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消逝中的布雷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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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读者眼中,加拿大文学是一个比较陌生的种类,稍为人了解的大概也就是艾丽丝·门罗和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即便在专业研究者那里,加拿大文学也是处于一个边缘地位,有研究者就打过这么一个比方:如果说中国学者对欧美文学的研究达到了中年水平,那么对加拿大文学的研究就只有七八岁的水平。
中国读者对加拿大文学的陌生,不是由于中国单方面的狭隘,而是加拿大文学本身比较晚熟。由于加拿大先后是法国,英国,美国(经济层面)的殖民地,因此加拿大文学一度被视为上述国家的文学支流。即便在1970年代,当M·阿特伍德出版《生存——加拿大文学生存指南》认为存在“加拿大文学”时,许多人仍然觉得不可思议。所谓的“加拿大文学”,当然不仅是加拿大人写的文学作品,而是说有着一种的独特的“加拿大性”。
如果说在1970年代,“加拿大文学”的面目还不甚清晰,那么在此之后,“加拿大文学”已经能占据世界文学的一隅之地了。在1970年代,崛起了许多重要的加拿大作家,之前提到的艾丽丝·门罗和M·阿特伍德都是在那个时代成长起来的,包括本文要讨论的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他的《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就初版于1976年。
一、布雷顿角的“深”与“浅”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收录了七篇短篇小说。这些深情含蓄的小说的故事背景都设在布雷顿角,带有鲜明的地域色彩,不由得让人想起阎连科的耙楼山脉、乔伊斯的都柏林、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可以想见,这个布雷顿角其实就是麦克劳德的故乡,既是地理上的,也是精神上的。
在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的时候,麦克劳德的父母从布雷顿角移民到萨斯喀彻温省。麦克劳德就在1936年出生在该省的北贝特尔福德。后来,由于一家人对家乡的怀念,他们就在麦克劳德10岁的时候迁回了新斯科舍省的布雷顿角。在中学毕业后,麦克劳德就外出求学流落他乡,在1968年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博士学位之后,他就回国到温莎大学教授英语和创作。
麦克劳德对故乡有着深深的眷恋,虽然无法在家乡工作,但是在暑假他回到布雷顿角,和家人待在一起。在布雷顿角,麦克劳德有着一处祖辈留下来的老宅子,就像《去乱岑角的路》所写的。“他会在悬崖顶上的小屋里写作,向西望着爱德华王子岛。”
布雷顿角固然是麦克劳德的地理上与精神上的故乡,但是我们却不能封闭地理解这个空间。在麦克劳德的叙述中,我们不仅能感受到人们现时的种种生活情状,而且还不时地指涉一个跨越大西洋的遥远的种族记忆。
小说中时常会提到家人所拥有的一种古老语言——盖尔语。盖尔语是爱尔兰、苏格兰地区的古老语种,这表明小说中的人物是英国移民的后裔。从历史情况看,布雷顿角所在的新斯科舍省确实是一个以英国移民后裔为主的省份。这些居民的生活方式与价值理念中也遗留着他们先辈的痕迹。
在《去乱岑角的路》中,作者刻画了一个固执地留守在悬崖小屋中的沧桑老妇,她几乎终日坐在窗前眺望着海面尽头的爱德华王子岛。那么,爱德华王子岛究竟喻指什么呢?其实,只要明白“爱德华王子”是谁?我们就能知其大概。爱德华王子就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父亲,乔治三世的第四子。可见,爱德华王子岛寄托着另一种怀乡之情。
在之后的叙述中,作者不断提示着老妇人与过去的牵连,比如她取下属于苏格兰祖先的小提琴,拉了两首苏格兰的传统歌谣——《自君去后,心碎至今》和《永不归去》;比如牛棚中橡木上还留着丈夫的这么一句话:
我们是自己心中绝望的后裔,斯凯、朗姆、巴拉、迪里(以上均为苏格兰岛名)是我们的过去。
如果我们还记得麦克劳德“在悬崖的小屋写作,向西望着爱德华王子岛”的场景,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老妇人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作者的自画像。此外,我们或许还能模糊地感觉到“加拿大文学”中的内在的悖论。
加拿大是一个多元的移民国家,加拿大文学的传统乃至加拿大文化的传统,不在加拿大本土,而是在英国、美国、法国。当人们要突出“加拿大性”的时候,一方面要体现出本土的特色,另一方面又无法回避本土传统的在外性;于是,一股离心力与另一股向心力共同加之于“加拿大文学”。(真正的“加拿大文学”,应该是向心力克服离心力后的结果,例如“美国文学”)
麦克劳德没有去解决这两股力量的冲突,不仅如此,在地域书写的诱惑下,他最终(对,是最终)没有远离大海走向内陆,而是走进了悬崖上的小屋,以获得一个彼岸的族裔神话。麦克劳德虽然将小说的表层叙事锚定在加拿大东南角的布雷顿角,但文本的深层触角却潜过大西洋抚摸着苏格兰海岸的礁石。
二、艰难的“身份认同”
在加拿大这样一个多元的移民国家,某一个地域可能会被某一个族裔、某一种观念所主导。麦克劳德笔下的故乡——布雷顿角就渗透着浓厚的地域观念,其中的一些人物具有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或是群落观念。更进一步说,在麦克劳德笔下,对故乡的体认涉及到的是归属感与身份认同。这就区别于我们一般的怀乡小说。
当“认同”作为动词出现时,麦克劳德的故乡书写就获得了一种动力。不过,这一叙事动力并没有牵引着小说情节笔直向前,就像一个正能量宣传片;而是给出了一个迂回百转的回路叙事,呈现了多样的意外性。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这种动物层次的身份认同应该被人类社会剔除。
在我看来,《黑暗茫茫》、《回乡》是两个具有对称性的关于身份认同的故事。(除此之外,《船》也是一个和身份认同密切相关的故事,是一个“生活在别处”的故事)
《黑暗茫茫》讲述的是欲离乡而不得。
在小说中,主人公“我”迎来了18岁的生日,但对“我”来说,这不是个摆生日宴的日子,而是出门远行的日子。这次远行是“我”期待已久的。因为,“我认定世上任何地方都好过这些破败的煤矿、这些烟黑色的屋舍。”我不愿意再继承家族式的采矿职业,不想子承父业当矿工。甚至当“我”听到母亲以为我要去盲河镇——另一个采矿镇谋生时,“我”感到“可怖”与“如此不堪”。
但是,当“我”真正搭上了离乡的顺风车,在经过与几个司机的交谈之后,尤其是与那个外来的推销员司机的交谈,“我”不仅感受到了外来人对本地人的刻板印象,也感受到了本地人对外来人的刻板印象。当“我”处在双重的刻板印象的夹击下时,“我”才深刻地感受到自己对故乡以及对远方认识的简单化。这也迫使我重新反思自己的离乡之举,重新思考自己的归属地。而在小说结尾,“我”阴差阳错地坐上了一辆前往盲河镇的顺风车,宿命替代了即将展开的身份思考。
《回乡》讲述的是欲还乡而不得的故事。
小说以孩子“我”的视角,叙述了一次返乡之旅。父亲出身于一个矿工家族,但他没有像其他兄弟那样继承这门传统的职业,而是前往大都市成为一名律师,并娶了合伙人的女儿,成为在城市扎根的精英阶层。
在离乡10年之后,这位父亲携妻带子地回到了布雷顿角的老家。但在热闹的欢迎之下,却潜藏着种种不谐的冲突,因为双方的生活观念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母亲不满于街头醉鬼的污言秽语,父亲不满于爷爷用双手在我脸上搓来搓去,而布雷顿角的孩子也嘲笑我“娘娘腔”的衣服。
归根结底,父亲与祖辈已经有了完全不同的身份认知,尽管父亲出身于矿工家庭,但当他成为律师之后,他就不再只是一个“矿工”的孩子,更是一个西装革履的都市精英,尽管戒掉嚼烟草的习惯是如此艰难。不过,既然“回乡”的行为发生了,这就意味着父亲不是来故乡宣示一种对立的关系的,而是试图寻求彼此间的理解,寻找可能的契合。
在冲突之外,小说确实提供了弥合的可能。当街上孩子打算欺负穿“娘娘腔衣服”得“我”时,一群同龄人以“堂兄弟”之名把我围护起来,当爷爷无法用满是煤灰的手搓揉我的脸时,就带我在矿区的礼堂洗了个具有仪式性的澡。血缘关系的存在,既提供了矛盾发生的机会,也提供了弥合的可能。当然,小说中的弥合还远谈不上完美,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身份的认同,应当是一种自我反思的产物,而不是一种单纯的“血继界限”。在一种单纯的身份环境中,我们既无法获得强烈的身份感,也无法获得一个可靠的判断,甚至对另一种身份的想象也始终是脆弱的。我们最终还是需要“他者”来刺激自我的身份主体性,就像《茫茫黑夜》中的推销员,虽然他的供词存在着简单化刻板化的弊病,但至少达到了刺激“我”反思矿工身份的作用。
推销员的言辞,或许正体现了他者言辞不可靠性的威胁,更可高的是直接转换到他者身份中,就像《回乡》中的父亲那样,他既是矿工的儿子,也是律师的女婿,前后处于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环境中。他是真正对“身份认同”具有反思条件的人。不过在那篇小说中,他完全处于矛盾的夹缝中,疲于应酬。如果说还有谁具有这种反思力,我以为,就是那个《船》中殒身大海的父亲了。
三、被牺牲的局部与身体
当一个国家声称自己有多少的矿储量,有多少的油田,有多少的核电站时,似乎是一件多多益善的事情,增加的数字可换算成微笑的夸张程度。但是,对于那些拥有矿脉,拥有油田,拥有核电站的局部地区来说,这些玩意儿未必是一个福音。它们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带来经济红利,但随之而来的是生态破坏与经济单一化。在当地资源被开采完毕之后,剩下的可能就是一地狼藉。
从加拿大地图上可以看到,布雷顿角所在的新斯科舍省是一个偏居东南角的岛形小省,差不多是加拿大最小的省份。不过,这样一个小省份,在加拿大却曾有不小的存在感。19世纪中叶,加拿大联邦成立以后,布雷顿角的煤田就开始在国民经济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布雷顿角的煤炭不仅不仅是新斯科舍省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是整个国家的能源腹地。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布雷顿角为加拿大提供了44%的煤炭和三分之一的生铁;但是,布雷顿角煤炭行业的巅峰也就定格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1907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取消了关税保护并在十年之后提高了煤炭运费,这使得工业化程度更高的美国煤炭进入加拿大市场,而布雷顿角的煤炭则又无法走出国门。
此外,在加拿大联邦的顶层设计中,布雷顿角只是作为一个资源腹地存在,不考虑带动整个新斯科舍省的现代化步伐。布雷顿角是非工业化的新斯科舍省的一块工业飞地。不过,这块飞地也没有飞多久,联邦政府在1970年代出于环境保护与矿脉枯竭的因素,开始关闭布雷顿角的采矿企业。
当这块飞地最终落回到废弃的煤灰之中时,飞地上的人们茫然四顾,看到只是灰暗的天空与残损的手掌。《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所收录的几篇煤矿小说,正是写于这个采矿业的黄昏。老一代人沉湎于昔日的辉煌,中年人茫然无所皈依,年轻的一代则要穿过茫茫的黑夜,寻找另一个黎明。
在现代文明观念的支配下,我们会发现小说没有满足我们对“保护环境”的期待。我相信,在以采矿为主要产业的旧工业区,“环境问题”不可能不存在。作为一个大学教授,麦克劳德也不可能不知道布雷顿角所存在的“环境问题”。不过,当“环境问题”在小说中“失语”时,我们同样需要反思“环境问题”这一观念,即意识到这一观念的现代性。这种现代性的观念,是否会存在于1873年就探身矿井的矿工身上呢?
出于“环境破坏”对老一代矿工的陌生性,麦克劳德将之淡化并以“身体损害”作为替代物。在谈及矿工时(包括渔业),小说都会提及那些被损害的身体。例如:
在《黑暗茫茫》中,就多处写到父亲被损害的身体,“一枚炸药从他伤痕累累的右手夺取了食指和中指”、“钻头失灵,在他发际线处留下一道伤疤,一直延伸到右脸,如同一道凶残的闪电。”“他的咳嗽和大声喘息,都是因为煤矿在他肺里积下的岩灰。”
在《回乡》中,“我”的叔叔“埋在海下两公里的乱石中”。
在《船》中,“他(主人公的父亲——引者注)的晒伤往往是叠加的,旧伤未去新伤又至;嘴唇干裂,微笑就会出血;他的两条手臂,特别是左臂,会突然布满能滋出盐水的疖子。”
然而,当面对这些“被损害的身体”时,我们却不能径直模仿陀思妥耶夫斯基流下同情的泪水,更不能调制一份阶级斗争的纲领。麦克劳德始终在拒绝那种鲁莽的单向度思维,拒绝宣言式的“政治正确性”。(或者说,麦克劳德在某个阶段的创作中,有着一些“同情的泪水”,但在整部小说集中,却没有一致的态度)
在《去乱岑角的路》中,“我”认为,在偶然性支配下,那些因劳作而死与那些因富足而死的人“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可以说,后者的死亡“更诡谲,更有希腊神话和戏剧中的反讽意味”。比如在高档饭店吃牛排噎死,在海滩日光浴被晒死,在街上跑步猝死,阅读《少年维特之烦恼》后自杀。
总之,与所谓的“环境问题”一样,将“被损害的身体”仓促地放置在“人权问题”的集合内,同样会带来代际观念的错位。在前现代社会,“职业病”对先辈来说是陌生的现代观念,“被损害”可能是生命应有的承担。
何为“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就单篇来说,它是“我”留给前妻父母的独子约翰,是“我”殒身大海的父亲;就整部小说来说,它是布雷顿角渐入尾声的传统职业与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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