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好巴黎:一个美国男人在巴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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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关于巴黎的一切,包括巴黎游记。
作为一个女人,我同样爱慕月亮。好书名一下吸引了我。
我少有见巴黎本地人写的巴黎本记,大约是出版书籍和自己语言的局限,无法看法文原著,在国内的多是各类译著和本土作家作品。从海明威《巴黎:流动的盛宴》开始,巴黎游记因作者立足的背景和文化视角不同,不外乎几类走马观花型配以图片和著名景点游记和街角见闻,讲巴黎的美女,街角咖啡、塞纳河、时尚,情爱与忧愁,看久了千篇一律,觉得风花雪月,那是游客的巴黎。
还有历史考古型如林达《带一本书去巴黎》,带着问题去看巴黎,每一个景点都从历史源头去看,更多看的是历史,有时会觉枯燥,在上历史课。
常见的是旅居生活类作品,因客居异乡,时间长短不同,和当地文化融入程度差异,带着异乡人的视角看一个城市。《巴黎到月亮》属于客居类作品,作者是个纽约客,专职作家,因恋慕巴黎,带着妻子和儿子特地举家搬迁到巴黎居住5年,离开时小女儿也在巴黎出生。
文章写得随性,翻译翻的很烂,看到“时装展示会”,“生活调节子”这类汉语孽词,会有生出洁癖感。但瑕不掩瑜,有机会我会重读英文原著。因为有些珍珠闪耀,我似乎看到了一些游客眼睛之外的真正巴黎气质。
他没有写巴黎美女如何如何,这让我长舒口气。我喜欢他的烟火气。真正的城市气质,也许就在衣食住行的日常之眼里才能发现。
在写在巴黎健身房和国家图书馆借书的体验感时,我不禁笑出了声。他会坦率直白的吐槽这个城市的行政系统官僚主义,讶异于巴黎人对运动的精致仪式感。在描写巴黎各处美食的时候,真是精彩纷呈,从流变到理念差异都能滔滔不绝,妙语如珠,真吃货一枚。
我喜欢他的各种接地气,因为只有通过生活的肌理脉络,才可能真正融入一个城市,进而带着异乡人视角看到这个城市的灵魂。比如他带着儿子在巴黎丽兹酒店游泳时的战战兢兢心理和毫无归属感,像极了一个普通人走进奢华场所消费的样子;他会详细描写如何带儿子在巴黎游乐场玩耍,旋转木马和美国的不同,每天接送孩子的路途和风景及心得;也会写妻子怀孕生孩子在法国的经历,法国医生看待怀孕的态度:
“在纽约,怀孕是一种医学状态,在被白大褂的人适当照料和在医院小住一阵之后,它会产生一个积极的结果。而在巴黎,这是性行为产生的结果,在得到帮助和建议之后,可以让你得到解脱,然后去产生更多的性行为。在纽约,怀孕意味着医院里的一间病房;在巴黎它是情感教育中的一个章节,是身体愉悦产生的一种奇怪的结果”。
更浓墨重彩的一笔是他亲身参与了法国保护百年小酒馆被资本大鳄收购的三次罢工经历,仿佛又看了一遍微缩版法国大革命。在罢工失败后的反思《一把樱桃》,小酒馆的服务员们被资本遣散,主持罢工的食客教授群体也默默接受了事实,但并没有影响这不同群体后来的整体快乐自在和满足。“(服务员们)对发生的事都有非常哲学的态度——非常克己,但自己的意思又表达得非常清楚。他们能够看清自己在更大的背景中的位置。”
一个城市的宏大与个性,他写的很好,因为热爱的缘故。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拥有一段自己的巴黎记忆。