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唱词话里,大量出现“身”这个字眼,有助于营造出一种感同身受的气氛。对现代读者来说,“身”字的用法既熟悉又奇特。例如,在《曹国舅》里,曹国舅的哥哥劝他“早杀妻儿张氏身”(第17a页)。曹国舅自白他的罪行时,开头便说“他夫是个秀才身”(第19a页)。张氏暗夜逃离魔掌,彷徨无依之际,“声声只说怨夫身”,怨他当初不该赴京应选,否则也不会无端招来杀身之祸,结果“今朝坑了我奴身”。她的救星推着独轮车,“路旁迎见妇人身”(第20a页)。就文法而言,“身”在这些句子里,算得上是个赘字,不过,它的反复出现,突显了一种可被他人看见、杀害,或指称的物质身体呈现。它也意味着一种自我感觉,仿佛代替了——或者说,绕过了——第一人称代名词。因此,“身”更精确的解读,乃是“身体自我”(body-self)的概念。
“身”诉说了有关人的存在,对此起码有两种不同的观照方式。启蒙时代以来,欧美文化普遍接受的存在观,把身体视为存放自我的容器,或是自我所拥有的财产,因此在英文里才有“拥有一个身体”(having a body)这种讲法。相对地,“身”表明了一种“自为身体”(being a body)的现象学理念。柯素芝从唐代道姑的诗作里,也发现了“身”的类似用法;她认为,对她们来说,斋戒、服丹、禁欲等修行实践,乃是得道成仙的不二法门。一个人如果想要转化形体、羽化登仙,就必须从某些看似毁坏性的手段入手,修炼自己的身体,方能功德圆满。当“身体”等同于“自我”时,它就同时是“解脱”的阻力和助力。
这种对“身体自我”的认识,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诠释架构来理解缠足的磨难。如同我们在第一章看到的,对于现代批评者如麦高温牧师而言,自我与身体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存在,他们从这个前提出发,视缠足为一种毁坏天然(上帝赋予的)身体的作为。在他们看来,竟然有人出于自愿残害自己的身体,实在让人无法理解。然而,在说唱词话与唐代道教实践的世界里,“天然身体”才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概念。身体是开放性的;男男女女都经由处分他们的身体,来达成他们的目标——不论这些目标是宗教性的、物质性的、社会性的,还是感官性的。赏玩家李渔的思维,就反映了这种前现代中国的观点,他把身体的“累与用”放在一个连续性的光谱之上,产生了一套比当代二元对立的“天然/残障身体”论述,更为有用的陈述。根据当代的观念,一个人若非拥有天然的身体,就是拥有残障的身体;然而,若按李渔的逻辑,每个自我就是一个身体,顺应着——甚至要求着——程度不等的操弄。引自 身体的累与用李渔的陈述与他的“功能美学”分不开,这一点我们在上一章已有所讨论。他的用法原来只局限于讨论缠足。当他赞扬大同名妓的小脚时,是如此描述她们的脚:“足之最小而无累,与最小而得用者。”不过,暂且不论缠足与否,当我们将“累与用”这套论述,衍伸应用到所有妇女时,将被容许随着她们的内在心眼观看她们的身体:对于她们的各式各样猜想,身体既是阻体,也是载体。而且,根本无须我们越俎代庖,对她们应该抱持什么样的目标指指点点。
在本章其余部分里,我打算从妇女的自我呈现——她们“身体自我”的呈现——来掌握她们的视点和欲望,并将注意焦点摆在17世纪到20世纪初,她们所缝制、购买和穿着的足服。借由审视女人如何活用和对抗她们的身体,我们将可揣摩“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这几百年来,女体之累与用的聚散变化。引自 身体的累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