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可能不是每个人都会产生阅读兴趣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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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可能不是每个人都会产生阅读兴趣的小说。首先,不是爱情小说。其次,一点血腥暴力悬疑奇幻凶杀内容都没有。最重要的,这本书写的是城市生活中位置极低的一群人--农民工,高兴,刘高兴,就是这千千万万农民工中的一员。现在的小孩子怎么会对这样的一个内容感兴趣呢,以前人家都说十年一代沟,慢慢的演变成三年一代沟,现在,几乎是一年一代了,价值观念的变化,社会变革的加速,不同经历的人们,不同年龄的我们,已经越来越缺乏相互理解的渠道。这似乎不是一本80后会喜欢的小说,换句话说,不是一本会给他们带来感触的小说。
可我总在想,贾平凹先生披阅三载、增删五次的这样一本小说,并不是希望懂得的人更了解,而是希望不懂得的人懂得吧。感谢贾平凹先生,我现在有些懂得了这样的一种生活。
书中的高兴和五福,是一个村子出来的农民工。高兴原名刘哈娃,他在村子里卖了肾盖起娶媳妇的房子,可媳妇却并没有跟他结婚。他的肾卖给了西安城的有钱人,自从他的肾被卖掉之后,他就觉得西安有了自己的另一半,那是他肾的影子。他觉得,他的根儿应该在西安,他应该是城里人。于是他带着五福去了城里,去城里之前,他跟五福宣布,他改名了,刘高兴。五福是个憨憨傻傻的老实人,比高兴大好几岁,却一直是高兴的影子。因为高兴上过学,五福听高兴的话,每一句都听,他觉得高兴对他好,不会骗他,永远。
五福和高兴来到西安,开始在同村人韩XX的手下收垃圾。是的,他们来到城市,能够选择的只能是类似的工作。收破烂没有不好,只要人有想法,肯努力,做什么都是可以成功的,虽然五福没有等到那一天。虽然我希望高兴可以等到。
高兴是个聪明的孩子,从小就是。上过学,有文化,有想法。还会吹箫,会好多乐器。遇事不乱,临危不惧,不论面对什么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应对方法。对高兴来说,在西安这样的大都市,这种应对方法不是奸猾,是生存的必要条件啊。
高兴和五福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所破房子里,在房子里认识了黄八,朱宗,杏胡,都是一起收破烂的兄弟们。他们之间的故事,特别普通,特别琐碎,特别苦,但是他们特别开心。就算这开心不一定是发自内心,但是最少,他们一直在努力让自己过的开心。
高兴来西安的时候,带着他买给媳妇的一双高跟鞋。到了西安,他遇见了穿同样一双鞋的女子,发廊的洗头妹,高夷纯。高夷纯也是苦过来的,为了帮被歹徒杀害的哥哥报仇,走上一条不归路。看了真让人难过。难过的不是为什么他们要以这样的身份和背景相见,而是,为什么这世界上的苦难,就那么多呢,苦的让人麻木到失去悲伤。
高兴偶然碰到的一个大老板,让他认定那是他肾的主人,而这个人又被高夷纯介绍他们相识,所以高兴认为高夷纯是他的锁骨菩萨。可惜直到高MM被抓到看守所的时候高兴才发现,韦达换的是肝,不是肾。在得知这一切之后,高兴没有带着五福去韦达的公司工作,而是去了咸阳的工地挖地,说好了一米15块钱,但农民工被拖欠工钱的一幕毫无意外地出现,老板某次安抚过高兴之后,送了高兴一桶白酒。就是这桶白酒,喝倒了高兴,喝死了,五福。
五福活着的时候,高兴总说五福胖,说五福能吃。可直到五福晕倒被送医院的那一刻,五福的体重才被明示出来-150斤。150斤的五福,吃下的那么多东西,都跑到哪里去了呢?都跑到每天使的力气里了啊...38岁的五福,在城里的多半年,没赚到什么钱,总被城里人骗,总被城里人瞧不起。最后死在这个城市的时候,高兴想要带他的尸体回家,却被警察拦下,被火化--五福本来是死都不肯火化的。这是全书的开头,其实这开头很寻常,赵本山也演绎过。当然,结局相似,不代表可以忽略过程。或许这本《高兴》,就是落叶归根的前传,也不一定。
高兴留在了城里,送走了五福的家人。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其实,并不能算是什么结局,这样篇幅的小说,所能写尽的也只是高兴人生其中一个片断罢了。老贾截取了一个最多变化的片断,高兴一生之中,不会再有其他的片断会比这一段让他一辈子无法遗忘了。因为他最好的朋友不在了。五福是那么信任他的一个人,是他的跟屁虫。他说什么他都说对。他做什么他都为他喝彩。就算他做错,他也一样包容。这是高兴生命中最值得珍惜的友情。
看过书的人,关注的点会不同。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从书中明白些什么。但我记得高兴说的一句话--
“受了苦,不要对人说。”
书名叫高兴,但确实没办法让我高兴起来,虽然文中的那个刘高兴,是个如此乐观的人。庆幸的是,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农民工,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成为每个越来越美丽的大都市不可或缺的建设者,为越来越懒惰的城市人付出青春之后,有越来越多的文艺工作者开始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很多人把他们称为“弱势群体”,但其实,他们可能并不喜欢这个名词,农民工不需要同情,因为他们不是先天的弱者。
可我总在想,贾平凹先生披阅三载、增删五次的这样一本小说,并不是希望懂得的人更了解,而是希望不懂得的人懂得吧。感谢贾平凹先生,我现在有些懂得了这样的一种生活。
书中的高兴和五福,是一个村子出来的农民工。高兴原名刘哈娃,他在村子里卖了肾盖起娶媳妇的房子,可媳妇却并没有跟他结婚。他的肾卖给了西安城的有钱人,自从他的肾被卖掉之后,他就觉得西安有了自己的另一半,那是他肾的影子。他觉得,他的根儿应该在西安,他应该是城里人。于是他带着五福去了城里,去城里之前,他跟五福宣布,他改名了,刘高兴。五福是个憨憨傻傻的老实人,比高兴大好几岁,却一直是高兴的影子。因为高兴上过学,五福听高兴的话,每一句都听,他觉得高兴对他好,不会骗他,永远。
五福和高兴来到西安,开始在同村人韩XX的手下收垃圾。是的,他们来到城市,能够选择的只能是类似的工作。收破烂没有不好,只要人有想法,肯努力,做什么都是可以成功的,虽然五福没有等到那一天。虽然我希望高兴可以等到。
高兴是个聪明的孩子,从小就是。上过学,有文化,有想法。还会吹箫,会好多乐器。遇事不乱,临危不惧,不论面对什么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应对方法。对高兴来说,在西安这样的大都市,这种应对方法不是奸猾,是生存的必要条件啊。
高兴和五福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所破房子里,在房子里认识了黄八,朱宗,杏胡,都是一起收破烂的兄弟们。他们之间的故事,特别普通,特别琐碎,特别苦,但是他们特别开心。就算这开心不一定是发自内心,但是最少,他们一直在努力让自己过的开心。
高兴来西安的时候,带着他买给媳妇的一双高跟鞋。到了西安,他遇见了穿同样一双鞋的女子,发廊的洗头妹,高夷纯。高夷纯也是苦过来的,为了帮被歹徒杀害的哥哥报仇,走上一条不归路。看了真让人难过。难过的不是为什么他们要以这样的身份和背景相见,而是,为什么这世界上的苦难,就那么多呢,苦的让人麻木到失去悲伤。
高兴偶然碰到的一个大老板,让他认定那是他肾的主人,而这个人又被高夷纯介绍他们相识,所以高兴认为高夷纯是他的锁骨菩萨。可惜直到高MM被抓到看守所的时候高兴才发现,韦达换的是肝,不是肾。在得知这一切之后,高兴没有带着五福去韦达的公司工作,而是去了咸阳的工地挖地,说好了一米15块钱,但农民工被拖欠工钱的一幕毫无意外地出现,老板某次安抚过高兴之后,送了高兴一桶白酒。就是这桶白酒,喝倒了高兴,喝死了,五福。
五福活着的时候,高兴总说五福胖,说五福能吃。可直到五福晕倒被送医院的那一刻,五福的体重才被明示出来-150斤。150斤的五福,吃下的那么多东西,都跑到哪里去了呢?都跑到每天使的力气里了啊...38岁的五福,在城里的多半年,没赚到什么钱,总被城里人骗,总被城里人瞧不起。最后死在这个城市的时候,高兴想要带他的尸体回家,却被警察拦下,被火化--五福本来是死都不肯火化的。这是全书的开头,其实这开头很寻常,赵本山也演绎过。当然,结局相似,不代表可以忽略过程。或许这本《高兴》,就是落叶归根的前传,也不一定。
高兴留在了城里,送走了五福的家人。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其实,并不能算是什么结局,这样篇幅的小说,所能写尽的也只是高兴人生其中一个片断罢了。老贾截取了一个最多变化的片断,高兴一生之中,不会再有其他的片断会比这一段让他一辈子无法遗忘了。因为他最好的朋友不在了。五福是那么信任他的一个人,是他的跟屁虫。他说什么他都说对。他做什么他都为他喝彩。就算他做错,他也一样包容。这是高兴生命中最值得珍惜的友情。
看过书的人,关注的点会不同。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从书中明白些什么。但我记得高兴说的一句话--
“受了苦,不要对人说。”
书名叫高兴,但确实没办法让我高兴起来,虽然文中的那个刘高兴,是个如此乐观的人。庆幸的是,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农民工,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成为每个越来越美丽的大都市不可或缺的建设者,为越来越懒惰的城市人付出青春之后,有越来越多的文艺工作者开始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很多人把他们称为“弱势群体”,但其实,他们可能并不喜欢这个名词,农民工不需要同情,因为他们不是先天的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