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报告
阅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便是转换思维。当我们在看待历史甚至是现代社会的一些现象时,换一个视角来理解,或许达不到书中所说看到“社会本相”的深度,但一定会让人有所思考、反思。 首先是历史的建构,这个观点始终贯穿全书。并不只是历史事实造成现在,现在也在构建历史。如果没有这样的点破,我可能不会意识到另一种看待历史的视角。如书中关于美国与台湾的典范历史,简化英雄祖先的历史之后,换一种书写,完全没有改变历史事实,但就是会觉得看到了焕然一新的历史。 这其中又有核心与边缘的问题。典范历史是掌握知识权力的个人或群体所主张的历史、文化,当典范历史下落到边缘人群,他们也相信这典范历史,并接受自身“历史的宿命”。于是核心成为核心,边缘永居边缘,典范历史便成为社会阶序化的重要工具。 其次是关于书中提到的传统文化的“二元性质”观点,其实我并不完全赞同。书中说一方面它代表共同的过去,可以团结同胞;另一方面,它代表过去、守旧与进步相抵触。所以核心人群不实践传统文化,而是让边缘人群来背负、展演传统文化。我之所以并不完全认同这样的观点,首先是传统文化之中也有区分,其中优良的文化不仅不陈旧,对于我们今天的发展来说也意义深远,并不与进步相抵触,不能以偏盖全,一竿子打死;其次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并不只是边缘人群在背负,其实在当下我们能够感受到它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重视、喜爱和传承。 如果只是仅仅把传统文化的传承视为文化展示的工具,那未免太过单薄和功利。或者说这样的理解太过冰冷,会让人有被伤害的感觉。或许是因为我们从小也在这样的文化熏陶之下长大,我们的认同感很高,也始终对我们的传统文化有着向往、敬畏之情,所以无法接受把其作为工具的说法。当然,其实这也并不是绝对的对立,文化本身就具有诸多的意义。或者可以说这是传统文化的功能之一就会温和很多。 再次,书中“化奇特为熟悉,化熟悉为奇特”的观点,完全为我在看待历史和现实上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化奇特为熟悉”,如书中提到的一则史料,一地有“杀婴”之习俗,咋一听确实惊骇奇特,但结合乱世流寇民变的背景,在渔猎经济人群中,常常供养不足,遂有杀婴、弃婴之习俗。而对我们所熟悉的“劝民归田为良吏”进行反思,世乱之时,渔猎所获即可食,也不至被夺田产收获,可随时迁移避险。此时,劝民归田便是奇特。 还有就是现代社会的某些现象,一个汽车修理工人喜欢拉小提琴被看做是“奇特”,并作为新闻题材被报道。这源于人们心中的刻板印象,什么人该玩什么乐器、欣赏什么音乐、读什么书在人们心中有一个社会所界定的区分体系,一旦违反人们所习惯的、熟悉的,便成了“奇特的”。当了解这些之后,我们会发现这样的新闻反而是有问题的,奇特的。这也让我想到我曾经看过的一个关于余秀华的采访,我们都知道她生活在农村,是一个农民诗人,采访中主持人问了一个问题,“村里人会不会觉得你写诗这件事很奇怪?”当时余秀华就反问,你为什么会认为她们会觉得奇怪?主持人便哑口无言。其实这也是一样的,大家心中的对农民有固有的认知,一旦违反了社会界定的习性便会让人觉得是奇特的。 所以社会发展到今天,为何这样阶级区分、人被定义的观念还会如此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中?这是值得探讨和反思的。 最后就是触发我的两个思考。一是我们历史悠久的小农经济的作用是否被过于放大了?把由渔猎到畜牧、游牧到农耕看做是一种进化和发展是否过于简单粗暴。就如上文提到的关于劝民归田的例子,在乱世之中,流寇遍地、征兵多税、渔猎实在是比农耕好太多的经济形态。为何还要劝民归田?那就是封建王朝的经济生态所决定,天子、百官、士绅都赖百姓定居、务农以纳赋税来供养,于是百姓要定居务农、养育子女以持续供应社会上层。所以我对于农耕经济的意义有了一些反思。 二是我有些困惑,为何作者分析看待很多历史时,都会以人群的认同与区分为出发点或是落脚点呢?其实书中诸多的认同与区分也是来自于对当代人群的观察与理解,也并无历史文献的铁证。那为何要以这样一个角度来理解呢? 总而言之,阅读这本书收获良多。虽然了解了转换视角,有时候也会对我们所见的历史产生怀疑,但就如作者所说,这并非是解构历史,也并不坚持历史事实。我们只是应该培养对历史和现实更加敏锐的认识和感受,然后对其具有反思性的了解与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