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美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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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论
康德对美进行分析,仍然是按照其范畴表来进行的——他的范畴表可以说是无所不在,量、质、关系和模态这四个范畴顺次排下来。一个有趣的事实就是这里有个小小的颠倒,在《纯粹理性批判》的范畴表和《实践理性批判》的自由范畴表里面,都是量排在第一类范畴,质是第二类范畴,但《判断力批判》把质的范畴放在前面,成为质、量、关系、模态的顺序。
审美却恰好相反,它是从特殊的质里去寻求它本身所具有的普遍原则,它完整地保留了对象的质。这个质是不能还原为量的。审美里面也有量,但这个量不是对于对象一种定量的那个量而是从质里面上升,追溯到人的主体,然后在人的主体所引起的感动、情感里面寻求情感本身的量。这种对质的感受的量,是指这种质的感受是你一个人的感受,还是很多人的感受,还是所有人的感受。寻求这样一种普遍性,这样一种量,康德就一定要把质摆在前面。质是从事物的性质出发的,不是从普遍到特殊而是从特殊到普遍,是反思的判断力。
所以在审美中,每个东西是从质开始,然后再到量,再到关系,再到模态,并由此形成了美的四个契机。“美是主观的无涉利害的情感,”规定着审美的原点,即美诉诸于感性判断所引发的主体心意感受,这一判断契机抛开审美的功利性以及以感官快感为目的的愉悦感。审美判断第二契机“美无概念又具备普遍性”,只涉及形式无关内容的审美判断能够抛开主体在审美中的成见,也排除客观的目的性,同时这个判断契机让美与真和善划清界限。第三契机“美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是康德美学的核心。“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以“关系”的方式促成美的心理本体与表象的一致,为审美提供主体性动力。
从目的论的逻辑性来看,第三契机为审美判断过渡到目的论奠定基础,合目的的美与合规律的善在人性中自觉发动,使人的意志动机与外在自然规律协和一致,从而促成实践理性的现实性。康德提出审美共通感,对美提出普遍性的要求,扩展了美的存在领地。第四契机“审美具有可能性、现实性、必然性。”
通过“审美共通感”使个别性的感性愉悦与美的普遍可传达性实现统一,最终完成美的理论体系的构建。审美判断前两个契机康德回答了什么是美、为什么美,又用第三、第四契机回答了美是如何发生、传达。第三契机以“关系”做全局的媒介剂,其他三个契机以“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为中心,回答美学上最根本的三个问题。这四个契机既奠定了康德美学的基础,又结合纯粹理性、实践理性构建出以“真善美”为规律,以“知意情”为主体动机的完备理论体系。
康德美学对本体论的超越之处在于:通过先验逻辑的演绎,将本体含化于主体的认识能力中,在主体的感性判断中寻找美的可能。先验形式与感官经验通过判断力建立认知关系,构成了美的“认识”。审美来自于感性的触发,感性主导的反思性判断力给人的审美观照提供了现实性的发生方式。
二.美的分析——四个契机
“契机(momente)”可以翻译成“要素”,也可以翻译成“因素”,还可以翻译成“动机”。把它翻译成“契机”是一种比较通常的译法。美的四个契机是说审美有四个层次或四个方面的要素的考虑,我们对任何一个对象的审美考察都是从这四个方面入手。这四个方面不是分裂的,而是统一的。
第一个契机是质的契机。我们首先考虑,审美中我们所获得的这种感受、感动的性质是怎么样的。康德分析后认为,它的性质应该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是质的契机。也就是说,我们在欣赏一个美的对象的时候,我们的感动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不是为了一个具体的目的,但它具有合目的性。所谓合目的性,就是说面对一个审美的对象的时候,我调动我的各种认识能力,这些认识能力不是为了认识,不是为了道德,也不是为了受教育,而是为了它们本身具有一种协调活动,这种协调活动好像是趋向一个共同的目的一样相互配合着,但又没有目的。
每个人都必须承认,关于美的判断只要混杂有丝毫的利害在内,就会是很有偏心的,而不是纯粹的鉴赏判断了。我们必须对事物的实存没有丝毫倾向性,而是在这方面完全抱无所谓的态度,以便在鉴赏的事情中担任评判员。
康德认为这些应当撇开的有目的的活动有两类:一类是快适,另一类是善。快适就是我们所讲的吃了一顿味道好的大餐,感觉很愉快,这个是快适,要跟审美区分开。另外一个是善,善可以引起愉快,但善的愉快跟审美的愉快不同。你做了一件好事,心里非常舒坦,非常坦然,感觉生活在这个天地之间问心无愧,没有任何负担。这是一种快乐,但这种快乐不是审美的快乐。道德的快乐跟审美的快乐也不一样,因为无论是道德还是快适,都要有一个具体的目的,关系到事物的利害。比如美食要吃到嘴里才算,道德的善也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光说好听的话不能带来道德的快乐,做好事没有做成也不能带来快乐,要实际做成了好事才会有快乐。
快适与善在一点上是一致的:它们任何时候都是与其对象上的某种利害结合着的,不仅是快适,以及作为达到某个快意的手段而令人喜欢的间接的善(有利的东西),而且就是那绝对的、在一切意图中的善,也就是带有最高利益的道德的善,也都是这样。
而审美是没有具体的目的,只有合目的性,无目的无利害的合目的性。快适对某个人来说就是使他快乐的东西;美则是使他喜欢的东西;善是被尊敬的、被赞成的东西,也就是在里面被他认可了一种客观价值的东西。快意对于无理性的动物也适用;美只适用于人类,即适用于动物性的但却有理性的存在物······善则是一般地对任何一个有理性的存在物都适用······唯有对美的鉴赏的愉悦才是一种无利害的和自由的愉悦,因为没有任何利害、既没有感官的利害也没有理性的利害来对赞许加以强迫。无论是对客观实在的判断,还是对想象性抽象思维的判断,审美判断不涉及对象的功能,不能以对象的客观存在为目的,哪怕是在想象中也要避免表象之外的客观因素参入,有目的的判断必然夹带着客观依据,审美判断第一契机要求鉴赏判断只能是主观的、无利害关系的愉悦。审美中的想象力不是有意识的驱动,而是感性内在机制无目的性的运作,这种无目的恰巧达成了合目的愉悦感。引起审美愉悦感的只能是对象的表象,而不关涉对象的实存价值,美与客观属性或价值无关。“因而审美判断只能是来自于主观的愉悦心意状态,不能来源于任何知识,也不是主体由已自我确认的东西。”美不是认识的对象,也不应该是人们贪着享乐的对象,而理应是种无涉功利,无关目的的高尚情感。
鉴赏是通过不带任何利害的愉悦或不悦而对一个对象或一个表象方式作评判的能力。一个这样的愉悦的对象就叫作美。
第二个契机是量的契机。所谓“无概念的普遍性”。
美是无概念地作为一个普遍愉悦的客体被设想的
审美是有普遍性的,美的东西人人都爱。
一旦(我们)宣布某物是美的,那么(我们)就在期待别人有同样的愉悦:(我们)不仅仅是为自己,而且也为别人在下判断。
通过反思的判断力,在一个特殊的对象上找到它的普遍性,人人都欣赏的普遍性。但这种普遍性不是通过概念达到的,它是通过欣赏、通过(亲身直接)感觉而达到的。审美只属于感性对形式的判断,只有感性对形式的判断是纯粹的“主观的”先天综合判断(审美的),愉悦的情状纯粹发端于主观,审美仅关涉形式而不涉及质料,与利害、道德、经验、概念等原因无关,因而排除后天的因素,所以美这种愉悦的情感在主体中应当是普遍的,如此构成了审美判断的第二契机。
与意识到自身中脱离了一切利害的鉴赏判断必然相联系的,就是一种不带有基于客体之上的普遍性而对每个人有效的要求,就是说,与它结合在一起的必须是某种主观普遍性的要求。
审美完全排除客观的合目的,也排除基于客观逻辑、质料之上的主观合目的性。审美是只基于形式与表象的主观合目的。审美的无概念性与普遍性表面上看似建立在认识判断的基础上,但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反复强调审美不是逻辑判断,更不是认识的判断,(符合)概念不能作为原因(结果)成为审美的目的。审美判断的前两个契机为审美的合目的性做出必要的论证,也是为了作为说明“美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前提铺设。
一切利害都败坏着鉴赏判断并将取消其无偏袒性。
如果以目的论来考察两种鉴赏,“反思鉴赏”属于客观的合目的,且只能是个体的合目的。“感官鉴赏”不依赖于某个概念与目的,是无概念的而又具备普遍性的审美判断,所谓普遍性就是由审美鉴赏的愉悦性所引发出的一种群体性合目的。在康德的理论体系中,普遍性的合目的性不能是后天的,只能来自于先天法则。
如果一个表象作为单一的、没有与别的表象相比较却有与一般知性事物所构成的普遍性条件的协调关系,它就把诸认识能力带入了合乎比例的情调之中,这种情调是我们对一切知识都要求着,并因而也认为对每个被规定要通过知性和感官的联结来下判断的人(对任何人类)都是有效的。
康德在审美判断第二契机中找到从特殊上升到普遍性的契机,为自由与自然、先天与后天的统一做出必要准备。综合第一、二契机而论,审美既是主观心意的合目的,又是普遍性的合目的。康德的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的作用关系终于在审美判断中便寻找到了“既合情又合理”的突破口。美的第二个特点是无概念的普遍性。
凡是那没有概念而普遍令人喜欢的东西就是美的。
第三个契机是关系契机。关系方面的特点是一个美的对象具有形式的合目的性,主观形式的合目的性。审美判断只把使一个客体得以给予出来的那个表象联系于主体,并且不是使人注意对象的性状,而只是使人注意到在规定这些致力于对象的表象时的合目的性的形式。也就是说,我们在欣赏一个对象的时候,我们欣赏的不是它的内容,而是它的形式。这在装饰艺术方面体现得最明显,装饰艺术主要就是在形式上能够使人产生美感,至于它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它的内部质量如何,不必去管它。你去考虑它的内部质量,就不是审美的眼光,而是一种实用的眼光了。着眼于对象的外表,不着眼于它的内部的存在,这就是对对象要有一种形式的合目的性观点。康德把这个单纯形式的合目的性称之为“自由美”,也就是摆脱了对内容的考虑的美。要考虑到内容,那就不是自由美了,那叫“依存美”,或者译作“附庸美”。
“自由美不以客体对象应当是什么为前提;依存美涉及某种概念且以概念对一个对象的完善性为前提。”
这与西方传统的形式主义美学有很深的渊源。西方的古典主义美学是讲形式的,讲三一律、对称、平衡、黄金分割律等,这都是从形式上来考虑的。一个艺术品在形式上面要合乎规范,要匀称,要怎么怎么样,至于它里面所包含的内容,从道德的眼光,从神学的眼光,从认识的眼光,从实用的眼光,你都可以评价,但是从审美的眼光,那就只是着眼于它的形式。这是审美的第三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这个形式要具有一种合目的性。
对美的愉悦却是这样一种愉悦,它不以任何概念为前提,而是和对象由以被给予的那个表象直接结合在一起的。
我们的主观感受觉得舒服,就会引起一种愉快,引起我们的各种认识能力的自由协调活动。这种合目的是指向我们内部的目的,不是指向任何的对象,不管是实用的还是认识的对象。这种合目的只是一种合目的性,形式上要合目的性,对象要合乎我们的口味,合乎我们的欣赏趣味。在绘画中,雕刻中,乃至在一切造型艺术中,在建筑艺术、园林艺术中,就它们作为美的艺术而言,素描都是根本性的东西,在素描中,并不是那通过感觉而使人快乐的东西,而只是通过其形式而使人喜欢的东西,才构成了鉴赏的一切素质的基础。
“……单纯形式的合目的性的意识就是愉快本身,因为这种意识在审美判断中包含有主体在激活其认识能力方面的能动性的规定依据,所以包含有一般认识能力的、但却不被局限于一个确定知识上的某种内在原因性。因而包含有一个表象的主观合目的性的单纯形式。”
美的情状不能停留在感性的刹那愉悦,而要转化成观念来实现“目的”,第三契机之末后,康德仍以“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为中心推导出“美的理想”,为前三个契机的普遍可传达性奠定根基。在对艺术作品的鉴赏中,人们总是会评出一个典范性的作品作为符合美的最高原型。这个典范的原型能够代表美的理想:
那在自身中拥有自己实存的目的的东西,即人,他通过理性自己规定自己的目的,或是当他必须从外部知觉中拿来这些目的时,却能把它们与本质的和普遍的目的放在一起加以对照,并因而也能审美地评判它们与那些目的的协调一致:因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美的一个理想,正如唯有人类在其人格中,作为理智者,才能成为世间一切对象中的完善性的理想一样。
最后一个契机是模态契机。什么是模态呢?模态是讲必然性的。审美有没有必然性呢?有,它的根据就是共通感。
鉴赏判断必定具有一条主观原则,这条原则只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概念,却可能普遍有效地归定什么是令人喜欢的、什么是令人讨厌的······一条这样的原则被看做共通感。
模态的契机就是基于共通感,就是说一切审美的判断,如果它是审美的话,都必然有一种共通感,都必然能激起一种共通感。审美判断应当是存在于现实的而且具有必然性。必然性的条件就是第四契机提出的“共通感的理念”。从审美判断四契机的纲领来看,第三契机“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与第四契机构成因果关系。结合第四契机而论,“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实际上是一种由个体到群体的审美心理机制,同时也是种从特殊回归普遍的情感。这种机制透过“美的理想”传达给其他人,构成了美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我们不是把这种情感作为私人情感,而是作为共同的情感而置于基础的位置上。
康德预设一种“共通感”来论证审美的可传达性与普遍必然性。“主体的知性已经设立着于一切人内心里相同的‘主观的东西’作为它之所以成为可能的先决条件。”情感判断的必然性从属于主观原则,认识判断的必然性无条件基于客观原则之上,这也是审美区分于认识判断的所在。另一方面,康德还基于经验来说明审美共通感的客观原则。从不同的审美主体上,共通感规摄着每个人理应与此产生共情。“在涉及到不同判断者间的一致性时(共通感)是可以像一个客观原则般要求普遍赞同的;只要能肯定已正确的将之判定在那原则之下了。”无目的的愉悦情感与作为总体性目的的审美共通感,在审美主观原则与客观原则的引导下所达成的协和一致。
美是那没有概念而被认作一个必然愉悦的对象的东西。
三.诸认识能力的自由协调活动
这四个方面的契机怎么造成的?康德作了一些说明。我们感到一个东西美,是诸认识能力的自由协调活动。那么在感受美的时候,是哪些认识能力的自由协调活动?康德认为主要是两种能力的自由协调活动:一是想像力,一是知性。对美的鉴赏就是想像力和知性的自由协调活动。想像力是一种直观的能力,但审美不是胡思乱想,必须有知性对想像力加以约束。于是,我们的知性能力也伴随着这种想像力在活动,知性能力努力地把握这种想像力,把它凝聚起来。知性是形成概念的能力。但此时它不形成概念,只是对想像力进行约束,使想像力成形。
鉴赏是与想象力的自由合规律性相关的对一个对象的评判能力。
在单纯的反思中知性和想象力会协调一致地去促进它们的事情,而该对象就被知觉为仅仅对于判断力是合目的的,因而这合目的性本身也就仅仅被看做主观的;正如既不为此要求有关客体的任何确定的概念、也不由此而产生出任何这样的概念一样,而这种判断本身决不是什么认识判断——一个这样的判断就称之为一个审美的反思判断。
现象中形式的合目的性就是美,而对美的评判能力就是鉴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