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为什么不反对米洛斯屠城?
美国左派报人斯东在《苏格拉底的审判》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在公元前416年,在雅典发动对米洛斯的屠城行动中,苏格拉底未起到任何作用——任由公民大会通过了决议,屠杀米洛斯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并把妇女和儿童贩卖为奴隶——言下之意为苏格拉底缺乏基本道德。与之相比,公元前426年雅典在决定对普拉提亚进行屠城时,正因为有雅典公民提出了反对,最终使公民大会收回了决议——斯东认为前者是雅典的耻辱,后者则是雅典的光荣。
诚然,以今天的道德观来衡量,斯氏做出的价值判断绝对正确,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不过,以今人的眼光看待过去的事物,并非正确。对一个城邦进行大屠杀的事例,在今天荒唐得令人难以置信,可在《荷马史诗》和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在当时可能普通得不会有任何人提出任何疑义。荷马所称颂的俄底修斯,这位被雅典娜神所喜欢的国王,在回乡的路上不知道血洗了多少城邦,要知道,这些城邦和他及他的希腊将士,都无怨无仇.(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海盗是一个很光荣的职业)过了六百年,修昔底德以时代参与者的身份,亲历伯罗奔尼撒战争,看到雅典人和斯巴达人都曾大规模地屠杀敌对的城邦,“蹂躏他们的土地,杀尽成年男子,把妇女和儿童卖做奴隶”之类描述,满篇都是。
修昔底德详细描述了雅典人对普拉提亚的屠城大辩论,反对者的三点理由根本无涉任何道德、正义或公平,完全是出于雅典自身利益的考虑,用今天的话来说,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让雅典人推翻了屠城决议。正是由于考虑到雅典帝国的利益,普拉提亚对雅典还有利用价值,这个城市才逃脱了劫难,和道德无干。如果道德感和人类公正还在发挥作用,我们不能想象公民大会仅仅因为“愤怒”而决定血洗一个城市。
在苏格拉底的年代,国家之间(也即城邦之间)的界限远比今天深刻和明确。在今天,一个来自资本主义国家的游人,可能随便进入社会主义国家的博物馆,戏剧院,甚至到最高政权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堂去参观。但是,在那个年代,国家之间是完全封闭的。外国人,就是外邦人,拥有完全不同的宗教,受到不同的神所庇护。外邦人,绝对不会有任何可能进入本邦的神庙,享有本邦的宗教。当战争爆发的时候,对敌人丝毫不会有任何宽恕,因为那是神所指导下的战争,结束所有被俘虏者的生命,是许可的,而这一切,都是奉神意,以宗教的名义进行。
在对米洛斯的审判中,雅典作为征服者,是下定决心要灭绝了这个不听话的城邦。在这里没有发生辩论。修氏的叙述中,基本没有太多笔墨,一笔就带过了,仅仅用“米洛斯的灾难”这样语焉不详的描述。作为一个客观记述历史的历史学家,雅典人修昔底德没有在史实中投射自己的情感和判断,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从他的笔下,得出结论: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发生的年代,在苏格拉底活着的年代,一个城邦对另一个城邦发动大屠杀,一个公民赞同或不反对这种大屠杀,都无涉当时的道德标准。以今人的眼光,我们可以说他们是“灭绝人性的恐怖份子”,可是反过来,如果用那个时代古人的眼光看今天,看到妇女解放这种违反法律和宗教的荒唐事,他们也会被吓得半死。
在那个年代,战争不是两支部队之间作战,而是对全体民众作战,同时包括对男人、女人、儿童、奴隶,甚至对庄稼也是。战胜者有权处置被征服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能屠杀其城池。在雅典是这样,而在斯巴达的情形一样如此。斯巴达的王曾说过,凡是能对敌人造成打击的行动,无论是对神还是对人看来都是公正的。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会很好地理解,雅典公民苏格拉底为什么对两次大屠杀无动于衷,而这个,和道德毫无关系。
斯东最终认为,这种屠城的事情发生在当时最为“自由和民主”的雅典,正是把雅典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对于这个认识,纯属对当时社会形态缺乏深刻的认识。雅典的国家性质是一个神权国家,宗教决定了一切社会关系和交往,真正的自由其实从未存在过,民主也仅是“公民”的民主。在这样的极有限自由和民主国家中,国家利益至上,雅典的公民是不会对米洛斯屠城感到任何耻辱的,所谓耻辱感不过是斯东个人的看法罢了。
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原因,据说斯东进行了希腊原文的仔细研读。但在思考他对米洛斯屠城事件的分析时,我不得不想到,《苏格拉底的审判》的作者是带着他自己的有色眼镜在进行这项研究工作的,读者们可万不能将他认定的三个原因认为就是历史上苏格拉底的死因。
诚然,以今天的道德观来衡量,斯氏做出的价值判断绝对正确,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不过,以今人的眼光看待过去的事物,并非正确。对一个城邦进行大屠杀的事例,在今天荒唐得令人难以置信,可在《荷马史诗》和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在当时可能普通得不会有任何人提出任何疑义。荷马所称颂的俄底修斯,这位被雅典娜神所喜欢的国王,在回乡的路上不知道血洗了多少城邦,要知道,这些城邦和他及他的希腊将士,都无怨无仇.(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海盗是一个很光荣的职业)过了六百年,修昔底德以时代参与者的身份,亲历伯罗奔尼撒战争,看到雅典人和斯巴达人都曾大规模地屠杀敌对的城邦,“蹂躏他们的土地,杀尽成年男子,把妇女和儿童卖做奴隶”之类描述,满篇都是。
修昔底德详细描述了雅典人对普拉提亚的屠城大辩论,反对者的三点理由根本无涉任何道德、正义或公平,完全是出于雅典自身利益的考虑,用今天的话来说,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让雅典人推翻了屠城决议。正是由于考虑到雅典帝国的利益,普拉提亚对雅典还有利用价值,这个城市才逃脱了劫难,和道德无干。如果道德感和人类公正还在发挥作用,我们不能想象公民大会仅仅因为“愤怒”而决定血洗一个城市。
在苏格拉底的年代,国家之间(也即城邦之间)的界限远比今天深刻和明确。在今天,一个来自资本主义国家的游人,可能随便进入社会主义国家的博物馆,戏剧院,甚至到最高政权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堂去参观。但是,在那个年代,国家之间是完全封闭的。外国人,就是外邦人,拥有完全不同的宗教,受到不同的神所庇护。外邦人,绝对不会有任何可能进入本邦的神庙,享有本邦的宗教。当战争爆发的时候,对敌人丝毫不会有任何宽恕,因为那是神所指导下的战争,结束所有被俘虏者的生命,是许可的,而这一切,都是奉神意,以宗教的名义进行。
在对米洛斯的审判中,雅典作为征服者,是下定决心要灭绝了这个不听话的城邦。在这里没有发生辩论。修氏的叙述中,基本没有太多笔墨,一笔就带过了,仅仅用“米洛斯的灾难”这样语焉不详的描述。作为一个客观记述历史的历史学家,雅典人修昔底德没有在史实中投射自己的情感和判断,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从他的笔下,得出结论: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发生的年代,在苏格拉底活着的年代,一个城邦对另一个城邦发动大屠杀,一个公民赞同或不反对这种大屠杀,都无涉当时的道德标准。以今人的眼光,我们可以说他们是“灭绝人性的恐怖份子”,可是反过来,如果用那个时代古人的眼光看今天,看到妇女解放这种违反法律和宗教的荒唐事,他们也会被吓得半死。
在那个年代,战争不是两支部队之间作战,而是对全体民众作战,同时包括对男人、女人、儿童、奴隶,甚至对庄稼也是。战胜者有权处置被征服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能屠杀其城池。在雅典是这样,而在斯巴达的情形一样如此。斯巴达的王曾说过,凡是能对敌人造成打击的行动,无论是对神还是对人看来都是公正的。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会很好地理解,雅典公民苏格拉底为什么对两次大屠杀无动于衷,而这个,和道德毫无关系。
斯东最终认为,这种屠城的事情发生在当时最为“自由和民主”的雅典,正是把雅典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对于这个认识,纯属对当时社会形态缺乏深刻的认识。雅典的国家性质是一个神权国家,宗教决定了一切社会关系和交往,真正的自由其实从未存在过,民主也仅是“公民”的民主。在这样的极有限自由和民主国家中,国家利益至上,雅典的公民是不会对米洛斯屠城感到任何耻辱的,所谓耻辱感不过是斯东个人的看法罢了。
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原因,据说斯东进行了希腊原文的仔细研读。但在思考他对米洛斯屠城事件的分析时,我不得不想到,《苏格拉底的审判》的作者是带着他自己的有色眼镜在进行这项研究工作的,读者们可万不能将他认定的三个原因认为就是历史上苏格拉底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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