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闻夕felicity (此时正是修行时)
读过 缠足
本书作者高彦颐尤其扮演了关键性的批判角色。早在《闺塾师》(Teachers of the Inner Chambers,1994)一书里,她便已对于视传统妇女为“受害者”的论述——她称之为“五四妇女史观”——提出了强烈的质疑:这套论述一笔勾销了传统女性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将她们化约成某种停滞不变的非历史同质性客体,漠视了两性权力关系与女性个体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的差异;这种对传统的批判与论述方向,本身就是一种性别政治与意识形态的建构。此后,高彦颐陆续发表了十余篇论文和一部专论“莲鞋”文化的著作,篇篇直指既有缠足史研究的局限和失灵。本书是她的最新力作。就像她在原书名副标题所揭橥的“修正论”取径,在书中,她以极富开创性的思维和视野,以及细腻迂回的推理论证,一步一步地引领我们走出巨型论述的迷雾。 阅读此书,可以这么说,等于是目击了一个“典范转移”(paradigm shift)的过程,因为,套用库恩(Thomas Kuhn)的话来说,高彦颐的研究“是一个在新基础上重新创建研究领域的过程”,即使“处理的资料与过去没有两样,但因赋予一个不同的架构,资料间于是出现了全新的关系”。在哪些方面,她的研究与过去的典范有所不同呢?其实她所侧重的,正是近年来妇女史与身体史研究中的两个重要向度:一方面是妇女在生活世界中展现的主体性(subjectivity)与能动性(agency),另一方面则是体现其主体位置的身体性(physicality;或肉身性,corporeality)和物质性(materiality)。缠足妇女虽然是缠足文化的执行者,但她们的主体性、能动性、身体性和物质性,长久以来被“封装”在男性知识和权力精英的各种叙事文本中,其结果是,“缠足妇女”在“缠足史”里不折不扣成了一群“无声的从属者”(the voiceless subaltern)。因此,高彦颐的“典范转移”工程在缠足史研究的领域里,显得别具意义,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她的研究促使我们将注视的焦点从“男性书写的文本历史”,移转到“女性历史的身体书写”。 引自 译后记 除了书名和第六章标题之外,全书出现“灰姑娘”字眼的地方,仅有六处,也都集中在第六章,根据它们出现的脉络,我们可以将之区分为两组各三处。第一组包括:“就像灰姑娘的继姐们痛苦地认识到,体肉并不会随着人的意志和努力而凭空消失”(第278页)、“极少数‘灰姑娘’特有的身体”(第283页)及“‘灰姑娘继姐们’和其他大多数人都有的顽强身体”(第283页)。这三处都着墨于“灰姑娘”与“继姐们”的身体性。高彦颐指出,缠足文化到了帝制晚期,发展出一种天方夜谭式的“弓弯纤小”美学要求,于是,极少数小脚天成的妇女,跟童话里的灰姑娘一样,得天独厚,远比大多数人(即“灰姑娘的继姐们”)更容易满足“弓小”的超高标准。至于天生脚板较大的女子,就算有极大的决心和毅力,积极缠裹、“强作弓弯”的结果,也只是落得“鹅头脚”之讥,因为缠脚“只是挪动脚骨、跟腱和肌肉”,并不会使她的“体肉”消失(第278页)。 必须指出的是,高彦颐援引的“灰姑娘”典故,极可能出自咸认“儿童不宜”的《格林童话》初版(1812)。在这个版本里,当灰姑娘的继姐穿不下那只鞋时,她的继母给大女儿一把刀,说道:“切掉脚趾!一旦当上皇后,你根本就不必走路了!”继母对二女儿也说了同样的话,只是把脚趾换成脚跟。她们都照做了,若非因为鞋子渗血被拆穿,其中一人就已当上了王妃,根本轮不到灰姑娘。现今流行的“灰姑娘童话”则是法国人佩罗(Charles Perrault)的版本(1695),故事中不但没有血淋淋的削足试鞋,那两位刻薄继姐的“下场”也很不错:当上王妃的灰姑娘原谅了继姐,还为她们牵线,让她们嫁给了其他贵族(在《格林童话》初版里,她们都悲惨地被鸽子啄瞎双眼)。换言之,灰姑娘继姐“处分”自己“顽强身体”的情节,在一般人耳熟能详的灰姑娘故事里,其实并不存在。 像这样以身体性为轴线的对比,同样反映在缠足照护方面的医药方剂。高彦颐从传统日用类书中,发掘了两类缠足药方。第一类是浸脚汤剂(例如“西施脱骨汤”),目的是在缠脚之前,让骨头变得较软。这类药方所夸称的效果,乃是可使双足达到“柔若无骨”的神奇境界,其背后召唤的,正是理想化的“灰姑娘”身体性。第二类则是爽足膏剂或散剂(例如“金莲稳步膏”),医疗目的既单纯又务实,就是用以保持脚部干爽舒适,预防鸡眼的产生;这类药方让人联想到的,乃是大多数缠足妇女(“灰姑娘的继姐们”)每天都要面对、照护的顽强身体,以及为了祈求梦幻般的“灰姑娘”身体性而招致的烦恼和苦楚。 再看第二组:高彦颐形容出身寒微的孝靖皇后是“典型的灰姑娘”(第296页);《金瓶梅》里的宋蕙莲是“败下阵来的灰姑娘”(第299页);“小脚”述说了渴望女性美、社会地位、高贵仪表等“灰姑娘的梦想”(第289页)。通过通俗文学或戏曲的渲染,这些梦想紧紧地扣连到缠足美学,这也是第六章的标题意旨。在这一组用法里,“灰姑娘”所指涉的,是那些符合审美高标准,在社会阶梯上占有优势竞争位置的小脚女子。 引自 译后记 明白了这两组“灰姑娘”在隐喻上的细微差异,我们便可以回头讨论本书书名“Cinderella's sisters”的意思。如依第一组的用法,这个书名应该译为“灰姑娘的姐姐”,以扣连到故事里那两位“削足适履”的继姐,其引申意义则为“竭尽心力对抗自己的身体性以符合美貌体制要求的女性”:“强作弓弯”的缠足女子、楚王宫中忍饥节食的“细腰”嫔妃,或是一掷千金追求“身体重塑”的整形产业消费者,等等。不过,若按第二组用法,似乎又可理解为“灰姑娘的(中国)姐妹”,泛指孝靖皇后、宋蕙莲、潘金莲等跟“灰姑娘”有着类似命运的女子,她们虽然出身低微,但是因为一双小脚浑然天成(“天然纤小”),吸引了男性权贵的追求或“猎取”,从而在社会竞争中获得向上攀升的机会——然后,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嗯,那更像是童话世界里的迷幻物语。 于是,由于文字的开放性,所以作者未加破题的书名,在语意上产生了双关性。只是,不论哪一种解读,可能都会挑动某种不安和不满的情绪:解作“灰姑娘的姐姐”,让人联想到美貌体制的惨烈,以及缠足妇女积极、焦虑与挣扎的心情;解作“灰姑娘的中国姐妹”,则又令人慨叹父权体系下,女性遭受到性别与阶级的多重压迫。然而,就像高彦颐在本书结束前一再表达的,就前现代中国——尚未受到“天足”这个外来概念影响之前的中国——的身体观而言,“身体是开放性的”(第294页),既是载体,也是阻体;人们经由处分他们的身体,来达成他们的目标,“根本无须我们越俎代庖,对她们应该抱持什么样的目标指指点点”(第294页)。更何况,如果我们以现代的观点和想法,强加在传统的金莲世界,不但将陷入时空错置的泥淖,而且在思考“缠足/女人/历史”之间千丝万缕的纠葛时,也可能会忽略了本书所强调的一个关键命题:缠足所体现的,“不是一种负累,而是一种特权”(第325页)。 引自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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