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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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惯例,给出链接https://read.douban.com/submit/column/8005500/?filter=nonDraft
既然写了《采薇》这样和谐美好的风景,那么第三位,咱们就来看看铁血硬汉般的《铸剑》吧。
本篇的评论很多,艺术成就极高,甚至出过电影和动画版。被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先生评为最喜爱的10部小说之首。怎么样?是不是有些热血澎湃了?
但,不好意思,作为一个老鲁丝,兔子我能证明这篇并不是迅哥惯常的笔法,描述中透着诡异,是《故事新编》中的独一份。可谓是最难啃的骨头。
笔者又不想人云亦云,评什么虚无主义、象征手法、人性本质等,那也只好找一个新题目来谈。 《铸剑》讲的是个复仇的故事;人们也都说,故事里那位像复仇之魂一样的黑衣人,都是鲁迅的自况。结论就是鲁迅要复仇嘛。
那么问题来了:鲁迅究竟要报什么仇?究竟想怎么报仇?
按惯例,篇尾引用了一篇迅哥的文章,就叫《复仇》。
在《复仇》里,迅哥的意象很瑰丽(不过这东西放今天,怎么看都会被和谐),想法很明白:要复仇,就不耍什么盘外招,堂堂正正的单挑。
别说,这么小的散文,周迅还抖了个机灵。一眼看去好像是说决斗的两人的复仇;再定睛一看,却是“ 毫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的二人对那些麻木不仁的看客的复仇,让他们:
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他们于是觉得喉舌干燥,脖子也乏了;终至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甚而至于居然觉得干枯到失了生趣。 引自 铸剑 那么,《铸剑》里,鲁迅又想干什么,又想对着谁复仇,又会怎么复仇呢?
让我们来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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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
一
眉间尺(2)刚和他的母亲睡下,老鼠便出来咬锅盖,使他听得发烦。他轻轻地叱了几声,最初还有些效验,后来是简直不理他了,格支格支地径自咬。他又不敢大声赶,怕惊醒了白天做得劳乏,晚上一躺就睡着了的母亲。 许多时光之后,平静了;他也想睡去。忽然,扑通一声,惊得他又睁开眼。同时听到沙沙地响,是爪子抓着瓦器的声音。 “好!该死!”他想着,心里非常高兴,一面就轻轻地坐起来。 引自 铸剑 -----------
文章开头讲的是老鼠。额,这好像和复仇没半毛钱关系?
这才几行字啊,迅哥已经把眉间尺的性格写圆了。一开始的叱老鼠,护母亲,“ 惊得他又睁开眼 ”;到后来的“好!该死!”、“心里非常高兴”,一个孝顺母亲、谨小慎微可爱的男孩子形象,已经要从纸里跳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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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跨下床,借着月光走向门背后,摸到钻火家伙,点上松明,向水瓮里一照。果然,一匹很大的老鼠落在那里面了;但是,存水已经不多,爬不出来,只沿着水瓮内壁,抓着,团团地转圈子。 “活该!”他一想到夜夜咬家具,闹得他不能安稳睡觉的便是它们,很觉得畅快。他将松明插在土墙的小孔里,赏玩着;然而那圆睁的小眼睛,又使他发生了憎恨,伸手抽出一根芦柴,将它直按到水底去。过了一会,才放手,那老鼠也随着浮了上来,还是抓着瓮壁转圈子。只是抓劲已经没有先前似的有力,眼睛也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通红的小鼻子,咻咻地急促地喘气。 他近来很有点不大喜欢红鼻子的人。但这回见了这尖尖的小红鼻子,却忽然觉得它可怜了,就又用那芦柴,伸到它的肚下去,老鼠抓着,歇了一回力,便沿着芦干爬了上来。待到他看见全身,——湿淋淋的黑毛,大的肚子,蚯蚓随的尾巴,——便又觉得可恨可憎得很,慌忙将芦柴一抖,扑通一声,老鼠又落在水瓮里,他接着就用芦柴在它头上捣了几下,叫它赶快沉下去。 换了六回松明之后,那老鼠已经不能动弹,不过沉浮在水中间,有时还向水面微微一跳。眉间尺又觉得很可怜,随即折断芦柴,好容易将它夹了出来,放在地面上。老鼠先是丝毫不动,后来才有一点呼吸;又许多时,四只脚运动了,一翻身,似乎要站起来逃走。这使眉间尺大吃一惊,不觉提起左脚,一脚踏下去。只听得吱的一声,他蹲下去仔细看时,只见口角上微有鲜血,大概是死掉了。 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 引自 铸剑 -------------
这段写的与其说是捕鼠,倒不如说是玩鼠了。
不大喜欢红鼻子,这是有典故的。虽然被誉为国民喷子,鲁迅可绝不进行人身攻击,论战从来都对理不对人。这红鼻子的鸟头教授,可算个例外。他和鲁提辖结的梁子,咱们还是等到才华横溢的《理水》的时候,再仔细说说吧。
这段犹豫写出了眉间尺的软弱。他讨厌老鼠,又同情老鼠,如此软弱,呜呼,这可怎么办是好?
幸好对手只是只老鼠,被他顺脚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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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儿,你在做什么?”他的母亲已经醒来了,在床上问。 “老鼠……。”他慌忙站起,回转身去,却只答了两个字。 “是的,老鼠。这我知道。可是你在做什么?杀它呢,还是在救它?” 他没有回答。松明烧尽了;他默默地立在暗中,渐看见月光的皎洁。 “唉!”他的母亲叹息说,“一交子时(3),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也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有人报的了。” 他看见他的母亲坐在灰白色的月影中,仿佛身体都在颤动;低微的声音里,含着无限的悲哀,使他冷得毛骨悚然,而一转眼间,又觉得热血在全身中忽然腾沸。 “父亲的仇?父亲有什么仇呢?”他前进几步,惊急地问。 “有的。还要你去报。我早想告诉你的了;只因为你太小,没有说。现在你已经成人了,却还是那样的性情。这教我怎么办呢?你似的性情,能行大事的么?” “能。说罢,母亲。我要改过……。” “自然。我也只得说。你必须改过……。那么,走过来罢。” 他走过去;他的母亲端坐在床上,在暗白的月影里,两眼发出闪闪的光芒。 引自 铸剑 --------------
写到此处,母亲出场了。
谈一点细节。眉间尺的视角里,计时的模板是松明,可以理解成小蜡烛。对比“大饼计时法”,这“蜡烛计时法”体现了小尺同学对光明的渴望与希冀;而母亲,则是确切知道时间的,因为今晚将有大事发生。
他看见他的母亲坐在灰白色的月影中,仿佛身体都在颤动;低微的声音里,含着无限的悲哀,使他冷得毛骨悚然,而一转眼间,又觉得热血在全身中忽然腾沸。 引自 铸剑 迅哥这里又玩新套路了,一段话竟写出两个人来。谨小慎微的小尺同学是何其敏感啊!尽管一片漆黑,借着月色,他还是把母亲的动作和声音感受到了身临其境地步, 毛骨悚然 而后瞬间又 热血沸腾。
故事主线开始前进,复仇的主题终于出现了。
“能。说罢,母亲。我要改过……。” “自然。我也只得说。你必须改过……。那么,走过来罢。” 引自 铸剑 就这两句,已经把母子两的性格写尽了。换算成现在的轻小说标题,大约可以叫做《强势的母上与懦弱的我》。要是内容也替换成轻小说里的口水文,这两行的事,怎么也得说个20页吧。按字数算钱,还真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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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哪!”她严肃地说,“你的父亲原是一个铸剑的名工,天下第一。他的工具,我早已都卖掉了来救了穷了,你已经看不见一点遗迹;但他是一个世上无二的铸剑的名工。二十年前,王妃生下了一块铁(4),听说是抱了一回铁柱之后受孕的,是一块纯青透明的铁。大王知道是异宝,便决计用来铸一把剑,想用它保国,用它杀敌,用它防身。不幸你的父亲那时偏偏入了选,便将铁捧回家里来,日日夜夜地锻炼,费了整三年的精神,炼成两把剑。 “当最末次开炉的那一日,是怎样地骇人的景象呵!哗拉拉地腾上一道白气的时候,地面也觉得动摇。那白气到天半便变成白云,罩住了这处所,渐渐现出绯红颜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我家的漆黑的炉子里,是躺着通红的两把剑。你父亲用井华水(5)慢慢地滴下去,那剑嘶嘶地吼着,慢慢转成青色了。这样地七日七夜,就看不见了剑,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只要看这几天的景象,就明白无论是谁,都知道剑已炼就的了。’他悄悄地对我说。‘一到明天,我必须去献给大王。但献剑的一天,也就是我命尽的日子。怕我们从此要长别了。’ “‘你……。’我很骇异,猜不透他的意思,不知怎么说的好。我只是这样地说:‘你这回有了这么大的功劳……。’ “‘唉!你怎么知道呢!’他说。‘大王是向来善于猜疑,又极残忍的。这回我给他炼成了世间无二的剑,他一定要杀掉我,免得我再去给别人炼剑,来和他匹敌,或者超过他。’ “我掉泪了。”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已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随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地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那天父亲回来了没有呢?”眉间尺赶紧问。 “没有回来!”她冷静地说。“我四处打听,也杳无消息。后来听得人说,第一个用血来饲你父亲自己炼成的剑的人,就是他自己——你的父亲。还怕他鬼魂作怪,将他的身首分埋在前门和后苑了!” 引自 铸剑 ------------
这段讲故事。母亲这故事讲的干练,和犹豫彷徨的尺儿有了鲜明的反差,真可以算上顶天立地的女汉子。 “我掉泪了。” 写的是柔弱,却硬朗。没有梨花带雨,没有一度哽咽,却有无尽的悲哀萦绕心头。
不多说叙述法,咱们来看故事,也是复仇的缘起。
……便决计用来铸一把剑,想用它保国,用它杀敌,用它防身。 引自 铸剑 这是大王铸剑的动机。从后文来看,以大王残暴荒淫的嘴脸,“保国”、“杀敌”的理由似乎都很冠冕堂皇,“防身”才是正解。
……就看不见了剑,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 引自 铸剑 把剑写作青色,写为透明如冰的,这显然不是用典,而是先生有意而为之;具体什么原因,咱们在后文继续研究。
后来听得人说……还怕他鬼魂作怪,将他的身首分埋在前门和后苑了! 引自 铸剑 这里,兔子我要打个着重号。“ 身首分埋 ” 与后文中的“ 身首分离”看起来总是上下呼应的。而身首分离正是整个铸剑一篇的高潮。
在故(旧)事里,能提取出的新信息,大约就这么多了,让我们接着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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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间尺忽然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枝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 他的母亲站起了,揭去床头的木板,下床点了松明,到门背后取过一把锄,交给眉间尺道:“掘下去!” 眉间尺心跳着,但很沉静的一锄一锄轻轻地掘下去。掘出来的都是黄土,约到五尺多深,土色有些不同了,随乎是烂掉的材木。 “看罢!要小心!”他的母亲说。 眉间尺伏在掘开的洞穴旁边,伸手下去,谨慎小心地撮开烂树,待到指尖一冷,有如触着冰雪的时候,那纯青透明的剑也出现了。他看清了剑靶,捏着,提了出来。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随乎都骤然失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眉间尺凝神细视,这才仿佛看见长五尺余,却并不见得怎样锋利,剑口反而有些浑圆,正如一片韭叶。 引自 铸剑 -----------
讲完了故事,接下来是取剑。
在强势母亲的指挥下,小尺同学谨慎小心的把透明的剑取了出来。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随乎都骤然失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眉间尺凝神细视,这才仿佛看见长五尺余,却并不见得怎样锋利,剑口反而有些浑圆,正如一片韭叶。 引自 铸剑 这里又讲了剑。剑泛出青光,本身却透明的几乎看不见,画面里仙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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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此要改变你的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他的母亲说。 “我已经改变了我的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但愿如此。你穿了青衣,背上这剑,衣剑一色,谁也看不分明的。衣服我已经做在这里,明天就上你的路去罢。不要记念我!”她向床后的破衣箱一指,说。 眉间尺取出新衣,试去一穿,长短正很合式。他便重行叠好,裹了剑,放在枕边,沉静地躺下。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般,倒头便睡,清晨醒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他醒着。他翻来复去,总想坐起来。他听到他母亲的失望的轻轻的长叹。他听到最初的鸡鸣;他知道已交子时,自己是上了十六岁了。 引自 铸剑 ----------
小尺同学觉得自己能够因愤怒而变得霸气起来,能够成长成为父报仇的男子汉;然而一个人的改变,又哪有这么容易? 他翻来复去,根本睡不着,还引来了母亲的轻声长叹;待 听到最初的鸡鸣,才确认子时已过,自己已经成人,于是又下了一次决心。
有评论抨击眉间尺,说他恩怨不明,行事软弱。兔子我得回击两句:人家可还是孩子,软弱敏感些又怎么样?现在让他复仇,只是情非得已,逼上梁山罢了。这是时代的悲哀,怪不到个人性格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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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当眉间尺肿着眼眶,头也不回的跨出门外,穿着青衣,背着青剑,迈开大步,径奔城中的时候,东方还没有露出阳光。杉树林的每一片叶尖,都挂着露珠,其中隐藏着夜气。但是,待到走到树林的那一头,露珠里却闪出各样的光辉,渐渐幻成晓色了。远望前面,便依稀看见灰黑色的城墙和雉堞(6)。 和挑葱卖菜的一同混入城里,街市上已经很热闹。男人们一排一排的呆站着;女人们也时时从门里探出头来。她们大半也肿着眼眶;蓬着头;黄黄的脸,连脂粉也不及涂抹。 眉间尺预觉到将有巨变降临,他们便都是焦躁而忍耐地等候着这巨变的。 引自 铸剑 ----------
不奇怪,小尺同学这是第一次见到旁观者,以为 将有巨变降临 ,实际上都是无聊的围观者。
本篇中,围观者还会多次出场。引文《复仇》(见篇尾) 里,迅哥复仇的对象就正是围观者;那么,这篇以复仇为主题的小说,围观者的出现,会不会另有一番含义呢?
我们来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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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径自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了一身汗。转出北方,离王宫不远,人们就挤得密密层层,都伸着脖子。人丛中还有女人和孩子哭嚷的声音。他怕那看不见的雄剑伤了人,不敢挤进去;然而人们却又在背后拥上来。他只得宛转地退避;面前只看见人们的背脊和伸长的脖子。 忽然,前面的人们都陆续跪倒了;远远地有两匹马并着跑过来。此后是拿着木棍,戈,刀,弓弩,旌旗的武人,走得满路黄尘滚滚。又来了一辆四匹马拉的大车,上面坐着一队人,有的打钟击鼓,有的嘴上吹着不知道叫什么名目的劳什子(7)。此后又是车,里面的人都穿画衣,不是老头子,便是矮胖子,个个满脸油汗。接着又是一队拿刀枪剑戟的骑士。跪着的人们便都伏下去了。这时眉间尺正看见一辆黄盖的大车驰来,正中坐着一个画衣的胖子,花白胡子,小脑袋;腰间还依稀看见佩着和他背上一样的青剑。 他不觉全身一冷,但立刻又灼热起来,像是猛火焚烧着。他一面伸手向肩头捏住剑柄,一面提起脚,便从伏着的人们的脖子的空处跨出去。 但他只走得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因为有人突然捏住了他的一只脚。这一跌又正压在一个干瘪脸的少年身上;他正怕剑尖伤了他,吃惊地起来看的时候,肋下就挨了很重的两拳。他也不暇计较,再望路上,不但黄盖车已经走过,连拥护的骑士也过去了一大阵了。 路旁的一切人们也都爬起来。干瘪脸的少年却还扭住了眉间尺的衣领,不肯放手,说被他压坏了贵重的丹田(8),必须保险,倘若不到八十岁便死掉了,就得抵命。闲人们又即刻围上来,呆看着,但谁也不开口;后来有人从旁笑骂了几句,却全是附和干瘪脸少年的。眉间尺遇到了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这样地经过了煮熟一锅小米的时光,眉间尺早已焦躁得浑身发火,看的人却仍不见减,还是津津有味随的。 引自 铸剑 ----------
这本是复仇的良机,却因为少年小尺担忧伤害他人的心,错过了。先是“ 不敢挤进去 ”,而后“ 宛转地退避 ”,为躲避看官“ 便从伏着的人们的脖子的空处跨出去 ”,终于“ 跌了一个倒栽葱 ”,让敌人溜掉了。
键盘侠或许要喷“真是废物”,但我只想说——干得漂亮!这里,小尺的态度与兔子我的态度一致。复仇这种事,就该是堂堂正正一对一。要是不顾后果,牵连无辜,那行事又和残暴的大王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优柔的后果就是被碰瓷。显而易见,碰瓷这个行当,到鲁迅那个年代已经很常见了。
眉间尺遇到了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
这是小尺的心理描写,却正讲出了迅哥对围观者的态度。怒了会把人吓跑,笑了会被人当疯子,想脱身又没有办法,只能觉得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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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也向他看了一会,不觉慢慢地松了手,溜走了;那人也就溜走了;看的人们也都无聊地走散。只有几个人还来问眉间尺的年纪,住址,家里可有姊姊。眉间尺都不理他们。 他向南走着;心里想,城市中这么热闹,容易误伤,还不如在南门外等候他回来,给父亲报仇罢,那地方是地旷人稀,实在很便于施展。这时满城都议论着国王的游山,仪仗,威严,自己得见国王的荣耀,以及俯伏得有怎么低,应该采作国民的模范等等,很像蜜蜂的排衙(9)。直至将近南门,这才渐渐地冷静。 引自 铸剑 ----------
黑色的人出现了。长相威严,大约有铮铮铁骨的模样,把碰瓷者瞪走了;没热闹可看,围观者也散了。有几个胆肥的,还上来问小尺家里有没有姐姐,这算是侧写他生得俊俏吧。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做小鲜肉当网红,却偏偏得豁出性命去复仇。那可真是个万恶的时代!
接下来的剧情有些说不通。黑色人明明救了场,也不上前说半句话,却放小尺同学一个人走了。可以看得出来,他并不想让小尺去复仇,去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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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出城外,坐在一株大桑树下,取出两个馒头来充了饥;吃着的时候忽然记起母亲来,不觉眼鼻一酸,然而此后倒也没有什么。周围是一步一步地静下去了,他至于很分明地听到自己的呼吸。 天色愈暗,他也愈不安,尽目力望着前方,毫不见有国王回来的影子。上城卖菜的村人,一个个挑着空担出城回家去了。 人迹绝了许久之后,忽然从城里闪出那一个黑色的人来。“走罢,眉间尺!国王在捉你了!”他说,声音好像鸱枭。 眉间尺浑身一颤,中了魔似的,立即跟着他走;后来是飞奔。他站定了喘息许多时,才明白已经到了杉树林边。后面远处有银白的条纹,是月亮已从那边出现;前面却仅有两点磷火一般的那黑色人的眼光。 “你怎么认识我?……”他极其惶骇地问。 “哈哈!我一向认识你。”那人的声音说。“我知道你背着雄剑,要给你的父亲报仇,我也知道你报不成。岂但报不成;今天已经有人告密,你的仇人早从东门还宫,下令捕拿你了。” 眉间尺不觉伤心起来。 “唉唉,母亲的叹息是无怪的。”他低声说。 “但她只知道一半。她不知道我要给你报仇。” “你么?你肯给我报仇么,义士?” “阿,你不要用这称呼来冤枉我。” “那么,你同情于我们孤儿寡妇?……” “唉,孩子,你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他严冷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10)。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引自 铸剑 -----------
这是黑色人与小尺的第一次对话。黑色人显然极能干,在城里打探到了国王搜捕小尺的消息。
然后就是日常玩梗时间。这话说的还是高长虹那类人,详见《新时代的放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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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但你怎么给我报仇呢?” “只要你给我两件东西。”两粒磷火下的声音说。“那两件么?你听着:一是你的剑,二是你的头!” 眉间尺虽然觉得奇怪,有些狐疑,却并不吃惊。他一时开不得口。 “你不要疑心我将骗取你的性命和宝贝。”暗中的声音又严冷地说。“这事全由你。你信我,我便去;你不信,我便住。” “但你为什么给我去报仇的呢?你认识我的父亲么?” “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暗中的声音刚刚停止,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 “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地尖利地笑。 引自 铸剑 -----------
虽然有些分析说,黑色人是复仇之魂的具现化什么的;我还是认为,这家伙就是小尺的父亲嘛。迅哥说的不能再明白了:
“ 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 ” 引自 铸剑 至于前面父亲已死的说法,不过是传闻。这位绝世工匠或许真的成了鬼魂,又或者受尽磨难,仍在人间。
暗中的声音刚刚停止,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 引自 铸剑 只这一句,看热闹喷小尺软弱的键盘侠们,大概都会闭嘴了。这是何等的决绝爽利,信人不疑?即使头身分家,还不忘把宝剑奉上。
小尺是很刚强的,只不过不适合复仇而已。想看荆轲大战始皇帝戏码的看客们,让你们失望了。不过,后面还有更精彩的戏码等着,让我们接着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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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的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向黑色人扑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他已经掣起地上的青衣,包了眉间尺的头,和青剑都背在背脊上,回转身,在暗中向王城扬长地走去。 狼们站定了,耸着肩,伸出舌头,咻咻地喘着,放着绿的眼光看他扬长地走。 他在暗中向王城扬长地走去,发出尖利的声音唱着歌: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11) 引自 铸剑 ----------
野狼吞掉了小尺的身体,又扑向了黑色人。从这里可以看出,黑色人还是血肉之躯,要知道,狼是不会吃鬼魂的。
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
这绝世好剑果然不凡!落到小尺手里,真的是有些浪费了。
黑色人就这样离开了,还顺带唱了首歌。
按注释11的说法,这歌词还是有些讲究的。稍微百度了下,鲁迅通信的对象是迅哥作品的日语翻译。似乎当年日本人比国人更看得懂鲁大官人的成就,以至于迅哥去世第二年,日文版的《大鲁迅全集》就已经出版了;而中文版的《鲁迅全集》,不光少了个“大”字,还比日本人的晚了一年。
不过,这还是时代之过,怨不到人性、民族性头上。
稍微猜测下这歌词。
语气词暂且不谈,先一句是“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 自屠的显然就是小尺,看来这个“仇人”翻译为复仇者,更恰当些。他自杀了,原因被解释为爱青剑。这是可以理解的:青剑(干将?)是父亲的遗物;小尺要为父报仇,因而选择自屠。
“ 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一夫,指的是暴君, 见《孟子·万章下》 (百度一下我就知道); 夥是多, 颐是语气词,连起来就是,“这世上有tm多少暴君啊!”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这个暴君喜欢青剑(莫邪?),看来不孤单啊。
“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这个“仇人”就得解释为有仇怨之人了。两个有仇之人“头换头”,都会死的。这里还是周迅一贯的观点,复仇就是一对一,头换头;迁怒到别人头上,还算什么英雄好汉。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暴君和小尺都死了,对青剑的爱什么的,也就没了。终于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黑色人就唱着这样的歌,离开了。与其说他是来协助复仇,倒不如说是来消解仇怨的,只不过方法有些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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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游山并不能使国王觉得有趣;加上了路上将有刺客的密报,更使他扫兴而还。那夜他很生气,说是连第九个妃子的头发,也没有昨天那样的黑得好看了。幸而她撒娇坐在他的御膝上,特别扭了七十多回,这才使龙眉之间的皱纹渐渐地舒展。 引自 铸剑 ----------
可以推测,这段是先生从小黄书里摘出的。一边写了大王的荒淫,另一面给了看官缓口气的功夫,激动人心的表演马上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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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国王一起身,就又有些不高兴,待到用过午膳,简直现出怒容来。 “唉唉!无聊!”他打一个大呵欠之后,高声说。上自王后,下至弄臣,看见这情形,都不觉手足无措。白须老臣的讲道,矮胖侏儒(12)的打诨,王是早已听厌的了;近来便是走索,缘竿,抛丸,倒立,吞刀,吐火等等奇妙的把戏,也都看得毫无意味。他常常要发怒;一发怒,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掉几个人。 偷空在宫外闲游的两个小宦官,刚刚回来,一看见宫里面大家的愁苦的情形,便知道又是照例的祸事临头了,一个吓得面如土色;一个却像是大有把握一般,不慌不忙,跑到国王的面前,俯伏着,说道: “奴才刚才访得一个异人,很有异术,可以给大王解闷,因此特来奏闻。” “什么?!”王说。他的话是一向很短的。 “那是一个黑瘦的,乞丐似的男子。穿一身青衣,背着一个圆圆的青包裹;嘴里唱着胡诌的歌。人问他。他说善于玩把戏,空前绝后,举世无双,人们从来就没有看见过;一见之后,便即解烦释闷,天下太平。但大家要他玩,他却又不肯。说是第一须有一条金龙,第二须有一个金鼎。……” “金龙?我是的。金鼎?我有。” “奴才也正是这样想。……” “传进来!” 引自 铸剑 ----------
国王很无聊。这让兔子我想起了《复仇》中的看客,最后也是被无聊打败了。不过作为国王,无聊时还是有更高极权限的,可以耍耍剑,杀杀人什么的。
国王无聊了,手下的大臣们可就各个自危了。于是就着了黑色人的道,引狼入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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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声未绝,四个武士便跟着那小宦官疾趋而出。上自王后,下至弄臣,个个喜形于色。他们都愿意这把戏玩得解愁释闷,天下太平;即使玩不成,这回也有了那乞丐似的黑瘦男子来受祸,他们只要能挨到传了进来的时候就好了。 并不要许多工夫,就望见六个人向金阶趋进。先头是宦官,后面是四个武士,中间夹着一个黑色人。待到近来时,那人的衣服却是青的,须眉头发都黑;瘦得颧骨,眼圈骨,眉棱骨都高高地突出来。他恭敬地跪着俯伏下去时,果然看见背上有一个圆圆的小包袱,青色布,上面还画上一些暗红色的花纹。 “奏来!”王暴躁地说。他见他家伙简单,以为他未必会玩什么好把戏。 “臣名叫宴之敖者(13);生长汶汶乡(14)。少无职业;晚遇明师,教臣把戏,是一个孩子的头。这把戏一个人玩不起来,必须在金龙之前,摆一个金鼎,注满清水,用兽炭(15)煎熬。于是放下孩子的头去,一到水沸,这头便随波上下,跳舞百端,且发妙音,欢喜歌唱。这歌舞为一人所见,便解愁释闷,为万民所见,便天下太平。” “玩来!”王大声命令说。 引自 铸剑 ----------
“传进来”、“奏来”、“玩来”,这大王说话干练利索,看上去就不是省油的灯。
而黑衣人的自我介绍,就恭敬地多。 这里宴之敖者出现了,那可是先生的笔名。代表笔者认领这个角色了么?
周迅作为一代喷神,结下的梁子绝不算少,但到了需头换头,以死相搏来复仇地步的,恐怕就只有3.18惨案这独一家了。大家都认识的刘和珍君,鲁迅的学生,许广平的闺蜜,就是在1926年3月18日,抗议段祺瑞政府迫于八国联军国压力要依据《辛丑条约》撤销天津大炮的集会上,被军警枪击打死的。而本文《铸剑》发表于1927年4月,怎么看都是先生写的周年祭文啊。
中间有句话有点长,不过读完,就知道来龙去脉了。具体这仇要找谁报,要怎么报呢?让我们接着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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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要许多工夫,一个煮牛的大金鼎便摆在殿外,注满水,下面堆了兽炭,点起火来。那黑色人站在旁边,见炭火一红,便解下包袱,打开,两手捧出孩子的头来,高高举起。那头是秀眉长眼,皓齿红唇;脸带笑容;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色人捧着向四面转了一圈,便伸手擎到鼎上,动着嘴唇说了几句不知什么话,随即将手一松,只听得扑通一声,坠入水中去了。水花同时溅起,足有五尺多高,此后是一切平静。 许多工夫,还无动静。国王首先暴躁起来,接着是王后和妃子,大臣,宦官们也都有些焦急,矮胖的侏儒们则已经开始冷笑了。王一见他们的冷笑,便觉自己受愚,回顾武士,想命令他们就将那欺君的莠民掷入牛鼎里去煮杀。 但同时就听得水沸声;炭火也正旺,映着那黑色人变成红黑,如铁的烧到微红。王刚又回过脸来,他也已经伸起两手向天,眼光向着无物,舞蹈着,忽地发出尖利的声音唱起歌来: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 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 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 血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引自 铸剑 ----------
下面是看官最欢喜的把戏表演环节。
那头是秀眉长眼,皓齿红唇;脸带笑容;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 引自 铸剑 一如既往的迅哥风格,等人头分离了,再做外貌描写。虽有些惊悚,但更显客观,这回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小尺同学确实就是小鲜肉无误。
这次宴之敖者的诗歌更有趣味,惯例排除语气词后,让我们再猜测一番。
“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 独无,难道没有;连起来可以译为,难道就不爱惜自己的鲜血么?
“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 萌, 古同“氓”,指外来平民;“民萌”就是百姓; "冥行"是盲目行事,小老百姓的什么行动会被暴君当成盲目行事呢?自然是起义; 壶卢通胡卢,指的是狞笑;连起来意思是,百姓揭竿而起,暴君在那里狞笑着亮出爪牙,大战一触即发。
“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你们要用成百成千,上万条性命,来结束这场战争。
“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而我,无需千军万马,只要一颗头颅就可以完成这个任务。
“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 ”若只爱惜自己这条命,任由天下大乱,又将是血雨腥风。
这段歌词大抵是迅哥借鉴来的。
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 唐雎曰:“ ……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 引自 铸剑 这还是课本的文章《唐雎不辱使命》。
宴之敖者唱的是小尺君自我牺牲的伟大意义。干掉一个暴君,比起报了杀父之仇,更能够拯救千万民众的性命于水火之中。毕竟歌词太过艰涩,简直就是楚辞那个风格的,大王完全没有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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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歌声,水就从鼎口涌起,上尖下广,像一座小山,但自水尖至鼎底,不住地回旋运动。那头即似水上上下下,转着圈子,一面又滴溜溜自己翻筋斗,人们还可以隐约看见他玩得高兴的笑容。过了些时,突然变了逆水的游泳,打旋子夹着穿梭,激得水花向四面飞溅,满庭洒下一阵热雨来。一个侏儒忽然叫了一声,用手摸着自己的鼻子。他不幸被热水烫了一下,又不耐痛,终于免不得出声叫苦了。 黑色人的歌声才停,那头也就在水中央停住,面向王殿,颜色转成端庄。这样的有十余瞬息之久,才慢慢地上下抖动;从抖动加速而为起伏的游泳,但不很快,态度很雍容。绕着水边一高一低地游了三匝,忽然睁大眼睛,漆黑的眼珠显得格外精采,同时也开口唱起歌来: 王泽流兮浩洋洋; 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宇宙有穷止兮万寿无疆。 幸我来也兮青其光! 青其光兮永不相忘。 异处异处兮堂哉皇! 堂哉皇哉兮嗳嗳唷, 嗟来归来,嗟来陪来兮青其光! 引自 铸剑 ---------
把戏开始了,自然也有了围观者。一个表演杂技的侏儒,不幸还被水烫了一下。
小尺俊俏的头颅,优雅舞动后,也开了腔。他唱的这些内容,让我们再来猜测一下。
“王泽流兮浩洋洋; ”大王您的恩泽浩浩汤汤。
“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攻克降服敌人的本事,那可是真的厉害!
“ 宇宙有穷止兮万寿无疆。”宇宙有穷,但您的寿命,那真是万寿无疆。
“ 幸我来也兮青其光! ”今天我有幸来瞻仰您的光辉。(青是双关语,除了青睐的意思外,还能解读成用青剑来刺杀。当然,这机密,现在还不能泄露给大王。)
“ 青其光兮永不相忘。”看到您的光辉形象,就永远不能忘却了!(废话,就算没有杀父之仇,还能把你个荒淫暴君的丑恶嘴脸忘掉?)
“ 异处异处兮堂哉皇! ”你我不在一个地方啊,陛下的宫殿如此宏大。
“堂哉皇哉兮嗳嗳唷,”真的是如此宏大啊!
“ 嗟来归来,嗟来陪来兮青其光! ”走得近点,陪我一下,让我能欣(ci)赏(sha)大王一下呗?
小尺同学玩的这套叫请君入鼎。他本来长得俊美,心地又善良,大王一听马屁,显然就上了当,聚精会神的看起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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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忽然升到水的尖端停住;翻了几个筋斗之后,上下升降起来,眼珠向着左右瞥视,十分秀媚,嘴里仍然唱着歌: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血一头颅兮爱乎呜呼。 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 唱到这里,是沉下去的时候,但不再浮上来了;歌词也不能辨别。涌起的水,也随着歌声的微弱,渐渐低落,像退潮一般,终至到鼎口以下,在远处什么也看不见。 引自 铸剑 --------
表演看了一半,就结束了。这计谋,也成功的吊起了大王的胃口。
不急看后面的发展,有始有终,兔子我再来猜猜,这几句歌词的意思:
“ 血一头颅兮爱乎呜呼 , ”血祭一个头颅深切的爱啊!
“ 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 ”我用一个头颅救助天下苍生,
“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 你已残害了百人,千人(该到被我消灭的时候了!)
最后这段可以看做是讨伐暴君的檄文。接下来,若计谋得逞,能动手就不BB了。
这黑色人和小尺的歌词,看起来都是有意义的,迅哥也下了大工夫来写。第一段黑色人说的是私人恩怨;第二段黑色人讲的是天下大义;第三段是小尺恭维暴君的计谋,也亏是小尺那忽冷忽热的性格,才没在大王面前露出任何马脚;第四段是檄文,标志着这场战斗进入了最高潮。
为了猜懂这怪诗,兔子我还颇废了一番力气。在此特别感谢《吹响进军号角 奏起动地凯歌——鲁迅先生《哈哈爱兮爱乎爱乎》歌词诠译》一文。部分诗句注释完整的借鉴了此文中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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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了?”等了一会,王不耐烦地问。 “大王,”那黑色人半跪着说。“他正在鼎底里作最神奇的团圆舞,不临近是看不见的。臣也没有法术使他上来,因为作团圆舞必须在鼎底里。” 王站起身,跨下金阶,冒着炎热立在鼎边,探头去看。只见水平如镜,那头仰面躺在水中间,两眼正看着他的脸。待到王的眼光射到他脸上时,他便嫣然一笑。这一笑使王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一时记不起是谁来。刚在惊疑,黑色人已经掣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 引自 铸剑 ---------
爱看戏法的大王果然中计。
这里道出了青剑透明的妙处。真的杀手,用它可以杀人于无形;当然,交给小尺,就成了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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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王头刚到水面,眉间尺的头便迎上来,狠命在他耳轮上咬了一口。鼎水即刻沸涌,澎湃有声;两头即在水中死战。约有二十回合,王头受了五个伤,眉间尺的头上却有七处。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他的敌人的后面去。眉间尺偶一疏忽,终于被他咬住了后项窝,无法转身。这一回王的头可是咬定不放了,他只是连连蚕食进去;连鼎外面也仿佛听到孩子的失声叫痛的声音。 上自王后,下至弄臣,骇得凝结着的神色也应声活动起来,似乎感到暗无天日的悲哀,皮肤上都一粒一粒地起粟;然而又夹着秘密的欢喜,瞪了眼,像是等候着什么似的。 引自 铸剑 -------
大王很强,虽然只是个暴君,但他真的很强。中了计谋,身陷异处,又被偷袭成功,但却毫不慌乱;马上调整战术,绕后袭击,一咬命中了小尺的命门。
王虽然强,但还是个暴君。王公大臣们“ 似乎感到暗无天日的悲哀”,“ 然而又夹着秘密的欢喜”。常言说的好,失道寡助,没人帮他,也是意料之内了。
咱们再来分析分析,迅哥这复仇的对象究竟是谁呢?如果没想错的话,就该是军阀了。
有些评论的思路兔子我实在看不懂。什么复仇的对象其实是自己啊,什么《铸剑》是人性深刻的自我反思啊,什么这是鲁迅虚无主义的力作啊,云云的奇葩说法。
我想,但凡精神正常的人,都不会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来博自己一笑的吧?除了那些已经泯灭人性的军阀们。
第一节里关于铸剑原因的说法其实也是很清楚的了。大王要保国、杀敌、防身。保国呢,是为了扩大地盘,看更好的把戏;杀敌呢,反正不服从我的都是敌人;至于防身,那才是正途,保住性命万岁!这就是浅薄残暴的军阀脑袋里思考的东西,他们自然也会觉得,杀一两个刘和珍君也好,名匠干将也罢,终究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百姓民生、民族尊严什么的,早已被丢到九霄云外了。
稍微看看当年军阀混战之惨烈,就该知道宴之敖者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 的话,所言非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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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人也仿佛有些惊慌,但是面不改色。他从从容容地伸开那捏着看不见的青剑的臂膊,如一段枯枝;伸长颈子,如在细看鼎底。臂膊忽然一弯,青剑便蓦地从他后面劈下,剑到头落,坠入鼎中,怦的一声,雪白的水花向着空中同时四射。 他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引自 铸剑 ----------
故事继续。
既然小尺一人打不过对手,宴之敖者也亲手出马了。讲真的,这自尽的姿势还蛮难拿的,饶是极善复仇的黑色人,也摆了半天架势。
论复仇,黑色人可是专业的。他上来就咬住了大王的鼻子,救下了小尺。而后两人并肩战斗,就把残暴的王,击溃了。
这段极有画面感,表现出作者对仇人的强烈憎恨,与前文玩死老鼠(窃国硕鼠)的那段,前后照应。
但毕竟那是一个军阀主政的年代(当时国民革命军还没开始北伐),写的直白了,指不定哪天可就小命不保。只好讲些稀奇的把戏,来蒙混调戏那些目不识丁的山大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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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烟消火灭;水波不兴。特别的寂静倒使殿上殿下的人们警醒。他们中的一个首先叫了一声,大家也立刻迭连惊叫起来;一个迈开腿向金鼎走去,大家便争先恐后地拥上去了。有挤在后面的,只能从人脖子的空隙间向里面窥探。 热气还炙得人脸上发烧。鼎里的水却一平如镜,上面浮着一层油,照出许多人脸孔:王后,王妃,武士,老臣,侏儒,太监。…… “阿呀,天哪!咱们大王的头还在里面哪,唉唉唉!”第六个妃子忽然发狂似的哭嚷起来。 上自王后,下至弄臣,也都恍然大悟,仓皇散开,急得手足无措,各自转了四五个圈子。一个最有谋略的老臣独又上前,伸手向鼎边一摸,然而浑身一抖,立刻缩了回来,伸出两个指头,放在口边吹个不住。 引自 铸剑 -----------
这暴君的威严也是了得。死了一段时间,手下们终于敢过来围观;过来围观了半晌,才想起头还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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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定了定神,便在殿门外商议打捞办法。约略费去了煮熟三锅小米的工夫,总算得到一种结果,是:到大厨房去调集了铁丝勺子,命武士协力捞起来。 器具不久就调集了,铁丝勺,漏勺,金盘,擦桌布,都放在鼎旁边。武士们便揎起衣袖,有用铁丝勺的,有用漏勺的,一齐恭行打捞。有勺子相触的声音,有勺子刮着金鼎的声音;水是随着勺子的搅动而旋绕着。好一会,一个武士的脸色忽而很端庄了,极小心地两手慢慢举起了勺子,水滴从勺孔中珠子一般漏下,勺里面便显出雪白的头骨来。大家惊叫了一声;他便将头骨倒在金盘里。 “阿呀!我的大王呀!”王后,妃子,老臣,以至太监之类,都放声哭起来。但不久就陆续停止了,因为武士又捞起了一个同样的头骨。 他们泪眼模胡地四顾,只见武士们满脸油汗,还在打捞。此后捞出来的是一团糟的白头发和黑头发;还有几勺很短的东西,随乎是白胡须和黑胡须。此后又是一个头骨。此后是三枝簪。 直到鼎里面只剩下清汤,才始住手;将捞出的物件分盛了三金盘:一盘头骨,一盘须发,一盘簪。 引自 铸剑 -------------
这段讲打捞。“ 煮熟三锅小米的功夫”这恐怕就是大饼计时法的始祖了。有一次还可以说这是先生编的段子,这几次三番的出现,只能认定周迅同学是个吃货了。
过了这么久,肉自然是熟了。稍加想象就能很好的满足部分看官的猎奇心理。要知道迅哥是学医的,他自己当然不会被这仗势吓住,这么写来还是为了泄愤,就算把自己也搭上。
根据朱自清先生文章里的说法,刘和珍他们死后还是被洗劫一空了的,这大约又能满足部分看客的猎奇心理;不过,正义从不缺席。引发三一八事件的两派军阀头子,张作霖最终是被炸死了, 冯玉祥也被烧死;当年执政的段祺瑞,也落魄下野。也许这事件不是他本意?最终病死,算是有个善终。
上面这是后话。1927年的鲁迅也只能默默地诅咒他们一下。
捞出的东西有三样:投顾、须发、簪。接下来就是推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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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大王只有一个头。那一个是咱们大王的呢?”第九个妃子焦急地问。 “是呵……。”老臣们都面面相觑。 “如果皮肉没有煮烂,那就容易辨别了。”一个侏儒跪着说。 大家只得平心静气,去细看那头骨,但是黑白大小,都差不多,连那孩子的头,也无从分辨。王后说王的右额上有一个疤,是做太子时候跌伤的,怕骨上也有痕迹。果然,侏儒在一个头骨上发见了:大家正在欢喜的时候,另外的一个侏儒却又在较黄的头骨的右额上看出相仿的瘢痕来。 “我有法子。”第三个王妃得意地说,“咱们大王的龙准(16)是很高的。” 太监们即刻动手研究鼻准骨,有一个确也似乎比较地高,但究竟相差无几;最可惜的是右额上却并无跌伤的瘢痕。 “况且,”老臣们向太监说,“大王的后枕骨是这么尖的么?” “奴才们向来就没有留心看过大王的后枕骨……。” 王后和妃子们也各自回想起来,有的说是尖的,有的说是平的。叫梳头太监来问的时候,却一句话也不说。 当夜便开了一个王公大臣会议,想决定那一个是王的头,但结果还同白天一样。并且连须发也发生了问题。白的自然是王的,然而因为花白,所以黑的也很难处置。讨论了小半夜,只将几根红色的胡子选出;接着因为第九个王妃抗议,说她确曾看见王有几根通黄的胡子,现在怎么能知道决没有一根红的呢。于是也只好重行归并,作为疑案了。 到后半夜,还是毫无结果。大家却居然一面打呵欠,一面继续讨论,直到第二次鸡鸣,这才决定了一个最慎重妥善的办法,是:只能将三个头骨都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 引自 铸剑 -----------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迅哥再警醒那些贪名逐利,勾心斗角的潜在暴君们。百年之后,你们除了多看过些把戏,又和别人有什么差别呢?或许有点?反正太监侏儒、王公大臣、王后妃子,都没看出来。
只能将三个头骨都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
还不错,至少比别人多保存了个身体,虽然并没有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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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之后是落葬的日期,合城很热闹。城里的人民,远处的人民,都奔来瞻仰国王的“大出丧”。天一亮,道上已经挤满了男男女女;中间还夹着许多祭桌。待到上午,清道的骑士才缓辔而来。又过了不少工夫,才看见仪仗,什么旌旗,木棍,戈戟,弓弩,黄钺之类;此后是四辆鼓吹车。再后面是黄盖随着路的不平而起伏着,并且渐渐近来了,于是现出灵车,上载金棺,棺里面藏着三个头和一个身体。 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丛中出现。几个义民很忠愤,咽着泪,怕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然而也无法可施。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引自 铸剑 -----------
最后的围观是高潮。“ 城里的人民,远处的人民 ”都来瞻仰这“ 棺里面藏着三个头和一个身体 ”。这是先生的希望,也是兔子我看先生文章时,做梦都能笑出声的原因。
先生希望着,那些为了人民利益,拼上性命去复仇的眉尺间们和宴之敖们,至少在死后,能够获得和暴君一样的尊敬吧;而时空穿梭,来到今天,三一八惨案烈士的纪念碑,伫立在北京各大高校中。那些红极一时的军阀寡头,什么都没留下。
先生若是泉下有知,也该含笑九泉了。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引自 铸剑 这里还有个尾巴。继续着迅哥对冷漠围观者的“复仇”。大家毕竟是来看王后和王妃的,其他人等实在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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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六年十月作。(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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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幅所限,全文评论列在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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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二卷第八、九期,原题为《眉间尺》。一九三二年编入《自选集》时改为现名。 (2)眉间尺复仇的传说,在相传为魏曹丕所著的《列异传》中有如下的记载:“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藏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忽于屋柱中得之。楚王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楚王。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夜跳不烂。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据鲁迅辑《古小说钩沉》本)又晋代干宝《搜神记》卷十一也有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而叙述较为细致,如眉间尺山中遇客一段说:“(楚)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我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此外相传为后汉赵晔所著的《楚王铸剑记》,完全与《搜神记》所记相同。) (3)子时我国古代用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记时,从夜里十一点到次晨一点称为子时。 (4)王妃生下了一块铁清代陈元龙撰《格致镜原》卷三十四引《列士传》佚文:“楚王夫人于夏纳凉,抱铁柱,心有所感,遂怀孕,产一铁;王命莫邪铸为双剑。” (5)井华水清晨第一次汲取的井水。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井泉水《集解》:“汪颖曰:平旦第一汲,为井华水。” (6)雉堞城上排列如齿状的矮墙,俗称城垛。 (7)劳什子北方方言。指物件,含有轻蔑、厌恶的意思。 (8)丹田道家把人身脐下三寸的地方称为丹田,据说这个部位受伤,可以致命。 (9)蜜蜂的排衙蜜蜂早晚两次群集蜂房外面,就像朝见蜂王一般。这里用来形容人群拥挤喧闹。排衙,旧时衙署中下属依次参谒长官的仪式。 (10)放鬼债的资本作者在创作本篇数月后,曾在一篇杂感里说,旧社会“有一种精神的资本家”,惯用“同情”一类美好言辞作为“放债”的“资本”,以求“报答”。参看《而已集·新时代的放债法》。 (11)这里和下文的歌,意思介于可解不可解之间。作者在一九三六年三月二十八日给日本增田善的信中曾说:“在《铸剑》里,我以为没有什么难懂的地方。但要注意的,是那里面的歌,意思都不明显,因为是奇怪的人和头颅唱出来的歌,我们这种普通人是难以理解的。” (12)侏儒形体矮小、专以滑稽笑谑供君王娱乐消遣的人,略似戏剧中的丑角。 (13)宴之敖者作者虚拟的人名。一九二四年九月,鲁迅辑成《俟堂砖文杂集》一书,题记后用宴之敖者作为笔名,但以后即未再用。 (14)汶汶乡作者虚拟的地名。汶汶,昏暗不明。 (15)兽炭古时豪富之家将木炭屑做成各种兽形的一种燃料。东晋裴启《语林》有如下记载:“洛下少林木,炭止如粟状。羊琇骄豪,乃捣小炭为屑,以物和之,作兽形。后何召之徒共集,乃以温酒;火□既猛,兽皆开口,向人赫然。诸豪相矜,皆服而效之。”(据鲁迅辑《古小说钩沉》本) (16)龙准指帝王的鼻子。准,鼻子。 (17)本篇最初发表时未署写作日期。现在篇末的日期是收入本集时补记。据《鲁迅日记》,本篇完成时间为一九二七年四月三日。 引自 铸剑 ------------------------
复仇 人的皮肤之厚,大概不到半分,鲜红的热血,就循着那后面,在比密密层层地爬在墙壁上的槐蚕〔2〕更其密的血管里奔流,散出温热。于是各以这温热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拚命地希求偎倚,接吻,拥抱,以得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 但倘若用一柄尖锐的利刃,只一击,穿透这桃红色的,菲薄的皮肤,将见那鲜红的热血激箭似的以所有温热直接灌溉杀戮者;其次,则给以冰冷的呼吸,示以淡白的嘴唇,使之人性茫然,得到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而其自身,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这样,所以,有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路人们从四面奔来,密密层层地,如槐蚕爬上墙壁,如马蚁要扛鲞头〔3〕。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的。然而从四面奔来,而且拚命地伸长颈子,要赏鉴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 然而他们俩对立着,在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捏着利刃,然而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他们俩这样地至于永久,圆活的身体,已将干枯,然而毫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 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他们于是觉得喉舌干燥,脖子也乏了;终至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甚而至于居然觉得干枯到失了生趣。 于是只剩下广漠的旷野,而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引自 铸剑
介于篇幅所限,我把全文评论移到了这里。(20000字的上限有点少啊。)
关于《铸剑》的写作时间,是有些争论的(详见正文的注释17)。简单总结一下,迅哥在1936年出版《故事新编》时,把《铸剑》的写作时间记为1926年10月; 《铸剑》 里面用到一些1926年12月才出现的梗;《铸剑》一文的发表时间则是1927年4月;按《鲁迅日记》里的记录,《铸剑》是1927年4月3日才完成的。
具体时间学界有些讨论,但没结论。私以为,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迅哥这篇文章应该写了很久。
鲁迅 《书信集·致黎烈文》:“《故事新编》真是‘塞责’的东西,除《铸剑》外,都不免油滑,然而有些文人学士,却又不免头痛,此真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而又‘有一弊必有一利’也。” 鲁迅《故事新编·序言》:“现在才总算编成了一本书。其中也还是速写居多,不足称为“文学概论”之所谓小说。” 引自 铸剑 《铸剑》是《故事新编》里的特例,打磨了很久,包括其中的黑色人诗与头颅诗,也包括其中那些极富画面冲击力的情节。倒不是因为迅哥有龙阳之好,偏爱眉尺间什么的。只是当时《故事新编》的风格还未定稿,迅哥想做一些尝试。更重要的,还是要悼念刘和珍君们,这些真的勇士吧。
结合阅读时提出的问题,通读全篇后,我们来解答一番。
1.向谁复仇?为什么?
答案是暴君和冷漠的看客。
对暴君,不光有个人的仇恨;更背负有成千上万百姓的血海深仇。这样的家伙一日不除,天下不得安宁。干掉他,才是大义。
对冷漠的看客,黑白不分,恩怨不明。也是时候该让他们接收点教训了。
2.如何复仇?
复仇要讲方法,凭策略,不蛮干。有配合,各司其职。
小尺同学可能不是杀手的料,但由于相貌的先天优势,和善良的心,做表演,诱敌深入,就再适合不过;而宴之敖者,谋划详尽,动作娴熟,手起剑落,也不愧是极善复仇的高手。
对看客,只要让他们无聊了,没热闹可看了,认识到自己的麻木了,也就是复仇成功了。
全篇写作于国民党第一次北伐期间。国民革命军势如破竹,把军阀打的屁滚尿流。迅哥极感慨,于是写下了此篇,愿革命能够一鼓作气,把暴君清理干净,告慰先驱者的在天之灵。
虽然多少有些乌鸦嘴,虽然后来的发展不如所料,迅哥还是把这个故事留了下来,作为悬在独裁者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警醒着后人。
明明是个复仇的故事,为何又偏偏要用《铸剑》这样的标题呢?因为时序其实是错乱的。宴之敖者作为笔名,只是鲁迅理想的化身;真的鲁迅,其实自比为眉尺间,软弱善良有同情心(长相当然不是小鲜肉了),虽有复仇的觉悟,却没复仇的本事。
高呼理想,大声呐喊,却能力不足水平有限。思想的巨人,行动时的矮子, 因此战斗时,也只好头身分离, 光用脑袋来复仇了。
正因如此,才更需要《铸剑》。没有那无色透明的青光剑,又怎么开始复仇呢?现在(1927年),经历了《呐喊》、《彷徨》,想走出不幸的轮回,先生决定写出故事的新编。为了复仇,他需要苦修内功,用新的武器进行战斗。这也就是《铸剑》的原因了。
最后加个结语。这剑就是“圆滑”。不信么?
我是兔子君,欢迎继续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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