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的一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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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删掉了容易有争议的地图,还有一幅插图也被删了,是民族纺织品的广告(一个穿纱丽的女性,轮廓与印度地图的轮廓融合)。既然中译本没有这幅图,译后记应该可以不用提这张图。这应该是责编的问题。
本书是三位老师合译的,每个人翻译不同的段落,而校对工作没做到百分之百准确。比如Firoz,第8页翻译为“菲罗兹”,第26页翻译为“菲鲁兹”。Chitpavan,第151、311页译为“契特帕文”,第314页译为“吉特帕万”。Shivaji有时被翻为“希瓦吉”,有时被翻为“西瓦吉”。
另外我感觉151页的这段翻译有点让人琢磨不太清楚:
最早的一次是他(提拉克)对《法定婚姻年龄法案》(Age of Consent Bill)的挑战,该法案于1891年提出,拟将婚内法定强奸罪的年龄界定从10岁提高至12岁。他认为,长期困扰社会改革者的法定结婚年龄问题,和英国人没有关系,应该由印度人自己决定。
这个法案只适用于婚内吗?维基百科对这个法案有解释:
The Age of Consent Act, 1891, also known as Act X of 1891, was a legislation enacted in British India on 19 March 1891 which raised the age of consent for sexual intercourse for all girls, married or unmarried, from ten to twelve years in all jurisdictions, its violation subject to criminal prosecution as rape.
按照维基百科的解释,与12岁(原来是10岁)以下的女孩发生关系而没有得到她的同意,无论她是已婚还是未婚,都应该被判以强奸罪。所以我觉得这里翻译的“法定婚姻年龄法案”和“婚内法定强奸罪”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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