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献公与荀息
近日读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至晋献公一朝,总想说两句。 晋献公,姓姬,名诡诸,春秋时期晋国国君,做过的最为大家熟悉的事,应该就是已编入“三十六计”之一的“假途伐虢”。我们常说的春秋五霸之中虽然没有晋献公,但是他也完全可以说是在春秋时期成就了一番大业的。《史记》说“当此时,晋强,西有河西,与秦接境,北边翟,东至河内”,《春秋左传注》引《韩非子》说“献公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战十二胜”,足可见晋献公之武功不可小觑。然而晋献公死后晋国竟至一度混乱,导致他这一生最大的败笔的直接原因,便是晚年宠幸了骊姬这个女人。 献公五年,晋国打败骊戎,得到骊姬和她的妹妹,都纳入后宫。十二年,骊姬为献公生了儿子奚齐,骊姬的妹妹又生了卓子(卓子,《史记》作悼子,据《春秋左传注》引《谷梁传》,卓子也是骊姬所生)。骊姬这个女人,很会谄媚献公。据献公之前立的太子申生说,献公“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骊姬正利用这点,三番五次在献公面前说前太子申生的坏话,献公都坚信不疑,以致献公抓捕申生,最后耿直的申生只好自杀。而献公的另外两个儿子重耳和夷吾,也被逼逃出晋国。 《史记》在叙述这一段历史时,和《左传》虽然大体一致,但是一些细节上却还有出入。在我读来,《史记》的描述,更表现了骊姬的奸诈狡猾。比如《史记》载,献公在把自己欲废申生而立奚齐的想法私下里告诉骊姬时,骊姬竟然还假惺惺地反对,并且态度坚决“君必行之,妾自杀也”。最后骊姬怂恿申生献肉给献公,自己则暗地里下毒在肉上以诬陷申生,《左传》于此事仅写了骊姬说是申生所为,而《史记》则详细叙述骊姬所言,杨伯峻先生都说“《晋世家》载骊姬之言更为恶毒”。《史记》行文之感情色彩浓重,此处亦可见一斑。骊姬逼死申生、逼走重耳和夷吾后,自己的儿子奚齐,顺理成章地成了太子。 献公二十六年,献公病重,临死前把大臣荀息叫到身边,要把奚齐嘱托给他,荀息坦然接受献公的嘱托。然而我们不论从《左传》还是《史记》中,都能读出献公与荀息二人在此时也是深知自己已经在做一件极难办到的事了。但是之前我读《史记》,对荀息在此时的行为没有多少感受,若是以前面献公所作所为铺垫,甚至感觉荀息后来的死完全怪不得别人,完全是自作自受。现在读《左传》,我却为荀息的忠贞不二感动不已。试看二书此处原文: 《史记》:【(献公)病甚,乃谓荀息曰:“吾以奚齐为后,年少,诸大臣不服,恐乱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献公曰:“何以为验?”对曰:“使死者复生,生者不惭,为之验。”于是遂属奚齐于荀息。荀息为相,主国政。秋九月,献公卒。里克、邳郑欲内重耳,以三公子之徒作乱,谓荀息曰:“三怨将起,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吾不可负先君言。”十月,里克杀奚齐于丧次,献公未葬也。荀息将死之,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十一月,里克弑悼子于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珪之玷,犹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其荀息之谓乎!不负其言。】 《左传》:【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珪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荀息有焉。】 《史记》中的荀息,读起来给人只是一种愚忠、不知变通的感觉,死气沉沉。而《左传》中的荀息,完全变了一副模样。荀息明明知道自己很难完成献公交给自己的任务,但是却毅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并且表示“不济,则以死继之”。后来里克杀奚齐前告诉荀息所作毫无意义,荀息说“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这段话,尤其令我敬佩动容。小时候读历史故事,看到有人评价某本史书写的好,某本写的不好,有些不以为然。那时想,历史本是已经发生了的,只要都认真地记下来,怎么会有好与不好的区别。然则一旦自己仔细对比阅读不同的史书,那种行文布局之间的异同进而导致人物形象的不同,瞬间便一目了然了。《史记》笔调激昂,字里行间都透着太史公的感情,《左传》虽行文朴实无华,然而感情却也满布于全书。二者对比,读来也别有一番趣味。
——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