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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 韦伯作品集Ⅶ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动机是主观意义的复合体,意指行动者本身对于行为所提供的有妥当意义的理由。所谓行为过程的关联乃是主观上妥当的或“意义上妥当的”,意指在关系中的各要素,根据我们感情和思考的习常模式,可被认为构成了典型的意义关联。相对的,事情前后序列的诠释,如果我们根据经验的规则发现它始终以同样的方式进行,便是“因果上妥当的”。 一个具体行动的正确因果诠释意味着:行动的外在过程及动机可以被如实地把握,并同时达到对其一切关联的有意义的理解。而对一个典型的行动所作的因果性诠释,意指其被宣称是典型的过程,既可以在意义上妥当地展示出来,又可以因果妥当地确认。引自第14页
> 羊以的所有笔记(508篇)
在所有这些例子中,理解意味着对下列意义的诠释性掌握:(a)在历史探究中,对具体个别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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