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哲学
据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在他的《约翰·穆勒自传》中回忆,他因神经衰弱,一度靠阅读大量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的诗歌静养。他在1837年读了赫歇耳的这本书后,竞发觉自己的解悟能力已经恢复:“在休厄尔的思想所引起的冲动下,我又一次拜读了约翰·赫歇耳的《自然哲学知识精讲》。它给了我极大的帮助,使我能够测知自己思维能力进步的程度。” 在这本书中,赫歇耳先对科学在“浪漫时期”所取得的种种伟大胜利做了一番回顾——不但提到了英国的情势,也理所应当地兼顾到法国和德国。他还提请公众理解英国社会对“职业科学”的需要。将科学作为职业的想法,是培根在认为应当保证科学研究不受政治、宗教等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自由进行的基础上率先提出的。赫歇耳将这一职业的涵盖范围定在了发展迅速的学科上,即原有的数学、天文学和光学这三个古典领域,再加上新近的电学、化学、磁学、地质学、生物学和气体学研究领域。他认为,在这些学科的研究中,都会涉及一种三段式的“归纳”方法。这就是说,先通过观测与实验准确地搜集到定量化的数据,继之根据这些数据提出带有普遍性的“假设”,然后再次通过实验和观测检验这一假设,以查知是否会将其否定。这一归纳原理是研究所有科学的核心方法,借助于它,人们将自由研究指向了科学的第一个目标——了解未知。“我们在各个理论领域中给自己提出的最直接的目标是,分析种种现象,掌握自然隐秘行事过程的知识,从而有能力跟踪这些过程。”自然一直是深藏不露的和神秘莫测的,通过种种“过程”行事,并在行事过程中表现出强大的力量。不过,赫歇耳在用词上十分注意。面对大自然表现出的“一个又一个奇迹”,他不去涉及谢林在其自然玄学学说中提到的概念,也避免对维持着自然界中种种活动的“力量与睿智”的本性做任何臆想。 引自 第十章 青年英才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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