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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 谋杀的简约之道
一开始我只不过想和一种迷人的新语言玩玩游戏,希望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尝试创造出一种表达方式,写出来的东西既不会太高深,可又蕴含着真正的文学作品才有的那种力量。 小说写了什么鬼玩意,压根就不重要。不管身处什么时代、在什么时间节点上,只有施展了文字的魔力,才能写出真正的小说。而创作的主题只不过是作家想象力的一块跳板。 当他们说我的任何一个中短篇小说在他们看来都比哈米特的要好时,他们其实并不是指推理、暴力或情节的质量,而恰恰就是指文章中的韵味。 好故事不是修改出来的,而是提炼出来的。长远看来,写作中最经久不衰的是风格,虽然人们很少提起,甚至不会想到。风格也是作家最好的时间投资。 我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得来的经验也只适用于持久战。而且我相信,太过关注写作技巧恰恰正是天赋不足乃至欠缺的体现。 优秀的评论作品是以对主题的理解和评估来衡量的,而拙劣之作的衡量标准只是看它是否能够维持评论家的职业声望。 (德沃托)揭示出了一个可怕的事实,那就是当一个文明行将朽坏的时候,总能够从一般意义上体面人家的生活和家庭的外围看出蛛丝马迹。当它们开始衰变为对邪恶的崇拜时,大概就病入膏肓了。或者注定如此,但这个国家除外。 艺术不是生造出来的,也不是设定严格标准、叨叨关键性的细枝末节或是运用福楼拜技法的产物。艺术应该是信手拈来的,“妙手偶得之”,甚至连作者自己都还未曾察觉。光靠了多读了几本书就想写出东西来,是不可能的。 我这个人,从许多方面来说,的确是个骄傲自大的家伙。文如其人,也就不足为奇了。也许就是因为这一点激起了像约翰·迪克森·卡尔和安东尼·布彻之流鼠辈的无名火吧。 如果你连可信的角色或是场景都创造不出来,那么究竟能否编写出好的故事情节? 因为讨厌写作这件事情本身的作家就好像讨厌法理的律师或是讨厌药品的医生一样,简直匪夷所思。 作家活着就是为了提笔写字。引自 书信集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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