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画,要么死
以前一直不太能理解艺术家,觉得好多都是变态、心理扭曲,画一些莫名其妙无法理解的画,感叹果然艺术与凡人是有壁垒的。直到读了《月亮与六便士》,我之前读外国小说,总是被晦涩的语言、隔阂的文化劝退,啃得非常艰难,但毛姆的文字不会,他的语言风趣流畅又发人深省,我有点喜欢这个作家了。
月亮与六便士,很简单的比喻,你是要天上遥不可及抬头就能看见却永远触碰不到的梦想,还是要脚边,只要你稍微弯下腰便能拥有的可以交换面包的六便士。现实与梦想,是一个永恒探讨的话题,我之前关注的总是凡人的挣扎和纠结,从一个天才的角度看还是头一次。当然斯特里克兰放弃他在伦敦优渥生活美满家庭时,没有人认为他是天才。
我对他的态度,和“我”的视角保持高度一致,不可理喻——原来如此——蛮酷的。规则是用来打破的,舆论能耐他何,对一个心性坚定,有追求的来说,俗世的一切仿若云烟,他在意的始终只有他的精神世界。这样的人,什么都不是束缚,只除了他自己。我是敬佩的,完全理解施特勒夫夫人和艾格被他吸引,有时候你明知道这个人他不是良人,但你控制不了你的心。书里一直强调女人傻,可不就是傻吗,再没有一种动物像女人这么由感情支配脑袋,不停被伤害……所以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清醒、理智、坚定的人。舔狗是没有前途的。
最后,迷人的大溪地呀,既痛心于当地教育的落后,又希望这片土地能一直保留它的纯粹和原始。
大溪地,如果有一天,很想去看看呢!
摘抄
我对某些画家的意见一向不敢苟同。他们傲慢地认为外行根本不懂绘画,门外汉要表示对艺术的鉴赏,最好的方法就是闭上嘴,老老实实地掏出支票簿。但实际上,认为艺术是只有能工巧匠才能理解和掌握的技巧,纯粹是一种荒谬误解。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情感的流露,它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但我也承认,如果艺术评论家对技巧没有实际知识,的确很难作出有价值的评论。
或许是生活太平淡无奇,需要制造点新奇,所以人们才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的生活格外感兴趣。一旦有什么奇怪的事发生,就会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接着就对自己的编造深信不疑,直到近乎疯狂。这大概算是浪漫情怀对平淡生活的小小反抗吧。当然,传奇中的一些小故事,也成为了英雄通向不朽的护照。
战争来了。战争带来了对生活新的态度。年轻人开始求助我们老一辈不了解的神祇,已经能看出,继我们之后的人将朝向何方。年轻一代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吵吵嚷嚷,早已经不再叩击门扉了。他们径直闯进房子里,坐到我们的宝座上,空气中充斥着他们喧闹的喊叫声。老一代的人有的也模仿年轻人的滑稽动作,努力叫自己相信他们尚未落伍;他们同那些最活跃的年轻人比赛喉咙,但是他们的呐喊听起来确实这样空洞,他们像一些可怜的浪荡女人,虽然年华不再,却仍然希望靠涂脂抹粉,靠轻浮的狂荡来保留青春的幻影;聪明一点儿的则摆出一副端庄文明的样子。他们让自己的微笑流露点宽容的讥诮。他们记起了自己当初也曾这样把宝座上的人践踏在脚下,那是也正是这样大喊大叫、蛮横傲慢;他们自然能预见到,这些高举火把的勇士,有朝一日同样会跟自己一样。在时间的长河中,谁的话也不能算最后的断言。当尼尼微城还繁荣昌盛时,新福音书就已经老旧了。说出豪言壮语的人,很可能觉得自己是在说一些前所未有的真理,殊不知这些话都被前任一百次地说过了,甚至连声调都没有一点改变。就是这样,钟摆摆过来又荡过去,时间之旅永不停歇。
在我看来,他们知道得太多,但感觉过于肤浅;对于他们拍我肩膀跟我称兄道弟的亲热劲,还有恨不得对你投怀送抱的多情,我可无法消受。我不是在说他们的热情不好,我只是觉得这样的热情有些苍白,而且他们的梦想也有些平淡。我不喜欢他们。我承认自己过时了。我仍然要写押韵对句的道德故事。但是,如果我对自己写作除了自娱以外还抱有其他目的,我就是个双料的傻瓜了。
她打心眼里喜欢读书,她幻想出了一个只属于自己的小世界,生活于其中乐不思归,感到了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的自由、快乐。
“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货呀?”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会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同情应该像一口油井一样自然喷出,太主动了反倒让人难以承受。别人胸口上已经洒满了泪水,你还要不管不顾地把自己的继续浇上去,这会让人尴尬,最好忘了哪个才是那个需要同情的人。
文明社会里的人这样把自己短促的生命浪费在无聊的应酬上实在令人费解。
这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有着一种和谐安静的美,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草茵茵的田野、牧场,流过河岸边郁郁的树荫,最后汇入浩瀚的大海;可大海是如此平静,如此沉默,我突然有了某种无法名状的不安,某种失落。这也许只是我自己的感触,我总觉得人这样度过一生似乎缺点什么。
我不否认所看到的这种生活的价值,也看到了他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我血液里却有种强烈的躁动,某种对未知世界的渴望。这种宁静安详的生活,让我不时会产生焦虑与恐惧。我渴望改变,无论怎样的改变,只要不是这样按部就班地活着就行。为此,我愿意面对任何的艰险。
我已经看不透,她要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还是因为害怕别人的流言蜚语;我很怀疑她的痛苦里掺杂了多少虚荣心受到伤害的因素。那时的我还不了解人性的复杂,不懂得真挚中总会存在虚假,有多少低贱是隐藏在高尚中的,又有多少善良藏在堕落里。
他使我的处境很尴尬,还有点滑稽可笑。本来我准备说服他、打动他、规劝他、训诫他、同他讲道理,如果需要的话还要斥责他,发一通脾气,把他好好冷嘲热讽一番;问题是,如果罪人对自己所犯得罪供认不讳的话,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呢?
“你认为像你这样年纪的人开始学画还能够学得好?大多数人都是十八岁前就开始学得。”
“如果我十八岁学,会比现在学得快一点。”
我告诉你了我必须画画。这可由不得我。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无关紧要,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会被淹死。
我发现了有股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奔突;这力量非常强大,足以压倒一切,在操控他的意志,把他紧紧抓住。对此我无法理解。他似乎是被魔鬼附体了,我感觉他随时有可能被拿东西撕得粉碎。但表面看,他却很平静。
对这一样一个人,诉诸良心毫无效果。这就像不借助镜子而想看到自己一样。我把良心看作是一个人心灵的守卫。社会需要一套规则来维持自己的稳定,能否得到执行,多半靠的就是良心。良心在那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来。他等于是安插在我们内心城堡的暗探。通常来说,人们是如此渴望被他人认可、接受,以至于所作所为都要根据别人的需要,就反倒会把良心的敌人引到城堡里来;正是良心在那里监视着,高度警觉地守护着主人的利益,一旦这个人懈怠了,就会提醒他,使他保持对自己的警觉。它促使我们把社会利益置于我们自己的利益之上。它就是把个人拴在整体上的一条项链。人们说服自己,相信存在一个远比自己利益重要的对象,甘心为它效劳,沦为这个对象的奴隶。自己把这个对象托举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如同宫廷弄臣赞颂皇帝放在自己肩头的御杖一样,他也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
有人说不幸可以使人性变得高贵,这句话并不总对;使人变得高尚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使人心胸狭窄,报复心强。
为什么你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跟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就能发现?美是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所经历过的。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想在自己心里重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他生活在幻梦里,现实对他一点意义也没有。我感觉他是在把自己强烈的欲望倾注在画布上,在奋力描绘自己心灵所见的那个景象时,把周围的一切都忘记了。
爱情会带来一种柔弱的感受,导致对人的体贴爱护,有取悦对方,是对方快乐的渴望——如果不是无私,至少是被巧妙掩盖起来的自私;爱情总是会有羞涩腼腆的……这些斯特里克兰都没有。爱情从来多愁善感,而斯特里克兰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冷酷的。我不相信他在任何时候会为爱痴狂;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受到束缚。任何妨碍他追求那个连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目标的东西,我相信他都会毫不犹疑地把它从心头上连根拔去,即使要忍受莫大痛苦,遍体鳞伤也在所不惜。对于爱情来说,斯特里克兰过于伟大,又过于渺小。
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貌同灵魂过于不相称,是件令人苦恼的事,施特勒夫就是这样:他心里有罗密欧的热情,却天生一副托比·培尔契爵士的形象;他禀性善良、慷慨,却不断闹出笑话;他喜爱美的东西并目光敏锐,但自己却只能创造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感情细腻,举止却粗俗;他在处理别人的事物时很有手腕,但自己的事却弄得一团糟。大自然在创造这个人时,在他身上集合起来这么多相互矛盾的东西,让他这样去面对冷酷人世,该是多么残忍的玩笑。
“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全心投入到我的工作上去。那些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爱情是一种疾病,我非常讨厌她们总是提出过多要求。她们只会妨碍我。”
“你没有勇气承认你真正的思想。生命并没什么价值。布兰奇·施特勒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抛弃了她,而是因为她太傻,因为她精神不健全。”
虽然我们没有明确意识到,说不定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看不看重我们的意见,别人是否在意我们的看法;我们就会因为自己的意见受到他人的重视而沾沾自喜,如果一个人完全无视你的看法,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我们就会沮丧、恼怒。我想这就是自尊心。
我们都是孤独的。都被囚禁在一做铁塔里,只能靠符号来彼此沟通,传递我们想要传递的;这些符号并没有完全的统一性,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由它们传递出来的意义也是模糊、难以确定的。当我们强烈渴望把内心的东西向他人展现时,因为这种差异,这种不确定性使得我们的传递对象无法接受。因此我们只能是孤独的,既无法了解别人也无法为别人所了解。
他这些画给我最后的印象就是他为表现某种精神做出了惊人努力。色彩和形式对斯特里克兰显然具有一种独特的意义。他甚至是在被动地想要传递某种东西,我无法确定他自己否清楚这些东西究竟是什么;这也许是他进行创作的唯一目的。只要他觉得能够接近他追寻的那个事物,形式与技法都不重要,他也一点儿都不在乎。他根本不考虑真实情况,因为他要从一堆看似杂乱无章、毫不相干的现象下,把那个对他来说意义重大的本质东西找出来加以展现。他有时好像已经找到了这个宇宙的灵魂似的。
“我想是因为你失掉勇气了。你肉体的软弱感染了你的灵魂。我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情绪抓住了你,逼你走上一条危险、孤独的路,你一直在寻找一个地方,希望那能是一个正确的途径,可以解救你受折磨的灵魂。我觉得你就像一个寻求得救的信徒,在不停寻找通往永恒的那扇门。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涅槃。你自己知道吗?也许你寻找的是真理和自由,你很可能曾经以为能够从爱情中找到。我想,当某个时刻你过于疲惫了,你可能期望在女人的怀抱里得到片刻歇息,当你在那没能找到,你就开始恨她。你对她一点也不怜悯,因为你对自己都不怜悯。你把她杀死是因为惧怕,因为你认为自己是掉入了一个可怕的陷阱里。”
有时候不得不说,一个人如果想感受到生活中的浪漫情调,就得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演员;但想要不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就得超脱,对身外之物既不排斥也不沉浸进去。
一般来说,爱情对男人来说不过是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了它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地位。尽管有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毫无情趣的家伙;即便那些把爱情当成生活的女人,也不太看得起这类男人。女人会被这样的男人吸引,会被他们奉承得心花怒放,但心里却不会有安全感——这些人是可怜的生物。男人们即使是在恋爱的短暂期间,也不停地去干些别的事以分散精力:首先他们得赚钱;其次他们还会沉湎于体育等活动;最后还可能对艺术感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把自己不同的活动再时空里间隔开来,在进行一种活动时,暂时把另一种放下。男人们有专心致志于正在从事的活动的专注力;如果一种活动受到另一种影响,他们会非常恼火。至于坠入情网的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顾及一下它。
这情景仿佛一群兴高采烈地观看小丑表演的人,小丑的滑稽让他们捧腹大笑,而小丑的眼里却会闪现几丝凄凉的神情;小丑的嘴唇在笑,他的笑话也越来越滑稽,可他自己却越来越感到孤独。
蒂阿瑞——这是种芬芳的白花。这里的人说,只要你闻过这种花香,不论走多远,最终还是会回到大溪地。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个地方,他们会认为那不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只是一个偶然的原因,自己被随便扔到某个地方、某种环境下,而他们却一直梦想着某个连自己都不清楚的地方,好像那才是他的故乡一样。
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磅,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但我还是没说什么;我有什么资格同一位爵士争辩呢?
但这里却一点儿声音也没有,空气里充满了夜间开放的白花的香气。这里的夜这么美,你的灵魂简直都无法忍受你的肉体了。你感觉你的灵魂随时都可能飘走,飘升到寥廓的天空里,那时你会觉得死神的面貌就像你亲爱的朋友那样熟悉。
“我愿意待在这里,一直到我死。”
斯特里克兰着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要把自己感受到的美展现出来。这种激情使他焦虑不安,难以有一刻的安宁。他完全是被迫这样东奔西走的。他就像一个终生跋涉的苦行僧。永远被找到他的那片圣地的渴望驱使着。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世上有些人渴望寻求到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打碎一切阻碍着自己的东西,整个生活全都被他们颠覆了。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所谓的真理。对于他这样的人,我从心里感到怜悯。
“我不是告诉你了,从某种角度上讲,我也是个艺术家吗?我在自己身上也深深感受到激励着他的那种热望。但是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的生活单纯、简朴。我们并不野心勃勃,如果说我们也有骄傲的话,那仅仅是因为在想到通过自己双手获得的劳动成果时的骄傲。我们对别人既不嫉妒,更不怀恨。”
上帝的磨盘转动得很慢,却磨得很细。
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