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的自由》的原文摘录

  • 唯有上帝是良心的主宰,并使良心不受各种主义与命令的束缚 (查看原文)
    幽阑 3赞 2016-10-14 13:40:07
    —— 引自第117页
  • 世俗的法律不能控制精神——良心的潜力是不可剥夺的;并且不能从我们的本性中分离出来——他们不应该,也不可能被交付给社会。因此,由于信仰的要素在于对待上帝的正确的心态、情感和行为,所以它只能由上帝自己来辖制 (查看原文)
    幽阑 1赞 2016-10-16 13:46:26
    —— 引自第173页
  • 《圣经》经文作为清教徒的规则和指针所具有的至高无上性和绝对正确性和另一个著名的假设有关,即个体的宗教意义。对于《圣经》至高无上性的强调承自欧洲大陆的宗教改革者,比如加尔文,英格兰清教徒从他们那里接受了信徒皆祭司的观念。这一观点认为,个人应该对其灵魂在圣洁生命里的发展状况负最终责任。没有教士、教会或者政府能够代替他行事为人或者持守信仰,或抑制他行事为人或者持守信仰。 作为归正后的基督徒、作为相信《圣经》至高无上性的信徒,以及作为相信个体重要性的信徒,清教徒遇到一个问题,即他如何能独自在上帝和他在《圣经》经文中的启示面前站立得稳。他的答案很简单:作为造物主的上帝已经赐予他良心,他正是通过他的良心知道了他应该如何为人行事或持守信仰,以及如何不那么行事为人或持守信仰。 (查看原文)
    格露莘卡 1赞 2013-09-10 11:04:13
    —— 引自第12页
  • 信仰源自说服力,而非强制力。…火刑是无力强迫别人信仰的。 (查看原文)
    幽阑 1赞 2016-10-09 06:49:01
    —— 引自第45页
  • 威廉姆斯写道,良心是“人们精神或心灵上的一种稳定的信念,它促使人们在关于神以及对他的崇拜的问题上进行判断,并做出各样的举动。 (查看原文)
    幽阑 1赞 2016-10-09 07:23:35
    —— 引自第75页
  • 在比较“宽容”(tolerance)和“容忍”(toleration)的差别时,需要把握的一点是:“容忍”的含义中没有任何客观和开放心态的意思。政府奉行容忍政策的原因往往是出于权宜之计。需要强调的另外一点是,“容忍”意味着国家仅把它所容忍的东西当作它授予的一种特权,而这种授权是可以撤回的。 (查看原文)
    格露莘卡 2013-09-10 10:34:50
    —— 引自第7页
  • 精神世界也有一把剑,但此剑乃是上帝之言的劝诫。 (查看原文)
    幽阑 2016-10-09 07:17:50
    —— 引自第75页
  • 一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内心要求来自由实践其宗教信仰,而不用考虑自己在政府中的地位。……没有良心自由的公民自由是不完善的;而没有公民自由,良心自由也是不完善的。 (查看原文)
    幽阑 2016-10-14 13:46:28
    —— 引自第132页
  • 论良心自由者,欧文说:<原文开始>人们在这类话语中,并不是在讨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是诉说他们的对手对这些事物的理解。 (查看原文)
    幽阑 2016-10-14 14:58:24
    —— 引自第137页
  • 你要真的相信上帝的真理和道路,才能停止对那些与你们有不同信仰的人的所有严厉的人生限制或处罚行动,那些人在进行与你们不同的原则是,没有危机或者损害当地的和平。 (查看原文)
    幽阑 2016-10-16 13:20:45
    —— 引自第134页
  • 我感到很安心,因为他只是在用自己的理解来取悦自己,就像那些对在一个空洞的剧场中表演的节目表示钦佩的人。他的整个论述都是空洞的,从他的论点中很少可以得出一贯的结论 (查看原文)
    幽阑 2016-10-16 13:23:34
    —— 引自第136页
  • 良心……是一种人类对自己以及自己的行动、或自己要做什么和不做什么、自己已做过什么、或者自己已遗漏什么所作出的实际的判断,这一过程必须遵行上帝的判断,而上帝的判断于当下通过上帝的话语在他们自己的心中表达出来,并在末日审判的日子里全面执行……。 (查看原文)
    幽阑 2016-10-16 13:27:19
    —— 引自第137页
  • 每个人都应当尊从自己的良心去做能被全能的上帝所接受的事情,他们永恒的幸福依赖于上帝的悦纳。因为所谓顺服,首先是要顺服上帝,其次才是法律。 (查看原文)
    幽阑 2016-10-16 13:39:14
    —— 引自第163页
  • 17世纪的教会历史学家托马斯·弗勒写道:基督徒相信“不应该强迫他人认同自己的意见”,而应该让每个人都拥有自由。]约翰·兰德尔论述说“基督不是用剑来捍卫的;心灵的力量自身就是更好的武器—属灵的天国武器”。对他而言,法律与强迫对人们的内心信仰毫无作用。1630年,谈到对心灵事务的强制这个话题时,约翰·柏瑞问道:“你曾经听说过任何一个灵魂因为这样的不幸之事而皈依或者任何一个人因此而得到安慰吗?”以同样的精神,托马斯·艾达姆斯阐述说:“没有任何事像宗教这样属于自觉自愿的事;信仰源自说服力,而非强制力。”他进而断言:“火刑是无力强迫别人信仰的。” 与这些意见相吻合的是唐内姆主教的评论:“基督徒的良心是超越世俗权力的,除了受上帝的约束之外,它不受约束。” (查看原文)
    Enya 2023-07-04 19:26:29
    —— 引自章节:第二章 1600-1640年旧英格兰的容忍政策与良心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