继了这一传统。即使是军事强人如袁世凯和曹锟以及独裁政党如国民党,都觉得有必要至少在口头上拥护立宪政府和公民权利。不管是真的相信还是假的相信这些概念,立宪政府和权利等西方词汇普遍流行于当时的政治和法律话语系统中。它们趋近于普遍准则的地位,几乎像工业化或经济发展一... 政治权利关系到公民权利与统治者权力之间的直接冲突。权利概念在人们心目中还是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帝制是以立宪名义被推翻的,随后所有的民国政府都承继了这一传统。即使是军事强人如袁世凯和曹锟以及独裁政党如国民党,都觉得有必要至少在口头上拥护立宪政府和公民权利。不管是真的相信还是假的相信这些概念,立宪政府和权利等西方词汇普遍流行于当时的政治和法律话语系统中。它们趋近于普遍准则的地位,几乎像工业化或经济发展一样不会受到质疑。正是这一语义环境促使民法典的所有三部草案都从权利概念出发。清代法律系统即使没有在理论上,也在实践中保护了许多非政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收债权和继承权),这一事实也为正式采用权利概念提供了有利条件。两个法律体系间的共同之处也使人们较易摒弃清代法律以刑罚为纲的那套想法。 (展开)
0 有用 🧡勞小姐🧡 2024-08-16 10:33:26 广东
-_-法典和習俗的衝突程度決定司法實踐的順利程度。隨便pick一段就知道習俗多可怕了:「法院所做的不僅是終止清代的賣休範疇(把妻子賣給他人為妻),而且在更廣泛的意義上是終止和誘,即任何不涉及暴力而販賣婦女的行為。和誘罪只在涉案婦女尚未達法定年齡時方成立。成年婦女被假定為積極的主體,她們不會被迫做她們不想做的事。除非受暴力迫使其違背意願,否則她們被認為是出於自己的意志行事。其間不存在任何“和誘”的中... -_-法典和習俗的衝突程度決定司法實踐的順利程度。隨便pick一段就知道習俗多可怕了:「法院所做的不僅是終止清代的賣休範疇(把妻子賣給他人為妻),而且在更廣泛的意義上是終止和誘,即任何不涉及暴力而販賣婦女的行為。和誘罪只在涉案婦女尚未達法定年齡時方成立。成年婦女被假定為積極的主體,她們不會被迫做她們不想做的事。除非受暴力迫使其違背意願,否則她們被認為是出於自己的意志行事。其間不存在任何“和誘”的中間領域。如果涉案的男子沒有使用暴力,則他們未犯任何罪。這種構造的問題首先在於,婦女抵抗被賣,其被略或被私禁,都是只有在事情發生之後才能被證明」。但當時要求修法的居然不是那些活在水深火熱的婦女,而是她們的丈夫和父母。因為不管是婆家人還是娘家人,都想重新得到“和誘”這一範疇給予他們的對付第三者的權力。 (展开)
0 有用 赤羽 2024-08-22 18:07:10 北京
本书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从20世纪初开始到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的民事法律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与不变?提出此问题当然也是问什么是“中国”或“传统”,什么是“西方”或“现代性”以及这些方面之间的内在联系与相互作用。作为一部法律社会史著作,虽然聚焦于清代与民国时期的法律,但涉及司法实践以及法律与社会的互动等多方面内容,从广义上也可将其视为与司法史相关的著作。其学术视野广阔,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吸收了众多中... 本书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从20世纪初开始到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的民事法律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与不变?提出此问题当然也是问什么是“中国”或“传统”,什么是“西方”或“现代性”以及这些方面之间的内在联系与相互作用。作为一部法律社会史著作,虽然聚焦于清代与民国时期的法律,但涉及司法实践以及法律与社会的互动等多方面内容,从广义上也可将其视为与司法史相关的著作。其学术视野广阔,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吸收了众多中外学者如马克斯・韦伯、瞿同祖、滋贺秀三等学术成果并尝试与之对话。黄宗智从 “表达” 与 “实践”的角度切入法律社会史研究,深化了人们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理解,为研究清代与民国的司法制度、司法实践以及法律文化等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深刻的见解。对理解特定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及其与法律、社会的关联有着重要价值。 (展开)
0 有用 早睡早起 2024-08-19 23:15:42 北京
《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是广西师大社大学问大学问的一本新书,作者是大名鼎鼎的“超级教授”黄宗智先生,他本人也是“实践社会科学系列”的主编。本书所关注的重点,在于清代和民国时期各自民法典的传承与异同之处。在众多的领域中,作者选取了典、田面权、债、赡养和妇女在婚姻中相应权力五个存在较多诉讼纠纷的法律领域。这是我读过的第二本黄宗智教授的书,整体的语言和叙事风格比较熟悉,对于清朝民国时期民法感兴趣的读者... 《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是广西师大社大学问大学问的一本新书,作者是大名鼎鼎的“超级教授”黄宗智先生,他本人也是“实践社会科学系列”的主编。本书所关注的重点,在于清代和民国时期各自民法典的传承与异同之处。在众多的领域中,作者选取了典、田面权、债、赡养和妇女在婚姻中相应权力五个存在较多诉讼纠纷的法律领域。这是我读过的第二本黄宗智教授的书,整体的语言和叙事风格比较熟悉,对于清朝民国时期民法感兴趣的读者来说,此书的确是一本读完很有收获的书。 (展开)
1 有用 亲爱的桂花树 2024-08-19 10:38:37 山东
外行人来看,有点像世界真奇妙。 案例都足够爆炸,还多,看着看着就会发出那种,怎么还能这样与哇塞居然可以这样的感叹。 当皇权与某一类人的权利发生交叠并且,对后者产生一定被动保护的时候,这不是进步。 公正一定要是普世的。 所以没有什么在这一朝代,什么人获得的权利进步了这一说,需要你出来的时候就会给你点好处,这类哪个小脚裹得松的争论真的毫无必要。
0 有用 🧡勞小姐🧡 2024-08-16 10:33:26 广东
-_-法典和習俗的衝突程度決定司法實踐的順利程度。隨便pick一段就知道習俗多可怕了:「法院所做的不僅是終止清代的賣休範疇(把妻子賣給他人為妻),而且在更廣泛的意義上是終止和誘,即任何不涉及暴力而販賣婦女的行為。和誘罪只在涉案婦女尚未達法定年齡時方成立。成年婦女被假定為積極的主體,她們不會被迫做她們不想做的事。除非受暴力迫使其違背意願,否則她們被認為是出於自己的意志行事。其間不存在任何“和誘”的中... -_-法典和習俗的衝突程度決定司法實踐的順利程度。隨便pick一段就知道習俗多可怕了:「法院所做的不僅是終止清代的賣休範疇(把妻子賣給他人為妻),而且在更廣泛的意義上是終止和誘,即任何不涉及暴力而販賣婦女的行為。和誘罪只在涉案婦女尚未達法定年齡時方成立。成年婦女被假定為積極的主體,她們不會被迫做她們不想做的事。除非受暴力迫使其違背意願,否則她們被認為是出於自己的意志行事。其間不存在任何“和誘”的中間領域。如果涉案的男子沒有使用暴力,則他們未犯任何罪。這種構造的問題首先在於,婦女抵抗被賣,其被略或被私禁,都是只有在事情發生之後才能被證明」。但當時要求修法的居然不是那些活在水深火熱的婦女,而是她們的丈夫和父母。因為不管是婆家人還是娘家人,都想重新得到“和誘”這一範疇給予他們的對付第三者的權力。 (展开)
0 有用 陆钓雪de飘飘 2024-08-10 13:42:42 浙江
政治权利关系到公民权利与统治者权力之间的直接冲突。权利概念在人们心目中还是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帝制是以立宪名义被推翻的,随后所有的民国政府都承继了这一传统。即使是军事强人如袁世凯和曹锟以及独裁政党如国民党,都觉得有必要至少在口头上拥护立宪政府和公民权利。不管是真的相信还是假的相信这些概念,立宪政府和权利等西方词汇普遍流行于当时的政治和法律话语系统中。它们趋近于普遍准则的地位,几乎像工业化或经济发展一... 政治权利关系到公民权利与统治者权力之间的直接冲突。权利概念在人们心目中还是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帝制是以立宪名义被推翻的,随后所有的民国政府都承继了这一传统。即使是军事强人如袁世凯和曹锟以及独裁政党如国民党,都觉得有必要至少在口头上拥护立宪政府和公民权利。不管是真的相信还是假的相信这些概念,立宪政府和权利等西方词汇普遍流行于当时的政治和法律话语系统中。它们趋近于普遍准则的地位,几乎像工业化或经济发展一样不会受到质疑。正是这一语义环境促使民法典的所有三部草案都从权利概念出发。清代法律系统即使没有在理论上,也在实践中保护了许多非政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收债权和继承权),这一事实也为正式采用权利概念提供了有利条件。两个法律体系间的共同之处也使人们较易摒弃清代法律以刑罚为纲的那套想法。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