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只能和你视频通话,但过后我一定会拥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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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标题看起来不像一篇书评。而我之所以选择它,是想表明两件事。一是这篇文章写于这样一段特殊的时期(见文末);二是想强调本书作者的一个隐含观点:中介化交流与面对面交流无法相互替代。这就像是:如果我爱你,我既要和你视频,也要和你拥抱。 一、中介化交往:一种混合形态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在想,面对面聊天和微信聊天究竟有什么差别。而这个问题背后似乎总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假设,那就是,面对面交流似乎是更理想的。也就是说,人与人的交流最好还是不要经由媒介的好,不然真实与亲切就会消失。
这种把“面对面交谈视为一种标准,再拿其他类型的传播方式与之比较”的方法,似乎也是早期研究的路径。这是一种坚持“线索滤除”(cues filtered out)取向的研究,其认为,“中介化传播的社交线索普遍是贫乏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它会难以避免地阻碍人们处理人际交往的能力”。
这似乎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然而,作者在书中写道,“中介化交流应该被视为一种新颖、兼容的混合交往方式,而不仅仅是具身(embodied)交流的缩减版本,因为它将面对面传播与书写交流的元素加以结合,同时越来越频繁地使用图像”。
所以可以说,数字传播是一种混合形态,其间文字、图片、语音以及视频都可以和谐共舞。而这种传播形态迥异于面对面交往,因此不应将后者当做标准来审视前者。
想想看也确实如此。如今我们已进入媒介化社会,讨论面对面交往与中介化交往孰优孰劣已不是重点,毕竟二者交织叠套已成为事实。关键在于,我们应当如何理解新媒体及其与社会的关系,更具体来说,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新媒体对个体、群体的影响。
二、可供性:新媒体有何可为
按照我的理解,技术的可供性(affordances),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技术所能提供的功能框架。换言之,就是这项技术允许使用者做什么。而新媒体的影响力,就源于其可供性。按照拜厄姆教授的梳理,理解互联网可以借助以下七个关键概念。
1.交互性(interactivity)。可具体分为社会交互性、技术交互性和文本交互性。
2.时间结构(temporal structure)。可分为同步传播和异步传播。
3.社交线索(social cues)。可分为富媒体和穷媒体。
4.存储(storage)。
5.可复制性(replicability)。
6.可及性(reach)。
7.移动性(mobility)。
借助这七个概念,我们其实可以解决两个互为正反的问题。一是,数字媒体何以被区分出来?二是,我们为何认为面对面交流具备亲密感、连接感(sense of connection)和真实感?
第一,数字媒体实际上是一种中介化交往,这意味着它需要依赖某种(些)具体的技术。同时,它的社交线索相对较弱且倾向于异步传播。这就使得其信息可被复制和储存。也因此,数字媒体的可及性和移动性更强。
第二,面对面交流之所以具备亲密感、连接感和真实感,是因为它是无中介的交流,这也意味着它是偏向人的。也因此,它的社交线索很强且往往是同步交流。不过,这也使得面对面交流的信息不可以被复制和存储,因此其可及性和移动性较差。
三、驯化:新媒体从“野生”到“日常”
在理解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上,作者十分清晰地梳理出如下三种观点。
技术决定论视角认为,技术决定着社会的发展。其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是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的说法,认为技术能将自身的特性传递给使用者。第二种说法较为温和,认为“个人会将媒体的固有特征与自身任务要求有效匹配”。
作者则认为,关于数字媒体的技术决定论,实际上与传统的观点十分相似,它们都经常聚焦于身份的真实性和“现实”关系的幸福感。比如,乌托邦的观点会认为,借助科技人们可以摆脱现实中各种“标签”的束缚,进而丰富我们的社会关系。而反乌托邦观点则更关注欺骗行为、同族意识以及社会阶层差别的消失。
社会建构论视角强调,社会环境会制约技术发展。它认为,人类才是变革的推动力。而且,在发明者之外,技术发展还会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换言之,任何一种技术形态往往都是妥协的结果。
社会建构论还隐含了这样的观点:“道德恐慌”(moral panic)往往表达了社会对某种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的焦躁感。事实上,技术只是社会问题的“替罪羊”。
社会形成论以及驯化理论基本上认为,技术与社会是互动的关系。持这一论调的学者往往关注以下三个问题:(1)技术形成的社会语境;(2)技术本身的可供性;(3)人们日常生活中对技术的使用。
事实上,驯化和技术形成论一致认为,新媒体的影响力被技术与社会同时塑造,不过,驯化格外关注在日常实践中,新媒体从边缘(野生的)转变为日常(驯服的)的过程。
所以说,技术是以一种逐渐浮现(emergent)的方式影响着社会生活。即使我们在一开始便知道所有的影响因素,也仍然无法预测,在人们与技术的具体的持续互动中,会产生哪些社会交往、社会形态和社会变化。
四、线上社区与在地社区:区别与互动
作者还详细探讨了数字时代中的群体传播。首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线上社区”或“虚拟社区”?其次,“线上社区”与“在地社区”(基于地理意义的社区)是何种关系?
关于第一个问题,作者给出了理解线上社区的5个线索。
1.空间感(sense of space)。空间感是指某种氛围和感觉,期间用户拥有更平等的地位、更友好的交流、更便捷的访问以及更有趣的互动。
2.共享性实践(shared practice)。共享性实践包括社区成员共同使用的交流方式、共同遵循的社区规范等,这些均有助于群体身份的形成以及群体核心价值观的维系。
3.共享性资源和支持(shared resources and support)。线上支持可以既让人们获得结合型和桥接型资源,也不会产生亲密关系中的纠缠和威胁。具体包括网络支持、情感支持、自尊支持、信息支持。
4.共享性身份(shared identities)。事实上,人们通过符合特定功能的持续和系统的行为来承担角色,这是一种关于“我是谁”的共享性社会身份或基模。
5.人际关系(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虚拟社区就是,当足够多的人,花费足够多的时间,怀着充沛的情感在网上进行公共讨论并形成人际关系网络时,在互联网中出现的社会聚合。
关于第二的问题,实际上需要考虑:“线上社区”与基于地理意义的社区的互动。在第四章,作者简要说明了互联网中的公民参与与政治参与。最后总结称,“新媒体常常被用来传播信息,连接人和群体,支持现有的行动者社区、动员新人参与,激励参与者更进一步的投入,以及塑造和煽动舆论”。
更重要的是,“新媒体作为技术和空间,扩展和维持了社会运动所依赖的网络,加强了对现有活动的参与”。事实上,新技术提供了许多可供性,并通过这些可供性带来社会变化。速度、交互性、可及性的结合,可以让人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超越地理社区的界限聚集在一起。这些方式既可能为个体赋能,也可能导致群体极化。
五、媒介意识形态:和我在一起,你为什么要玩游戏
正如书名所示,全书的重点其实在探讨数字时代的人际关系。为此,作者具体描述了诸如数字媒体支持下的新型传播关系以及自我身份(第五章)、日常生活中数字媒体使用的影响因素(第六章)等问题。但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媒介意识形态”的概念。
帕特森将人们对特定媒介象征价值的信念称为“媒介意识形态”(media ideologies)。可以说,“拥有一段满意的关系,部分取决于是否理解彼此的媒介意识形态和实践,以便能够正确地解读对方的意思”。
事实上,“传播技术的使用是否会对人际关系产生危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方如何进行解读”。根据奥斯隆等人的调查,在一些夫妻关系中,只有其中一人经常玩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而在另一些夫妻关系中两个人都喜欢玩,只不过其中一个人玩得更多。那些相对不怎么玩游戏的一方如何看待游戏,就对婚姻关系的满意度至关重要了。
也就是说,如果你和你的男孩或女孩在一起的时候玩游戏,ta没有把你玩游戏的行为和“你不爱ta”联系在一起,那游戏对你们的关系来讲就构不成太大的威胁。如果相反,可能你们就需要意识到,你们对于“何时、何地可以玩何种游戏”有不同的理解。换言之,你们的“媒介意识形态”存在差异。
那我想,你就必须要跟ta讨论这个问题,最好可以达成一个共识——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玩什么游戏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如果你俩都玩同一款游戏,那深夜吃鸡也完全无碍。
写完这篇文章时已凌晨三点。我又看了一眼“全国新型肺炎疫情实时动态”,发现新型冠状病毒已然席卷全国。我们之前就呼吁所谓的“云串门”,劝告大家借助微信视频通话拜年而不是登门拜访。这似乎说明,“交往在云端”在当下的情境是更好的。
但我也相信,大家与自己所爱之人热切相拥的日子不远了。毕竟,视频通话虽然跨越了时空,但我们却很难望向对方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