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嫖赌作死一家人,自己还要死皮赖脸地活着。坚强吗?励志吗? 余华:“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里的福贵和老黄牛一样,都是为了活而活,福贵却活得毫无人的尊严,毕竟黄牛是畜生,但你福贵是人呀。更何况福贵的苦都是自己作的,我就是要作死,然后把身边人都气死了,我还要活着。余华也许有写故事的能力,但思想是一点也没有的。社会的荒诞、人的困境没写出来,写了个一生都在害人害己,不配活着的傻逼硬要活着的故事。中国这种人可太多了。问题是余华也不是在反讽,而是在宣扬这种价值观,就是要“为了活而活”。太傻逼了。 余华让我们学会“忍受”,让我们“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以为,这就是让我们像牲口一样活着,就像小说里的老黄牛和福贵一样。福贵害死全家,自己却还活着,虽然活得毫无人的尊严可言。 小说里的苦难也是为了苦而苦,越苦越光荣,刻意作死给自己找苦吃。然后越苦越要活,为了苦而活,为了活而活。余华号称先锋作家,思想却太迂腐不堪了。宣扬这种让人为了受苦而受苦,然后还称其为坚强地活着的价值观。好死不如赖活着,吃苦的目的就仅仅是为了吃苦,这不是傻逼吗? 如果苦难是外界造成的,那么还值得同情。 这样小说就展现了、反应了社会对人的异化,对人的压迫。从而让我们反省自己,反省我们都身处的社会。 但如果苦难都是自己作的,是自己加给自己的,自讨苦吃,还害人害己,那这种人就更应该反省了,而不是还继续地好死不如赖活着,像个无赖一样,毫无人性,毫无尊严地苟活于世。因为这样的人已经主动放弃了自己成为“人”的资格。这种人“活着” 就是对他人的犯罪。 我不是说这种人不配活着,而是说这种人是自己杀死了自己作为“人”活着的资格。如果社会上都是这种“人”,都是福贵,那么这个社会就完蛋了,如果一个国家里都是福贵,那么这个国家就将变成人的地狱。 苦难是外界造成的,也要反省,站起来反抗,而不是只知道去“忍受”,只知道“为了活着本身而活”。如果如余华所言,人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那么对不起,这样的“人”在我看来就已经不是“人”了,这样的人失去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那就是思想,也就是精神追求,价值追求,对超越的向往。人被外界、生活欺压,要学会站起来反抗,要维护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要像“人”一样活着,从而让其他人也能作为一个“人”而活着,而不是都作为一头头老黄牛(牲畜)而“活着”。 只知道“为了活着而活着”“像牲畜一样活着”的人其实已经没有“活着”了,他们已经成为了“僵尸”。他们看似还活着,其实早已死去。 福贵看似活到了最后,其实他作为一个“人”,早已死去。 当把福贵和黄牛作一同看待的时候,福贵就彻底地死了。毕竟,福贵他是人,却活成了像黄牛一样的牲畜。仅仅因为他们都还“活着”。福贵活到最后,也就是作为人存在的福贵已经死了,但作为黄牛(牲畜)存在的福贵还“活着”。 宣扬“忍受苦难,为了活而活”这种价值观的作家其心可诛,让国人去做福贵,为了活而活,更是不可理喻,荒诞可笑。 还有人拿余华和加缪作比较,我想,这才是真正的荒诞呀。
为了活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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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福贵好像克家里人
非常赞同,当时看这本书的时候就非常气愤,网上风评却一如既往全是夸赞。这位楼主说出了我的心声
不知道作者花大量篇幅讲他的苦难有什么意义,天作孽犹可违 自作孽不可活
完全无法共情
如果他遭受了比常人不同的思维呢如果他懂得什么事情呢而他自身也在悔过呢我们都不是他各有各的理由各有各的事情所以自己的思想自己停留在那一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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