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美国制度困境——《从公司到国家—美国制度困局的历史解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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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以往认知
以往获取与美国相关的知识,除教科书外,主要通过电影、以及一些个人杂谈类节目,甚至是个别作者出版的所谓“野史”。发现西方尤其是美国电影中宣传所谓的“西方普世价值观”原来有如此多的受众,以至于每次有大片上映,电影院就会蜂拥如潮;而那些年由于自己关注新闻的视角以及了解外界知识的渠道,发现一些“美国野史”的节目中,很多知识与我高中接受的无异,就有了些许的不快;那时候的自己还不知道有“公知”一词,只知国内一些人比较憧憬美国的种种,比较喜欢美国的“民主和自由”。但我记得马哲中有辩证法,而且我个人也觉得没有绝对的民主也没有绝对的自由,这些都是相对的。
2020年初因疫情居家办公期间,我家先生推荐了一档节目——《这就是中国》,是由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张维为院长主讲,也会有请其他老师参加,观视频、东方卫视合作,其中就有范勇鹏老师与张老师一起演讲过,那时候知道了要真正读懂中国,历届世界,了解西方,不能只从西方传递给我们什么样的价值观,而是我们也要讲好中国自己的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我们也要有自信。
二、本书主要内容
当然上述是在读范勇鹏老师《从公司到国家—美国制度困局的历史解释》之前的部分认知历程。
美国应该是当今世界最年轻的国家之一了,自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宣告其诞生,相当于我国清朝乾隆皇帝在位期间(1711年9月24日~1799年2月7日),其出现是殖民活动的结果,此前并未有文明。
该书从美国建立之初至今面临的制度问题出发,第一章从美国制度诞生开讲,起先介绍人口的逐利性和优越的地理条件为其带来的环境和资源优势,美国立国更多是从利益出发而非恐惧(作者介绍立国的两个因素:利益与恐惧);第二章论述代议制的起源及其演变,美国的代议制与欧洲不同,欧洲主要是有三种来源,分别是日耳曼的原始自由制度、中世纪封建制度与近代资本主义及其中央集权。美国早期的殖民地,有原始自由、封建领地、商业公司、王室集团几种类型,这些殖民地类型最终决定了美国的代议制;第三章分析美国的这种“公司国家”其形成,追根溯源到威尼斯、尼德兰和英国,并从其商业公司在国家建构中的作用,商人统治的性质带来了现代的共和制、权利分立和议会制度;第四章介绍美国独立运动和制宪过程,其利益因素和商人阶级在其中的决定作用;第五章讨论美国的宪法制度,分析宪法建立的制度框架,制度带来的有限责任政府;第六章“宪政弊端”分析了其宪法制度中先天性问题,如权威不足、三全掣肘和行政官僚制度混乱、软弱等。
第一章
“理解政治制度最好的办法是从人出发,看当时、当地的人们处于什么样的目的、在什么样的环境约束下、在哪些传统和现实条件基础上创造了该制度,而不是将制度当成神启的产物”。自美国人进入中国,最初对其理解就有中国人自身的滤镜,它不像欧洲国家般具有侵略性,亦不像传统中国世袭君主制等;西方学者也不乏美国制度不断吹捧者,以至于我从前了解到的美国,似乎是一个“完美国家”,然而再重新思考,美国建国过程中,对土著印第安人的伤害,对美洲文明的伤害,这些不是神灵给予他们的礼物,而是要跳出当今的视角去思考。
最初美洲殖民的英国人,是为了商业和抢夺,此外,还有原因是西班牙与葡萄牙为了争夺这一地区的统治权发生冲突。最早的美国殖民地是弗吉尼亚(建立初衷是发现和挖掘“黄金、白银河铜矿”)。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第三任(《独立宣言》起草人)杰斐逊、第四任麦迪逊、第五任门罗等出自弗吉尼亚。弗吉尼亚人富有商业精神。(究其原因,可能与其种植烟草消耗土地较快,需要迅速拓展土地以及地理环境即弗吉尼亚没有城市,还有烟草种植目的是为了赢利,上述三项有关。)
殖民贸易公司是当时一种新兴的经营模式,反应了国家在重商主义贸易扩张中的巨大作用。英属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伊丽莎白一世授予一群伦敦商人15年的东印度贸易垄断权。1602年荷属东印度公司成立,模式有所不同,采取了永久股份制公司形式,具有国家只能,可以组织雇佣兵、发行货币、签订条约,并对殖民地进行殖民统治。最初到美洲的殖民者,不独为了追求自由和精神信仰,更多的是为了利益。当然其中也有部分人为自由和精神信仰。
新英格兰(包括缅因、佛蒙特、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岛、康涅狄格等,其中马萨诸塞最为重要。)其建立最初也不是为了宗教目的,而是为了营利。
其实,清教并非美国文化的根基,在美洲其生存和生活的环境迫使清教教义不断向生活妥协。马里兰殖民地的创建者是天主教徒;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建立者属于贵格派(比清教徒更纯粹、更强烈的宗教冲动、传教愿望、殉道精神和非世俗化),后来因为不愿意妥协,也衰弱。之所以说美国受清教影响更多,是因为美国建国之初,有一批“业余史学家”他们有着强烈的宗教意识和爱国精神,他们很多人是清教徒后裔,因此对美国历史进行系统性的包装和美化。至于清教徒之所以离开英格兰,不是因为他们做不了清教徒,而是因为他们不能强迫别人做清教徒,但是在新大陆,他们可以。(也可以算得上宗教迫害了如此强烈的传教思想,为了什么呢?)
黄仁宇先生认为“资本主义精神”主要是两条:一是追求成功,而是赌博与冒险。
逐利性的人口性质使美国社会呈现出那个时代欧洲罕见的平等和自由状态。资本主义对平等的促进是有限度的,只能走到财产的平等,不可能更进一步,且他们不会主动放弃超经济剥削的机会。英属北美殖民地对印第安人采取了有组织、有步骤的种族灭绝和驱逐的,一直持续到“二战”结束后。(种族灭绝,希特勒都自叹不如,也难怪他们面对中国新疆棉花采摘时声称中国也进行过种族灭绝,原来是因为他们自己曾经做过这样的行为,就觉得其他民族也是如此!!不得不说他们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我们的发展。)
与很多其他国家对比,美国的地理环境非常优越,两大洋作为屏障,土地广阔,资源丰富,甚至也不存在少数民族的威胁与山川之隔。但是随着交通的便利,这也使他们有了受外敌入侵的可能,如珍珠港事件,“9·11”事件也使其更加重视国土安全。
国家起源论:不同学者讨论不同,认为主要有两个:恐惧的驱使和利益的激励。中国这两方面都有,但归根结底中国国家借以维持的资源和中国居民赖以安身立命的财富主要不是靠贸易和掠夺,而是来自税收和农业生产的积累。美国建立的过程中,没有经历安全危机与利益竞争,直接就是资本主义的起点,目的就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几乎是在没有恐惧的条件下建国与发展的。
第二章 代议制起源
否定亚里士多德的关于民主的两条标准:直接参政与多数决定。认为直接参政适合笑称帮的形式,但是官员是有参政资格的公民选举产生,不存在代议;而多数决定的“多数”如何界定,在资本主义国家内,哪一些是人,有资格参政者更是少数。美国的宪法程序中设置了各种否决记者,目的就是令少数可以有机会否决多数的意志,允许少数利用程序来否决多数,就是“宪政”的本质含义。
追溯代议制,有人认为是《大宪章》,其实并非如此,《大宪章》被神化,也是权力斗争的产物。自由制度,或代议制主要是封建制的结果。英国的自由制度没有被摧毁,其实恰与其封建制向中央集权演进过程中,王权专制努力失败的结果。
日耳曼人、维京人的掠夺,基本原则是重大事务必须全体参与决定,日耳曼人在罗马定居后,也延续这种制度。英国在16世纪后走上了与法国的绝对君主专制、德国的皇帝丧失实权、波兰国王丧失权力不同的道路,与地理位置或许是最重要的原因。盎格鲁-撒克逊人与诺曼征服者更好理解英国制度。1.与软弱的罗马居民不同,被征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对诺曼征服做了激烈抵抗;2.两民族制度接近,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反抗,诺曼制度从未完全扼杀撒克逊制度,所以地方自由从未消失,专制权力从未完全立足;3.盎格鲁撒克逊人和诺曼人都是基督徒,宗教与王权形成了相对疏离的关系,英国的政治制度一直处在宗教制度之上。英国的代议制产生,并非某种抽象的自由原则或自然法精神的产物,也绝非《大宪章》可以决定。它有其历史基础,即日耳曼人原始自由制度、诺曼征服的巧合、英国远离大陆以及国王、大贵族、小贵族与地方地产所有者之间的斗争和平衡。欧洲代议制基本都与三个因素有关:自由制度、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和中央集权三种因素之间的复杂互动有关。因而代议制包含三重性质:部落性、封建性和集权性。
北美殖民地的移民者,如何共同生活、组成社会、建立权力与利益分配机制等,需要我们了解如下信息:1.弃舟登陆后,在这片陌生土地上,他们上征服者,这一点与盎格鲁-撒克逊人有相似之处,此时他们受到自由原则的影响;2.他们同时也有诺曼人的特征,不是蛮族,带着家乡的文化、组织和制度,有其自身的宗教义务、社会经济秩序要遵循,还有生活经验和文化记忆;3.这些移民不是封建制度下的骑士和农奴,虽然身体承受着原始劳动条件和封建人身束缚,但头脑中已有了现代雇佣观念;4.他们大多不是自由的移民,而是英帝国延伸的触角,自诞生起就是英帝国的一个分支。
这些移民,在原始时代、中世纪和现代三个时代的要素叠加下塞进北美殖民地200余年的历史中,发生了奇特的化学反应,形成了美国独特的制度。
早期殖民地的三种形式:公司殖民制地、业主殖民地和契约殖民地。
公司殖民地,主要的民间投资人组成股份投资公司,然后从王室获得特许状或宪章。如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最早就是这种形式。这种制度是最早的、最成功的,且后来对美国的制度产生巨大影响。但最早的移民其实也是从封建制度中走出来的,不会因为签订了一个股份制协议就有了现代股东的心理,因此公司殖民地同业主殖民地一样有着浓厚的封建关系和贵族风气。
业主殖民地是欧洲封建领地传统的延续。英王室将北美土地赠给一些王亲或显赫贵族,赋予其独占和统治的权力,拥有这些土地的贵族就成为业主,在拥有土地的同时也拥有了统治权。这种类型主要有马里兰、卡罗来纳、纽约、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1660年之后的殖民地大部分是该类型,业主享有绝对统治权,受英国制度影响,形成了总督、议会、参事会制度。总督代表王室和贵族业主,议会代表殖民者利益。
自治殖民地(即契约殖民地),由殖民者自发组织或从公司殖民地分裂出来、基于自由民之间的契约而形成。早期的契约殖民地都是从公司殖民地领地上得到土地而建立的,如普利茅斯、罗德岛、纽黑文、康涅狄格。这些往往不是通俗史学所了解的符合宪政想象、契合自由主义价值观的,而仅仅是公民给予契约精神组建的。(理解契约一词,需考虑其宗教和商业的双重角度。《五月花号公约》符合宗教契约和商业契约属性。)
上述三种殖民地产生议会的雏形两种形态——参事会(最早作为总督助理而设,主要是行政机构和法院);代表议会(殖民地范围扩大需要改变以往的直接参政;殖民地社会矛盾复杂)。
王室殖民地(即此前的业主殖民地)由英国政府直接统治。从英国方面看,是国家从封建制度彻底转向现代资本主义的努力,将帝国拥有的自治政治特权、经济和贸易实力以及钱在军事力量实体都纳入理性官僚和统一国家的统治之下,建立王权和国民的直接联系,同行统一的法制,使英国整合成统一的现代国家。从殖民地来看,王室殖民地的出现表明了自治的失败。以至于一些矛盾开始滋生。
北美的殖民地是英帝国的一部分,实行的制度、政策一致,但却无法参与到帝国本土的治理和议会之中,一直没有代表权,当地也曾争取,但遭到失败,遂转向了追求独立。
美国的代议制并非简单模仿英国,而是在内外因共同作用下产生。1.早期殖民地的原始自由制度、封建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三重因素,军采取了殖民者或股东共同决定重大失误,那时是直接参政,无代议制;2.殖民地代议制的权力来源主要是封建特权和公司股权。代议制的功能是将财产权转化成政治权利,其实就是私有制;3.不同制度因素的融合与相互影响,在殖民地发展出总督、参事会和议会三个分支,不同于后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4.殖民地代议制的产生模式与英国不同。英国是在过往、大贵族和小贵族的博弈中,由于对王权的分权和中央的集权两个过程中共同作用的结果,发生序列是自上而下,美国则是先产生地方制度,然后一层层向上集权,是自下而上的。最后在语言语言语英国的贸易利益冲突和围绕帝国宪制的争论中,殖民地产生了共同的意志。
第三章 公司国家
罗马国家规模扩张时,以各地的城市为支柱,到帝国时期,城市制度已经发展为帝国行政制度的基础,城市是中央与地方政治权力间的环节。是地方经济中心,也饿是罗马法律和政治制度的传播场所。自11世纪到12世纪初,意大利地区的城市普遍发生了公社革命,一些城市从教皇或皇帝那里得到了自治特权,如热那亚、佛罗伦萨、威尼斯等,他们采用共和制度,以市民大会的形式来选举政府官员。城市中占统治地位的是新兴商人阶级和商业化了的贵族,他们发挥商人所长,发明了共有的集体主权,以股份制的形式解决统治问题,这就是所谓公社或共和国的本质所在。
威尼斯便是商业公司型国家。其地理位置决定外向型的商业和航运,将地中海这个罗马帝国变为其贸易帝国。它不同于欧洲大陆的几乎所有国家,没有皇帝、国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贵族或任何人格化的主权者,全由商业家族掌握一切政治权力。在地理上,它原理关键性资源产地,国家规模小、人口少,只能偶尔参加大陆国家的军事竞争,不容易受到来自开放海绵的攻击,这种地理上的位置又使它拥有良好的港口具有得天独厚的贸易优势。海上贸易和航运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还导致国家对海军的依赖。 威尼斯的人口大多是在蛮族入侵的背景下,从罗马和意大利其他地方迁移而来。人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级:第一等级是贵族(主要是大商业家族);第二等级是市民(贵族和下层体力劳动者之间的阶级);第三等级是平民(包括手工工匠和体力劳动者,占人口绝大多数)。
地理环境和人口性质决定了商业公司国家的基本功能是尽可能地追逐利润。首先,威尼斯周围没有乡村和封建庄园,因而除了食盐之外,生存物资全都需要进口。日耳曼满族入侵之时,威尼斯人专心致志忙于贸易活动。开创了现代资本主义商业的新模式。商业立国、商人通知的特性,逐渐使国家与商业难分彼此,商业的事务就是国家的事务,国家的机构就是商业的机构。
威尼斯的制度长期受到关注:1.是因其能够保持独立,2是避免了内部动荡,以弹丸小国建立了商业霸权,故其形象被理想化,形成“威尼斯神话”。简单说,威尼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是贵族集体讨论代替了大公的个人权威,政府权力和职能分散到各个专门机构和委员会,通知成员被限定在封闭的商业贵族为主的阶级中。威尼斯制度形成后,不但与当时意大利诸邦国产生了复杂互动,后来更影响了尼德兰和光荣革命之后的英国,为其国家制度注入了一条基因。便是商人阶层对国家的强大控制、政府的组成方式以有限责任和股份制为特征、国家以追求商业利益为明确目标。
尼德兰(即荷兰)与威尼斯人口有类似指出,多为移民(欧洲人为躲避战乱),地理位置而言,尼德兰要逊色于威尼斯,所处低地,有河流和沼泽的保护,也因其地理位置,有了贸易优势,不过土地资源好于威尼斯,但是农村很多地区无法粮食自给。荷兰在陆战时攻则不足,防则有余,也因此不致在欧洲大路上产生大问题,自然地走上了贸易立国的道路。
尼德兰从诞生、发展到衰落,整个命运都与全球贸易密切相关。最初反抗西班牙统治,实际上是因为西班牙对其沿海贸易的限制,与美国革命的起源很相似,尼德兰人非常重视生意(甚至在与西班牙交战过程中,阿姆斯特丹人还在与西班牙人交易),这种强烈的追求商业利益的欲望使尼德兰这个小国成为大西洋贸易的霸主、“海上马车夫”。尼德兰人在商业活动中积累了大量的货币资本,也创造了大量的金融力量。尼德兰人的思想文化也透着商业气息。不少政治思想家为其商业利益辩护,如格劳秀斯曾使尼德兰及其东印度公司的劫掠、殖民、战争行为变成正义的行动。(类似的还有斯宾诺莎)
独立战争中的尼德兰贵族阶级受到沉重打击,城镇中的资产阶级有了抬头的机会,金钱和政治权力甚至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健康的投资氛围,也促进了消费和创新。商业和金融阶级利用财富把持官职,又利用政治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与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一样,形成了财富和权力的“闭环”。尼德兰共和国中,荷兰省的经济力量过于强大,以至于其统治阶级对中央权力形成了强大制约,因而在尼德兰的黄金时期,政治生活的中心舞台是各自城市,共和国当时有两个中心城市:阿姆斯特丹是经济中心,省和联邦政府所在地的海牙是名义上的政治中心。在沿海歌声,有一共同特征——商人为主的市民阶级掌握政治权力。
英国近代国家功能中居首要地位的是追求商业利益,其离岸位置使得收到陆地安全的威胁较小,与威尼斯更接近,良好的航运优势与威尼斯和尼德兰蕾丝的,资本主义国家性质的转变和制度更适合,此外,英国拥有更多的农业人口,这在资本主义制度方面成为劣势,但却为英国提供了更多的自由劳动力,也使得其工业化潜力更大。英国17世纪之前的内部冲突,很大程度上也归根于农业和商业的利益无法协调,如圈地运动。而1688年的“光荣革命”其实也是英荷商人和新兴资产阶级联合进行的一项冒险事业,其目的就是将尼德兰的制度引入英国,以近乎公司合并的方式把英国改造成一个更适合商业和资本主义商业繁荣发展的天堂。这也是荷兰人实际利用自己的资源支持威廉竞标英格兰王位。尼德兰人在英国内部也有很大的影响力,英国的资本主义发展离不开尼德兰人,如纺织业工人很多来自尼德兰,而毛呢产业也是尼德兰早期资本主义的主要产业。尼德兰人不仅给英国人带来了先进的技术,还打破了封建行会对生产力的阻碍,改进了产业组织。光荣革命后,英国通过1832年的议会改革法开启了改革时期,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期间,英国确立了虚君制和议会智商的原则,将“王朝国家”“领土国家”转型成为一个“公司国家”,新兴资产阶级控制的议会成了国家的董事会,决定了一切重大事务。政府(内阁)成了一个经理。执行国家拥有者的意志。
威尼斯、尼德兰和英国三国中,商人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的梦想就是令金钱等同于权力,公司等同于国家。而且都比较成功地实现了这个梦想,但是三者处于前资本主义商业向工商业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不同阶段,其公司国家的纯粹程度不同。另外就是国家主权所在和政府权力的配置问题,英国与另外两国不同的是,它早已拥有强大的王权,但是王权和封建贵族特权是新型商业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后遭到限制;行政权力后来得到加强。因此英国的资本主义更加发达,但是公司国家发展却不够纯粹。
第四章 独立与立宪
《独立宣言》中其实渗透着现实的利益,是各种具体利益群体达成的妥协与共识,当时的革命者都可以准确解读其利益内涵。为了平衡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利益,北美的殖民地只能发展造船业和海洋运输业,这也成为英国与殖民死之间的第一个重要冲突点,是《航海条例》,对各殖民地的影响不同,有收益的也遭受严重不利的。第二个冲突电视英国对殖民地扩张的限制,殖民地经济增长主要源于劳动和土地供给的增加,因而土地要素对于殖民地经济十分重要。事实上殖民地的境况并非难以忍受,英国的暴政也并没有那么严苛,18十几后期,北美殖民地居民的人均收入居当时世界之手,1775年时,北美殖民者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民。还有人认为殖民地人民主要是不满于七年战争(1756-1763)之后的新税,但实际上当时殖民地的税率已经低于英国本土,殖民地是主要受益者,负担一些成本也是合情合理。波士顿倾茶事件,实际上也是因为英国政府给予东印度公司回扣,导致茶叶价格太低隐私,并非是由于愤怒的消费者发起,而是波士顿富庶的茶叶走私者发起,因为他们无法谋取暴利。
独立运动刚一开始,北美13个殖民地就在制度上开启了一个新时期,开始蜕变出新的革命政府。1776-1780年各州陆续通过新宪法,对美国联邦宪法形成产生了影响。马萨诸塞开创了选举产生制宪会议,制定成文宪法,然后交付批准的模式,成为后来美国宪法所采用的程序。最初的13州中,康涅狄格、罗得岛和新泽西保留了殖民地的混合政府结构,其余10州采取三权分立。除威尼斯开创的公司式商业共和国比较早地采用了权利分立的原则,历史上几乎没有任何其他可能对殖民地产生重大影响的政体采取过严格的分权制。《独立宣言》中就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三大权利,其中“追求幸福”便可以理解为洛克所说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中的“财产权”。
美国自诞生之初就是世界贸易体系的一部分,所有的产业都与市场相关,外交绝对是美国绝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英美条约其实就意味着美国已经有了主权。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的《邦联条例》,实行邦联制,其目的是“建立共同防务、保障自由及相互间的共同的福利”。从中可以一窥邦联建立时,其首位即安全因素。另外,邦联条例还比较直观课件国家权力的根基是土地所有权;邦联国会的权限也主要是处理对外商业合作和调整内部商业关系。不过如果按照现代制度看,邦联制度甚至比各州宪法有所倒退——既不够自由,也不够强大。1.不搞三权分立;2.没有独立行政和司法部门;3.上轻下重,中央权弱。条款没有给国会征税权、关税权和管理州际贸易的权力。因而很难处理合众国的利益问题,后来统治阶级普遍意识到要加强国家权力。
1787年5月,制宪会议召开,面临着来自个州的复杂利益的九歌,大小州、南北方之间都发生争议,如奴隶算不算人口(在选举时获得选举权)。最终利益关系方达成了基本妥协,联邦政府拥有的权力实际上都是与州际利益有关的权力。美国制宪能成功,首先是由于它符合当时各州统治阶层的根本利益。联邦主义是一种创新,实在联邦和英国模式之间的替代方案:权力有限的全国政府与独立而权力有限的州政府共存的制度。
第五章 宪法制度
美国独立后遇到的问题与威尼斯、尼德兰和英国都不同,会更加棘手:1.美国各州原本无主权地位,只是鹰王特许下产生的法人,一旦独立,就失去了其主权者。2.独立战争的停战协定是十三州集体与英国签订,隐含着十三州共同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但《邦联条例》中又有各州和联邦的关系问题,。3.各州如何成为一个统一的联邦,要通过什么样的制度,才能成为向英国一样能够在国际贸易竞争中有效行动的整体。
英国法人观念受教会法以及在商业活动和国际竞争中收到意大利和尼德兰公司制度的影响,现代公司制度萌芽最早不是在意过,而是在意大利共和国,特别是威尼斯,由于海外贸易中风险较大,于是威尼斯人发明了集体投资、风险分担的公司形式。贸易公司在尼德兰得到了更充分的发展,最早的永久性股份公司就是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而尼德兰贸易公司的成功运作激发了英国人,北美作为英国的殖民地,也自然而然是英国公司制度的一部分。
宪法中的内容有其实细细研究都会发现其作为商业契约的特点,如开篇中的“人民”其实并非绝大多数人民,而是各殖民地的股东,他们才是这个新生国家真正的主人。先发的序言中所包含的与商业的关系,如“更完善的联邦”,这其实可以理解为一旦联邦发生分裂,首当其冲收到损害的就是各州的商业利益;还要建立法制(也是商业活动所必须的);消除无序竞争,建立共同的防务,共同福利以及“自由”等,这一宪法的目的,就是要发挥其商业方面的作用。
美国《宪法》七条,规定了立法、行政和司法权。
立法权,关于“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归国会。即宪法授予的归国会,自然还有宪法未授予的,州政府和人民保留。说白了,联邦就是一个为了协调商业关系、实现商业利益而建立的实体。
行政权,总统的权力在1787年《宪法》中,行政权几乎没什么地位和意义。1.联邦政府的权力取决于国会的权力范围,没有额外的行政权力的空间,几乎一切行政权力都取决于过会的法律。2.内阁部长们与总统的关系也没明确规定,总统对部长的任命受到参议院的制约,而总统只有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才能要求部长们就不同意见提出书面意见。3.出了总统和部长们之外,并没有一个全国性的行政官僚机构。但宪法中有微妙措辞隐含行政权扩张的潜力。
司法权最高法院的首要任务就是协调合众国的商业活动。根据《宪法》第一条,国会的主要权力是关于商业的,显然司法权从属于立法权。虽然大家常说三权分立,但是在实际运行中,法院几乎没有挑战过国会的权威,甚至连总统拥有的否决权也没用。作者认为,在政治学者看来,这部《宪法》太简单了,留下了太多未解决的政治问题,甚至一些根本性的政治议题都未触及;但对于商业人士,这确实一份值得一读的合同范本。
美国的宪法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有同有异。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是一种纵向的登记关系,而是一种授权关系。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之间也是这样一种关系,其权力范围都由法律来规定,即所谓的权利分立和制衡。从大原则上看,宪法设计体现了这种委托——代理精神。但是在具体条款中,也隐含着一种突破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国家蜕变的野心,如总统和最高法院都在事实上分享一部分立法权。另外,国家毕竟不是纯粹的公司,不仅有股东和雇员,还有“人民”,选举权的扩大和普选权的形式上实现,权力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统治精英阶层的控制。
中世纪商业资本和现代工业资本的确开辟了新的国家建构方式,但仍无法逃脱合法政治权力来源的历史诘问。威尼斯的主权创生方式优极特殊的北京,即帝国权力的下放;尼德兰不同之处在于在城市之上有须知的联邦主权,城市的主权不那么紧迫,不过客观上也阻碍了国家的统一整合;英国制度的成功,根本上源于拥有历史合法性的主权者。而美国的前身其实只是英国宪制中的地方性制度产物,不存在主权问题,但是主权或权威的问题也落到美国人投诉,与英国人的战争在美国人国家意识的形成中起了关键性作用。有人将美国的三权分立看成是美国的“普世价值”,事实上,它既不“普世”(美国制度在西方国家政治传统中是一个奇葩异类),也非“价值”(美国制度绝非建立于对正义、进步、民主或其他价值得追求)。
三权分立的最大效用就是让责任无处可寻。(如政治弹劾制度、国会立法权的需要授权性)
第六章 宪政弊端
总统制与议会制和公司治理中的“经理管理”模式有同有异。总统制,特别是美国宪法中规定的总统制,在结构上更接近经理管理模式,国会和总统分离,且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不同之处在于,总统制在实际运作中获得了远高于公司经理的地位,国会也不像公司董事会一样对行政事务退避三舍。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冲突时美国制度200余年发展中的一条主线。议会制与经理管理模式在形式上区别较大。实际上,美国式的三权分立反而导致行政权在总统和过会之间摇摆(行政效率也有可能低下)。
美国的国家权威不足,人们找不到这个权威。这也是美国和英国制度的区别。美国保留了州的主权,但是却忽略了联邦,另外三权分立这种分割权力的行为,也很奇葩。这样,最重大的问题都被与国家的一般权威分离开来,保留给别的权威。
中西方的官僚制度不同,在美国,行政部门与官僚制度不是一回事。总统和州长也没有经过低职位上的锻炼,就可以晋升。在建国之初,主要靠政治官员,也就是与统治集团的“董事会”具有共同利益的追随者和被庇护者来统治国家,只在必要的岗位上使用极少的文官,后来实施了文官改革,也有通过考试的形式,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也多有出现。
中国最早产生官僚制度,与中国古代有大规模治水工程、战争及战争带来的后勤、财政方面的挑战,以及治理广土民众的需要等有关。但是美国的土地资源使其早起不需要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和劳动协作,也无需维持庞大的军事机器,知道19世纪中叶文官产生和发展,表现出国家管理社会事务更高的要求。现代国家官僚制度的产生原因:1.现代理性主义国家对官僚制度的促进(商业逻辑和官僚逻辑共同产生了对统一度量衡的需求);2.西进拓荒对官僚制度的促进。
美国社会从起点上就比欧洲社会更为平等,机会更多,社会结构处于迅速的变化之中。工商业资本家和金融资本家把我这国家制度的核心权力,无论在自由放人的情况还是需要国家保驾护航的时期。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不过是管理资本家共同事物的委员会,美国的官僚制度就是其最纯粹的实现形式之一。文官制取代分赃制后,官僚的权力得到了充分的宝座,国会交出一部分权力,但没有交出控制官僚的意愿。国国会改变控制方式,转向靠拢规则来施加影响,更多通过其授权、拨款和调查的权力影响行政机构,而这一规则转向则导致了对程序的畸形关注,具体操作业务流向上层以及法官和律师对政策的影响。诉讼律师在官僚机构中的分量变重。法律人在官僚制度中获得权力,是历史上的正常现象,美国真正让律师得以垄断政治权力的,还是资本主义。
总统和国会竞争的结果并不是两者权力的此消彼长,而是总统和国会对行政机构的权力都上升了。官僚机构夹在中间,受到双重控制,不过也因此获得了额外的权力和活动空间。随着行政官僚权力在夹缝中不断增长,专家和官僚群体在美国政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美国也越来越向“行政国家”方向发展。然而美国这样一个从源头上不完善的制度,却在宪政的名义下成了神圣至高的理想原则,或许是美国制度最深层次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