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简·奥斯丁 ——《简·奥斯丁的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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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简·奥斯丁是在二十岁,在图书馆借了一本《傲慢与偏见》,读毕便将书扣在床上,对我下铺的室友说道:“国外的名著,果然没什么意思。”不知是翻译的问题,还是刚上大一的我没什么鉴赏水平,当时对这本书的大体概括是——完全不值得写成一本书嘛,就是一个女人认为一个男人十分傲慢,所以对他存在偏见,但后来发现这是自己的偏见,放下了成见,和他终成眷属,真是无趣的很,并对于它能成为必读经典,表示怀疑。之后对这本书有了改观是在看了《布莱克书店》时,黑帮老大开读书会,读出枪手代写的抄袭之语——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u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这句话就是抄的简·奥斯丁,我真的被这句话的优美度震惊,认定了奥斯丁的可贵在于她的语言。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汉姆雷特,《奥斯丁的谋略》的作者独具慧眼,另辟蹊径,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了奥斯丁的作品,即博弈论。可能我们说博弈论,你会觉得非常抽象,非常晦涩难懂,那么让我们说得白话一点儿,也就是权衡利弊,策略思维。而这种决策的关键在于每个人对他人的预期。
“生活就是一场没有止境的竞争过程,只要你还活着,要想做一名淑女,你必须学会策略思维。”作者从简奥斯丁的六部作品中,展开讲述了简·奥斯丁的权谋之术。书中提到,奥斯丁时代流行的小说大多数比较狗血,而奥斯丁决定要突破套路,写点儿不一样的东西,而这一举动就真正地改变了文学史。如果没有奥斯丁的推陈出新,那段时间恐怕都拿不出一部名字像样儿的作品,她真正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深藏闺阁的老姑娘奥斯丁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个案。
当然,这些策略和博弈,若是较之《三国演义》中诸葛孔明的“草船借箭”“七擒七纵”“三气周瑜”自然是比不上,奥斯丁六部小说的画卷不可谓不长,可不得不说,刻画出的人物多样性都不及《红楼梦》一部,刘姥姥一人的处世之道,就够读者玩味的了,更别说宝钗,小红,贾芸,袭人,王熙凤之流了。奥斯丁的六部作品中都写了什么呢?可以说没啥正事儿,吃饭,换衣服,散步,社交,这是英国上流社会的日常生活。《曼斯菲尔德庄园》开头中的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坐拥财富的单身汉与美丽的女子相比,总是少之又少。奥斯丁所有小说的共同主题可以说都是如何嫁给一位身份尊贵,有钱的绅士,而在这其间显现出的女性的智慧的光辉,便是奥斯丁着重描绘的,也表达了作者很多策略观点。
社会环境对女性的约束,导致那个时代的女性不能有太多选择,工作择业寥寥,似乎唯有嫁人才是改变命运的正途,而奥斯丁所有小说的共题——婚姻才反复提到。在这期间女性显示出的智慧,所谓权谋之术无处不在。自我坚持,矢志不渝的代表——《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范妮,过度解读他人意图,自作聪明的代表——《艾玛》中的艾玛。奥斯丁笔下的男性角色总是呈现出妄自尊大,自以为是的“无事忙”形象,无形中捧高了女性形象的光辉魅力。这可能也是奥斯丁作为女性作家的一种局限性。有研究认为女性的情商要高于男性,这是因为在原始社会,女性更多的从事采集,照顾家庭,处于劣势,更多地发展对人际关系的思考力。而奥斯丁也多次在书中说出一些颇有见地的话语,比如《诺桑觉寺》中有这样一句话——“人们想要依依多情的时候,总应该表示自己知识浅薄才好,·······特别是女人,如果她不幸有点儿知识的话,应该尽可能将其掩盖起来。”《曼斯菲尔德庄园》在讲到埃德蒙不再受玛丽·克劳福德的蒙蔽时,说道——一个人的动机往往和你认为的,或者你认为他们应该的并不相符。表明了我们对一个人的迷恋往往只是爱上了自己心中塑造的幻影,而不是那个真实的人。可以说这种观点非常前卫了。 也体现出了自律自信的观点——“如果我们愿意去做,我们会比任何人都能更好地指导自己。”
简·奥斯丁虽然认为女性需要通过正确择偶实现婚姻来成就自我,却也有女性全力解放的意识。她认为女性有拒绝任何一位绅士求婚的权力。一个男人无论有多少优点,有多少财富,有多么招人喜欢,条件优越,女人也有不爱他的权力。在狗血剧情小说满天飞的年代,奥斯丁的存在,对于读者而言,是一种幸运。看似主体单一的行文之中,包含的是人生智慧,策略行为,女性的成长史,《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是从一开始就很聪明,有策略的代表人物,《诺桑觉寺》中的凯瑟琳·莫兰是逐渐成长为一个有策略的人,《艾玛》中艾玛从一开始的妄自尊大,发展为幡然醒悟,这中间我最喜欢的该是从始至终矢志不渝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的范妮。
重新认识一个人是需要契机的,而重新认识简·奥斯丁的契机便是读这本书!重新认识一个作家,是一种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