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梦想有关
英国作家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的《书店》,是一本与梦想有关的书。
主人公弗萝伦丝在一个不足千人的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这一举动遭到了以附庸风雅的加玛特夫人为代表的小镇各个阶层的敌意和排斥,尽管弗萝伦丝竭尽所能,甚至不惜与律师针锋相对,然而,在唯一支持弗萝伦丝的布朗迪希先生去世之后,一项由加玛特夫人的侄子提出的毫无意义的司法议案(布朗迪希先生将其称为“强迫收购令”)被通过,书店以法律的名义被冠冕堂皇地夺走,而弗萝伦丝也不得不离开了她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小镇。
整个故事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悲剧。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曾经几度中途放下,转而去看一本更加轻松的小书,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会给人一种沉闷,甚至压抑的感觉。不是淡淡的忧伤,而是一种从心底里自然而然生起的悲悯,书店的命运牵动着我的心,仿佛也置身其中,与弗萝伦丝并肩作战,为书店的命运而奋斗,然而,又常常会陷入绝望之中——
我想,每一个喜欢这本书的人,在心里都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有可能与书店有关,也有可能无关,然而,大多数人因为预见到实现梦想可能遭到的阻碍和困难而知难而退,将梦想深埋在心底;有一天,当我们发现有一个人,不顾一切,为了实现梦想而孤军奋战的时候,我们会尊敬她,同时关注她为梦想奋斗的进展,会为了她而揪心、痛苦、悲伤——其实,我们关注的是另一个自己,一个在现实中不一样的自己,勇敢、执拗、勇往直前。
译者在序言里说,弗萝伦丝并不懂书。理由是,有一天,弗萝伦丝在为新书上架,看到一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她看见“血”、“精魂”这样的字眼,就把书放在宗教与家庭医药图书之间。
然而,当律师因为弗萝伦丝销售《洛丽塔》这本书造成人群拥挤、道路堵塞而发来律师信,指出“人群并非由于饥饿或必需品的短缺而聚集”是违法的行为时,弗萝伦丝却聪明地引用了扉页上的那句话,证明书籍“确实是一种必需品”——我们能说她不懂书吗?
或许,弗萝伦丝读不懂书的内容,然而,她却比任何人都了解书籍的力量,在必要的时候,她会借助书籍有力地反击。
实际上,弗萝伦丝是这个小镇上除布朗迪希先生外第二个懂书的人。一个不足千人的小镇,没有鱼和炸薯条,没有洗衣店,一个星期只放映一次电影的小镇,是需要一个加玛特夫人心目中的艺术中心,还是一个简单古朴的书店?答案不言而喻。
同时,弗萝伦丝对待书籍的态度非常严谨。当米罗向她推荐《洛丽塔》这本书时,她并没有盲目订购,而是先买下一本审查本,然后寄给唯一支持她的小镇绅士布朗迪希先生,征询他的意见。这一点,更令人佩服。
整本书最有意思,也是唯一令人轻松的章节是弗萝伦丝与桑顿律师的信函往来,对付一本正经、有意刁难的桑顿,弗萝伦丝彬彬有礼进退有度,最后给予对方重重一击,这一节令人心情愉快,忍不住一读再读。
在网上看到一些书评,有很多人指出由于译者过于强调忠实,一些语句晦涩难懂,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这本书的魅力。我倒是认为这本书翻译得恰到好处,一本书,一本关于书店的书,一本关于书店如何在一个小镇上存在与消失的书,本身就不是用轻松的语言所能描述的。
最后,再回到梦想这个话题。书中说,弗萝伦丝在丈夫去世八年后,“突然”想开一家书店。仿佛这一举动是无意识之举,然而,细细读完这本书,却会发现,弗萝伦丝开书店,有两个原因,八年来,弗萝伦丝一直依赖丈夫留给她的一小笔钱财度日,然而,此时,她想要证明“她是凭自己的本事吃饭的。”为什么开书店,而不开洗衣店或者杂货店?那是因为,二十五年前,她曾经在书店工作过,并且在那里结识了她的先生。在漫长的时光里,她经常怀念那段在书店里工作的日子和在那里认识的好朋友们,也许开一家书店早已成为一个梦想藏在她的心里了,而这一年,正是她将梦想变为现实的过程。
看到了这一点,或者,身为读者的我们,就不会把这个故事当成一个悲剧了。书的末尾,当弗萝伦丝坐着火车离开小镇,她低下了头,因为她明白这个她生活了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但是,弗萝伦丝的生命里需要这样一家书店,她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是值得高兴的。
主人公弗萝伦丝在一个不足千人的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这一举动遭到了以附庸风雅的加玛特夫人为代表的小镇各个阶层的敌意和排斥,尽管弗萝伦丝竭尽所能,甚至不惜与律师针锋相对,然而,在唯一支持弗萝伦丝的布朗迪希先生去世之后,一项由加玛特夫人的侄子提出的毫无意义的司法议案(布朗迪希先生将其称为“强迫收购令”)被通过,书店以法律的名义被冠冕堂皇地夺走,而弗萝伦丝也不得不离开了她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小镇。
整个故事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悲剧。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曾经几度中途放下,转而去看一本更加轻松的小书,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会给人一种沉闷,甚至压抑的感觉。不是淡淡的忧伤,而是一种从心底里自然而然生起的悲悯,书店的命运牵动着我的心,仿佛也置身其中,与弗萝伦丝并肩作战,为书店的命运而奋斗,然而,又常常会陷入绝望之中——
我想,每一个喜欢这本书的人,在心里都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有可能与书店有关,也有可能无关,然而,大多数人因为预见到实现梦想可能遭到的阻碍和困难而知难而退,将梦想深埋在心底;有一天,当我们发现有一个人,不顾一切,为了实现梦想而孤军奋战的时候,我们会尊敬她,同时关注她为梦想奋斗的进展,会为了她而揪心、痛苦、悲伤——其实,我们关注的是另一个自己,一个在现实中不一样的自己,勇敢、执拗、勇往直前。
译者在序言里说,弗萝伦丝并不懂书。理由是,有一天,弗萝伦丝在为新书上架,看到一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她看见“血”、“精魂”这样的字眼,就把书放在宗教与家庭医药图书之间。
然而,当律师因为弗萝伦丝销售《洛丽塔》这本书造成人群拥挤、道路堵塞而发来律师信,指出“人群并非由于饥饿或必需品的短缺而聚集”是违法的行为时,弗萝伦丝却聪明地引用了扉页上的那句话,证明书籍“确实是一种必需品”——我们能说她不懂书吗?
或许,弗萝伦丝读不懂书的内容,然而,她却比任何人都了解书籍的力量,在必要的时候,她会借助书籍有力地反击。
实际上,弗萝伦丝是这个小镇上除布朗迪希先生外第二个懂书的人。一个不足千人的小镇,没有鱼和炸薯条,没有洗衣店,一个星期只放映一次电影的小镇,是需要一个加玛特夫人心目中的艺术中心,还是一个简单古朴的书店?答案不言而喻。
同时,弗萝伦丝对待书籍的态度非常严谨。当米罗向她推荐《洛丽塔》这本书时,她并没有盲目订购,而是先买下一本审查本,然后寄给唯一支持她的小镇绅士布朗迪希先生,征询他的意见。这一点,更令人佩服。
整本书最有意思,也是唯一令人轻松的章节是弗萝伦丝与桑顿律师的信函往来,对付一本正经、有意刁难的桑顿,弗萝伦丝彬彬有礼进退有度,最后给予对方重重一击,这一节令人心情愉快,忍不住一读再读。
在网上看到一些书评,有很多人指出由于译者过于强调忠实,一些语句晦涩难懂,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这本书的魅力。我倒是认为这本书翻译得恰到好处,一本书,一本关于书店的书,一本关于书店如何在一个小镇上存在与消失的书,本身就不是用轻松的语言所能描述的。
最后,再回到梦想这个话题。书中说,弗萝伦丝在丈夫去世八年后,“突然”想开一家书店。仿佛这一举动是无意识之举,然而,细细读完这本书,却会发现,弗萝伦丝开书店,有两个原因,八年来,弗萝伦丝一直依赖丈夫留给她的一小笔钱财度日,然而,此时,她想要证明“她是凭自己的本事吃饭的。”为什么开书店,而不开洗衣店或者杂货店?那是因为,二十五年前,她曾经在书店工作过,并且在那里结识了她的先生。在漫长的时光里,她经常怀念那段在书店里工作的日子和在那里认识的好朋友们,也许开一家书店早已成为一个梦想藏在她的心里了,而这一年,正是她将梦想变为现实的过程。
看到了这一点,或者,身为读者的我们,就不会把这个故事当成一个悲剧了。书的末尾,当弗萝伦丝坐着火车离开小镇,她低下了头,因为她明白这个她生活了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但是,弗萝伦丝的生命里需要这样一家书店,她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是值得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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