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求和的历程
闻夕felicity (此时正是修行时)
读过 天朝的崩溃
由于英方释放清军战俘时每名给银3元,清方释放英军战俘时显得颇有“天朝”的大度,“黑夷”(印度兵)每名15元,“白夷”每名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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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的历史上,对外交涉本是大皇帝的专权,任何臣子都不得擅专,即所谓“人臣无外交”。因而当时根本不可能有“全权”的职差,恐怕当时人连“全权”的概念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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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喜回到南京时,耆英已经到达。根据与英方的约定,8月12日,耆英、伊里布派张喜、塔芬布(耆从盛京带来的佐领)前往英舰谈判。耆、伊的照会称: “兹公同派遣委员张士淳(即张喜)、塔芬布前来,面为熟商一切,不难早定,所有本大臣等讲话通商之意,张士淳等必能代达也。”由此,一名并非朝廷命官“暂戴”五品顶戴的家仆,充当了,一个大国在重大事件中的进行外交谈判的正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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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喜身为谈判代表,而在下令打扫寺院、布置场所、派定迎候人员、及时向城内大宪通报情况、甚至召集地保通知居民不必见这些隆鼻凹眼的夷人而惊慌逃难诸事务上,大有麻利、干脆之优长,真显其家仆本色,但待到麻恭、马儒翰等人到静海寺投帖、迎见、坐定,结束一整套礼仪程式后,他似乎只成了一名听客。马儒翰将议和条件逐条讲解完毕,恐张喜记忆不清,便展开纸笔,详细开载,并十分具体地叮嘱张喜:一、清方将英方条件再抄录一遍,若有异议将意见写在清方的抄件上;二、第二天中午继续谈判,届时张喜须带来钦差大臣对议和条件的意见和道光帝“便宜行事”谕旨的原件。 马儒翰开列的英方条件共有八项,内容包括赔款、割地、五口通商、废除行商、平行外交等。这些都是张喜闻所未闻或知之不详的政府公务。而在张喜的日记中,英方的条件似乎仅仅是赔款3000万元(他大约也只能看懂这一条),于是,又拿出家仆的本事,大为杀价,使之降为2100万元。可我们在英方记载中找不到相应的减价900万元的情节。 谈判结束后,张喜回去复命。耆英请其在后庭设座这一优礼使之受宠若惊。他详细回明谈判情况后,将英方要求“三大纸”交给耆、伊、牛。那知三大宪看都不看,转给幕宾,而幕宾略观数行,便称“窒碍难行”,便束之高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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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原吉林副都统、四等侍卫咸龄和署江宁布政使、江苏按察黄恩彤,与英方代表麻恭、马儒翰重开谈判。先前的那位主角张喜此时只是在一旁伫立,未敢发言。8月15日,谈判继续进行。耆英等人的照会又让一步,不再提付款期限,只要求英方在五口开放后退还舟山、招宝山和鼓浪屿。这一要求并未被接受。盎格鲁撒克逊人不这么看问题。既然清方同意赔款,未付部分就是债务,是债务就得有抵押!不过,他们也象征性地让了一步,将驻军三处改为两处,去掉了不宜防守的镇海城外的招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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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也是最关键一日,璞鼎查等人进入南京城,至上江县考棚,正式交付条约文本,即双方作最后决定。耆英等人虽有抱怨言辞,但表示接受条约。在场一英军军官写道: “在欧洲,外交家们极为重视条约中的字句和语法,中国的代表们并不细加审查,一览即了。很容易看出来,他们焦虑的只是一个问题,我们赶紧离开。”为了使英军赶紧离开,耆英还提议立即签字,但英方拒绝了。他们不想如此匆忙,而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来庆贺他们的胜利。 这样,南京方面的一切都已经摆平,问题仅剩下另一端——北京。 耆英到达南京后,于8月13日、14日、17日、26日四次向道光帝报告谈判情况。而展读这些奏折,与其说是请旨,不若说是婉言传达英方的胁令。8月22日,道光帝收到耆英17日的奏折,朱批日: “何至受此逼迫,忿恨难言!”8月31日,道光帝收到耆英26二日的奏折,下旨日: “览奏忿懑之至!朕惟自恨自愧,何至事机一至如此?于万无可奈之处,一切不能不允所请者,诚以数百万民命所关,其利害且不止江、浙等省,故强为遏制,各条均照议办理。”这一条谕旨于9月7日才到达南京。但在此之前,8月29日,南京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耆英、伊里布已在条约上盖用关防并亲笔画押了。 条约签订了。 南京保全了。 英军退出了。 战争结束了。 这一切使英方大为满意。一英军军官在其回忆录的结尾,用大写字母写了一句得意的话: CHINA HAS BEEN CONQUERED BY A WOMAN“中国被一女子(指女王)征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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