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页 第一章 导论:近代中国历史的透视
哈雷希撒一世 (卡菲迪利亚大公国=。=)
读过 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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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 51 中国从政治上有创造性的时代——如秦和西汉以及隋和初唐——继承了一个以经过时间检验的结构、常规和思想为基础的非常强大的政府。它实行联合政治和分散管理的能力,对这个国家力量之所在,并非无足轻重,而外部世界对此才开始研究。 52满族统治的清政府和中国社会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在17世纪和18世纪初叶规划的。一旦完成了征服,就为异族统治很好地树立了种种范例,以致反满情绪主要表现在对明朝的儒家式的忠诚上,而不是表现在汉民族的民族主义上。基本上沿袭明朝的科举考试制度,把上层阶级的利益与君主国家连结在一起,构成了地方和京城之间的桥梁,有助于维系正统的意识形态。其他几种基本安排进一步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的种种关系。 第一,在征服之时,上层名流在很大程度上把接受满族的统治作为恢复秩序和稳定的合理代价。作为回报,他们可以保留大部分地方上的社会地位和利益。第二,政府接着采用的田赋及其他政策,促使华北大庄园解体和抑制了南方地主的势力。这两种政策意外的结果是,由于名流不控制大量集中的经济(和潜在的军事)力量,政府愿意让他们有相当大的自由;他们也愿意支持一个一般能照顾他们利益的政府,而晚明时期逐渐形成的贫富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缓和。第三,初期的满族统治者保持低税,供养的官僚比较少,所需经费不多,并且未深入到县以下。这项从明朝继承下来的政策,为具有儒家思想的大臣们所支持,既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也因为这项政策符合他们拥有土地的家庭的利益。在清初,官僚机构规模小,部分地得到有效的驿站系统的弥补,官僚的报告由集中到皇帝的个人情报收集网加以补充。 但是这些措施只是绕过了、而不是直接面对越来越发展的行政不深入的问题。18世纪初,雍正皇帝作了一次认真的尝试,为地方政府和官吏薪俸提供适当的经费,但遇到相当大的阻力,不得不缓慢推行。到18世纪末,人口现状使官府和社会之间的平衡陷入大混乱。人口的增长、商业和城市的扩张,超过了官府监督民众或提供必需服务的能力。仓廪制度的崩溃是一个征兆。在这些情况下,官府不能总是不变,正式文官的数量相当稳定,大约为2万名,其中一半在京城供职,但是为人数多得多的低级的胥吏、听差和有公务的私人仆役与较高级的私人秘书所补充。胥吏的数量因县的大小而异。政府为控制这类次官府人员和秘书的数量和活动所作的努力是不成功的,因为人口增加需要更多的低级职能人员去执行必要的公务。在整个19世纪,捐纳增加了虚拥功名者的队伍。在19世纪后期,由于增加了专办外交、商务、工业或军事的官吏,由于经常雇用办理官方事务的委员,由于增加了新的专务公署,文职官僚进一步增加。增加的速度因20世纪第一个10年实行新政而急遽提高。 特别在19世纪的后半期,政府努力用征收田赋附加税来调整财政,并且显著提高了包括对外贸易关税在内的商业税在税收中所占的百分比。一种估计表明,政府的岁入按流通的银两计算,在1753年和1908年之间约增加了三倍(如按物价变动调整,实际增加一倍)。然而,这是不够的。清朝政府无法从由于经济增长而增加的国民生产额中,提取足够的份额。只是在19世纪中期镇压叛乱的军费使财政非常紧张以后,国家才认真尝试改革。此后,中央政府似乎从未能控制它的财政状况。地方政府同样一直经费不足。在清朝末年,大宗赔款严重地损伤了财政已经困难的政府,政府正试图急剧地扩大其职能。1900年以后,为筹措地方改革的费用而增加附加费和新税种,与其说有利于财政的稳定,还不如说更促使政治和社会动荡不安。 除去困扰清朝财政政策的各种结构问题之外,还有大批文献表明,在19世纪,官僚政治受到官吏腐败的损害,君主政体由于皇帝的腐化而削弱。尽管考虑到有一些夸张,但看来官吏赖以为生的包税制固有的腐败,已经牢牢地扎根于地方政府税收及其他许多方面,以致不采取最激烈的改组手段,就不能肃清腐败。然而,在较高的级别上,除乾隆朝晚期以外,腐败并没有严重地威胁到要吞没整个官僚政治。行政的控制和规章遏制了官吏的主动精神,但使政府机关保持运行。在18世纪期间,军机处已逐渐从皇帝能借以避开正规官僚机构的非正式的工具,变成一个主要的、本身有权制定政策的机构;甚至在清末皇帝很软弱时,它也能使政府保持运转。在19世纪初,由于官员们决心防止大规模贪污腐败在朝廷重现,改组了内阁,确实改进了公文流通,使高级官员对朝廷有了更大的影响。此外,在19世纪大部分期间,皇帝得到了一些非常能干的官吏(从阮元到张之洞)在政府供职。能做到这一点,与其说是由于他们为之供职的皇帝的能力,不如说是由于19世纪的严重危机。即使如此,19世纪的几个满族统治者也并不都是十恶不赦的;而朝廷上的其他成员,也只是在满族统治的最后二三十年,才似乎对政策施加了真正灾难性的影响。 清政府的结构充满着缺点,但崩溃主要不是由官僚制度内部的不当,或朝廷的堕落引起的,而是未能与社会发展相协调。19世纪中期大规模的叛乱表明了问题的存在,但未能瓦解政治和社会的结构。要了解帝国制度的覆灭,人们必须着眼于来自名流阶层的政治挑战。 60 效忠皇帝的省的汉族首脑,把清王朝从19世纪中期的叛乱中拯救出来之后,中央统治各省的权力不得不在较少专制的基础上重建。新的地方军队使八旗兵黯然失色,清政府像在17世纪中叶那样,再次面临在利害关系的结合中谋求省的高级官员合作的必要性。 对外政策的讨论在与俄国的伊犁危机、中法战争和中日战争期间达到高潮,朝廷的虚弱使得对外政策的讨论较易突破先前限制官吏表示意见的束缚。在这些危机中发表的“清议”,标志着政府内部开始有反对的舆论。不管某些批评多么不公正,某些攻击多么判断失当,它们所留下的是正在形成的确信:某些主要官吏不可信赖,清朝政府不能保卫国家,而解决的办法在于扩大政治参与,以便上层阶级的舆论能够上达。京城里斗志昂扬的爱国精神就这样与名流领导的社会动员和制度上的维新观念结合起来。 64 在国内,反对派不同成分之间的分歧,没有反对派全体和中央集权的官僚政府之间的分歧那样大。他们的作用是互为补充,而不是竞争的。革命党人提出的共和抉择终于被接受,认为比有害的、钦定的立宪政体更可取,后者旨在谋求控制,而不是扩大官府外的参政范围。激进的知识分子提出的前景,是在更自由更公平的社会基础上建立强国;他们在必要时的英雄行为,赢得了公众的同情。他们的暴力策略有助于使一个顽抗的政府陷于不合法的境地。革命党人打入的一些新军部队所提供的军事力量,是不可靠的秘密会社同盟者所无法提供的。商人与士绅、企业与专业的名流人士提供了部分社会支持;没有它,辛亥革命就不可能成功。 然而总的说来,在1911年,革命是因中心地区的经济增长,因中国卷入世界贸易,从上层而不是下层社会的社会组织中出现的。它不是严格的资产阶级革命,也不完全是城市的革命,但它确实主要集中在经济增长的地区,并由这种增长产生和加强的集团领导。它成功地阻止了一个过时的官僚君主国家,将自身转变成现代专制国家这种早就注定要失败的努力。它并没有解决缺少强大军事力量的、扎根于地方的民众运动,怎样得以创建一个新的全国性政府的问题。 67 袁世凯建立他的独裁统治,包括恢复考试和加强文官以控制军人,以及对被击败的革命党人采取检查、监视和恐怖活动。他成功地铲除了广泛参与地方政府的尚未成熟的制度萌芽,但未能赢得那些新进的名流的效忠。袁世凯的事业因恢复君主政体而招致毁灭,他于1916年死亡;由于把中央权威等同于恢复帝制,这进一步损害了中央权威的信誉。 接着出现军阀割据,值得注意的是,主要不是由于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合理化的中央行政机构的解体(如往昔的皇朝空位期),而是由于这种“政治权威总崩溃”。这种趋势由共和政治的三个方面显露出来:黩武主义、寻求合法性的思想、政党独裁的兴起。 69 在这种形势的背后,国家权力合法化的神话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在威严的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帝王的统治受到支持,是靠他维持社会秩序的适当行为,能在包括自然和人类的有机整体宇宙的中心点发挥作用。礼天生地深深植根于这一有机的宇宙之中,所以帝王的统治是物性中所固有的,而不是像在西方那样,是由一个超验的神或法从人类舞台之外强加的。中国统治者凭借在国内维持统一,更容易在与国外交往中维护其对其他统治者的绝对优势。但是在19世纪,帝国主义者在中国边缘的扩张,破坏了中国与毗邻国家的宗主-纳贡关系,随之也毁灭了天子所要求的绝对优势。清朝在国际上的软弱,连同西学的流入,破坏了至尊的儒家思想的权威性。注释4:中国人“认为世界和人是自存的,自然地自生的宇宙的主要特点是没有外在于宇宙的造物主、神、终极原因或意志。 71 在如此不利于多党制的情况下,中华民国的政党沿着两条交叉的路线发展——一是作为灌输和控制的手段,一是作为革命动员的工具。孙逸仙早年发展了训政概念,认为政党的使命在于动员民众参与政治,同时指导民众的政治行为。在这个观念的背后,存在历史悠久的孔孟信条,即伦理教导和楷模的力量导致美德和善行。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维新派与革命派已经一致认为,中国的领导人物必须训练迄今在政治上缺乏活力的民众作为公民积极地参与新形式的国家政治。到了1914年,在孙逸仙的观念中,训政任务必须由拥有专政权力的政党来承担。这样,甚至在列宁主义政党的专政尚未在俄国实现并移植到中国之前,就已为它的专政准备了条件。 由政党垄断灌输和动员民众的主张,如果同政府权力结合起来,就具有空前的控制潜力。如果官吏除去通常考虑的利害和忠诚之外,不受任何检查,那么,现代运输、通讯和火力的技术与现代灌输、操纵和控制的技术结合在一起,就开辟了20世纪干涉主义的政府几乎不受约束地渗透进社会的可能性。在王朝统治下,儒家仁政的神话和实际的技术限制,保持了帝王的威望和国家高压统制之间的平衡。维持公共秩序和适当的行政,不仅依靠监视与高压,也依靠广泛地、持续不断地灌输儒家的等级制原则和相互依赖的原则。科举制意味着思想合适的人向上流动。儒家关于不同等级的义务与责任的说教在乡村得到了执行,并且渗透到家族体系中。政府靠道德权威的程度,几乎和靠高压手段相同。 皇帝的消失也结束了他的道德权威,其后袁世凯与军阀政府由于缺乏合法性,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军事实力。在20年代,当国民党和共产党按列宁主义的模式组织起来时,两党以各不相同的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混合为基础,都对合法性提出新要求。然而,两党不久都不承认对方的道德合法性,并力图消灭对方。 72 总的来讲,民国时期的几届政府在清政府曾行使权力的不太需要雄心的领域内,不如清政府有效。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政府官员进行干涉的雄心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这样,当他们不愿和那些本可支持和参与他们政权的城市名流分享权力时,政府官僚们的负担就增大了,当他们的合法性有赖于统一的中国时,尤其如此。对下述论题,可以大加议论,即国民党政府声称要包揽——至少是潜在地——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和所有地区,这就产生了如此巨大的控制问题,以致政府的大部分精力消耗于自我维系之中。这像经济上“高级平衡阀”的一个对应物,在政体上可以称为“安全维系综合症”。国家税收不得不流向与竞争者作战。官吏们不可信赖,特别是在下层。官僚间彼此监视,注视着永远可疑的群众,其程度之严重使得变通和革新变得困难重重,特别是在1927年国、共分裂加剧了政治上的紧张关系以后。 75 20世纪的这些变化,再次引出了个人对于国家的关系问题。综观整个历史,中国作家一般只强调个人对统治者、对农民或其他人的责任和义务,很少关心关于人权的任何学说。另一方面,正义的概念和对非正义的忧虑,在中国则随处可见。西方对法治和公民自由权的更加特殊的关注,激励19世纪的西方人坚持要求治外法权(即驻华使节有权审理在华犯罪的外国人),这是1842年至1943年的不平等条约的中心内容,并且损害了中国的主权。于是人权——现在正是这样称呼的——就成了帝国主义的重要部分。关于在中国新政府框架之内的法治和公民自由权的前景,近时仍有不断的探询。 引自 第一章 导论:近代中国历史的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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